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是这几年中国电影所没有过的一个类型 跳出了以往悬疑推理案的惯常套路 做到影片结束后让人沉思 从这个角度来说 电影的立意满分 结尾处方木在视频里说的话最能引人深省 像是比较火的江歌于欢案所引出的 法律和公众舆论到底是否应该需要人为添加砝码使其平衡或者使其民心所向 阮经天的表演是最意外的收获吧 把一个处在社会阴暗面因为自身的不幸就看不见城市的灯火这样一个反面的城市之光的斯文败类的神态以及肢体动作展示的活灵活现 几个案件的展开都是取自平常生活 虽不跌宕起伏脑洞大开但依旧夺人眼球 观影结束后所得到的第一个最直观的感受还是那句话 正义有时候可能会迟到 但绝不会缺席
点映过后,在豆瓣上写下这么一段话 “ 如此狂躁的叙事节奏、如此狂躁的过火表演、如此狂躁的摄影打光。
宛如一个《七宗罪》脑残粉在香港、韩国进修后,撞出来一个“新”类型——抽搐悬疑片。
剧本堪比车祸连环追尾现场,每场戏之间都是断裂的,槽点遍布,从丢包袱到反转都狂赶,连基本的推理过场都没有。
” 不过实际上,《城市之光》并不是这么三言两语就可以评价完的作品,它至少算得上是今年华语院线电影中,一部相当难以评价的作品:一方面,它的选题和切入点的尺度在近年来的华语悬疑犯罪电影中难能一见,主创团队也挺努力地在自圆其说。
但另一方面,叙事节奏的狂乱无章和几位主演的过火表演,则把电影拉下了水。
电影中的第一位死者,是当地一所中学的数学老师,之前凌辱了班中一位同学致使其跳楼自杀,引发民怨。
这是“城市之光”案件第一次引发警局注意,以相同的方式再次演绎“死亡”,是“城市之光”引发网友热议、引爆焦点的最大原因。
同样的,第二位受害人,被吊入了一个灌满羊水的废墟中的水囊。
第三位受害人,因妨碍救火而致人死亡,最终以同样的方式困在火海中爆炸身亡。
这些连环凶杀案的受害者都有两个共同特征:一度掀起城市网民热议的对象,引发过极大的民怨;犯罪现场的线索都与一个人有关,方木。
故事由此开始,如之前的《无证之罪》、《嫌疑人X的献身》一般,《城市之光》没有采用“警方在明,犯案者在暗”的模式,而是一早就将犯人真身(江亚)告知。
方木和江亚在案件进行到一半时便几乎已互相知根知底,但直接证据的缺失使得案件步入迷局。
然而,本该呈现出一种高智商对决的《城市之光》,自己将自己绕入了狂躁与混乱之中。
整部电影在开头部分便缺乏像样的“根基”来稳住整个全局。
从第一秒起,犯罪现场虚假离谱到极点的风范便贯穿了下去,轮番上演的一场接一场狂暴血腥、一惊一乍的犯案现场戏码,无不遍地充斥着虚假感。
过快的剪辑节奏和过大的信息量,并没让电影为观众带来明快的节奏,反而是一种“强行快节奏”——每个情节转折点,都发狂般地往前赶,来的如风暴般极速,却缺乏大量铺垫、伏笔的支撑和起码的推理步骤。
于是,观众只能被强塞进这部作品之中,被导演、编剧所给予的信息量牵住,却难以拥有相对应的时间来理清楚每个角色的行为动机——悬念感就地消失了,只剩凌厉的狂躁和过分紧凑的剧情。
过分急躁地将文本信息合盘托出,不带一丝犹豫与沉稳,只能放大影片场景/叙事节奏中的虚张声势。
《城市之光》中几位演员的表演,进一步加大了这种虚张声势之感。
他们懂得如何进行“表演”,如何进行“卖力的表演”,于是,一场场过度外放的对手戏用最精分的方式摆了上来。
按理说,好的演员是能带着戏走的,这部电影中的两位男主角邓超、阮经天都是经验非常丰富的好演员,各自也算是有代表作品,却无一例外被戏牵制住了。
邓超不是第一次演犯罪题材的电影,《李米的猜想》、《烈日灼心》中的表演都不错。
但在《城市之光》中,他的表演缺乏收敛,几乎都是在用劲拿最情绪化、最大起大落的方式来外放,自然流露的戏非常之少。
他的人设也存在问题,作为心理学天才和警探的双重身份,却很少将自己推理的过程展现出来。
阮经天演的更令人摸不着头脑,因为他把自己变成了一个“表演机器”:靠最表面化的表演技巧来表现人物内心是如何的邪恶阴暗、张牙舞爪,癫狂得流于表面。
另外,这个人物的演绎前后是被一分为二的。
在前半段他犯案的时候,电影将他塑造成了一个冷静的高智商罪犯,但是越往后,阮经天的表演就越显得歇斯底里,缺乏真实感,情绪与人格转变都是断崖式的。
尤其是与邓超在审讯室对质的那场戏,只为冲击观众的感官刺激。
实际上这类犯罪者绝非是我们“想象中的变态与癫狂”模样,他们应该会有更丰富的人格展现。
这部作品里还算可以的表演,实际上都来自于配角,比如只有几场戏的文淇和只有三场戏的林嘉欣。
只靠不多的表演就能把人物写实的一面和人物的前史、人物内心瞬间情感(而非仅只限于情绪)表现出来,至少能给人些可信度。
不过话虽至此,《城市之光》却也算不上是一部没价值可言说的烂片,至少它其中有趣的一面是,把设定和视角选在了“信息化城市时代”。
“信息化城市”、“多媒体交互方式”,共同构筑了一起接一起的“惩恶”式连环凶杀案完成的舞台和传播的渠道。
充满着仪式感的“惩恶”犯罪故事在设定上乍一眼看去,仿佛是《七宗罪》的当代版本再混杂入了网络舆论与网络暴力等时新元素,踩遍了社会热点。
“清扫这座城市的尘土”,是江亚杀人的部分目的,也是不少网民的心愿。
当下,碎阅读和快情绪发泄,使得大多数人都只停留在事件表面,而不是去追问真相背后。
