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宁写于2017年4月30日)阿根廷和西班牙联合制作的影片《杰出公民(El Ciudadano Ilustre)》,影像风格简单而朴素,以不断出现、发展的戏剧冲突,有效地推进故事,塑造主人公及有趣的群像,其间各种揶揄荒诞,讽刺自嘲,荒唐扭曲,层出不穷,看得人欲罢不能。
哈维尔·多兰在他的影片《只是世界尽头》中所引用歌曲的歌词唱道:“家不是港湾,是让我伤痕累累的地方。
”这句似乎可以扩展到故土——家乡不是港湾,是让我伤痕累累的地方。
对于一些游子而言,特别是那些有追求有想法的,家乡并不是人们口头上高喊着热爱、声声道着思念的地方,那里有着陈腐凝滞压抑的味道,仿佛有一股经年不散的“邪恶老旧势力”,在等着你归乡的时候,好将你“生吞活剥”,“赶尽杀绝”,曾经让你身心倍感不舒服的部分,不仅依然存在,而且还会因如今身份地位的变化而变本加厉,何况时间空间拉大了彼此认知意识上的差距,于是回去常常给人一种挥之不去的无力和无奈感,于是近乡情怯的人越来越多。
就这个层面而言,《杰出公民》所展现的褊狭故乡,颇有无国界的通感。
影片看似循序渐进地呈现着故乡对一位作家的二次绞杀,故乡带着一股不可抗拒的蛮狠力量,对作家实施着方方面面的“绑架”、逼迫、碾压和扼杀,最后甚至有性命之忧,实则这是这位腹黑作家的一次心脑刺激之旅,因为他迫切需要这样来一遭。
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作家就坦言这对于一个艺术家而言并不是好事,这可能会断送了创作生涯。
这令人想起一把年纪的多丽丝·莱辛买东西回来时遇到记者,才得知自己获了诺贝尔,老人家便叹气,因为她突然绝望地意识到她这一天算是毁了。
片中获奖后的作家被各种没完没了的社会活动或所谓的学术活动搅和的心烦意乱,又遇了创作瓶颈,此时的他需要的不是冠冕堂皇的客套,而是加大量的刺激,以令他那已然麻木缺乏灵感的干涸心灵复苏。
作家曾说:“感觉我这辈子做得最值得称道的事就是逃离了那个地方。
”因为了解故土,他一反常态,不提任何条件,接受了故乡的邀请,不带助理,谦虚低调地只身回去,要知道,他之前所有获得好评的作品内容都和故乡有关,他太了解故乡,知道这个地方不论外貌是否改观,骨子里永不会变,而早年间的他就和简单粗暴式的故乡格格不入,如今,他离开四十年,即使父亲去世也未曾回来,他是在巴塞罗那过着文艺生活的艺术家,倘若再跌进阿根廷北部故土的泥泞,其间的所见所闻必定会将脑细胞刺激大发。
果然贫瘠狭隘逼仄的故乡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文思宝库,返回巴塞罗那后,已五年无法提笔的作家又出书了,再次大获好评。
看这部影片时,常常感叹阿根廷人太会自黑,迎接作家的见面礼是一辆抛锚的接送汽车,司机师傅用作家的书当擦屁股纸,接着一连串匪夷所思啼笑皆非的事情发生了——所谓的热情迎接是让作家和选美皇后一起站在消防车上呼啸而过,仿佛游街示众,简陋的电视台采访,中段毫无预警地借用作家的名誉打广告,还有年轻女人自荐枕席……这些看似荒唐的部分,已算是故乡极其友好礼貌的一面。
至绘画评选,故乡特有的内定交易出现了,“地头蛇”欲一手遮天,强行将关系人的作品列为三甲,于是态度坚决的作家遭遇了威胁恐吓和人身攻击,在短短的几天内,身份已从家乡的骄傲、杰出公民成为故乡的叛徒,而看上去热情义气的发小 ,内心藏着经年的嫉妒和仇恨,当遮羞布都被丢掉时,一切赤裸裸地令人发窘。
影片的画面虽然平实,有时甚至显得粗粝,但有几处含有隐喻的场景被呈现得颇有意味。
年轻时作家和女友常常光顾的湖已然干涸,故居成了理发店,店主态度还不友善,过去美好的部分都已消散,卑劣的部分反而生命力旺盛。
当作家被丢在漆黑的荒野,被猎过野猪的猎枪追逐时,镜头将在车头灯照射下奔跑的作家的神情快速捕捉,是愕然?
是惊慌?
还是难以置信?
或许兼而有之。
片中饰演作家的奥斯卡·马丁内兹,不露表演痕迹地演绎了一个作家的归乡之旅,片尾在新书《杰出公民》的发布会上,奥斯卡·马丁内兹那抹狡黠诡异的笑,似乎是一种提示,观众大可以从中猜测出这个故事的多个可能性。
(杂志约稿)
杰出公民 #我喜欢这部片子的地方在于,它没有给出答案。
观众易陷入默认主角立场即正确的思维,但这部片子里枇杷的是乡民的自私贪婪狭隘还是是作家的高傲伪善消费家乡呢?
每个乡人都想从他身上拿些什么,政绩、广告、轮椅、进餐、自尊、逃离故乡的机会…他在把乡人展现给“文明世界”的过程中得到了名誉、鲜花、掌声、金钱、远离故乡的机会…到最后,这到底是真实经历还是虚构故事呢?
