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部电影,让我看high了,这是一部好电影,跌宕起伏,又不乏悬念,看主角逢凶化吉,周旋于黑白之间,感觉是看了一本网络小说,让人看爽了,但又要不断发动大脑才能跟上电影的节奏,有些细节还需要仔细思索,看过第二遍才明白。
看到主角,相信大家都不陌生,马修•麦康纳,是一个著名律师,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以及工作经验,更懂得变通的处理事情。
在检方眼里是一个为那些犯罪人物开拓罪名的混蛋律师。
电影开头,从一开始就展示了片名的由来,米克哈勒(马修•麦康纳)的座驾是一部林肯汽车。
并且在开始时,米克哈勒的好友瓦尔为他介绍了一个富豪的案件,也是电影中最主要的案件,路易斯•如雷,被检方提起公诉,罪名持械性侵与重伤害。
去看自己的当事人路易斯•如雷,并了解一些基本信息。
之后米克哈勒开始处理几个案件,展示其处理案件方法方式,并且为那些罪犯代理案件,而且赚钱的方式不拘一格。
注意开头这几个案件,在之后的剧情中都有作用。
而且电影中出现的人物都有其作用。
随后,和自己的调查员一起去和路易斯•如雷查看案件。
这里有一处细节,即让路易斯•如雷支付工钱,而不是其母亲,因为这关于美国的法律,米克哈勒成为路易斯•如雷的律师,则必须保护客户的一切信息资料,违反则后果严重。
从路易斯•如雷那里了解的案情,并让路易斯•如雷发誓自己所说没有撒谎,虽然这很幼稚,但是这关于米克哈勒的信仰。
米克哈勒和调查员开始调查案情,发现了一些漏洞,然而出现了一些差错。
事情一步步走向另一面。
在看的过程中,案情扑所迷离,一直在猜谁是凶手,最后才明白,这一切都是套路,我们的主角米克哈勒一直被蒙在谷里,并且米克哈勒的好基友兼调查员被杀害,而且栽赃陷害米克哈勒。
看米克哈勒如何解除危机,反转剧情,实施正义。
在米克哈勒心中一直有自己理解的正义,不是检察官口中的正义,因为检方也有可能栽赃陷害,坚持自己心中的正义。
在这里提一下法律中的一些知识,程序正义,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律文化观念中,案件不仅要判的正确、公平,并完全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和精神,而且还应使人感受到判决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实体正义(效率、目的或者说是目标)是刑事诉讼法的专有名词。
是指通过刑事诉讼过程而实现的结果上的实体公正和结果正义。
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犯罪的人受到刑罚;2、无罪的人不被定罪;3、罪刑相适应。
而实体正义是注重结果的合理。
对于这方面想要了解更多的朋友,可以去查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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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的关于诉讼的,律师的电影。
因为涉及近乎专业的律师知识,所以在今天电影院中看时候,有点儿不懂;但是大体或者大部分还是懂的,结构、情节理解,但是放过了内部人士看来,精彩的细节。
于是我在豆瓣看评论,基本解决了几个难点,发现该电影,品味悠长。
以下是我以摘录为主,自己的评论为辅的观后感:“‘林肯律师’——顾名思义不是美国总统林肯的律师,而是喜欢坐在林肯轿车中办公的律师。
”开头的关于林肯车头的特写,很唯美,很气派,黑得透亮,氤氲着贵族气息。
为什么主角米奇•豪勒律师这么有钱?
因为他往往为坏人诉讼,而坏人往往有钱且愿意花费高额来支付律师费。
一、故事:“故事本身就是一个局,犯罪者第二次犯罪失败,怕牵连出第一次犯罪行为,设计将第一次的涉案律师和他绑到一条线上帮他脱罪,律师会怎样做?
并且反戈一击呢?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或者说“这两件刑事案件的真正罪犯都是这个叫路易斯的小开,小开指定要米奇做刑辩律师的真正理由就是:要么你选择推翻你自己的成功,要么你选择为我这次的罪行继续妥协辩护。
”二、关于林肯律师形象:“一唯利是图却保持底线的典型讼棍。
”“专为原本不甚清白的道上人士做辩护。
”被检察官为职的前妻和类似的遇见的人有事没事骂个“混蛋”云云,很有锋芒不可侵犯总能捞到好处争到便宜的专业律师。
他坏吗?
1、他前妻等累死人员对他的蔑骂:“片里豪勒和妻子感情那么好,为什么会落得离婚, 我很理解啊,作为一个检察官,兢兢业业的想把坏人绳之于法,而律师老公却不断在钻空子找漏洞把你的辛苦付诸东流。
所以基于林肯律师专门为坏人申辩。
(但是这对于一个律师来说或者对于法律执行来说,虽然非善良人所愿,但并不违法)2、为什么他专门为坏人申辩?
