西德尼·豪尔从五岁开始就有写日记、随手记录自己心得的习惯,有着极高的写作天分。
母亲过度控制他的一切,父亲残疾,一家人靠着父亲的残疾保险活着,家庭关系并不和睦。
中学时,不擅长社交的西德尼性格懦弱,见到欺凌状况也不敢阻止。
看似强壮无比、在校恃强凌弱的布瑞特却在家人面前自杀。
西德尼曾在五年级时他一起将一个盒子埋在郊区的山上,后来西德尼才知道里面放着布瑞特的家庭秘密。
聪明美丽的邻居少女蔓丽迪爱上了西德尼,读了他在校报上发表的所有文字,还建议他以布瑞特的遭遇为小说的开篇,西德尼写下了这部小说,没想到大卖。
蔓丽迪有着过人的竞技能力,没有玩过的游戏都能赢,两个年轻人最终走到一起。
可是因为西德尼不停参加书友签售会、访谈。
让他们的关系没有了原来的默契。
蔓丽迪哮喘病意外去世。
西德尼得知一位年轻读者看了他的书而自杀,让他自责懊悔。
二十三岁的他抛下成名带来的一切。
改名、变换身份踏上了通往西部的流浪旅途,将路过的图书馆中自己的小说找到后烧毁,以免有青年读了他的小说而自杀。
弗朗西斯假扮侦探一直寻找着突然从出版界消息的西德尼,他曾与西德尼一起提名普利策奖,最终因西德尼的粉丝自杀而变成他获奖。
他们彼此都从文字中欣赏对方。
因为儿子看了他的作品,使儿子从失母之痛中走出来,他对西德尼感激不尽。
当他找到西德尼时,他希望写一部西德尼的传记,最后一路同行,送西德尼到了所买的沙漠深处的房屋。
这是西德尼曾经与妻子蔓丽迪的约定, 不管将来会不会在一起,到了三十岁的5月25日时,来到这里相见。
他将妻子生前喜欢的小雕塑放在桌上,了却了心愿的他晕倒在地。
弗朗西斯接到电话时,西德尼已经在医院里病入膏肓,七年的流浪耗尽他的身体。
他同意弗朗西斯为他写传记。
就这样,一人躺着讲述他所经历的一切,一人坐着录音、记录…… 电影将西德尼未成年时,成名后及流浪时三条线交织,让不太复杂的剧情看着很繁杂。
与母亲争抢日记本、录影带的场景和妻子困在电梯间呼吸困难的场景来回切换,很有冲击力,因他生死的人让人难过,悲哀。
这也是作家细致、敏感、多情的结果。
我不懂拍摄技术,只要故事讲清了,有一两段打动我,就会觉得电影不错。
这部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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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描淡写的悲伤,令人窒息的唯美,影片里没有一般悲情电影里常有的大吵大闹与浮夸的演技,没有过多的台词,悲与喜交织并进,安详平和的表面,却又无时无刻不流露着内在的千疮百孔,从始至终都在触动着我。
一个人深夜在网吧看的,可能是当时心情低落,看的让我哽咽,也终于让我终于理解了那种感觉,美的让人心碎。
符合了A24一贯风格:精良的商业制作,主题指向小众孤僻的“怪人”。
三段线平行剪辑,节奏相协调,同时在最后达到高潮。
摄影配乐剪辑不错。
感受到浓浓的美国文化,家庭的疏离,放纵的性和毒品,人们的空虚感,名誉金钱的崇拜,自由和爱情的困惑。
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钱本位的纯粹商品经济带来的阶级固化、两极分化、人们缺乏精神信仰。
没有纪律性,所以也没有爱。
也没有抵御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切还是要走到人本位上来。
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在经济上的区别在于,虽然二者都在追求富裕,但是二者区别在于:资本主义是钱本位,它追求总量上的富裕,所以不会在乎每个人,所以它是精英制,阶级固化且两极分化严重。
它的惠民政策只是为了防止他们引发骚乱,影响上层阶级利益。
为了安抚民众提出了绝对自由观,但是用落后的公立教育剥夺了人们进行深入思考的权力,所以底层人民才会“自由地一无所有”,但是他们又不能向政府做激烈的反抗,因为“削弱政府职能”也是他们自己呼吁的。
一切都是为了镇压人民,巩固上层阶级利益。
共产主义是人本位,追求金钱是为了人,先富的目的是为了带动后富。
当然,美国很多有钱人是有共产主义思想的,从死后财产全部捐赠、和呼吁公共设施建设和完善福利体系就能看出来。
从艺术上来看,有很多电影、文学反映了绝对自由造成的内心空虚,虽然只停留在了表面,却也是觉醒的标志。
. 是什么促使你向前?