电影中所展示的“惩恶式”犯罪,在开头时显得野心勃勃,借助类型片手法,融入社会当下新闻热点,电影中的一系列连环凶杀案,宛如一场凶手、媒体、大众的三重狂欢,把批判意识放在了“网络舆论”和“扭曲崇拜”身上。
结果,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一设定最终被简单粗暴地归为了江亚的“少年时期的阴影”,诸如年少时的经历让他内心充满着扭曲和黑暗等等,完成的落位点又投靠到了正能量的传达上。
一段接一段老生常谈,无异于落入了虎头蛇尾的俗套,自断了主题上的探讨。
文/徐若风 公众号/风影电影
真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城市之光》在我这里撑死两星半,而且太浪费邓超演技了。
换成黄晓明化个妆也就演成这样差不多了。
十个问题,不跟原著比,只跟电影的基本要求比。
1、案件都拍出来了,台词一直在强调仪式感,但是编排和拍摄手法完全没有突出同态复仇的仪式感,感觉就是为了过一遍而过一遍。
电影创作者对这些社会案件没想法,不解释,信息呈现得也很死。
2、米楠的演绎很怪,她的眼神动作反应跟剧里设定的一线刑警身份不搭,像一个轻佻的新手。
最重要的是,这个角色在全剧里,没有任何功能性作用,也就是花瓶一个。
3、方木全能,集合了n个人的技能和知觉于一身,其实有他一个就能破案了。
4、有些角色的反应不自然,比如中学老师刚醒的时候,刚醒的人中气太足,姜维利讽刺他母亲的时候,太挑衅油滑又清醒,感觉不是对母亲,是对外人。
5、节奏不好,只张不驰,所以在高水位线上很平,没有思考的余地和信息点给观众。
爆炸后简直强行文戏,没感情上的焦点。
6、方木和米楠的感情戏很生硬尴尬,两人都一脸不符合电影里人设的精分、然后欢快地调情。
(不谈原著,原著的米楠几乎=高亚楠,差更远)7、廖亚凡死哪里,刘诗诗演得比杨学武差太多了,我觉得她的表现是,吃不透人物,拿不准该用什么心情态度对廖亚凡,就随大流哭吧。
否则以剧里给出来的信息和人物关系,她根本不该是这个反应。
8、整体故事走不了心,端着,走肾。
9、阮经天演神经病倒是可以,但是人物的行为逻辑太单薄,是编剧导演没表现到点子上那种单薄。
10、把社会问题私人化、边缘化、变态化、个别化,然后放飞。
所以感觉就很……走偏了且完全撑不起开题的格局。
光要有光。
这是我最近常说的一句话。
《创世纪》第一章第3-4节写道: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
光真的是好的。
明亮。
温暖。
普照大地。
生机勃勃。
它滋养万物,也制造阴影。
而影子,是我们最初对于世界延展出的想象。
我一直都迷恋影子。
小时候,常常在黑暗的房间里,把玩具人偶放在一支打开的手电筒前,将他们的影子投射在对面的墙壁上。
让他们相互打斗,或是默然肃立。
在光圈中,这些高大又沉默的影子让我兴奋,同时浮想联翩。
光为我制造了这样的梦境,让一个孤独的孩子在单调又枯燥的生活中,有了些许放肆的可能。
这种冲动延续到我长大成人。
开始写作之后,我就决定要写一部关于光的小说。
于是,就有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
动笔之前,曾经和我的编辑刘玉浦先生聊起过这个创意,他很严肃的告诉我,你写的已经不仅是小说了,而是寓言。
动笔之后,我也一直在想,为什么是光?
谁才是这个城市最需要的光?
最后,我把这个问题抛给了读者。
因为,作者提出问题,却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人。
直到徐纪周导演从北京跑来沈阳,直截了当地提出,老雷,我很喜欢,给我吧。
我当时莫名其妙地想起一句台词:悟空,你不要这么猴急嘛。
你喜欢它什么?
光这个概念。
他补充了一句,以及光所代表的价值观。
这是个容易兴奋的家伙,手舞足蹈地开始表演书中的某个人物。
据说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刚刚出版的时候,恰逢他在重庆拍戏,直接杀到重庆出版集团,抢先搞到一本样书。
阅毕喜不自胜,当即调来几个演员现场表演书中的某个片断。
我看着面前这个神经病,不由自主地被他感染,心里说,好吧好吧。
徐纪周是喜欢直来直去的人,我同样不愿意磨磨唧唧。
所以,合作事宜很快就敲定。
之后就进入了漫长而艰难的筹备期。
题材敏感,改编难度大。
导演遇到的困难可想而知。
直到几年后的一天,他打电话给我,老雷,知道安乐么?
我:不知道,我知道安利。
他报出一连串如雷贯耳的电影片名。
我说我靠,成了?
成了。
兴奋劲儿过了,我才知道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好在有安乐和江志强先生保驾护航,项目的进展还算顺利。
江先生运筹帷幄,码盘子,谈演员。
徐纪周继续完善剧本。
现在回想起来,那是一段颇令人崩溃的时间。
26万字的小说要压缩到合理片长的体量,要展现案件的同时保留塑造人物的空间,同时还要考虑审查等因素。
在导演的工作室抽烟抽到头昏眼花,聊故事聊到大脑短路。
我:导演要不咱拿掉几个案件吧?
导演:不。
我:靠,你看哪个作者主动要求删减原著小说的?
导演:我不!