也许并不重要,因为‘真相或我们所谓的真相,只是一种用来左右他人的诠释而已’。
子曰:“乡愿,德之贼”,但是又有多少人逃得过乡愿所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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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故乡萨拉斯这几年拉美常常会冒出一些看上去很独特的电影,如《荒蛮故事》、《来自远方》、《追捕聂鲁达》、《安乐乡》等等。
它们虽然不像之前的《上帝之城》、《中央车站》那样被大多数影迷熟知,但每一部都有出彩的地方,而且在故事、制作、表演、内涵各方面都很均衡,有某种文化上的自信,看上去不太像发展中国家的电影。
中国八十、九十年代也出现过一批这样的电影,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阿根廷电影《杰出公民》也是一部这样的好电影。
它的译名和海报都会让人误以为这是部政治正确的好莱坞正能量片,其实和这个不沾边。
很多网站也会把它归类为喜剧片,它好像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喜剧片,但它确实很好笑,隔几分钟就会被逗乐一次。
这样态度不严肃的电影往往不会得到中老年严肃影评人的认真对待,但大多数看到这个电影的中国观众都能深刻领会到影片的精髓,如果给这个电影取一个中文名《莫言回高密》,将理解的更深刻。
影片虚构了一个生活在欧洲的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阿根廷作家丹尼尔,他和那些真正获得诺奖的拉美作家相似,作品从故乡萨拉斯汲取营养,早年的经历成了他文学创作的源泉。
故乡让丹尼尔成名、获奖,有了财富。
但丹尼尔是个有棱角的作家,他的作品不是那种《谁不说俺家乡好》、《家乡美如画》风格的,他的小说具有猛烈的批判性,故乡这个概念对他来说多少有些尴尬。
故乡的人对丹尼尔有两种不同的态度,一种觉得丹尼尔是萨拉斯的骄傲,他让全世界知道了萨拉斯这个小镇;另一种觉得丹尼尔是萨拉斯的耻辱,他专门写故乡的落后、愚昧、丑陋、阴暗的一面,以此博取西方世界的欢心。
我们这里很多创作者似乎也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比如贾樟柯、娄烨、姜文、莫言、早年的张艺谋……可能因为这个原因,丹尼尔四十年没回萨拉斯了。
获得诺奖后,丹尼尔的生活完全被各种讲座、签售、会议打乱了,几年没写出新的作品。
有一天他收到了来自故乡萨拉斯的一封信,小镇要颁发给他“杰出公民”荣誉勋章,还邀请他回去上课、画展评委、参加自己雕塑的揭幕仪式。
他答应了,接下来开始了回乡之旅。
去小镇的途中,接他的司机抄近路导致车爆胎,他们没有手机,只好在野外等待第二天有车路过。
丹尼尔撕掉自己的书生火,司机也撕掉几页擦屁股。
到了小镇后,故事开始变得愈加荒诞。
镇长要照顾到所有尊敬丹尼尔的单位,安排消防队接丹尼尔去讲课,让他和镇上的选美皇后一起站在响着警报的消防车上;接受小镇电视台的采访,问了三个问题,第三个问题是问口渴时喝什么,主持人马上拿出小镇的土特产饮料,为饮料做广告;一个中年男子说自己的爸爸是丹尼尔小说中一个人物的原型,非要拉丹尼尔去吃饭;曾经的朋友娶了丹尼尔的初恋,向丹尼尔炫耀生活的美满;听课的女读者闯到丹尼尔的房间,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她其实想让丹尼尔帮她离开这里,后来丹尼尔知道她是朋友和初恋的女儿;做画展评委时,把小镇艺术家协会负责人自己觉得画的很好的画淘汰了,得罪了他;一个残疾人的父亲来问丹尼尔要钱买个好轮椅;小镇为他塑了石像,但完全不像,后来还被泼了墨;娶他初恋的那个朋友邀他晚上出去打野猪,他中了枪……影片又加了一个意外结局,这些破事被丹尼尔写成了书,故乡又一次出名了。
电影里的这一大堆配角都活灵活现,几乎每个人都能让观众记住。
导演还加入了一些丹尼尔的想象,这些人都像鬼一样站在路边,拿着枪,用不解又呆滞的眼神看着他。
虽然有些夸张,但大多数把父母、发小、大姑大姨的朋友圈都屏蔽掉的中国观众完全能够理解导演要表达什么。
萨拉斯、萨拉斯的这些人和丹尼尔的矛盾一点点的暴露、升级、积累,这些矛盾推着剧情往前发展,一直到爆发。
崩溃的丹尼尔说,若你们大家继续这样下去,我行我素,那么这个地方将不会有丝毫改变。
导演像片中的丹尼尔一样给世界展示了精神凋敝的故土,但他不是以那种居高临下的知识分子立场来讲述或者评论,而是以最通俗的口吻来讲故事,这个故事甚至可以吸引到被“批判”的对象。
但千万别认为电影能改变什么,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观点才是最正确的,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故乡“萨拉斯”。
原载《晨报周刊》403期
这个有思想的野猪,《杰出公民》的男作家主角,在影片开始就以惊世骇俗的方式闪现了出来。
当他发表自己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感言的时候,我感到一阵尴尬,倒不是为他批评的那些人,而是为这个作家的表现感到尴尬。
尴尬,这也是在接下来的观影过程中涌现最多的一种情绪。
看黑色幽默当然不能期待那种浪呀么浪打浪的大笑情绪。
但是,《杰出公民》的问题是,压抑大于荒诞,即使漠不关心,甚至会为那些刻意安排的笑料而尴尬。
在某种意义上,《杰出公民》就像情节里出现的那幅优胜奖绘画,背面是精致的广告,正面则是粗糙的形象。
正背两面可以是相对的,其中的角色也是两面的,当他们以为自己的正面非常合理的时候,反讽因此环绕着他们。
更进一步地,反讽是无界的,也环绕着这个电影,环绕着看这电影和评价这电影的观众。
广告式的评论说,《杰出公民》是一部口碑爆棚的杰出的优秀的可获奖的黑色幽默电影。
而这正像影片中的男作家主角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感言中提到的,他的作品获奖,只是表明它们符合评论者的品味,但是和艺术创作的内在价值无关。
尤其在黑色幽默的标签背后,并不涉及这个电影的内在价值。
当我观看和评论这个电影的时候,反讽也正环绕着。
这个男作家,在整个影片中都带着不羁,到处冲撞。
那个有思想的野猪,从理想主义的森林里冲出来,向世俗的泥坑里冲撞而去。
他的獠牙,或许应该有两个名字,一个是文学技巧,另一个叫作家修养。
我不知道他哪里来的信心去冲撞,可能源于他坚信自己拥有坚不可摧的文化思想。
他自以为可以代表超越世俗的文学理想去批评,但他那实际的自我却一点也不超越。
他在诺贝尔文学奖授奖仪式上的发言在表明,诺贝尔文学奖就像俗世的泥水,泼溅到他的身上,污浊了理想的皮毛,让他失去了思想的光芒。
可是,实际不是这样。
……当他收到家乡萨拉斯镇发来的邀请函的时候,他刚开始决定不去,考虑了一阵之后又决定去。
什么让他决心回去阔别几十年的家乡呢?