从一个消失的西德尼·豪尔到另一个消逝的西德尼·豪尔,这中间,是什么促使你向前?
污染的城市,阴郁的天空,夜幕里被雾霾折射的霓虹,那时的西德尼·豪尔是一个被自性淹没的少年。
当一个人身上满是自性的时候,这些自性是否也是虚假的?
少年西德尼被悲伤的小伙伴、纯洁的女朋友裹挟着,在时间、空间的漫漫迷雾中寻找,那个真实的、抛弃自性的、超然的西德尼·豪尔。
随着一辆破旧的野马,西德尼带着她的Melody来到了她的青年时代。
一边是普利策奖的诱惑,妖艳的美女;一边是被贩卖的杀意、愤怒,囚禁着的自由。
进一步万丈深渊,退一步深渊万丈。
这时候,是什么促使你向前?
命运安排了一场Melody的华丽谢幕。
幽闭的电梯箱,两个紧紧地相互依偎着的人,希望到绝望的黯然。
西德尼想起了被父母忽视后的驱逐、被好友自杀后的驱逐、以及少年时被自我的驱逐。
少年西德尼曾被告知,如果想写小说,就需要去经历各种不同的生活。
于是在这场被霓虹的华丽驱逐落幕后,他选择了开始流浪——不管会去向何方。
乘着西向的火车,西德尼走向了未知。
是什么让你变得更加真实?
一个好的对手。
一个人的悲哀在于,举目四望,发现竟无人可以与之一狩。
生命若是失了追逐之义,就变得索然无味。
而反过来讲,当处于自我流放之路时,能拯救你之人中必包含你的对手。
之前自陷的理由,在对手的偶然的嘲讽下变得毫无意义。
这或许就是命运的安排。
于是在生命的最后时段,西德尼选择被对手救赎。
后记: 当一滴水落在玉盘上又流逝,结果是否为零?
对玉盘来说,是的。
但对于人来说,我们收获了水滴从落下到流逝时段的整个时间和空间。
从一个消失的西德尼到另一个消逝的西德尼,对于结果来说是零,但对于看的人——包括西德尼——来说,是无限的可能。
这是一部关于自责、自我赎罪的电影。
一个少年天才作家,如何在懦弱和成功的迷失中一步步毁掉了自己的所有,最后也毁掉了自己。
自己的失误,导致了同学的死亡,自己的迷失,导致了爱人的死亡,自己的自责,导致了自己的死亡。
可以换个名字也许更恰当:西德尼豪尔的一生。
值得一看。
影片将一个人一生不同时期的三段故事交叉剪辑在一起,故事时间错综复杂但交叉剪辑又毫不混乱,反倒调理清晰地把豪尔悲惨的故事以悬念堆积的方式倾泻而出。
影片人物的关系和情感是亮点,像一部悠扬舒缓的诗歌一步一步地精雕细琢,情感表达自然,毫不做作,结尾感人至深。
勒曼长大了,可是他在我心中仍然是那个波西杰克逊的样子,他仍然是那个壁花少年,他也是狂怒里紧张的小士兵,他还依然是那个情窦初开的犹太人小男孩。
他的声音从Charlie's letter让我永远不能忘记。
希望他一直都这样,希望当我遇见他的时候,他也一直是我心中这样的模样。
(这次电影整体及格,三段插叙精彩,但对于每一方面细细拿出来评价的话,还是缺少了很多优秀电影应该有的样子。
全片多点叙事,人物穿插眼花缭乱,但主线清晰,毫无瑕疵!