最终,这个倔强的神经病完成了剧本。
同时,江先生也请到了国内犯罪题材电影中最强大、也是最适合的演员阵容。
2016年8月,电影正式开机,彼时恰逢我人生中最灰暗的岁月。
导演专门跑来沈阳看我,还带来了电影的美术资料。
这份礼物并不贵重,但足以安慰低谷中的我。
光,就在前面。
他和江先生的团队给了作者应有的尊重。
对影片拍摄的整个过程我都了如指掌。
接到导演源源不断发来的剧照和片断,整个电影在我心中渐渐清晰。
11月底去探班,并有了人生中第一次当演员的经历。
卸妆的时候,我想,出过书,拍过网剧,拍过电影,当过演员——老雷你可以可以。
2月开发布会,见到聪明又诚恳的邓超、温婉又大气的刘诗诗、帅气又谦和的阮经天、优雅又豁达的林嘉欣、多才又低调的余皑磊、幽默又体贴的郭京飞。
他们是从小说里走出来的方木、米楠、江亚、魏巍、杨学武和任川。
那道光已经触手可及。
虽然经历调档风波,但是徐纪周导演和江志强先生的坚持还在,打造国产犯罪题材电影新标杆的热血还在。
光,迟早会来。
12月9日,媒体点映会。
电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第一次呈现。
我坐在放映厅的最后一排,看着银幕一点点亮起。
124分钟的时间稍纵即逝,我看到了五年来无数人的心血和坚持。
我是小说的原著作者,但是当一幕幕高度还原的场面出现在眼前,我仍然按捺不住心中的起伏澎湃。
点映结束。
徐纪周导演问我,你觉得怎么样?
我点点头,我很喜欢。
其实今天是我生日。
哦?
我看看他,那这部电影就是最好的生日礼物。
这也是给我的最好的礼物。
因为那个问题终于有了答案。
警察是这个城市最需要的一缕光。
正义是这个城市最需要的一缕光。
爱是这个城市最需要的一缕光。
如果你曾奋力点亮这个城市,那么,你就是那缕光。
徐纪周曾经对我说过,我要拍一部对得起你,对得起这部小说的电影。
他做到了。
正如片尾那段字幕。
仅以本片献给那些在黑暗中守卫光明的战士。
这,就是我要的光。
和小说相比,人物关系虽然有些变动,但还在合理范围之内,邓超版的方木形象上有些老,眉目之中少了些忧郁,由于廖亚凡变成了十三四岁的小姑娘,不再是小说里那个离经叛道的不良少女,所以方木对廖亚凡的感觉不像小说里那么负疚,感觉上也许关晓彤更适合廖亚凡这个角色,比较叛逆。
由于篇幅的关系,无法把魏巍的前因后果交代清楚,所以魏巍这个隐藏的复仇者也就无从演绎了,台词方面感觉推理成份太弱,根据犯罪现场进行的心理画像无法解释其合理性,只是把推理结果告诉大家,推理的论据有些薄弱。
还有,把任川法官的身份变成了律师,也许是不得已而为之吧,如果变成法官也许审查都通过不了,任川被炸死之后,方木冲进网吧指着所有的人歇斯底里的喊“你们所有的人都是杀人凶手”的部分被删掉了,感觉无法体现方木的愤怒、悲愤、无助等一系列复杂的情绪,所以才会用牺牲自己来熄灭城市之光。
结尾部分,小说方木咬断的是自己的手指,被魏巍调包解救成功,可惜如此惊心动魄的结尾无法在大屏幕上呈现出来,只能变成在江亚的斧头劈下去之前被米楠解救出来了,相比之下薄弱了很多。
总的来说,改编的还算可以接受,比李易峰版的要好很多。
另外,没有看到有邰伟有些小小的失望,毕竟在小说里他起了很大的作用,电影里全被杨学武代替了。
看完了电影也没发现我们的雷米老师扮演的角色,是哪个呢 ?
🤔🙄
本文含剧透,慎入。
他是月光他是警察他是方木这是我从高中开始喜欢的小说,拍成了电影,看完了总想说些什么。
这部电影如果要打分,我会给他打两个分,一是作为普通观众,这是一部可以到八分的电影。
二是作为一个原著粉,我给他只能到六点五分。
首先如果作为一名普通的观众,这部电影很良心,主旨明确,故事清晰,情节紧凑不拖拉,人物个性鲜明,结尾曲也不错,每一项都可以拿到七分以上的高分。
但,作为原著粉总是矫情的,这套答卷,我不满意。
不能说它毁原著,反而,它很好的抓住了原著的主线,每个案件的还原都是不错的,对原作的主题也把握的很好。
它对我来说最致命的缺点,是人设和对高潮的改编。
当然,人设不关演员的事,演员在这部电影中的演技都是在线的,问题在导演和编剧的改编。
一本小说的灵魂就是书中的人物,如果这个灵魂变了,那这个小说也就变了。
城市之光作为心理罪系列的最后一本小说,整本书的主线是以暴制暴的对错,而伴随的是主角方木的升华,整本书有三个高潮,一是任川案,二是亚凡案(这也是曾让我一度不愿意再去碰这本书的原因),三是方木之死。
而这三个高潮,全都把最让人入迷的地方改了,这不能说是导演和编剧能力不行,而是导演想把城市之光拍成一部没有上没有下的独立电影的副作用。
之前在微博上看到雷米大大发的微博说,这个导演一看完这部小说当时就两眼放光,激动的说想要把这本书拍成小说,但我觉得他是以一个导演的视角来看这本小说的,他看的是书的主旨和理念,而以书迷视角,对我来说里面的人物都是迷人的,他们一系列的变化成长,都是他们性格所形成的原因,我不会将他们独立出来,单独拍片,因为这样就变了,不一样了。
好像有些跑题,下面言归正传。
首先是本书第一个高潮,任川案。
这里是一个观念的转折点,在此之前,接连的三个案件的舆论导向都是偏向城市之光的,甚至,警察中也是如此。
而对任川(在书中是法官),一开始警察对他也是嫌弃的,但随着了解的加深,人们发现,任川并不是想象中的恶,他也是身不由己,他也只是一个怕死,到最后希望大家不要把他当做坏人的普通人。