实际的情况可能是,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理性促使他回去,就仅仅有一个非理性的决心而已。
也可能,他的思绪里有一堆想法:为了渺小的“杰出公民”的名誉,为了让家乡居民看到他的成就,为了散心…但,思念家乡是其中可能性最小的想法。
因为他说,离开家乡是他这辈子值得称道的事情。
家乡对他而言是泥坑中的泥坑,完全不值得称道;家乡人民给他的记忆和印象,在他的写作中也大多贬义,愚蠢,肤浅。
他能对家乡作的最优评价,如果不是咒骂的话,也只是以明褒暗贬的方式提及。
如果有什么明确的理性促使他回去的话,那么他回家乡的可能动机应该是,获得写作素材,再次以他的家乡印象为素材进行写作。
他原来的小说几乎都是以家乡为背景来写作的,主角都局限在他的家乡范围内,永远也离不开家乡小镇。
正像之后的情节里,无论是他讲的故事,还是出版的小说,都能让他家乡的居民看到原型就在萨拉斯镇。
这表明他的小说情节和家乡小镇的经历有很大相似。
虽然他拒绝承认,他想赋予他的小说和故事以文学的优越性,但那是一种狡猾的反讽:一种试图让虚构高于真相的反讽。
至从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他就再没有像样的新小说出版。
原因与其说是泥坑污浊了他的皮毛,不如说是缺少再次跳进泥坑的经历。
在他往返家乡的惊险遭遇后,他侥幸获得了那种经历,并写出了新小说,名字就叫《杰出公民》。
男作家主角是杰出的,授予他的诺贝尔文学奖可以证明。
他的家乡要为他颁发“杰出公民”的名誉,他的家乡由于这位杰出公民的世界性荣誉,也要著名了。
如果借用那个不怎么恰当的类比,作家及其作品的关系,类似母鸡及其鸡蛋的关系。
人们会为鸡蛋的卓越而去嘉奖母鸡。
千万不要觉得这样荒谬,不仅如此,人们还会对母鸡的产地感兴趣。
对于动物而言,这可能是合理的,但作家之所以卓越并非因为他是一个这样的动物。
对于思想生产而言,生产者和他的产地之间没有什么必然优越的联系。
否者怎么看待这个产地生长的更多平庸呢。
思想者不是机器生产出来的物品,产地也不是那个机器。
但对于尘世的人们而言,这个理由是荒谬的,要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需要保留和再造的故居了。
毕竟,思想者及其产地之间的关联好像对彼此是有好处的,尤其对后者。
在观看家乡为他准备的欢迎短片的时候,这个作家并没有站起来大声讲:我的文学作品不是你们推动发展起来的,我的文化思想是坚不可摧的,远远超越这块可鄙的土地。
他没有抛出那堆让人不高兴的话语,他只是默默看着,动容落泪。
那个欢迎短片赞扬了这个作家的成就,也美化了他和家乡之间的关联。
现场的气氛是活跃而愉快的,弥漫着正能量。
在随后的讲座里,他还否认了那套类似“艺术作品辩证法”的说辞,比如:悲伤是艺术创作的最佳状态;越是在生活安逸的国家,他们的作品越是无趣;幸福只会造就平庸的文学作品,且缺乏说服力;伟大的文学作品通常都是出自不公且暴力盛行的社会,在那种情况下,创作填补了空虚。
这些都是他表达过的观点,但他要在众人面前否认这些观点是自己说的。
他有必要否认,因为他要表现单纯的积极面,而那套辨证的说辞则会暴露消极面。
他抛开自己曾经的禁忌,与人拥抱,与人合影,与人签名。
他每到一处都慈祥善良。
他开心地接纳礼物,遇到了热情的少时伙伴,参加镇电视台的采访,和早年的恋人一起回忆交谈…他甚至还和自己的青年女“仰慕者”进行了一场艳遇。
如果这样继续下去,他是否会在幸福的情况下写出一本卓越的文学作品,或许可能会破例写本赞美家乡好的散文。
一切都是那么和谐融融。
直到他担任镇上绘画比赛的评委。
这个情节是本片由正面到背面的转折。
这个作家担任绘画评委的时候,他就没有想到这件事多么荒谬。
更加荒谬的是,别人评价绘画都是根据画布正面,而他偏要根据背面。
这个作家终究还是展示了自己的“辨证趣味”:用一套正面与背面互相参照的辩证说辞,当作评选理由。
他完全不在意参选绘画的现实主义特征,只按照自己的后现代审美去评判。
他那么得意,就好像这个粗糙绘画的背面真的在诠释或解构正面。
这个有思想的野猪,用不羁又开始冲撞那庞大的泥坑。
泥坑反过来泼溅到他身上。
接下来的情节里,他的所到之处,消极面在蔓延。
他让家乡很多想利用他的人失望。
本来很多人以为他带来的是对家乡的福音,却被人揭发成了对家乡的诅咒。
在之前绘画比赛中被贬低了的人,揭发了这个作家的消极面,他对家乡的厌恶和忽视。
面对这些,这个作家还没有想通过谴责泥坑的不堪来回应。
他只是用现实与虚构的辨证说辞,来为自己的作品辩护。
就好像,虚构真的在诠释或解构现实,现实并非如此重要。
但还是会有人质问他:你为什么不能多写写美好的事物。
作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质问。
不过,合理的回应是可以被设想的。
这个质问者要么不懂文学作品的辩证法,要么就是不懂诺贝尔文学奖的意义。
诺贝尔文学奖不只是嘉奖文学的艺术价值,也是在宣扬普世价值。
这种普世价值需要警觉苦难,如果这个阿根廷人作家把家乡写的很美好的话,那他非常可能就获得不了诺贝尔文学奖了,也不会成为“杰出公民”。
他在泥坑里翻滚,溅起的泥浆更多,他的鄙夷也更显露。
那场艳遇中的“仰慕者”是他曾经恋人和熟人的女儿,这让他尴尬。
而那艳遇并非源自单纯的仰慕,那个女青年想要利用他,离开这个可鄙的小镇。
他拒绝了帮助她,他也拒绝了再用明褒暗贬的方式谈及故乡的人。
他的雕像被人污染,他对绘画比赛的“艺术鉴赏”被忽视,然后,他愤怒了。
他用文化理念的辨证说辞,贬低在场的所有其他人:文化其实是坚不可摧的,即使处于最恶劣的境地,也依旧可以幸存;真正自由的人不会产生自由的想法,同样,有文化的人也不会标榜文化;标榜文化的人是那些无知愚昧的危险分子,真正有文化的人不会用这个词,比如这个作家本人。
最后,他表态道:从水深火热的故乡中成长起来的我,进行写作就是在呼唤光明;但你们这些人啊(你们这些在泥坑里安然自得的居民),继续这样愚昧就不会改变这个地方;若你们继续虚伪、愚昧和无知,却不反省,那这个伟大的作家也帮不了你们。
说完,他放下那块“杰出公民”的奖牌,从后门溜走了,他需要躲开那些愤怒的听众。
当这个作家发表那番有思想有文化有高度有内涵的言论时,站在旁边的镇长的表情可以代表在场的人:震惊。
由于这个镇长的发言很多,因此受到这个作家的讽刺也很多,只是之前没有像最后这么直接。
虽然这个镇长始终表现着克制,但他的情绪里一定对这个作家的言论感到匪夷所思,正像这个作家对萨拉斯镇的居民言行感到匪夷所思一样。
这个作家没有让自己的名誉关照自己的故乡,他从来都是在对故乡的鄙夷或“诋毁”中升华自己。
在他再次离开的时候,故乡曾经的伙伴举着猎枪,以捕猎野猪的方式驱赶他走。
居民们看清了这个知名作家的实质,这个奇异的生物,只是有思想的野猪。
他该回到他搭窝的那片奇异森林里安居。
影片《杰出公民》最后以那个关于小说的狡猾的反讽结束。
这个作家说,文学作品里无所谓事实,只有诠释和解构;事实就是诠释与解构。
不过,这种话同样是一个表面,它还有个背面,就像影片里那幅有两面内容的画。
觉悟,则在那狡猾的微笑里。
前段时间,网络上热议过一阵“逃离北上广”的话题,引起无数蜗居大城市的打拼奋斗的年轻人的共鸣。
在大城市生活的确对很多年轻人具有诱惑力,很多人挤破头,一门心思想在那座灯红酒绿的都市里,寻求功成名就的捷径。
我们更是希望有朝一日自己成功后可以衣锦还乡,荣归故里。
但经年过去,这个曾经离开学校时立下的梦想却愈发觉得遥不可及了。
故乡对于我们这些漂泊在外的游子来说,无疑是最深切想念的地方。
可是,假若有一天当你真的衣锦还乡,却发现故乡,早已不再是往昔时的模样的时候。
你又会作何感想呢?