“壁花少年” 罗根·勒曼对这类电影驾轻就熟,如果只是简单的认为男主的演技已经到了瓶颈的话,那我只能说持有这类观点的人太过单纯。
范宁以类似VOGUE杂志封面般的着装粉墨登场,着实让人眼前一亮,也确实给影片增色不少。
人,纵有多面,也确是一个整体,纵使身处人生之巅,也难免要被之前的低谷所累。
影片不断出现的幻觉就是对自身的一种重新审视,男主羁绊于之前和之后的不同人生,最终也难免唏嘘于自己最终的归宿。
结尾或许就只有一个结果,那便是人,大抵如此!
如果说后半生的自我放逐是对前半生的一种救赎,那么相信男主死后应该是可以上天堂的吧!
“Once Melody left me, it dawned on me, looking out at all those wonderful city lights, that I was just one of those millions of city lights, a tiny little pixel, buried within the white noise of life, blinking on for just a brief second in time. I didn’t want to be a martyr. I wanted to be nobody. And I walked out of that apartment, with only the clothes on my back. To become nobody. I never returned again.”I was just one of those millions of neon lights, blinking for warmth in the urban ruins of a city. I was nobody, but I’d always wanted to be somebody, as though I’d always wanted to be seen. Sometimes when I looked out of the window, I felt seized by mesmerizing thoughts, and they took me away. I looked at people as if observing them, or looking at myself through their eyes. My secular mind is never worthy of the spontaneity of life, that I worshipped, chased after, and had placed in some people’s body. If I had been the architecture lonely in the middle of nowhere sand, I would have seen my life as beautiful, and really sung a song to me.
由于电影是三条时间线构成的,Sidney的学生时代,成名后,以及后来的流浪旅途,现实和回忆交织于虚实之间,所以起初觉得有点乱乱的。
但是跟随着故事发展,影片渐入佳境。
你所好奇的,在后面都有解答。
在所有的疑团解开之时,我恍然大悟,原来前面早有伏笔,早有线索。
电视里的新闻报道着:“我们这个时代,最好的作家西德尼·豪尔消失了。
”Sidney的写作天分在学生时代就得以显现。
随后他出版的《悲剧城郊》入围了普利策奖。
成名使他的生活发生了一系列的改变。
一次签售会上,一位读者对他说:“你的书我读了很多遍,它真的影响了我的思考方式。
我想我知道现在该做什么了。
我们国家的核心,已经铭刻在一排排无尽的房子里,我们如此生活,也该如此死亡。
”几天后这位读者自杀了。
他愧疚、自责。
当初手捧一朵小花出现在他家门口的Melody,此时已经是他的妻子。
回想之前,他们在游乐场吃同一个难吃的冰激凌。
Sidney问:“你喜欢吗?
”Melody说:“不喜欢,吃起来像胶带。
”他们谈自己喜欢的。