是任川的死,激发了大家对城市之光的思考。
而这段剧情最精彩的在于,方木在爆炸发生后,满身灰尘的冲进街边网吧的爆发。
一句你们都是凶手,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但电影里,这段却没有了,真的很遗憾。
第二个高潮,亚凡案。
对于亚凡之死,简单的亚凡案三个字根本无法形容这种悲伤。
亚凡这个角色贯穿了心理罪这个系列的小说,本来就是单亲家庭,母亲还死于大火之中,后来去了孤儿院,孤儿院还面临强拆,她把方木当稻草,方木当时却不会处理这些。
最后她一个人坐上了火车,孤身一人流浪。
被轮奸,破罐破摔的厮混街头,却在最狼狈的时候再遇方木。
一句我们结婚吧,从一开始的别扭性格,吃米楠的醋,到后来被光一点点照亮,然后戛然而止。
当时看到亚凡死后,方木收拾房子,看到亚凡留下的纸条上面的字时,心是揪着的疼。
再抽烟,就剁手。
六个字,好不容易快等到的幸福,命运真的是不善待这个姑娘。
而影版...对不起亚凡。
这里也是我对影版最失望的改编,没有之一。
三,方木之死。
全书最后的高潮,原作中的这段,悲壮,却不激烈。
从第七个读者到城市之光,方木经历了太多。
从大学的第七个读者案,看着女友在自己面前被砍头,舍友,凶手和救下自己的舍管被活活烧死,最后患上了ptsd。
到画像案,挑战自己的凶手杀死了自己舍友的女朋友,烧死了自己最敬爱的老师,最后亲手用子弹打穿了凶手的头。
到教化场案,自己认识的善人孤儿院院长以前做过一个可怕的实验,最后在自己面前跳了楼,自己却拿最后的获利者没有办法。
孤儿院被拆,恩人的女儿也失踪了。
再到暗河案,认识多年的老警察的女儿被奸杀,砍了四肢下体塞了东西被送回来,只因为惹到了一个贩卖女童的组织。
老警察也因为想报仇而被陷害后来死在监狱中,三个一腔热血的警察为了救自己而被永远的熔铸在了钢锭里,哪怕之前他们争执,闹过各种不愉快。
自己以为是兄弟的警察,是组织派来的内鬼,被派去组织的卧底为了保护一个小姑娘无声的死了,死前还紧紧的握着自己的枪,而那个小姑娘小小年纪就被糟蹋的医生都感到愤怒。
一个单纯的农村青年被斧子爆头,而她的姐姐,一个心思单纯,又挺爱美的农村姑娘,亲手杀了自己的弟弟,然后变成了一个失去生存意义的人。
自己几次摸到真相,却发现这是一条深不见底的暗河,所有的一切,只能自己解决。
这是多么惨痛的一路,这一路走来,他有过消沉,有过迷茫,有想过放弃,也有过沉默的爆发。
他怒吼,他哭泣,他经历,他成长。
他没有因为这些事就放弃什么,他依然会为一个半路抢劫他的怀孕女人开好房间,让她睡个安稳觉,吃个饱饭,并给她借钱打胎,帮她从人渣男友那里拿回身份证和父亲的遗物,还帮她疏导,让她可以再回到学校,有勇气继续生活下去(这,说的就是米楠)。
这就是方木,这一切汇集成了城市之光中的他。
他不是太阳,他是月亮,在城市之光之前,他是一轮新月,明亮且锋利,在黑暗中升起,却也会在你指他的时候割掉你的耳朵。
而方木之死则是他的升华,他变成了满月,变成了黑暗中最明亮的光,他照亮了所有人。
书中没有电影中激烈的打斗,江亚是个沉稳的猎手,他的所有出手,都是一发既中,他会做好所有的调查,然后不留失误的一击完成。
而方木,抱着必死的决心,只给了十年的兄弟一条两个字的短信:七天。
然后便录下录像,从容的走上了一条尽头是死亡的路。
一切都决定了,他断的,会是自己的手指,而也只有真正的被江亚以为的死亡,才会让最后的录像带成为破敌的箭,击穿了几乎无懈可击的江亚。
而录像最后,原文中是这样写的:“最后,”方木盯着镜头,表情突然变的局促嘴边绽放的微笑中是深深的不舍“米楠…”室内一下变的安静,警察忘记了自己的职业,杀人者忘记了自己的处境,所有人都把视线投向了死者最后的牵挂。
方木的脸色渐渐变的潮红,嘴唇颤抖着,似乎有千言万语汇集在胸腔里,却不知从何说起。
米楠屏住呼吸,怔怔地看着那个从视死如归中骤然变得羞涩不安的人。
然而,没有嘱托,没有情话,甚至没有祝福,方木只是无声的看着镜头,眼中渐渐泛起泪光,最后,笑了。
“就这样吧。
”米楠…就这样吧。
这也是从暗河到城市之光这条感情线最好的情话。
而电影对这些的处理,还是挺失望的。
加了段打戏,简单的:米楠,就这样吧。
还有最后强行圆满的结局。
一下让这些都变的太单薄了。
最后说一下人设的塑造,最满意的是江亚,虽然仍有瑕疵。
方木的形象一出场我就失望了,方木一点都不是这样拽拽的,他也不会刻意装成一个混蛋,他的故事,常人不会理解。
米楠,刘诗诗是把少女的可爱劲演出来了的,但没有了之前的故事支撑,这段感情线太单薄了。
魏巍,小说中真正的boss,一切的源头,也是最后救了方木的人,一个复杂又坚强的女人。
在电影中却只是个普通女人,让人失望。
杨学武,在电影中是把书中的杨学武和邰伟合成一个角色了,但也太单薄,太边缘了。
最后总结一下吧,总之这部片子有优有劣,视角不同得出的东西也就不同,可以看出导演是用心了的,有喜有泪,节奏也不错,最后主旋律的爆发做的也比较优秀,但我的看法还是,心理罪并不适合但拎出来做电影,要做,就做一整套,这样,才算给书中的所有人一个交代。
不管如何,还是要谢谢徐纪周导演,他用心的将我喜欢的小说拍成了电影,没有胡乱改编,哪怕再重口的案子也都还原到了荧幕之上。
希望一切可以更好吧,最后以原文中录像里方木的那段话结尾吧。
“我们都不能否认,这个城市已经因为‘城市之光’改变了很多。
对于我们来讲,也曾经动摇过,‘城市之光’到底是对的还是错的?