也许你会变得很难融入故乡,哪怕你是一位“杰出公民”也不行。
这就是笔者今天要说的一部电影——杰出公民El Ciudadano Ilustre
这部电影在去年的威尼斯国家电影节上,媒体口碑大爆,多家媒体给予这部电影满分。
影片虽然错失威尼斯金狮奖,但凭借男主角奥斯卡·马丁内兹对角色入木三分的演绎拿下威尼斯影帝的桂冠。
该片的烂番茄的新鲜度更是高达100%,
豆瓣评分也有8.6分,好于96%的喜剧片。
这是一部充满荒诞气质的喜剧片,电影讲述了一段关于“故乡凶猛”的故事。
主人公丹尼尔·曼托瓦尼是一位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他沉默寡言,但却成就卓越。
但是在功成名就之后,他开始担心这些盛名带来的副作用会让自己的创作受到限制。
所以在诺贝尔的颁奖礼上,丹尼尔说出了这样一番感言:「这样一致的认可和赞誉,与一名艺术家的没落有着直接确凿的关系。
这样的奖项也说明,我的作品符合评审委员、专家、学者以及国王的口味和需求。
很显然,我是最适合你们的艺术家,但这样的适合,与艺术创作该具有的那种内在价值几乎没有关联。
」在获得至高无上的荣誉的场合里,丹尼尔的话却相当不给面子。
就在这时,他收到了来自自己生活过的故乡的一封邀请信,他们要为丹尼尔颁发一枚“杰出公民”的勋章。
自20岁时离开家乡那个偏远的小镇,到自己功成名就之后,丹尼尔已经将近 40 年没有回去了,这让他突然想要来一次衣锦还乡之旅。
但是这趟归乡之旅却不是丹尼尔想象中的追求平静的旅程。
从荣归故里的第一天起,丹尼尔便同自己童年成长的故乡产生了一次次的隔阂。
当所乘坐的汽车抛锚在杳无人烟的荒郊,自己本来打算送人的书获被撕下来生火,甚至是给粗俗的司机擦屁股。
这里的居民对文学其实毫无尊重,他们只是觉得小镇上出了大人物,便觉得与有荣焉,所以必须得从丹尼尔的身上得到一些什么。
他被镇长要求坐上消防车,和选美小姐一起巡游小镇,滑稽的如同马戏团里取悦观众的小丑;
丹尼尔受邀参加一个电视访谈节目,主持人却根本不在乎他如何回答,反倒是热衷于在节目打一波广告;
更诡异的是一位小镇上的农民,他要求丹尼尔为自己的儿子买一架价值不菲的轮椅,就因为他们觉得向丹尼尔是名人,问他要钱是理所应当;
而丹尼尔当年的一位发小,如今变得高傲自大。
他骄傲的理由是因为自己娶了当年丹尼尔追求过的女友,如今便可以在著名作家面前大肆秀恩爱;
可是当丹尼尔正准备向发小炫耀自己睡了一个主动投怀送抱的女粉时,他果断没有拒绝;
然而却在发小家,突然得知这个主动献身的热情女粉丝竟然是发小的女儿……当时的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而她投怀送抱的理由根本与热爱文学无关,不过只是想丹尼尔带着自己离开这座封闭狭隘的小镇。
当丹尼尔在故乡逗留的事件越久,事情越来越走向难以控制的局面。
有人在他讲课时,指责他在自己的书里抹黑当地居民,对他恶语相激;
在镇上的画展上,丹尼尔因为不满结果内定而说出实情,却被反对者谩骂与侮辱。
甚至有人将手中的枪管对准了丹尼尔……
电影的最后,用一个开放性的结尾,留下给观众无限的遐想。
丹尼尔在自己的新书发布会上讲述书里的这段归乡之旅,仿佛那些都只是小说里的故事一般。
但当有记者问道故事的真实性的时候,丹尼尔又亮出了胸前的枪伤,似乎在证明着,那些曾经发生过的真实。
丹尼尔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我最辈子最杰出的事,就是逃离了那个地方。
我书中的主人公永远离不开,我也永远回不去。
」
这点明了影片最大的主题。
如豆瓣上意外看到了一条影评说到:这部电影其实一幕阿根廷版的《莫言返乡记》。
确实,仔细想想这部“拉美人民玩自黑”的喜剧,的确像极了前几年著名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回国引发的“莫言热”。
莫言先生在当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回归了自己的故乡高密,被授予“高密人民勋章”。
随之而来的是,莫言先生曾经住过的小院,被开辟成了旅游景点,“莫言旧居”附近的房子租金连翻几倍,周围支起了小摊,卖起了纪念品。
当时,当地政府甚至提出了打造“红高粱文化” 、“莫言文化区”类似的“莫言经济”的口号,不仅受到了有关旅游专家、文化学者的批评,也让莫言先生本人不胜其扰。
在当年《三联生活周刊》的一篇采访里透露了莫言先生对于故乡的复杂感情:故乡对于他(莫言)有两层含义:一个是生于斯长于斯的现实家乡,另一个则是他在小说里塑造的文学意义上的故乡。
21岁前,莫言一心想逃离家乡,因为那里充满了饥饿、孤独、压抑与恐惧。
但当他真的离开家乡,才发现那些饥饿与孤独的记忆,为他的写作打开了一扇万能之门。
怎么样,这个故事放到《杰出公民》里是不是有着惊人的类似。
电影的开始,丹尼尔盯着池塘里象征着自由的火烈鸟的尸体,暗示着他正在逐渐死去的创作自由。
他深切感受到自己获得的巨大成功与盛名正在成为一种枷锁逐渐束缚困住自己。
就像电影中的台词一样:「持续不断的热情与些许自豪,都会怂恿我感激他们。
感激他们决定了我创作生涯的结束。
」
所以他决定返回故乡,追求自己当年走出这片土地的初心。
故乡也是丹尼尔的创作源泉,他在哪里成长,留下了最深刻的记忆。
然而记忆中的故乡早已今非昔比。
如今小镇上的居民,他们感兴趣的,从来都不是丹尼尔的作家身份,他们也不关心男主的学识和文学底蕴。
他们在乎的只是他的名声,和可以带来的利益。
中国人有所谓“穷乡僻壤出刁民”的说法,在这部电影中被导演用讽刺化的桥段表达出来。
每个人都想从这位杰出公民的身上得到些什么,他们甚至利用“道德绑架”来要挟丹尼尔为自己买单,而当丹尼尔拒绝便展开报复。
其实这样的事情在当下的热会早已屡见不鲜。
笔者也经常在网络上见到诸如“某明星捐款只捐XX万”的耸人听闻的新闻报道,这大概是一种典型的“仇富”心理。
而影片的导演巧妙的利用了各种冷幽默式的讽刺桥段来极尽挖苦之能事,嘲讽了那些“于无知之中作恶”的民众们。
他们每个人都站在丹尼尔的身后,勒令丹尼尔满足自己的要求,仿佛一个个拿枪威胁的暴徒一般。
男主逐渐被自己的故乡所吞噬,而最令丹尼尔失望的恰恰是来自于故乡这座小镇的“愚昧”和“不堪”。
而这正是影片最大的亮点,它的故事有多荒诞,讽刺就有多现实!