Melody说她喜欢摄影,喜欢安妮·莱博维茨,那是她的英雄。
喜欢鲍勃·迪伦,喜欢恐怖片,喜欢旧的雅达利游戏和四处旅行。
他们一起离开家,约定三十岁那年的五月二十五日要一起去西部。
可后来Sidney出轨了。
Melody在两人的争吵之中匆匆离开餐厅而落下了哮喘药,然后他们被困在出故障的电梯里。
Melody因为哮喘发作而去世。
Sidney在学生时代的课堂上朗读自己写的文章,文字直白且露骨。
下课后昔日的朋友Brett找到他说:“我喜欢你那篇文章,它是坦率的。
”而后请他帮忙保管一盘录像带,那里面记录着Brett父亲的罪行。
而Brett将以此作为关键证据去告发父亲。
但有一天母亲发现了Sidney的日记,称他所写的东西为“污秽的”。
因为没有沟通,也因为没有沟通之下不断加深的误解,在无限的争吵和愤怒中,母亲把和日记放在一起的录像带扔进了壁炉。
而录像带的损失,间接导致了Brett自杀。
在经历了无数悲痛之后,在结束了作为“无名”的流浪旅途之后,Sidney真的回到了他与Melody曾经约定的“五月二十五日”的西部房屋。
糟糕的身体状况使他晕了过去,醒来已然是在病床上。
他找来Bishop,这大概是他唯一能诉说的人。
Bishop曾与他一起入围普利策奖,也曾万水千山走遍,为了找到他。
因为Sidney的《悲剧城郊》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把他的儿子从痛苦和封闭中拯救出来。
有人因他的书而活了下来,也有人为此死去。
如果Sidney没写《悲剧城郊》,就不会有人为之生死;如果没有那本日记,母亲也不会看到,那或许录像带也不会被扔进壁炉,Brett就不会死;如果他没有出轨,Melody也不会逃离餐桌而落下哮喘药,即使他们仍有可能被困在电梯里,但或许Melody不会死去。
究竟是看起来细小的、微乎其微的选择改变了生活的轨迹,有如这端的蝴蝶煽动翅膀,引发了那端的飓风,或是第一片倒下,后面也节节败退的多米诺骨牌。
还是说,这是命中注定要经历的劫难和苦痛。
Sidney说:“一旦Melody离我而去,我开始渐渐明白,望着外面一片璀璨的城市灯火,我只是那无以计数城市灯火中的一束而已。
一个小小的、微不足道的像素,葬身于生活的白噪声之中。
不过是适时地闪烁短暂的一秒。
我不想成为一名殉道者,我只想做一个无名的人。
”
其实流浪这段真的很戳中我。
我有时候会想,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或者生命的意义宏观又庞大到我在琐碎的生活中无法时刻感知。
是否因为我们存在,有深深爱着的人,所以赋予了它亲切又可知的意义?
既然痛失所爱,那就踏上寻找意义的旅途,或干脆放弃对“意义”的执着,他烧掉每个书店里的《悲剧城郊》,抛下自己的名字,去流浪。
此时,他什么都没有,他只是他自己,只是天地间的一颗孤独灵魂,就这样度过了些日子,不以时间为工具丈量岁月流逝的日子。
电影的结尾又回到最初的画面。
Sidney离开家时与父亲无声的告别,与Melody的初遇,Melody为他拍下的第一张黑白照片。
影片其实讲述了一个挺平淡的故事:西德尼·豪尔,从小表露出写作方面的天赋。
他的妈妈无时无刻不在监视他,乱翻乱扔他的东西,变态的母爱。
他的一个朋友把一卷其父亲性侵未成年人的录像带放在西德尼那里,却被妈妈损坏,导致朋友绝望自杀。
西德尼很自责,也彻底和妈妈决裂,离开了家。
可他并没有去告发朋友的父亲,而是将朋友的经历写了一本书《郊区悲剧》,大获成功。
从此,西德尼平步青云,名利双收。
可他一直有精神心理上的问题。
他经常看见幻影,特别是那个朋友的幻影,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内心自责愧疚。
他害怕社交,不喜欢媒体和聚会,经常酗酒。
他的妻子蔓丽迪是他的初恋情人,两人的初恋非常美好。
但是后来到了要离婚的地步。
影片中并未正面提及冲突的原因。
但是蔓丽迪控诉西德尼太自我。
此外西德尼出轨。
虽然他很爱蔓丽迪,但他还是出轨了。
最后情人的出现及意外的电梯事故导致蔓丽迪哮喘发作死亡,一尸两命。