在法律之外,杀人是不是唯一实现公平和正义的办法?
江亚做过的事情,我也曾经做过。
但是我想告诉这个城市里的所有人,以暴制暴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信仰暴力,只会带来更惨烈的暴行。
”方木重新面对镜头,面色平和,目光纯净,宛若初生的孩童“如果这架天平从来就是倾斜的,那么,就让我当一颗砝码吧。
”
故事结构呈现非常俗套,几个案子由几人所为不知道,但神棍方木认定是冲自己来的,便去找自己的同学,一个个排查,找到罪犯了。
改编动了原著不少,使情节联系看不出来,不合理地方增多。
为何要弄死女孩,与标榜的城市惩恶之光不是不符合了吗?
电影无一交代。
为打而打,相互摔来打去,好长时间,有存在必要吗?
电影院中打哈欠的人较多。
另外,刑警队长,警局领导都脸谱化,表演也很浮夸。
邓超,表演卖力到让人跳戏,完完全全没有雷米著作中方木的味道,他嘴一咧,立即想起跑男,他眼睛一亮,立即感到是在表演,身上没有方木的影子。
至于他皮笑肉不笑的镜头,只让人感到有中年油腻感。
太让人对邓超失望!
是邓超,但不是方木!
看过雷米的原著,也看过张若轩版的。
冲着这个小说去看的,除了有些没有播出来删减了的前段,影片还是很完整的,邓超演技自然不用说,很赞!
但最让我惊喜的是刘诗诗和阮经天,之前一直是古装片里温婉仙气的角色,这次真的不同与以前那种大家闺秀形象,米楠演的很好很出彩,小执拗,小俏皮,但又不失警察的那种果敢坚毅且英姿飒爽,小细节把握的刚刚好。
听别人说是原音,我都有点不相信。
还有小天,真的就是变态本人了,可能我还沉寂在<命中注定我爱你>的那个高富帅纪存希的世界里,这几年很少看他演片子,突然一下子出来就是个心里扭曲的反派,着实有点惊讶。
真的,可以说是今年犯罪题材影片里的最好(不要觉得我没见过世面吧,哈哈)。
PS:问我为啥打四分?
我想说为啥要删减啊?!!
气愤。
还有,希望原班人马在出第二部,嘿嘿😁(我就不配图了)
记忆中的方木是忧郁俊美的翩翩少年,所以当邓超顶着少白头,戴着眼镜,留着胡子,一脸沧桑又神经质的对着嫌犯嘶吼咆哮的时候,方木人设顿时齑粉。
好吧,我承认我看了个假《心理罪》。
果然报着这样的自甘堕落的态度,我感觉我的内心瞬时沉静,优雅的像个小仙女。
主角阵容上,邓超(中年颓废版方木),刘诗诗(米楠),江亚(阮经天)。
邓超演技是有的,对于廖亚凡的死,对于江亚的恨,以及在法理和道德的挣扎上都表现的相当出色。
方木于邓超来说,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但是他从中抽离了自己,不带自己的个人特色,而是为这个角色朔造灵魂,光这一点就秒杀一众小鲜肉了。
小天的表现算是出彩了,和邓超这样的实力派对戏,也没逊色。
虽然演的是个变态,颜值却依旧可餐,有一种斯文病态的帅,再加上有一段身世的揭秘,其实挺博人同情的。
那场景让我印象深刻。
在阴暗破旧的土放里,满是多米诺反应,人间地狱一般的四处喷溅的鲜血,过去江亚被父亲毒打的画面依据每一处血迹一一重现,而后是仇恨爆发后的杀戮。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也是暴力的受害者。
刘诗诗嘛,感觉若曦的影子太深入,而且不知道是假发的原因还是她就不适合这样的发型,总感觉头意外的大,有点小萝卜头的意思,完全没有女警的英气,太柔弱了。
这次的角色应该是她刻意的一次挑战,但是过于强大的舞蹈功底,肢体上的变现太柔弱无力和轻飘,优美,偏偏就是没有军官该有的棱角,力度,粗粝。
个人感觉这个角色反而变优成劣,没能让她有闪光的表现。
剧情上的编排还算是用心,但是为了让江亚的变态帽子扣实,也为了更加凸显舆论暴力背后的无知。
死掉的这几个人或多或少的都有自己不得已的一面,老师面对舆论压力下的隐忍,律师最后让警察撤离并带话给自己的母亲,因为醉酒没能救人的宅男。
杀人手法新鲜,破案线索包括冲着方木来的暗号有点刻意且交代不清楚。
作为推理剧,最为精彩的根据杂乱线索中抽丝剥茧的分析案情并给出嫌犯的高潮并完全的摒弃。
已经彻底背离了《心理罪》原著的内核。
方木好多的心理画像太随意了,完全就是编剧做主,没有交代清楚脉络,很容易造成观者的混乱,给方木神化了能力,没有了科学合理的理性判断依据。
但如果从本片追求正义,道德,法理最后底线的坚持上看,表现的很彻底。
所以已经不能说是悬疑片,而是警匪片。
因为从一开始凶手就已经确定了,只是抓捕而已。
当然结局上,为了照顾观者情绪给了个大团圆的结局,却又败了笔。
不如让方木牺牲能更诠释主题。
剪辑上,有些细节又铺的不到位,比如廖亚凡的死,突兀的来,突兀的爆发,突兀的沉寂。
尽管演技在线,前期的感情没有给出缓冲带,很难快速的让观者和演员一起悲伤,我甚至都没来及的感觉到悲伤,人就死了,我好不容易有点悲伤了,方木已经崩溃嘶号了。
我感觉频率完全不在一个调上。
其实我是个特别好骗眼泪的人,你稍微煽情下,我眼泪就哗哗流。
只是剪辑太懒了,也可能时间不够,居然煽情都不懒得煽一下,就交代结果了。
你以为我们都是演员吗?