笔者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会莫名的感同身受。
乡愁。
大概是游子们最深切的感情,可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让我们日夜期盼回归的故乡,变得“凶猛”起来?
我曾努力拼搏是为了衣锦还乡,悲哀的却是发现故乡早已回不去了!
看完这部电影,或许漂泊中的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PS:本文发表于公众号【迷影映画】(ID:miying1994)
我相信大多数功成名就的作家包括文化名人对故乡都是爱恨交织的。
虽然很多人口是心非的说对故乡很眷恋很怀念之类的话,但心底里对故乡是鄙薄和抵触的,要不然你叫他们在故乡住一段时间试试,恐怕比这位作家还不堪。
作家有个词用的很好,逃离。
阿根廷的萨拉斯也像如今中国大多数农村一般,只要有那么一点点进取心,土生土长的小镇青年无时不刻想要逃离,逃离愚昧落后,逃离家长里短,逃离世俗和偏见,逃离野蛮和顽固。
是故乡不好么?
故乡一贯如此,最多只能说毫无长进罢了。
影片一开始,作家听到那封信来自阿根廷的时候有些惊讶,这说明他好久没有收到老家那边寄来的信件了,继而听到是邀请函颁发荣誉市民和演讲之类的他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但过了一会他打断助理询问阿根廷来信的时候心里已经产生变化。
这说明无论故乡多么不堪,在他的心里还是有所羁绊的。
作家的身份很尴尬,在影片中作家和酒店大堂服务生的交流中曾表露出对卡夫卡的推崇,卡夫卡笔下的人物也全是身份尴尬的,变成甲壳虫或者在城堡外游离的K,都深深对自己身份的怀疑和迷惘。
而作家迷惘的是自己到底是属于这里还是属于欧洲。
一方面作家赖以成名的所有经验和素材都来源于儿时故乡,他加以鞭挞和批判的对象给他提供了名利和诺贝尔奖,虽然在自己的作品中他未必是有多么的深恶痛绝和口诛笔伐,但毫无疑问他是站在局外人的角度来看待故乡的,他所有的言谈举止都已经是一个欧洲人和小镇居民格格不入。
所以一开头他进入小镇就面临一个问题,他是以荣锦归乡的游子身份来萨拉斯和乡亲父老叙一叙拉家常,还是以功成名就的诺贝尔奖得主来故乡发布获奖感言指导写作?
显然执政那些人没有给他选择的机会,一进镇就把他摆在总统山上跪拜,但这只是表面上的,私底下又是各种盘算和利用。
作家的态度是拒绝的,从他反感在消防车巡礼以及拒绝政府给他提供的警车接送可以看得出来,然而就如卡夫卡笔下的人物一样,一踏上故土甚至一下飞机作家就陷入身不由己的状态,不靠谱的接待员让作家见识到了小镇久违的野蛮粗砺和自以为是。
此后的种种无一不是对自己的身份和立场的焦虑,一个认为自己逝去父亲有作家笔下人物的影子而坚持邀请午餐的儿子,一个认为作家应该付钱买轮椅给残疾儿子的父亲,一个因为画作被淘汰时时刻刻威胁作家的混混。
作家向他们坚定地贯彻了自己的思想和原则,毫不妥协,从这也看出作家身上欧化的痕迹。
去粉丝家吃个饭怎么了?
评画作潜规则又怎么了?
其实这些东西都是走个过场,各类演艺明星对此就驾轻就熟。
最后作家选择妥协的是一万美刀的轮椅,但是在姿态上他还是不愿意妥协,他选择匿名购买捐赠。
作家顽固地对抗故乡所强加给他的一切,他给故乡的回应毫不留情面,就像欧洲的精英对阿根廷不留情面。
我想起我有个表妹,她是复旦研究生,有一年回老家,她突然反感起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我小姨,小姨从小出生在农村,长大了又是当了一辈子基层医务人员,所以平时很喜欢家长里短唠叨,我表妹因为在上海待了几年见识广阔,再加上同学的母亲很多是在上海的精英人士,各种言谈举止非常有修养,对比自己的母亲她感到落差很大,那段时间频繁和小姨吵架。
表妹潜意识里非常希望自己妈妈能像那些淑女贵妇那样优雅,但是一个五十岁妇女能改变多少?
作家内心希望故乡是能够改变的,能够与时俱进的,所以他作为一个有影响力的人一开始也企图能给小镇带来积极性的一面,但到最后他发现他唯一能改变的就是酒店大堂服务生的些许命运。
作家深知,无论这座小镇和自己羁绊有多深,自己只能作为一个局外人,远远地冷静客观看待它,描绘它,批判它,而不能让自己深陷其中产生任何纠葛,因为只要自己一进入这漩涡,就会被故乡深深淹没。
然而身为此地的故人,一切灵感都来源于此,自己这一辈子和这片土地是切不断的,这就是宿命,也是大多数名人和自己故乡之间的宿命。
如果说一开始作家还对小镇有些许期望和渺茫的幻想,希望自己能融进小镇,但最后都被现实击碎了,从最后刮光胡子带着淡淡冷酷微笑的作家身上看出,萨拉斯这个小镇从今往后仅仅是作为自己作品的题材库所存在。
曾经和朋友调侃过一句,我说我最讨厌「自以为是的大人和颇有心机的小孩。
」而这部电影则是放大化了前一种人,章回体叙事结构的阿根廷黑色喜剧一枚,距离布宜诺斯艾利斯七百多公里外的一个小镇里,获得诺奖的大文豪荣归故里,等待他的是乡里乡亲各种花样待见,那是「蛮荒」与「文明」的碰撞。
这应该是丹尼尔成名之后最难忘的一趟旅行,他说书中的人物永远离不开那个地方,而他却永远也无法回去那个地方。
一个人名利双收后总会有多少自我膨胀吧,二十岁离开家乡,四十年后重新踏上这片土地,就连父亲去世他都没回来过,这次是小镇要给他颁发一个「杰出公民」荣誉勋章,还有讲座、画展评委、雕像揭幕仪式等日程等待着这个文化名人。
回乡之路是一路囧途,一辆破车就罢了,还半途抛锚,无奈的文化人把书的扉页撕下来助燃取暖,而翌日,胖纸司机随意撕下书里的一页拿去当擦屁股的卫生纸,这一刻,我们的主人公丹尼尔一脸尴尬。
住在有着罗马尼亚风格的酒店房间,那山寨风浓郁的颁奖仪式和那个PPT一样的VCR,站在消防车上当街游行,路人很没礼貌的用手机各种跟拍,上无聊的电视的访谈节目,做评委去评判画展的参赛作品却被质疑,还有一场比一场人少的讲座以及那座被泼花脸的雕像和自己真身被丢鸡蛋的惨状,乡亲们不断消费着这位名人为小镇带来的荣耀感,即使故乡愈加惨烈的对待自己,丹尼尔一直保持自己的涵养,谁让人家是个文化人不是。
知识分子那种酸臭气和傲娇被这位威尼斯影帝演绎的十分精准。
而年少时的好友安东尼奥娶了他曾经的初恋,也是他抛弃的女人,这大叔各种实力秀恩爱又放荡不羁,一方面展示自己是多么慷慨包容,另一方面却一直打心眼里嫉妒着丹尼尔。
自卑混合着嫉妒,酒吧里那段独舞浮夸的不要不要的,而最后狩猎场也是男人之间的「修罗场」,他没有想伤人,只是想证明的不过是自己更威风而已,可惜猪队友让男主直接扑街。
人都有从众心理,这个小镇里真心喜欢文学,喜欢丹尼尔作品的人有几个?