除了收入更丰厚之外。
这位说得特别好,这也正是探知林肯律师内心及推动情节发展的核心:“豪勒只肯为恶人辩护,不是因为他道德感薄弱,相反,这是他道德感强烈的表现。
作为律师,总有打输了官司的日子,豪勒和他老爹都认为,没有比为无辜的人辩护而败诉、从而使他入狱更让自己难受的了。
最可怕的客户,就是无辜的客户。
所以,豪勒宁可给恶人辩护,输了没关系,哪怕是赢了,让罪犯逍遥法外了,也比让无辜的人进监狱令自己心里好受得多。
美国法律的精神是,宁可放过一千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这句话精确的阐述了豪勒的道德观念,也解释了他的辩护选择。
这是本片的核心情感纠葛,理解了这个,我们才能理解豪勒的一切。
于是,当豪勒发现自己真的把一个无辜的人投进了监狱时,这对他来说,真真是最可怕的时刻。
他的负疚感潮涌般的爆发了,精神世界几乎崩塌。
他之后的行为,都是在为自己赎罪。
”三、电影的内容为两件案子的衔接,矛盾纠结点是:豪勒知道他的委托人路易斯-罗莱特正是这两件案子的凶手,而且还是杀害自己朋友的凶手和威胁自己家人的敌人,但是他必须尽到责为路易斯辩护无罪,沉住气来。
为什么不能直接将路易斯罪行揭露?
要弄得这么复杂?
这是关键的秘密,或者游戏法则。
答案:“美国法律却不允许辩护律师作出不利于被告者的辩护,否则将吊销律师资格证。
”原来如此!
所以影片的冲突明显,暗战汹涌。
附:一、路易斯为何如此变态?
其成因之一,或者重要原因是:目睹被强暴后的母亲,却找不到凶手。
然后“激发”他用这样一种变态的方法报复。
正如“乞丐吧富翁说哭了,富翁的反应不是可怜他施舍他,而是要把弄哭他的乞丐赶走。
”二、做律师,人与人之间充满了隔膜,或者机械冰冷、弱肉强食,生活如走钢丝,树敌众多。
该电影展现了这样一种紧张的冰冷的社会关系,而只有在与前期和女儿在一起时候,才透露出温暖。
感觉豪勒也是一个挺悲哀的人。
他棱角鲜明、战斗力强、咄咄逼人、强者为王,黑白通吃又有自己的原则(该原则即前述“宁可放过一千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在这种社会,或者这种职业视角投射的社会环境下,豪勒的风度如斯:“所谓风度,就是把这些肮脏的部分,执行得如此残忍,冷淡又有趣吧。
”三、“马修•麦康纳的表演是本片的灵魂,张扬中带着机警,狡黠中又透着性感,瘴痞中又不失仁爱”——演得很好。
我在电影中没有过分看出来,但感觉确实没有啥好挑剔的。
四、“对律政题材感兴趣的,或者正在学习律政知识、从事律政行业的人士,本片不宜错过。
”确实,有了此时的知识铺垫和了解之后,我愿意看第二遍,来品味,来发现其中的勾心斗角和游刃有余。
五、这段话不错:“说实话,我觉得男人的装备,应该没有什么比一辆经典老爷车,一副溥仪眼镜,几本老书更加值得回味;年纪越大我越来越烦那些新车的马路杀手,你会发现街上那些开飞度的没有一个不是喜欢轰油门的小混混,哪怕开的是BMW 7系最新款,哪怕是手上挽着最贵的劳力士金表,哪怕是带着巨大LV的LOGO的包里放了一大叠粉红色现金的,有些人就是一开口谈上三句话那就是一个“土”字了得啊。
现在NEW MONEY都开始追求最贵的,他们满身LOGO货,大多数这样的男人是手上那一款几千块一个的LV小包,肚子上的肉呼之欲出的快盖住了腰间H标志的爱马仕腰带,脚是穿管了布鞋胶鞋而不是皮鞋的脚,所以大多习惯管着休闲款GUCCI的鞋之类,但无一例外,他们的POLO衫领子都是竖起来,无论他们的脖子是短是粗,他们就是要恶心的竖起来。
但是真正有沉淀的人往往是开车自己家十几年以前依旧保养如新的梅赛德斯或是林肯的老爷车,穿着很多年前太太买个他又烫平整的老衬衫从容不迫的坐在车里,在已经拥挤的街上缓缓前进,我觉得这样的男人才是最有魅力的。
”
片名:《The Lincoln Lawyer》(《林肯律师》) 年代:2011年 国家:美国 导演:Brad Furman(布拉德·福尔曼) 主演:Matthew McConaughey(马修·麦康纳 );Marisa Tomei(玛丽莎·托梅);Ryan Phillippe(瑞恩·菲利普);William H. Macy(威廉姆·H·梅西);John Leguizamo(约翰·雷吉扎莫)
洛杉矶的刑事辩护律师Mick Haller外号“林肯律师”,不是他跟从事过律师职业的林肯总统有什么相似之处,而是他继承父亲的一辆林肯老爷车。
Mick不仅跟美国总统毫无关系,相反Mick跟美国历史上这位伟大的总统区别还真不小,Mick作为一名律师他的委托人大多为黑社会、吸毒分子、小混混等各种边缘人群,厮混其中Mick本身也不是一个守规矩的人,常常利用这些人和使用一些摆不上台面的手段挣钱。
Mick的律师业务很难发大财,他倒也满足于现状的小打小闹。
令Mick想不到的是,天上还有掉馅儿饼的事,年轻帅气的富家子弟Louis Roulet通过Mick的朋友找上门来,指定要Mick为其辩护。
看到有钱人找上门来,对于诉讼费Mick是狮子大开口,高昂的律师费没有让委托人退却,简单的案情高昂的诉讼费让Mick暗自窃喜。