影片中有一段西德尼此时的独白,很是发人省醒:“ 一旦melody离我而去,我开始渐渐明白,望着外面一片璀璨的城市灯光,我只是那无以计数城市灯光中的一束而已,一个小小的,微不足道的像素,葬身于生活的白噪之中,不过是适时的闪烁短暂的一秒。
”所以他要做一个无名之辈,他放弃了一切身外之物,带着一套衣物,一条名叫荷马的狗(蔓丽迪曾说,如果他们的孩子是男孩,就叫荷马),向西走去。
在西边,有他和蔓丽迪的梦:一座现代化的房子,蔚蓝的天空。
他们曾约定要在30岁的5月25日到达那里。
其实当西德尼有钱时,他就已经买下了那座房子,可是正如蔓丽迪所说,他们都不是孩子了。
而当最后西德尼终于来到那座房子时,蔓丽迪已经不在。
在流浪的途中,西德尼还干了一件事,烧毁所有图书馆、书店中他的书,我想这也是他赎罪的一种方式,他一直认为是他害死了他的朋友。
而流浪则是他对妻子的赎罪。
最后,西德尼因为身体机能衰退死亡。
影片其实挺平淡的,但是拍摄手法不错:青少年的西德尼、成名的西德尼、流浪的西德尼交叉出现,给影片蒙上了一层神秘悬疑的色彩。
我想影片的主题应该是自我救赎吧。
但是我认为西德尼固然有错,但错不完全在他。
朋友的死是一个意外,也是必然。
在这件事上,最大的罪人应该是朋友的父亲和西德尼的妈妈。
但是西德尼却一直活在内疚中,说明他本性还是善良的。
他在学校里就不受欢迎,所以他缺乏自信。
故此,他一直不喜欢party。
当他被提名普利策奖时,他一直怀疑自己。
而对于竞争对手毕晓普,他也一直予以肯定和褒奖。
我觉得他最大的错误在于对蔓丽迪的背叛,只可惜悔悟太晚。
可能有时候,我还是觉得人需要放过自己,不然不仅伤害自己,也伤害了自己爱的人。
一个少年的失误、迷失到最终的堕落,三线叙事,虽然主题比较深刻,但是拍得却比较平庸,缺乏一种力量感,在三线的交叉也缺少必要的衔接,有点可惜。
故事不错,叙事结构也不错,就是缺乏足够的吸引力,节奏起伏小,主线被复线削弱,最后性侵的结尾显得并不让人信服。
不喜欢这样时间线剪碎后穿插的片,看了费力,你又不是推理侦探片,一文艺片搞得阅读门槛那么高。拖看。一般化吧。
二十岁以下看合适,矫情过度
还可以,更想部喜剧,就是闷了点
角色的性格缺乏连续性和一致性,只是一堆任由导演玩弄的元素。导演不是drama director,而是个drama queen。
导演拯救平庸剧本系列,喜欢这种先出结果再解释原因的故事讲述方法
神神叨叨的,演的什么?
这样一个人设的确让人有点把持不住。可惜故事讲得有点小,小得也不够精妙。
题材很好啊,最后拍得有点集中了,前面伏笔不够强感觉。
交叉剪辑只是让电影显得凌乱、破碎不堪,并且有虚张声势之嫌。当谜底揭开——一切的始作俑者都是Sidney那个躁狂的母亲——我已经没什么感觉了。我始终不理解Melody、Francis等配角在剧情里的功能,只有在需要的时候他们才会出现,其余时间里,他们才是消失的人。
好剧本。可是他真的演不来大胡子男人哈哈哈哈。从作者的角度来写,真的好作者啊。
矫情。
竟然没什么想说的……很难分类,看着挑不出错也的确不太有趣,一起的起因都是因为控制狂母亲烧掉了录像带……
剪辑有点乱,其他都不错。那个小红盒子是我一直看下去的动力!
这不是悬疑片,这是一个作家的一生。剪辑打乱之后的多线叙事看着很累,不是诺兰做不到。
男主完全就一不太会演戏的小屁孩,完全撑不起这种搞氛围的文艺片啊
总觉得缺点什么,他妈太讨厌了。
剧情多了一点、配乐多了一点、台词多了一点——好像什么都多了一点,综合起来就什么都没了。如果能够不把配乐安排那么满、如果把三段并行的剧情砍掉一段、如果中心不在“青春“与“死亡”之间摇摆可能更好。电影最重要的那个红盒子成了一个“麦格芬”,三段死亡在各种小高潮中也显得太过平淡了。
一个虚构的作家个人史,非常圣丹斯的色调和节奏。但这样轻描淡写的诉说方式,却和电影所特写的人物之多,涉及的内容的深重所不相符合。电影看似炫技式的三段时间被打散成碎片重新组合,作家惨淡收场的人生的悬疑性却又被重重叠叠却始终隔靴搔痒的情感宣泄所削弱 另,男主角的表演实在撑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