当群体中某个人提出质疑,本来热情高涨的拥趸们却可以倒戈相向,实在是忒讽刺了。
嘲讽完乡亲们的愚昧,又嘲讽知识分子的自大;揭露完人虚伪的假面,再揭露人善妒的本性;刚刚让你感受完天大的礼遇和谄媚,接下来就让你感到这世界满满的都是恶意。
浮世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是利益熏心了,还是能保持初心依旧?
人最愚昧的就是不自知,自以为是,自我感觉良好。
人最邪恶的就是嫉妒心,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滋生出恶之花,生根发芽,最后蒙蔽双眼。
人最悲哀的是无人知晓你悲从何来。
丹尼尔说,我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拥有同一个故乡。
书中那些故事,不管有没有原型,也许真相并不存在,只有解构和诠释。
水池中死去的火烈鸟在片头片尾都出现过,波澜不惊却让人扼腕,所以,有时候困境不是别人带给你的,而是你自己带给自己的。
结尾新书发布会男主那句反问真是很精彩的收尾。
让我想到了《狩猎》最后那个镜头,也是迷一样的望着镜头和荧幕外的我们的交流。
拉美人民果然脑洞大,现实主义魔幻风也是黑出天际了。
男主一开头就表示,他庆幸自己逃离了家乡。
之后又提到,他所有的小说都以此为背景,说明他对那里的记忆可谓刻骨铭心。
可以说,这些在外人眼中尴尬蹩脚的闹剧,应该早就在他的预料当中。
那么,他为什么还要回去?
很简单,在这里,你才可以做回一个真正有血有肉的人,可以放任自己对着一个粗陋可笑的PPT流下眼泪,可以毫无顾忌地对着乡里乡亲吐槽高大上的皇家科学院,可以真切地重温自己内心的无力和失落——即使你征服了整个世界,你的真爱还是嫁给了村里的土炮;可以听到一个愤怒的美术爱好者兼地头蛇不给任何面子地对着你狂喷,然后提醒你:你爹死的时候,你都没回来参加葬礼。
这些场面绝不会在欧洲任何一个签售会、文学趴和社交聚会上发生。
在那些场合,即使有人心怀嫉妒或暗中不满,脸上也会滴水不漏,如同发自内心一样地祝贺你。
当然,你也得按秘书和编辑写好的发言稿说话,当好一个举止得体的“文化人”。
文明社会的礼仪、规则和界限感能够给人带来舒适和安全,却也需要其中的每个成员小心压抑和隐藏自己的“蛮荒本性”。
对作家来说,这并不利于他的创作。
当遇到的每个人都笑脸相迎以礼相待,所展示的都是高度职业化的行为和反应,那还上哪儿去找暴烈的人性冲突和真实的内心活动?
所以他还是“自讨苦吃”地回来了。
因为只有故乡才会如此——它从来不惯着你的高冷洁癖,不介意当面抠鼻打嗝撒泼打滚,一言不合立刻180度大翻脸。
它管不了你如实描写它胖次上的破洞,你也别幻想自己有资格教它做人。
如果还能有所谓的“宽容”,那只能是崔健写的那种:我不再爱你,我也不再恨你,虽然你还是你;我没有力气,也没有必要,一定要反对你。
如是,尽管观众们领略了堪称惨不忍睹的南美乡镇风情,各种“蹭名人”的粗鄙举止,还有满满乡村爱情风的老友,但男主的尴尬症似乎不像旁观者以为的那么严重,也没有急于表现出鄙视和厌恶。
他心中有数:靠着名利的真金白银,自己在总体上处于优势地位。
即便当年的女神,在他面前也不免要自嘲几句。
声言“有事罩着你”的哥们儿,其实已经一腔玻璃心。
无论可怜之人还是可恨之处,实际都来源于卑微者在光鲜者面前无法避免的自卑和敏感——他已名扬天下,而地球上有几个人会关心这个鸟不拉屎的破地方里的谁都是谁?
这样的故乡注定不会像皇后的魔镜,你往面前一站,就一个劲回答“你最牛”,潜藏的羡慕嫉妒恨随时蠢蠢欲动。
事实上,乡民们由谄媚到敌意的转折,也与作家内心的转变同步。
那些旁人看来庸俗拙劣的欢迎和恭维,还是让他不知不觉中膨胀了。
于是当自荐作品的男文青和自荐枕席的女文青出现时,他自然而然地以套路应之,直到发现那是老友的女儿才醒悟过来:在这里,这么干可不妙。
不妙的不止如此——他出于讽刺,执意选广告牌背面的画获奖,结果冲犯了这个小地方的“潜规则”。
而他每次摆出那种“认认真真讲艺术”的范儿,都势同火上浇油。
人家跟你谈生意,你却跟人家谈人生,这就不好办了。
故事的结局没有意外:文化人最憋不住的就是嘴炮启蒙,最怕的就是动刀动枪。
而真实的世界炸起毛来干脆利落,鸡蛋和枪子儿直接就上。
你想体验无遮无掩、翻脸如翻书的红果果人性,就别在乎这个了。
就像他在野地里讲的那个故事:任何获取都是有代价的。
不管怎样,最后在聚光灯下收获掌声和鲜花的还是他,不是么?
【8.7】1、《先锋报》的卡洛斯“在您的作品里究竟有多少是虚构的,又有多少是真相?
”——“这很重要吗?
真相并不存在。
真相从不存在,只有主观诠释。
所谓的真相,日常生活中所谓的真相,只是当前略占上风的主观诠释”“你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这是改变话题,仔细挺好”——“关于主观诠释,我想要告诉你,看到这伤疤了吗?
……”2、一个从小镇里走出来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作家,决心回到那个藕断丝连的家乡。
家乡的愚昧和野蛮让他差点死去3、看来衣锦还乡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除非带着兵和实力回去。
地位不对等,以前的推心置腹和青梅竹马也不管用,这里面男主的初恋对他一直上心,但是她软弱,也是这个镇子的牺牲品4、以后中国的城镇也逐渐被士绅豪族把控,家乡也是回不去了。
5、渐进式的同化和恶意才令人脊背发寒
朴 (徐徐立起)哦,你,你,你是--鲁 我是从前伺候过老爷的下人。
朴 哦,侍萍!
(低声)怎么,是你?
鲁 你自然想不到,侍萍的相貌有一天也会老得连你都不认识了。
朴 你--侍萍?
(不觉地望望柜上的相片,又望鲁妈。
)鲁 朴园,你找侍萍么?
侍萍在这儿。
朴 (忽然严厉地)你来干什么?