Louis的案子并不复杂,他被指控殴打并企图强奸应召女郎,但Louis声称自己的清白,是有人故意栽赃他。
Mick从控方指控的证据来看,Louis无疑是无辜的,案情看起来是如此的简单,似乎不废吹灰之力就可以获得一笔意外之财。
为了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Mick随即安排进一步的调查,令Mick吃惊的是随着调查的一步一步的深入,在自己面前信誓旦旦的Louis竟然是谎话连篇的凶手,让Mick更为吃惊的还不止于此,Mick在两年前曾经接手的另一桩强奸杀人案犯罪手法也跟本案有诸多相似之处。
原来两年之前,Louis杀害了一名应召女郎并嫁祸于他人。
Louis在这名可怜的替罪羊招了妓女,并且与她发生了关系后,悄悄潜入妓女的家中,施虐之后并将其杀死。
所有的证据都指向这名无辜者是杀人犯,Mick基于控方掌握的证据,以及先入为主的主观判断,并未从心底相信这名替罪羊是无辜的。
Mick规劝这名无辜的人,如果认罪的话,还有活命的机会,控方会同意15年的刑期,而拒绝认罪则有很大可能走上黄泉路。
这名无辜的受害者在绝望中妥协,Mick最后与控方达成诉辩交易,对于辩方和控方来说这都是省时省力省心的做法。
对于Mick来说这是一场胜利,他为一名杀人的死刑犯争取到活着的机会。
现在看来Louis重金聘请Mick原来是处心积虑的阴谋,Louis知道Mick是上一个案子的辩护人,也知道是Mick的不尽心力直接导致那名无辜的人被送进监狱,现在Louis聘请Mick作为自己的委托人,不但是对Mick的戏弄,而且让Mick知道真相却没有办法透露真相,愤怒的Mick成了骑虎难下的尴尬人。
根据美国法律,律师与委托人之间严格遵循保密义务的规定,律师不得将他从委托人获得的犯罪信息告诉任何人,除非委托人说的情况是即将发生的犯罪行为或者是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
也就是说排除即时的危险行为,律师是不得披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任何的犯罪信息。
对于律师来说,誓言是神圣的,他必须对客户绝对的忠诚,这是维护律师伦理道德的根基,也是维护社会伦理道德的基础。
法律也严惩对于保密制度的破坏,如果律师违规透露信息,就会面临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相应的法律制裁。
所以即便Mick对质Louis,Louis也坦然承认自己就是上一个案子的杀人凶手,因为这个保密义务形成的事实障碍,Mick不仅不能举报他发现Louis的犯罪行为,而且只能保持缄默,用心为他提供服务。
另外美国的法律也规定如果委托人与律师建立了委托关系,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律师不得主动退出代理。
也就是说主动权掌握在委托人手上,只有他能够决定是否继续聘用律师,而律师是不能主动解除委托关系的。
Mick不能撒手不管,还必须按照委托人指示做无罪辩护,充满愤懑的米奇只能硬着头皮继续代理Louis。
游离在规则边缘的Mick在失去调查助手后,决定奋力反击,他必须在揭发Louis的罪行和保住律师饭碗之间寻找一条平衡之路,Mick不是个真正守规矩的人,他就用不规矩的手段来解决自己造成的局面。
Mick买通了曾跟Louis同在一个拘留所的狱犯,这名狱犯被不明真相的控方申请出庭作证。
这名狱犯声称Louis曾经在监牢里向其吹牛,讲诉了Mick办理的前一个案子中自己杀害妓女的若干案件细节,这些娓娓道来的细节显然只有凶手与警察才能知道。
Mick还申请负责上一个案子的警察和检察官到法庭现场,一开始满脸懵懂的警察和检察官,在听完这名证人的详细叙述之后,恍然大悟后离席而去,都明白上一个案子制造了一个冤案。
Mick选择的是一名曾经做过伪证的污点证人,Mick站起来指责这名狱犯曾经做过伪证,他的证词自然不能采信,Louis无罪释放。
作为Louis的辩护律师,Mick成功帮助了Louis脱逃了法律的制裁。
但是他利用了这名污点证人,让曾经板上钉钉的案子再次回到控方的视野,Louis在走出审判庭之后又迎来另一场拘捕,相信路易斯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Mick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好人,他手段不正当,善于利用规则,违法或者在违法的边缘游离,这或许是大律师不屑采用的方式和手段,但是在得知上一件案子的委托人是冤屈入狱,他承受着良心的煎熬,规则可以利用,手段可以卑劣,但是心底的底线一直横在那个地方,他不能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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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刚刚开始的时候,为米奇开林肯车的司机跟律师米奇说,你要是当街头混混,一定混的不错。