你喊一声action,我们立马进入状态,悲愤交加?
感觉最后平凡人的各种感动剪辑还做的能让我哭了半天。
怎么片子就不行呢?
我不是原著粉,所以不会苛求保持一致。
只是作为悬疑剧,真的还有一段很长距离要走。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原计划在国庆节上映,后来推迟到年底才终于与我们见面。
电影改编自雷米的同名小说《心理罪》,如今已经改编为2版电视剧和2版电影。
其中李易峰、廖凡主演的影版《心理罪》在今年8月上映,但口碑并不理想。
而《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从导演到编剧、演员全都不同,和李易峰版《心理罪》并无联系,是两个不同的系列。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演员阵容还是颇为强大,其中邓超凭借《烈日灼心》成为金鸡奖影帝,阮经天凭借《艋舺》成为金马奖影帝,文琪凭借《血观音》成为金马奖最佳女配角,林嘉欣更是在各种大大小小的电影节上提名或获奖。
不少观众对邓超是又爱又恨,爱是因为他是一流的实力派演员,恨是因为他经常演烂片。
刚刚在《中国合伙人》得到观众的表扬,转身就去拍了《分手大师》。
上一秒在《烈日灼心》展示优异的演技,下一秒就去演《恶棍天使》。
好在邓超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表现还是相当不错。
邓超认真起来真的很可怕,他把方木聪明的同时又过度自信、理性的同时又兼具感性、冷静的同时又夹杂冲动、善良的同时又胸有城府的性格都展示了出来。
方木在分析案件时的大局在握,在恍然大悟时的细思恐极,在证据不足时的气急败坏等一系列情绪都被邓超演绎得淋漓尽致。
什么叫细思恐极?
就是当方木听到江亚说“你不该让一个女人独自留在家”时,方木火急火燎来到酒店却发现米楠毫发无伤。
他立刻明白,江亚说的“女人”指的是另一个女人……尤其是面对廖亚凡的死亡,方木五味杂陈,心乱如麻,从他的表情中我们能看到失去亲人的伤心之情、江亚对孩子痛下杀手的愤怒之情、不该把廖亚凡一个人留在家里的后悔之情,以及没能保护好廖亚凡的自责之情。
他跪在廖亚凡身边,想哭又哭不出来,他的眼神中流露出爱意、愧疚、难过,他不知道能做些什么,甚至连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他想将江亚就地正法,却又不得不遵守法律,他对着空中打光子弹所流露出的复杂情绪让人印象非常深刻,这些丝丝入扣的细腻演绎,都让这个形象立住了。
邓超再次告诉大家什么叫演技,也再次证明自己是实力派演员。
值得一提的是,《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早早就告诉观众,阮经天饰演的江亚就是凶手,所以电影的重点就从“凶手是谁”转移为“怎么找到证据”和“他为什么犯罪”上。
这样拍的好处在于,电影没有落入猜凶手的俗套。
凶手是谁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杀人的目的是什么。
许多悬疑片中,导演为了避免观众猜到凶手是谁,会减少凶手的戏份,导致凶手的戏份太少,使得形象塑造有所欠缺。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早早揭晓凶手,导演也就可以增加江亚的戏份,使他的形象更加立体。
江亚的父亲认为他不是亲生的,于是从小虐待他、殴打他,江亚逐渐变得心理扭曲,成为了一个疯子。
终于,当江亚愤怒、仇恨到极点的时候,他使用斧头砍死了对方,然后把他当成撒气的对象、泄火的玩偶,直到几年前找到新的猎物,强奸幼女的李一。
江亚时而正常,时而癫狂,而阮经天的表演也使得网友褒贬不一,有人表示称赞,也有人说像神经病。
可关键在于,他演的就是一个神经病啊,把神经病的角色演得像神经病,没有任何问题啊。
也有人说,真正厉害的罪犯,都是表面上不动声色、人畜无害,但实际上阴险狡诈,冷酷无情。
其实我们联想一下那些童年阴影,比如《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里的冯远征,
比如《神雕侠侣》的裘千尺,
这些童年阴影不少都是面目狰狞、凶神恶煞的,你越说他们是童年阴影,越说明给你留下了深刻印象;你越害怕,越说明他们演得好。
对于邓超、阮经天略显夸张的表演,我们很难评价好坏,没有谁规定表情丰富就一定好,也没有谁规定收敛克制就一定好。
至少在我看来,哪怕是用力过猛,也比面无表情的面瘫式表演好。
当然,演技固然重要,也只能起一个锦上添花的作用,无法做到雪中送炭,一部犯罪片最重要的还是内容。
电影还是有许多不足之处,比如结尾方木和江亚打了一架,目的是将江亚的皮肉吃进胃里,方木想让法医解剖自己的尸体从而找到江亚的皮肉,结果最后根本没有用这个伏笔,那么方木和江亚的打戏就显得相当多余了,方木的自拍录像本应该起一个未卜先知、锦郎妙计的作用,最终变成了故弄玄虚、虚张声势。
如果方木死亡,然后警方从他体内找到江亚的皮肉进一步抓获江亚,电影会更好。
不过这个问题很多网友也有不同看法,这里不展开讨论。
诚然,《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算不上特别优秀,和《看不见的客人》《心迷宫》之类的佳作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甚至都不如邓超的另一部犯罪片《烈日灼心》。
但一直以来,我们都过于看重电影的评分,而忽略了评分之外的东西。
不够优秀的电影也有它的可取之处,8分以下的电影也有它的价值所在。
我给《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打四星,并非是因为这部电影多么优秀,而是它让我感触很深,让我思考了很多,这个时候电影好不好已经不是特别重要了。
退一万步说,哪怕这是一部大烂片,电影里探讨的“舆论”和“网络暴力”的话题也值得我们深思。
我们先说说电影里的案件。
这一系列案件都非常有趣,作案手法非常具有形式感,类似《七宗罪》。
比如老师给学生一本试题叫他一晚上做完,导致学生跳楼自杀。
于是,江亚就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用铁链将其牢牢拷住,并割破他的手腕放血,只留下一部手机用于报警或求救,而手机的解锁密码就是那本试题所有答案总和的开平方。
由于老师没能在休克之前解出答案,最终流血过多而死。
一个男人占用消防通道,使得消防员错过最佳救火时机,导致受害者被活活烧死。
江亚又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在男人家里纵火,并用他的汽车占用消防通道,使得消防员没能及时将他救下。
一位女生搀扶摔倒的老太,不料遭到老太的讹诈。
于是,江亚在老太家里装上雷管,使得老太不得不承认是她陷害了别人。
他们的共同特点是都是犯了错,并且遭到无数网友谴责,无数网友希望他们死。
而江亚就把网友的想法变为了现实。
主犯当然是江亚,但参与网络暴力的网友同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黑镜》第三季第六集中,程序员开展了一个“后果游戏”,网民在社交网络上发布最不喜欢的人的照片和名字,再加上“去死”的标签。
程序员会统计每天得到“去死”标签最多的人,然后控制人造蜜蜂将其杀死。
这样的剧情让人细思恐极,因为太贴近现实生活了。
日本留学生被闺蜜救了一命,却对受害者一家冷漠无情,有多少人想要她死?