——《雷雨》第一章:邀请函 大脑终究不是电脑,这就决定了在漫长的一生中我们总会忘掉一些较为波澜不惊东西,记住另一些或甜蜜、或痛苦、或悲伤的东西,那些越深的刻痕,消失的越晚,记忆也是如此。
而我们在回忆的过程中往往会将那些特例当成了日常,将点当成了线,甚至当成了面。
小时候的某一天你捡到了几块钱,很高兴的用它买了零食,之后被父母教训,因为这几块钱是你在父母钱包中捡到的。
现在想来捡钱时的刺激和得逞后的兴奋还历历在目,于是你觉得那些日子你是快乐的,至少是乐苦掺半的。
但却忘了你花钱时只快乐了十几分钟,然后屁股痛了好几天。
我们最大的错误,就是把回忆中的一部分,当成了回忆整体,并且还认为回忆,就是现在。
I'm like a ship in the sand. Just waiting for the tide. 你逃离了故乡,数十年过去了,功成名就后不知归处,拿着秘书递给你的来自故乡的邀请,来自你的童年你的青春的邀请,突然觉得,回去看看,好像也没什么不行吧。
想想还有点小高兴 你登上了飞机,机长殷勤的向乘客介绍你的身份: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你厌恶的拉下眼罩,只想早早到达回忆中。
你看到了接机者,一个胖子,上了他的车,好吧,这车的确很破,但是,它的确很破。
那个邋遢的胖子说知道一条回到故乡萨拉斯小镇的小路,然后驶离了正道。
你突然觉得哪里不对,为什么一开始就被带上了另一条和自己回忆以及幻想中不同的道路。
果然,车爆胎了。
在这该死的鸟不拉屎的路上除了你和那个胖子再也没有另一个会喘气的,你不得不用你的书去点火,自嘲的想到你的文字竟然会以非稿费的方式帮助你求生。
然后你突然想到另一个问题,你想以游子而不是诺奖得主的身份回来,而故乡邀请你归来却是因为后者而不是前者。
在你还在思索的时候,天黑了。
你不得不和胖子对坐火前,谁知道那胖子还是个话唠,你不得不讲一个塞在记忆深处的故事去堵住他那张嘴,那是个关于胡子、谎言和谋杀的故事。
然后胖子告诉你,他知道这个故事,因为它就发生在那座叫萨拉斯的小镇。
那不仅仅是个故事。
第二天,救援人员终于到来,你终于可以不再面对这个刚刚用你的书擦屁股的胖子。
你终于来到了萨拉斯,你的回忆。
————————不再用剧情充篇幅的分割线—————————这个分割线是假的——————第二章:萨拉斯 小镇的街景可谓贯全片,而同一座小镇的景色,随着剧情的推进在镜头中呈现的却是截然不同的“色彩”。
在主角刚刚到达萨拉斯时,主角和小镇或者说小镇居民对于彼此来说都是新鲜的,都仍是彼此想象中的形象。
区别只在于一个从报道变成了真人,一个从回忆变成了现实。
此时的小镇是闲适的,而此时镜头中的小镇其实也就是主角眼中的小镇,他的回忆和推测中的小镇,普通,闲适。
而之后欢迎会上播放的PTT则是小镇居民眼中的,心中的主角的样子——一个离开家乡四十年的文学大师,萨拉斯之子。
我们是人民的儿子。
大家好,我叫人民,刚谁叫我。
也是在PTT中,一丝不谐逐渐从回忆深处探出头来,主角离开了家乡四十年,他的母亲去世了四十年,而在母亲去世后的十几年之后父亲才去世,但他在这四十年中从未回来,哪怕是父亲去世。
也是在此主角做了全片中唯一一次哭泣。
怀念母亲?
还是强压自己早就不愿回忆起的记忆?
我不确定。
但我唯一确定的是,如果他是因为这PPT感动的话,那诺奖典礼上发言的绝对是他的另一重人格。
紧接着欢迎会的第一次公开课 在第一次公开课结束后,主角多年不见的好友(记不起角色名 以下皆以好友代称)出现,并且做了大多数多年不见的“好友”都会做的问候。
“你结婚了么?
有孩子么 ?
你知不知道我娶了你的前女友?
我们已经结婚25年了,还有孩子。
” “我赢了”(原台词)
在约定好隔日去好友家做客后,主角踏上了前往电视台的路。
小镇的街景在影片中第二次出现。
与第一次的不同的是,虽然使用了和第一次相同的配乐,但画面中不再是小镇居民的住宅, 而是一家被废弃的破败的加油站 。
主角向闲坐的居民问好 但并未得到回答。
电视台节目中采访的三个问题:第一 为什么想成为一名作家(回答的是 他认为 通常的艺术家大都不满于现状 期望创造新事物 去介入去改变当下 而平常人则不会如此)第二 为什么这四十年间从未回来过 (我曾想偷偷回来过 而且重要的是 我现在不是回来了么)第三 诺奖得主喜欢喝什么饮料(广告自问自答)
然后 节目结束了。
提问者例行公事只为广告,回答者精通应付记者的最高奥义——引导话题,答非所问。
下节目后,主角遇到了另一个粉丝
“我很高兴也很荣幸是您的粉丝 因为您将我的父亲写入了作品中” 这名粉丝“真挚”的邀请主角前往他家吃饭,主角也很真挚的的拒绝了他。
这场戏以及之后的一场“父子逼捐”戏,其作用是相同的,一是进一步细化小镇居民以及小镇居民眼中的主角应该是什么样子。
二是递推出主角的反应:因为这是好意我就必须要去接受么 ?
因为这对我来说很容易 我就要去帮助么?
我为什么要去改变自己 而单纯的只是为了成为你们眼中的我。
哪怕你们眼中的我是上帝。
影片后半部分 粉丝质问主角为什么放鸽子没去做客(主角之前明确拒绝了)第三章:艾琳 回到宾馆,好友口中的主角前女友艾琳登场。
她是主角唯一主动拥抱的人。
“你现在过得怎么样?
”“很温馨”“温馨 你竟然会选一个这么糟糕的词” 寒暄之后,主角提出去看看湖(联系之后的吻,这个湖应该对于二人有特殊的意义,毕竟一个小镇适合约会的地方不会太多。
)
湖 主角:“这里是不是早就变了 但还是很美” 而此时的艾琳正在打车辆救援电话。
四十年的断层,四十年前回忆中的家乡和现在的家乡早已不同。
童年 少年 青春的美好更像是一种自我陶醉式的沉浸和回忆 。
连那个阔别了四十年的吻 都索然无味。
枯竭的不只是湖,还有那些感情和激情。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主角同好友以及艾琳两场单独相处的戏份,导演都采用了同样的视角。
在接收了宾馆前台小哥的书稿和结束了和果儿的偷情后。
主角开始进行小镇绘画比赛的评审工作。
请记住右边的叫做门德斯的本地工作人员 很明显,在对画作进行评判的时候,主角的评判标准是画本身或者说是自己的好恶本身, 而本地工作人员的标准则是 画的作者和内容。
其实这一场戏在各种讨论小城相比北上广的劣势的公号文早有体现,大城小城之间后者显然受人脉关系影响更大。
在结束了和本地艺术协会会长的争执后,主角来到街上,镜头中第三次出现了小镇的街景,在这场戏中听觉上出现的不再是第一二段街景中出现的配乐,而是刺耳的汽车声(会长小弟的骚扰)。
第二次公开课 在第二次公开课中, 之前发生争执的本地艺术协会会长来捣乱。
在这次争吵中 会长第一句话“我相信大家都认识我 也都了解我的为人”从一开始就将自己定位为本地居民的代言人 将主角定位为 叛徒 (想想最开始的家乡之子 杰出公民)以污蔑 家乡和家乡人来换取在欧洲的地位和财富。
会长离开后,主角为自己在书中描写的小镇的不好的一面做出解释:“我写的那些小镇不好的一面,也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
” “那你为什么不多写写那些美好的事物呢?