律师,本来就是混江湖的。
剧情基本上是:米奇代理了一个强暴故意伤人案件,后来米奇发现,他在这个案子的委托人路易斯,很可能是他之前代理过的另外一个凶杀案里的真凶。
而在那个案子里,他并没有帮他那个很可能无辜的委托人脱罪,反而劝说他认罪以达成诉辩交易,也因此纵容了路易斯逍遥法外。
当然,米奇最初是处于一点点基本的良知,开始发掘真相。
但路易斯为了阻扰米奇,迫害了米奇的伙伴私人侦探,还意图嫁祸给米奇。
因此,米奇必须反击到底。
但是,律师委托人特免权要求,委托人向律师披露的犯罪行为,除非会造成现实的危险,否则律师不得披露。
所以,米奇知道了路易斯的罪行,他也不能说出去,因为他是路易斯的律师。
可是,咱们的米奇,是“即使混街头也会是个好混混”的律师,所以他也并非善茬。
首先,他竭尽全力为路易斯辩护,帮助他脱罪,履行他作为路易斯律师的职责;然后,他设法让某个与路易斯同时被拘留的狱友出庭,当然,是伪证,说明路易斯曾吹嘘他之前杀人却逍遥法外,从而引起警察的重视;最后,他又指出这个狱友有做伪证的历史记录,因此他的证言不足以采信。
于是,在这个强暴故意伤害案里,他帮路易斯脱罪了,尽到了他作为律师的职责;但是他又巧妙的让警察对路易斯之前的罪行产生了怀疑,从而使路易斯在其他案件里的行为得到了惩戒。
讲律师的电影里,特别是美国电影里,经常会讲到律师的道德困境,一般离不开这几个问题:1、律师-委托人特免权(lawyer-client privilege),也有说成律师特权或律师保密义务。
简单的说,如果委托人不能向律师尽可能全面如实的讲述他知道的情况,律师就不可能为委托人辩护。
但是,委托人很可能会担心自己说的东西,被律师拿给警察举报,或者即使律师不主动举报,万一警察问起来,律师也撒谎也不合适。
所以,律师职业规则就给与律师一个特权,或者说是业务,即律师不得将他知道的委托人的情况,告诉任何其他人,除非委托人说的情况可能导致即将发生的犯罪行为。
米奇就是因为陷入了这个特免权的障碍,导致他无法举报他发现的路易斯犯罪。
好多律师电影也都是围绕这个展开的。
中国法律之前没有给与律师这个特权。
但是中国的律师江湖气更重,要么是知道了,装作不知道;要么是知道了,也帮助委托人保密,但是不留下任何证据让别人知道他知道。
2、律师不得主动退出代理。
简单的的说,只有委托人可以炒律师的鱿鱼,律师不能炒委托人的鱿鱼。
这个规定中国也有。
主要是为了防止律师发现打不赢、无利可图,就不干了,导致委托人来来回回换律师,不能好好的辩护。
米奇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不能炒掉路易斯,只能硬着头皮干到底。
总的来说,米奇不是个真正守规矩的人。
律师职业行为规则,对他来说,只要不影响到吊销执照,他都会去做。
但是比大多数律师更进一步的是,他私底下还是会做违反职业规则的事情。
比如,他会“陷害”自己的委托人。
很难说,米奇是个好人或坏人。
律师本来就是一个独特的行业,每一个律师都是天使与恶魔的统一体。
一方面,他得赚钱,赚委托人的钱,当然得为委托人办事,也就是英文里说的hied gun,被雇佣的枪,中文里我们叫“狗腿子”。
事实上,大多数律师,都还是hired gun。
毕竟,他得赚钱,法律也要求他必须忠实于他的委托人。
但是,另一方面,律师、检察官、法官都是受同样的教育,同样的学校毕业,看同样的书,近似的职业经历,只是在法庭上扮演的角色不同,因此,律师又必须受到自己良知和职业上正义感的牵绊。
所以,律师一直在这二者之间摇摆。
翻译:IvanHsiao / 校对:小双 (cinephilia翻译小组)文章鏈接:http://cinephilia.net/archives/4411我喜欢那些讲述机智聪明的家伙与罪犯交锋中每每化险为夷的故事,我也喜欢法庭戏和古董车,因此《林肯律师》(The Lincoln Lawyer)这部包含了这三种元素的电影就深得我心。
而且和主演马修.麦克康纳利(Matthew McConaughey)搭戏的是一批非常优秀的演员,不像这年头很多惊险大片里尽是特效打造的孤胆英雄,这部电影里的角色起码有确切的对白,经历了《洛杉矶之战》(Battle: Los Angeles)这种片之后能看到这样一部片子也算是一大慰藉了。
先来说说那辆豪华的林肯古董车。
麦克康纳利饰演的Mick Haller律师就常常在后座上办公。
很明显他没有司机,结果因醉酒开车而被抓,电影里他喝了那么多酒,竟然还记得住车停在了哪儿,简直不可思议。
后来他有了个司机(劳伦斯.曼森 Lawrence Manson饰),接送他来往于委托人之间,那些人大多是洛杉矶的毒贩、妓女、收赃人等社会底层人物。
Mick的特长就是帮人脱罪,有时还完全没有法律漏洞。
除非是时代戏,几十年来电影里的男主角往往青睐新款座驾。
汽车制造商也常常付钱植入广告,比如福特野马、法拉利GTO、道奇chargers之类的。
但近些年来,不少动作惊险片男主角开始改驾经典车型,或是悍马之类的奇特车型。
原因很明显——现代跑车造型大同小异,缺乏气势。
你能想象詹姆斯邦德开丰田凯美瑞么?