幼儿园老师性侵儿童,有多少人想要将他大卸八块?
家属拒绝剖腹产,导致孕妇坠楼身亡,又有多少人恨不得将之碎尸万段?
这样的新闻每天都在上演,有些人违背道德,但没有违反法律,法律不能将他们定罪;还有些人知法犯法,却逍遥法外。
于是,网友就辱骂他们、诅咒他们。
我们可以想象,假如真的有人站出来,私下杀了留学生、老师、家属,杀了那些网友最痛恨的人,很多网友都会称他是百姓的英雄,是正义的化身。
而江亚就是这样的人。
江亚选择的对象都是网友最痛恨的人,这些人干了坏事,法律又拿他们没办法的时候,江亚就站出来替天行道。
表面上江亚好像并没有做错什么,仿佛是在行侠仗义,为民除害,仿佛是在实现网友的心愿。
如果你觉得反派杀人是有道理的,就说明对他的形象塑造成功了。
并不是说江亚杀人是对的,但他的犯罪动机是成立的。
许多犯罪片中,反派杀人的理由太牵强,站不住脚,根本无法使人信服。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无疑是弥补了这一缺陷,让你能够理解江亚为什么杀人,而他的犯罪动机就是想要做一个“城市之光”,照亮城市的黑暗。
换言之,你支持江亚也有道理,不支持江亚也有道理。
当一座城市腐烂、黑暗的时候,当坏人逍遥法外的时候,确实需要有人站出来伸张正义,比如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但如果他杀人是出于私心、虚荣心、得到人们赞扬,如果他靠虐待别人来宣泄苦闷,如果他对无辜的孩子下手,那他就是错的。
(这里再多说几句,导演编剧是有办法引导观众支持或反对一个角色的,导演编剧可以把相似的行为拍出不同的效果。
比如同样是私刑者,就可以拍出不同的效果。
当私刑者是主角的时候,导演编剧要让观众支持他有很多方法,比如就把主角塑造成正义人士,比如讲述世界被黑暗势力掌控,主角要奋起反抗。
《死亡笔记》《星球大战》《碟中谍》,以及大量动作片、科幻片、反乌托邦电影、犯罪片、超级英雄片就是这样的例子,主角都是游走于法律之外,私自决定别人的生死,但同时又为人正直;而当私刑者是反派的时候,导演编剧要让观众反对他,就可以将他塑造得很邪恶,比如动作片、科幻片、超级英雄片里的反派,同样是游走于法律之外,私自决定别人的生死,主角是英雄,他只是坏蛋。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导演编剧安排江亚对干儿子下手、对廖亚凡下手,就是为了达到让观众反对江亚的目的。
)电影也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电影中,在法庭审理女生扶老太的案件时,一名律师帮助老太辩护,促使法官判决女生赔偿老太数万元。
于是,江亚绑架了律师并在他身上安装炸药,号召网友在网上投票,如果超过10万人想让律师死,他就炸死律师。
这其实就是我们常常说的:舆论和道德不能代表法律。
律师的确是害了那位女生,但这件事情应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江亚没有权利决定别人的生死,网友也没有这个权利。
江亚自诩正义人士、城市之光,他藐视法律的存在随意杀人,其实他才是最应该被绳之以法的。
江亚的做法,其“扰乱治安造成的坏处”远远大于“寻求正义得到的好处”。
我们可以想象,假如江亚这样的人变多了,社会只会更加混乱。
如果人人都像江亚那样,想杀谁就杀谁,事情只会变得更坏。
无论是逼得学生自杀的老师,还是占用消防通道的男人,还是讹诈女生的老太,的确是该接受惩罚,但他们该接受法律的制裁,不该被江亚和网友处以私刑。
江亚固然有错,而在网上嚷嚷着要把那些恶棍杀死的网民同样也是帮凶。
原本江亚只是一个普通的杀人犯,他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存在的价值,他自己都知道自己是个失败者,他自己都没有活下去的勇气。
然而,正是有了这群怨念极深的网民,才使江亚找到了活下去的意义,也就是打着正义的幌子擅用私刑。
如果没有那么多键盘侠,没有那么多网络暴力,也就不会有江亚这样的人来把网民的想法变为现实。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网络变得乌烟瘴气、混乱污浊。
你发张自拍,会有人喷你;你发条微博,会有人喷你;你发篇影评,会有人喷你。
你在网上做什么都有人喷你。
以前我们进入网络是为了逃避现实,现在回到现实是为了逃避网络。
而《黑镜》第三季第六集中,程序员开展“后果游戏”的最终目的,并非杀死网民最讨厌的人,而是引诱心理阴暗的网民给不喜欢的人贴“去死”的标签,然后杀光这30万参与网络暴力的键盘侠。
参与网络暴力的网友中,我相信有一部分是善良的,但同样有很多是在现实生活中受到了打击,只好在网上靠伤害他人来宣泄苦闷的人渣。
但是网络暴力发生的时候,你很难判断谁是善良的,谁是人渣。
于是,《黑镜》的程序员选择了一网打尽,选择了宁可错杀一千,不可错杀一个。