” “我认输,你的问题是对我创作生涯的质疑。
” 此间是第四段街景(有配乐),主角接受了小镇居民的饮料(应该是吧),看到了橱窗中的玩具(很遗憾字幕组没有翻译窗户上的牌子写的什么)。
在经历了这次争论和街景戏之后,很明显主角已经产生了动摇,对自己回忆和回故乡的初衷的动摇,也是在动摇之后,他改变了之前的决定,给秘书打电话帮助那对残疾父子。
第四章:火山(谋杀故事中的夜总会) 在好友家中的餐桌上,艾琳对主角说“你还像过去一样 一样的掉书袋”,好友听后注视了女主几秒 然后说了大致两段意思:你在这个垃圾的的地方成才真的不容易,二 艾琳现在每天和我睡在一起。
对饮 然后强吻艾琳。
“你家真漂亮”“漂亮?
你竟然会选这样一个糟糕的词” “她读过你所有的作品”,艾琳介绍女儿也就是曾和主角发生一夜情的果儿时这么说,而这句台词之前好友曾用来说艾琳。
结合之后的好友让女儿男友模仿猪叫被 两个女性角色的制止以及其他戏份,你会发现好友 艾琳 和女儿 女儿男友这四个角色,这两辈人实际上是有对位和传承关系的(部分非全部)。
这一对位和传承即是女儿和女儿男友行为的动机来源。
第二次坦诚相见 女方被拒绝 赶走艾琳女儿后,主角梦中出现了前几天曾出现的小镇居民,他们全都拿着枪。
这片土地和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对主角的敌意已经开始具象化了。
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公开课 隔天树立雕像的仪式后镇长向主角诉说了利益交换一事,会长不捣乱换更改比赛结果。
主角敷衍之后路过童年的家,被拒绝 进入。
(第五段街景,敌意由梦变为现实)
PPT上曾出现的人像,单词变为了粗话 路过被污损的雕像,穿过冷漠的人群,主角最终选择翻脸,归还了杰出公民勋章,道破了会长的丑事,亲手终结了自己关于回忆的美梦,选择回归现实。
还记得那个在绘画比赛评审中赞同主角看法的门德斯么?
第五章 :狩猎
关于结尾:没有事实 只有解构与诠释 周朴园爱鲁侍萍么?
答案是肯定的,但他爱的是过去的鲁侍萍,更准确的说是过去的自己和过去的那段日子。
“你来干什么?!
”
极具讽刺意味
3.5;平缓之下的暗流涌动,几乎可以听到闷雷滚滚,一直在期待何时爆发;渐次推进的矛盾逐一显露,显出荒诞意味,欧洲精英知识分子与阿根廷保守小镇的乡民之间究竟有多深隔阂,沉重恢宏的主题被浓缩得很有意思;汲取创作养料的根源,究竟有多少现实的成份,作品能否反哺现实?
拉美人总是可以把魔幻现实发挥到极致。对现代性的讨论真是把该说的都说尽了。
阿根廷的乡下人真是精彩。
精英主义的自恋最恶心
整部电影好像都是用手持镜头拍的,一直抖啊抖的好难受,似乎想要营造出一种纪录片的真实感觉,我并不喜欢。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奖者衣锦荣归故里后和一群愚昧的老乡们发生的故事。真相并不存在,没有事实,只有解构与诠释。就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他书中的主人公永远无法离开故乡,而他却永远也回不去。
成名作家返乡记,没有想象的衣锦还乡,而是充满了荒诞魔幻色彩,与旧日恋人家庭混乱的情感纠葛,面对着故乡人的予取予求。一方面厌弃着故乡的种种,一方面又怀念故乡的旧情,最终在返乡中汲取了新的创作素材和创作灵感。作家与故乡的情感充满矛盾,一方面他想逃离故乡,但另一方面故乡却也成就了他。如同创作的灵感,安逸是生活的麻药。
"我们没有任何共同点,我们只是凑巧都生在这里"——对生活过的地方没必要感恩。这位公民故乡的一切都有够尴尬,回乡飞机上的点名广播,傻不拉几的课程、争执、鼓掌,电视台采访插入的广告,残疾儿子的爹来要求捐款,前女友的女儿想傍上自己离开小镇,这都哪跟哪?作家才不是圣人,故乡更不是好地方。
3.5 导演存在感太低,基本靠讨巧剧本和男主撑起。有趣归有趣,但这种“盛世白莲自黑录”与“黑心乡民现形记”,也真是谈不上有啥营养。太过熟练的讽刺总是会有点扁平。结局时,电影中那本真假莫测的书在现实里并不存在,完成一种嵌套再嵌套,致敬了博尔赫斯的文字游戏(《天朝仁学广览》)。
剧情挺有意思的。
作家跟小镇故人的关系,你们不觉得很熟悉吗?很像公众人物跟网络暴民的关系。给你立牌坊、让你捐款、做骨肉皮引诱你、稍不顺意就诅咒你暴毙。
新年第一部。是得道莫还乡,还乡道不香,穷山恶水出刁民呢?还是获奖5年,才思枯竭,创作停滞,只能趁机向故乡的库存再次索取,重新消费了一把“我老家那些愚昧落后丑恶的事”,向文明社会的文明人士献媚呢?作家说了,没有真相,只有解读,全看你愿意相信哪个版本。但无论哪个版本,都足够黑色。
根源任谁都逃脱不了,人总爱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别人身上,别没事找情怀。
作为电影质感欠奉,显得剧本更好了。有笑点,家乡人的PPT;有影像化的心理呈现,去狩猎的路上所见所听;有露点,旧情人女儿。一个写自己写记忆的作者,嵌在这么一个回乡引起连锁撕逼最后时隔五年催生创作欲的故事里,底子用人性和人生衬的很合适。西班牙语电影里第二次出现诺贝尔奖作家,这次表现好多了
你们野蛮,我是伪善,一方水土给予我们相同的荒唐。
算得上,饱含真情的又准又狠~
外国人的幽默看不懂系列,一个表情看下来的系列
腾讯剪得乱七八糟的,完全不懂几个转折,旧时好友怎么突然会杀他,以前的恋人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打他一巴掌,让他别去打猎还去,不知道想干啥。真心乱七八糟。
关于文学和文化的笑料没想象的多,关于故土的比较老套,摄影不错,满含感情,最后结局也算精巧,中规中矩吧。
男主是黄总的化身,一套一套的生活逻辑历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