我开的福特Fusion有些年头了,但Mick Haller要是在它后座上办公就太滑稽了。
如今电影里唯一出镜的新款就只剩各种块头巨大、车窗漆黑的黑色越野轿车了,通常成群出现,负责尾随跟踪。
话说回来,身为辩护律师,Mick谙熟帮派,凡事谨慎,也生财有道。
他人脉广博,有个飞车族可以随时出现为他效力。
一天有位担保人(约翰.雷吉扎莫 John Leguizamo饰)带来一位不寻常的高级客户Louis Roulet(瑞恩.菲利普 Ryan Phillippe饰)——一个家住比弗利山的有钱公子,被控殴打女人。
Louis衣衫整洁、目光犀利,并坚称不惜闹上法庭也要证明自己的清白。
Mick察觉到事情远非如此简单。
我也意识到了。
要是Roulet委托金数目可观,并且确实清白无辜,为什么他会雇一个在自驾车后座办公的律师呢?
犯罪片我可看的不少,Raymond Chandler①和Ross Macdonald②的作品我也拜读过——就算Mick还没意识到,我也明白他显然被人利用了。
细节还是不剧透了。
犯罪片的细节大同小异,最大的看点还是精练的男主角,麦克康纳利在本片中就表现出色;犯罪片还需要一位抢戏的女角,玛丽莎.托梅(Marisa Tomei)就扮演了这样一位出挑的女角,她是Mick的前妻,也是他的法庭对手,而两人还维持着朋友关系。
当托梅在电影中出现时,宛如女王莅临,我只想起身行礼。
我知道为什么Lady Gaga想让她在自传片中扮演自己了,并不是因为她们酷似姐妹,而是因为每个女人和多数男人都希望能拥有托梅的动人微笑。
片中还有一些其他角色,如控方律师(乔斯.卢卡斯 Josh Lucas饰)、达成认罪协商而入狱的前客户(迈克尔.佩纳Michael Pena饰)、认为Mick奸诈的警察(布莱恩.克兰斯顿 Bryan Cranston饰)以及最有价值的角色,Mick的私家侦探(威廉.梅西William H Macy饰)。
私家侦探一角戏份不多,但梅西演得相当出彩,他演出了与Mick之间一种奇怪的熟悉感,无需过多铺垫便让人明白两人其实早已相识,这一细节值得留意。
最后的结局差强人意。
远非高明,不乏漏洞,飞车族二度出场的设置在我看来可以称得上是“神兵天降”,正验证了电影中“看似无关紧要的角色最后却发挥重要作用”这条不变法则,又将眼下的事件与过去发生的联系起来。
最后的真相让我感觉智商受到了侮辱,坦白说,就这样下结论实在太武断了。
很多犯罪故事中的桥段都已为人熟知,此片尝试在情节上有所突破,但也只成功了一半。
话虽如此,但就其本身来说,《林肯律师》实属制作精良、演技出彩的娱乐佳作。
譯註:①雷蒙•钱德勒(Raymond Thornton Chandler,1888年7月23日-1959年3月26日)是一名推理小说作家。
其写作风格和看法对现代推理小说有深远的影响,在过去60年间为相当多的同行所采用。
其小说主角菲力普•马罗,成为传统冷硬派私家侦探的典型。
参考自http://zh.wikipedia.org/wiki/Raymond_Chandler②罗斯•麦唐诺(Ross Macdonald,本名为Kenneth Millar,1915年12月13日-1983年7月11日)是一位美国作家,主要的作品以冷硬派的犯罪小说为主。
参考自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E%85%E6%96%AF%C2%B7%E9%BA%A5%E5%94%90%E8%AB%BEIvanHsiao:小双:http://www.douban.com/people/wxs723/
虽然整体中规中矩,但剧本改编得还是不错的。
马修·麦康纳 Matthew McConaughey少有的符合其银幕形象而且稍有深度的角色,主人公塑造得比较立体,也令人喜欢。
瑞恩·菲利普 Ryan Phillippe沉寂这么久,还是没有走出来,表演显然欠点火候。
洛杉矶刑事辩护律师米奇·豪勒(马修·麦康纳 Matthew McConaughey 饰),绰号“林肯律师”,主要客户群体都是一些社会底层的人。
但是突然间却有个大房地产商的儿子找上门来让他为自己辩护一起针对应召女郎瑞琪的强奸殴打案件。
对于米奇而言,这无疑于天上掉了个超大号馅饼。
但是随着调查的深入,原来这个房地产商的儿子居然是米奇之前代理的一起强奸杀人案的真凶,而之前的当事人已经在米奇的劝说下,进行了辩诉交易,已经含冤服刑。
这时,米奇突然明白过来这整起案件实际是馅饼做成的大坑。
他才是那个被请君入瓮的傻子。
美国司法体制中的辩诉交易制度辩诉交易,依《布莱克法律词典》的解释为:辩诉交易是指在司法审查的前提下,刑事案件的检察官和被告双方达成满意的倾向性意见的程序。
它通常包括被告人为得到比可能受到的指控相对较轻的量刑,而作出的承认一个较轻的犯罪或数个指控中的一个或几个的有罪答辩。
在影片中,米奇和检察官做的就是这样的辩诉交易。
现在,美国80%—90%的刑事案件都是以辩诉交易形式结案。
辩诉交易有着鲜明的特征:首先,辩诉交易的主体是检察官和被告人,其次,交易的内容就控方而言是指自由裁量权内的“有利指控”、就辩方而言则是被告人作有罪答辩。
同时,由于交易是双方当事人合议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法官不得干涉,最后,辩诉交易的后果是不进入正式审判而是直接进入量刑程序。
辩诉交易制度的产生基础是基于美国判例法的渊源,它能够大大节省司法成本和诉讼时间,因此能够得到普遍的认同。
同时,辩诉交易是双方对于自己实体权利的处分,这体现了美国司法制度中的原则——当事人主义。
你可以做出选择——当事人主义所谓当事人主义,即是强调当事人双方对程序的参与和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它赋予控、辩双方平等的诉讼地位以使对抗成为可能。
如同《林肯律师》中,米奇几年前受理的强奸杀人案的当事人在米奇的劝说下选择了有罪答辩来避免正式审判后可能出现的死刑结果。
很多人这里会觉得不解,怎么会有这样的法律制度让人去认自己没有犯过的罪呢?