因此,想要和辱骂他人来排忧解闷的人渣区分开来,唯一方法就是不要参与网络暴力。
人们确实有自由发表观点的权利,但前提是不能伤害到他人。
《黑镜》和《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恐怖之处在于,它们太贴近现实生活,甚至可能发生在未来。
说不定哪天就有人效仿江亚,号召网友投票选择最讨厌的人,然后杀死票数最高的一个;说不定哪天就有人效仿程序员,对参与网络暴力的网友心生怨恨,然后将他们赶尽杀绝。
我不知道这样的虚构故事是否会变为现实,但只要我们不参与网络暴力,那我们就不会有危险。
总的来说,《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不仅仅是一部犯罪片,也是在教育我们不要参与网络暴力。
面对不同看法的言论,面对不能认同的行为,少一点侮辱和谩骂,多一点包容和理解。
2017年12月26日18:52:17,上周天下午跟琦电影院看的,我觉得蛮好的呢,剧情推动的不错,即使某些场景似曾相识,某些包袱能够提前预知,但配上电影院的音效,还是很引人入胜的,有些场景挺恐怖的,特别是后排还有一个小姑娘时不时的疑问和解说
悬疑片???你告诉悬疑在哪里?案件没有推理过程,犯罪过程看似仪式感十足,其实完全扯犊子,教育意义停留在五六年前的老人摔倒扶不扶,跟嫌疑人x的献身相比都是一个天一个地。看了一大半实在看不下去了,手放软点打个两星吧,唉,失望。
第二次看到郑超表现演技,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比起上一部上映的心理罪好太多了。触碰了禁区点到即止,最后也上升到主旋律,但不是让人觉得那么干。
伪装成高智商的低能,对网络暴力的愚蠢图解,过火癫狂的表演如同看了一场剧场版的《演员的诞生》,最后半小时简直是灾难……
电影避开了原著推理差,bug 多的问题,着力探讨网络暴力,这一点可以给两分,犯罪动机牵强是最大bug
故事老套,看头知尾。邓超演技还是有点压不住阵脚,刘诗诗轻颦浅笑的言情片式演绎放到警匪片里倒有点奇妙,阮经天警局自白一场戏有突破。谷垣设计的废楼打斗不错,替身立功了,可以备选年度十大。
三星嫌少,四星嫌多。想讲的点太多,每一个都有深度可挖,哪一个都蜻蜓点水。后面文斗变武斗,想搞个悬疑,只是太缺少铺垫,转折太生硬了
开头摩天轮的戏太扯了。剧情比较老套,主要是仪式感、连环变态、伪正义、童年阴影等元素堆砌显得似曾相识。不过演员们都还演得挺不错的,始终贯穿电影冷漠又猎奇心重拿手机拍视频的看客,推波助澜唯恐天下不乱的记者,还有躲在屏幕后面网络暴力是非不分的键盘侠,都令人不禁冷笑。
阮经天一出场,故事的张力全塌了(倒不是演技的问题)。刘诗诗和邓超的组合,比李易峰更灾难。
该片用力过猛,无论剧情设计,演员演技,警方侦破手段,都超出人情事理,变得不能信服。开头五分钟就想起刘青云主演的《神探》,同样一个受过打击神经兮兮的男警员,相似度超50%,幸亏后来情节飞快跳转,杀人犯显身,接着是文质彬彬的抓贼游戏,居然还有因缺乏证据将疑犯释放的桥段,骗谁?
女一剧情里比较尴尬,对男二改观,演技不错,真的有点精神病患者的感觉,整部剧还是可以看看的
若不是坐在电影院我还以为看的是网剧。
邓超奉献生涯最高颜值,阮经天精神分裂般的表演估计能给他捞几个提名。邓超其实也没多少表演天赋,不过他凭借智商弥补了部分天赋的不足,刘诗诗这种的资质估计这辈子也演不好戏了,看人家演过嘉年华那个小姑凉,天生就会演戏
方木,你别上他的当!方木,你开枪他就赢了!!还我的好好的开头!!越演越蹦怎么回事。刘诗诗你别演戏了求求你!心疼文淇。
背景音乐在为了装逼而用力渲染么?男一男二摔了那么多次,而且还是从那么高的角度摔下去,居然依旧活蹦乱跳,服气。
作为原著党,对于影片的还原度还是满意的(虽然已经属于“失忆”状态)。但如果作为路人,有些情节上的交代不免略显有些“草率”,不容易让人接受。就影片和邓超的演技来说,是绝对有四颗星的。结尾的彩蛋,让我坚决加到五颗星。嗯。
比起李易峰版的心理罪,画面质感更好一点。惊艳的是阮经天的演技,完全认不出是他,也无法与一直演偶像剧的他联系起来,虽然后期发疯的时候有点过火,但是总体很不错;刘诗诗真的没有灵气,短发也不灵动;邓超一直稳定发挥。电影前半段节奏不错,后面上升到伦理道德,看了昏昏欲睡。
比暑假里滑那个版本好了太多。滑那版真的惨不忍睹。刘诗诗那个配音听着好别扭,文淇好灵的,阮经天演技也可以
看了首映礼,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确实是一部非常好看的犯罪动作片。难得的好电影,主演邓超阮经天刘诗诗的演技让人刮目相看,看两个影帝的对决非常满足,女主角刘诗诗演的米楠女警形象英姿飒爽,她确实很适合这种干净利落,充满正义感的女警形象,片尾的彩蛋感人至深。正义永不缺席,推荐观看,准备二刷。
女主角真的不是海清吗,而且这电影真的不是网剧吗?造型、场景、剧情甚至人都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