事实上,这正是当事人主义在美国司法实践中的体现。
被告人并不是完全被动的,也可以主动参与到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在充分判断证据对自己有利还是不利的情况下,做出自己的选择,从而影响诉讼的结果。
但这并不是在制造冤案,法律关注的是证据,事实上,没有人能百分百还原事情的真相,侦查与诉讼本身就是复杂的过程。
所以,当事人主义反应的是“宁可错放一千,不可错杀一个”的美国刑事司法准则。
一案两凶时美国的司法处理当真凶浮出水面的时候,米奇的感觉可不只是“我好方”那么简单了。
很多人疑惑这时候不应该上演英勇的律师站出来向法庭揭发,然后让真凶牢底坐穿,上演冤案平反皆大欢喜的戏码了吗,为什么米奇反而那么纠结呢?
那是因为如果米奇这样做了,不仅真凶无法揭穿,自己的bar(也就是律师执照)也会被吊销,如果米奇不是律师了,还谈什么平反呢?
因此,米奇选了一条“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路。
这是由于美国司法制度中的自我纠错体制作为后盾的,试想一下,如果不是这套纠错程序能够生效,米奇这种选择则可能将自己置于两头落空的境地。
事实上,美国的刑事纠错制度对被告人设置了相对完善的救济程序。
如果被告人不服州法院的裁判,在穷尽了州法院系统的救济途径外,还可以向联邦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或者向联邦最高法院申请“调卷令”,引起重新审判程序。
此外,美国的总统和各州的州长也有特赦罪犯的权力。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的救济途径可供选择:(1)纠错的公共政策。
一是制定《无辜者保护法》,二是提高对刑事冤案的赔偿力度,增强国家的责任感。
三是实行“刀下留人”政策,在没有废除死刑的州,由于人们担心会错判案件,因此对于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多采用“刀下留人”政策。
目前,美国被判死刑的罪犯的死刑等待期至少为十年,且有延长的趋势。
(2)“无辜者调查委员会”——国家成立的专门纠错机构。
一旦委员会发现案件确属错判,将提交最高法院进行重新审理。
(3)“无辜者项目”——民间发起的纠错运动。
这些组织主要依靠当地律师推荐错案和在押犯人主动申请这两种方式获得错案,然后通过签订协议进行调查取证,代理无罪申诉、参与诉讼等一系列活动。
(4)学术研究成果发挥积极作用。
在美国,有关刑事错案的研究是在一种自由的气氛中进行的,广泛而有深度的学术研究被迅速且有效地反馈给司法实务界,从而提高了司法人员防范和救济错案的能力,并促进相关制度的完善。
《林肯律师》虽然有一些戏剧化的处理,但是它将美国司法制度中著名的辩诉交易和刑事纠错制度直观地呈现在了我们面前。
法律,其实从来不是追逐真相的工具,因为从实质上来说,没有人能还原全部的真相。
我们所能追寻的,是在公正的司法制度之下,最大限度保障程序的正义,从而让当事人的权利能够在法律框架之下得到有效的保障和救济。
毕竟,正义可能偶尔会缺席,但是它不应迟到太久。
瑞恩的演技还是很渣啊,从头到尾一副受虐的样子,没有反差。
明明是你虐了别人好不好,后面真相出来后起码表现得邪恶点啊。
至于电影,可以看得出剧本很不错,可惜导演的编排不尽如人意。
真相晚一点揭开效果会更好。
男猪在给杀死自己朋友的凶手辩护时一点没有表现出怨恨和纠结的心态,所以当他的计划实现时却给人感觉不够畅快。
尤其是结尾很乱,导演想营造两个转折,但一个都没做好。
有些失望。
如今,能让观众在电影最后20分钟依然猜不到结尾的剧情片已经不多见了。
因为少,所以才让人更加中意。
而凭借同名小说本身极富悬念的黑色情节为蓝本,电影《林肯律师》在宣布开拍的同时也就因此而加重了成功的砝码。
电影围绕着主人公律师Micky展开。
这位律师在电影开头便展现了一副与主流无关的架势。
没有自己的固定办公室,而是坐在自家林肯车上来办公。
乍看之下实在是让人想起那些特不靠谱的皮包公司。
就是这样一位不靠谱律师,却在影片开场不久展现出与其他精英同行区别甚大的两项个人专长:一,黑白通吃;二,专为原本不甚清白的道上人士做辩护。
凭借着他机灵的脑瓜和不走寻常路的处事方式,使他在律师这个行业里也颇为吃得开。
影片开场,有些唯利是图的Micky便由于听说客户的不凡家底而接了一桩大单子。
一位气质高雅的老妇拜托他为自己从事房地产投资产业的儿子辩护。
案情似乎也并不复杂,一位妓女控告当事人将自己恶意虐待并且强奸。
被告人Louis是一位衣着体面举止不凡的青年才俊,这让Micky有些窃喜这次终于遇到了一位清白人家。
但随着案件的深入,Micky却发现一副无辜面孔的Louis对自己陈述案情的过程漏洞百出,这让Micky开始动摇自己最初的观点。
而接下来案件更是牵扯出四年前自己接手的另一个单子,Micky由于当时太过相信自己的直觉而导致被告人无辜入狱。
同时搭档也在调查当下这一案件的过程中被谋杀。
如今,一切的矛头都指向自己的辩护对象Louis,但美国法律却不允许辩护律师作出不利于被告者的辩护,这让Micky陷入了前所未有的迷茫和对自己深深地自责中。
怎样顶着内心巨大的压力继续辩护,怎样让自己在这盘棋里成为最终的赢家,Micky似乎已经有所决定......一切似乎正在朝着光明的方向发展,但真正的结局却并未如此简单......故事一波三折,结局扑朔迷离,主人公亦正亦邪,反派也颇见功力,这一切都让电影《林肯律师》也披上了一层从小说里继承下来的黑色气质的面纱。
电影开拍之初制片方曾选定由老戏骨汤米·李·琼斯来执导,不过之后李·琼斯却由于与编剧约翰·罗曼罗在剧本的创作理念上产生分歧而退出了剧组。
同样,主角Micky也曾传出圈定由丹尼尔·戴·刘易斯出演,但出于与原著年龄上的差距,最终将这个势必出彩的人物交给了马修麦康纳。
但从最初的人选中不难看出,制片人在影片筹备之初也曾想在电影中更突出一些黑色的元素。
而影片中一场接着一场的法庭戏和最终的结局也颇让人联想起比利怀德的《控方证人》中精彩绝伦的法庭辩论和结尾的两翻逆转。
但是相比较之下,却也暴露了影片中一个软肋。
相对于当年黑色经典中法庭辩论里所表现的扣人心弦,本片中的法庭辩论戏却更像是一些接连不断的无聊过场,Micky和Louis两人各有各的强大,让观众从刚开始就只等着看最后Micky是如何赢得官司的,同时显得对方律师也着实成了一个陪太子读书的角色。
而结局无论是老妇人的突然性人格转变还是飞车党的天降奇兵,都从里到外透着一股生硬之感。
同样,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Micky的形象让人更多联想起的是那些活跃在黑白时代里更加鲜活生动,黑白转换更加自然讨巧的游走于法律和道德边界的角色们,如《夜长梦多》中亨弗莱鲍嘉的私人侦探等角色。
相较之下马修麦康纳的表演也还是自有一番亮点。
马修接连出色的演绎出一个角色的几种身份:游走于主流边缘的律师,迷茫与自身道德价值的失败者,胸有成竹的法庭操盘人和富有魅力的前夫。
马修的成功转换缺不了原著中角色的生动形象作为铺垫,但也稍有暴露出电影在处理角色各时段情绪转换的生硬,偶尔会让人觉得是不是应该在适当的那个点上点些润滑油才更顺畅一些。
这一切也不由得让人替导演Brad Furman暗自捏了一把汗。
像如此成功的小说,若是成功,皆大欢喜,若是失败,恐怕像这样的新人导演的下部电影上映时间就不好说了。
总体而言,《林肯律师》成功吸收了同名小说的精髓所在(小说作者康纳利认为本片还是很成功的),具有黑色气质,剧情跌宕起伏,并且还附赠了马修麦康纳的精湛的演技和个人魅力,确实不失为上半年一部做工精致的剧情片。
他潇洒地搬一把椅子坐在门外,等着扬言要威胁他家人的凶手上门,再从容地从怀里掏出一把手枪,告诉对方休想得逞。
他的自信建立于,曾经帮忙辩护的黑帮混混们很快到场,毫不吝惜力气地把滋事者暴打一顿。
他愉快地起身离开,一边欣赏着背后传来的惨叫,一边用食指转起汽车的钥匙环,一圈又一圈。
仿佛他游刃有余地掌控自己以及他人命运的能力,在这个小动作里凝聚升华。
这种洋洋得意看得我莫名其妙,不明白何以这部《林肯律师》在网上口碑极好。
男主人公此前是人见人骂的混蛋,只要能赚到大钱,就可为凶犯辩护。
他反复强调自己的信条是不让无辜的人入狱,好像因此便可放走有罪的人。
这次他终于惩治了一个凶手,心里充满维护正义的满足感。
当黑帮老大再次找来,请他为自己贩毒又飙车的伙伴辩护,并希望打点友情折扣,他爽快地说:“这次我给你免费。
”回头又告诉司机,“下次收他双倍钱。
”他和司机一起大笑,像一同恶作剧的伙伴。
这实在滑稽,他们以为做过一次符合良心的事就可以自此心安了?
不过浪子回头是永不过时的砝码,不知道这是观众们的真实偏好,还是多年来口味被编剧导演绑架所致。
它已发展出自己固定的套路:先是展示主人公潇洒倜傥、有型有范,除了人品差招人骂之外没有任何缺点;三分之一处他遭到一场信念危机,自此质疑此前的人生,并在既有的价值观与良心之间反复纠结;三分之二处良心终于战胜利益,主人公学会尊敬他人,化身完美形象,观众至此得以欢呼雀跃。
类似故事俯拾皆是,比如前不久的《在云端》,乔治·克鲁尼大半生宣讲自由自在的价值观,却轻易被一场爱情击败,与普通人一样体会到孤独寂寞。
更早的还有《感谢吸烟》里面的香烟销售商、《大话王》里面谎话连篇的成功律师……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此前浪荡不羁游戏人间,一场重大挫折后,总算决心严肃点儿过活。
接下来——有趣的在这里——命运居然也愿意报之以严肃,主人公从此安宁康乐。
这未免太像格林童话了。
相比这些虚伪的想象,我更愿意相信科恩兄弟《严肃的男人》才道出生活的真相:主人公一贯以严肃的态度生活,生活却不肯以同样的态度对待他。
在经历种种离奇厄运之后,他忍耐、祷告、试图解脱,并向犹太教拉比求解,但始终没有换来令人欣慰的结果。
生活是不可知的,端的不在于你如何应对。
你以善心相待,也未必得来善果,世界的运行另有一套法则。
也许更多的是,“爱人赠我金表索;回她什么:蒙汗药。
从此翻脸不理我,不知何故兮使我神经衰弱。
”看透这点,只求所行所为心安即可,结果如何,已不再掌控之中了。
或许这也是为什么,那些貌似掌控一切的主人公们总是如此受欢迎。
因他帮你做一场大梦,在纸醉金迷的空想世界里,过一把干瘾,嚼一捧爆米花,代入无所不能的畅快感受,如是而已。
那些揭露真相的故事则让人尴尬,就像讲出皇帝没穿衣服的小孩,大人们避之不及。
很可能你花两个小时时间,最大的收获是意识到自身处境的可笑与无力,乃至于一时丧失了面对明天的勇气。
比如看了《玛丽与马克思》之后,至今我仍时不时想起马克思蹲在屋角板凳上瑟瑟发抖的模样,想起就一身冷汗。
不过即便胆战心惊,依然感谢这些洞察人心的电影。
如同好的文学作品,它们告诉你人性的多个侧面、世界的多种可能,也帮你质疑平日习以为常之理、不可变更之事。
通过它们而非永远凭借自己的经验,我们才增多了对扑面而来的生活的应对方法,得以包容那些与自己的期待相迥异的人与事,不至于对某些变故措手不及。
而把以上任何一条作为标准,《林肯律师》这类片子恐怕都达不到——它至多是验证了我们虚妄的乐观罢了。
马修康纳利演过好几回律师角色了,但是这次的角色却最丰满最有代表性。扎实的剧本给了演员很大的表演空间,也带给观众对正义不同的思考~
惊喜不断的法庭片, 影片最后20分钟酣畅淋漓.
每次以为要射的时候,都还有更多点刺激,结果居然硬成了无高潮的片!!总体故事不错才给了四星.....
又译名:下流正义
背景音乐是一大亮点!!
从头到尾都很紧凑,在现在的商业片里属于相当认真的制作了
剧情乱啊 对白太多了 看起累
香港上映时叫《依法犯法》,和电影的主题很贴近,很不错。电影当然悬念迭起,法庭戏更是电影中的重头戏,观看时无不期待马修麦康纳的后手到底是什么,本片推荐观看。
诸多不合逻辑之处,最难以理解的莫过于警察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把富二代抓走,然后马上就把他放掉。甚至到最后要不是富二代的老妈神经搭错去开枪打律师,都根本没办法把富二代绳之于法。
爱看马修麦康纳演律师,挑片能力一流! BD 11/05/16 重温BD 720P 14/08/29 重温1080P 22/03/29 为什么近些年都没有这么耐看的片了。
拍得很流畅,结尾不畅快,最烦法庭上抗辩走煽情路线
剧情片果然是我的菜!!果然富二代很多都不是好东西。。。话说最后有点拖沓了。。。。。为了将一个完整的前后呼应的故事吗????还有就是没看到坏人死翘翘的结局有点不爽啊,虽说都是心知肚明的。。
不敢相信结局那么重要的一个情节,铺垫了一整部电影的情节竟然在马修和司机解说性的台词中结束了。这个电影的法庭戏难道不是重中之重吗?要不就是编剧脑袋不够用,要不就是没有做足功课,写出那么弱智的法庭戏。马修这个人物更是混乱,人物塑造和人物真相的转换生硬,每遇到一个不可调节的冲突时就加一个人物进来帮他,全片想一想好像真正他干成的事只有不停的怀疑反省,然后在法庭上说几句让人产生混乱感的话。高潮发生在银幕之外了......
模板式律政性感男主YY片。
我是很喜歡律政片的啊 怎麼這部電影一點無感。
故事似曾相识,好像是《傲骨贤妻》中有一集和这个差不多!
并没有想象中出彩,但是依然有不少闪光点,虽然又一次扮演律师,但显然此时的Matthew要比《A Time To Kill》时期的自己演技要成熟了许多
片名让人以为林肯车会在里面大放异彩,要不然就是司机大哥会大显身手,好吧都没有。人物冗杂,缺乏个性。一部没有亮点没有高潮的犯罪片。
看不进去
看到分数打这么高有点奇怪,看过安东尼·霍普金斯的Fracture之后就会发现,这部林肯律师在效仿的路上还要走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