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关注辉兔的影音杂货铺公众号) 以下内容涉及剧透,不喜勿看印度悬疑电影《天作谜案》称得上是一部剧本杀佳作,剧情用双线叙事的方式,阐述三起命案背后的关联。
观众需要在作家维克拉姆与女子玛雅的证词间反复横跳,寻找漏洞破解秘密,一点点拼凑出真相的全貌。
剧情设计非常有意思的一环,是警探德夫通过不断地梳理、分析,自以为侦破了一件疑案,却不想一直被凶手编织的谎言牵着鼻子走,成功造就了一起冤案。
反观不务正业的警员们,开始还调侃要屈打成招,结果真的一语中的,对比之下充满了讽刺感。
德夫也向上级表达过对于警队工作效率的不满,诸多细节其实更像在抨击社会现状,为电影上了一个新高度。
先介绍一下桑迪亚自杀案,看似锦上添花的一笔,却是最核心的杀人动机。
桑迪亚曾遭遇五人强奸,维克拉姆以她的经历为原型撰写小说,声称这样有助于破案,且承诺不会公开受害者身份。
可当新书上市后,维克拉姆为了销量选择毁约泄露,对桑迪亚父女的抗议置之不理,导致桑迪亚不堪其扰选择自杀。
这件事令维克拉姆的妻子兼小说发行商凯瑟琳非常不满,扬言若不取消签售会,就把他的丑事公开毁他事业。
按照维克拉姆的供词,他签售会结束返回酒店时,发现凯瑟琳已经身亡。
维克拉姆报警后,出于对警员的不信任,选择逃跑。
路上发生车祸,他闯进了玛雅的家寻求帮助。
家里茶几玻璃碎了一地,玛雅脖子上有抓痕,还反锁了卧室门,令他怀疑玛雅忍受不了家暴杀死了丈夫谢卡尔。
他向玛雅描述了自己的遭遇,对方选择相信,并称赶来的情人苏雷什就是律师谢卡尔,可以帮他申冤。
结果是趁其不备将其击晕伪造现场,妄图诬陷给他。
玛雅的证词声称对方是硬闯挟持自己,中间曾试图逃跑未果。
直至丈夫谢卡尔回来与维克拉姆争斗间,玛雅得以脱身下楼,刚好遇到警察,再返回后谢卡尔已经被杀。
谢卡尔是被硬物砸击头部遇害,根据伤口情况推算凶手身高至少与他相等,加上凶器上有维克拉姆的指纹,警方认定维克拉姆就是凶手。
第一次大反转是私家侦探拿出玛雅与苏雷什偷情的艳照,案发现场有焚烧后的照片残片,德夫认定谢卡尔知道妻子被兄弟偷了。
结合死亡时间、下雨的时间、保安证词提供的时间,以及谢卡尔干净的皮鞋,推翻结论锁定凶手是玛雅和苏雷什。
第二次大反转是德夫在维克拉姆的小说里发现了端倪,小说女主是药物过量致死,恰好凯瑟琳死因是心脏病发。
起初法医只核实了药粒数量,却没有打开胶囊查看药剂量,给了凶手脱罪的机会。
至于为什么维克拉姆要跑到玛雅家,是他发现凯瑟琳找谢卡尔商议起诉自己,知道秘密的人必须死。
在警察赶来之前,他已经构思完所有细节,把自己的皮鞋与谢卡尔互换了,几乎是天衣无缝。
第一,男疑犯说,女疑犯主动帮他清洗伤口,那么药用箱不会有男疑犯指纹。
女疑犯说,男疑犯自己清洗伤口,那么药用箱便留有男疑犯指纹。
所以,只要鉴定药用箱是否有男疑犯指纹便知谁说谎。
(指纹鉴定不需要三天时间)第二,男疑犯说,自己被袭击昏迷,那么凶器就没有男疑犯指纹。
所以,只要鉴定凶器是否有男疑犯指纹便知谁说谎。
这里有人会说,凶手杀完人擦掉自己指纹,再让晕倒的男疑犯沾上指纹嫁祸于他。
那么,原本该有的指纹就会消失,没错,就是这家人的指纹。
还要鉴定其余的烛台,对比凶器的指纹种类。
还有,刑警要询问女疑犯是否会戴手套清理家居卫生,这点非常重要。
(同样,指纹鉴定不需要三天)第三,男疑犯进屋后一直挟持女疑犯,死者又回来过,并被杀害。
那么,为什么女疑犯不去阻止,也没向警方交代,这点非常不合逻辑。
垃圾导演编剧设定了垃圾案件。
刚开始还觉得这电影可能会很烧脑,每个人的故事听起来都很可信,随着证据的不断呈现,也能很快补上漏洞,最后好像来了一个大反转,只是把这个真相从头在捋一遍,真的会蠢哭,年轻帅气炙手可热的英国作家,因为女朋友要告发自己的糗事,偷偷加大了心脏病女友常服药的胶囊剂量,也算有点手段,然后就报警,警察来了就跑,啥逻辑?
然后和警察飙车,飙车出了车祸,顺便就去了同样知晓他糗事的律师家里,刚好律师老婆开着门,万一没开门呢?
咋进去啊,刚好律师老婆出轨被作家知道了,刚好当天律师还抽空回家抓了趟奸,然后就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完美嫁祸给出轨两人的计划,然后诱导警察一步步上套。
这是侮辱观众的智商吗?
碰巧多也没关系,无巧不成书,可是非得往高智商犯罪上靠,我就有意见了,有这智商早干嘛去了,不好好计划再杀人,搞的一个凑巧接一个凑巧接一个凑巧的,有点过分了。
再说飞机都还没起飞呢,怎么会拦不下来,作家上了飞机不是更好抓吗,叫一个机场警察慢慢晃悠到飞机上也抓住了,说什么没证据了,把最后作家炫耀的电话录音啊,也算是证据吧。
首先要肯定导演即使上帝视角也在暗示我们男主说的不是事实,比如自杀女学生父亲对男主的描述;比如男主自己回忆与妻子吵架的那一段里两人的穿着和真实视频里的不一样。
然后我们要说服自己接受三个设定:一是男主在宾馆接到短信想杀第二个人,经历翻车去受害人家里挟持唠嗑最后杀人成功这件事虽然很扯淡但是是可行的(毕竟自己也说是靠巧合);二是这个公寓和轮到你了公寓是一种type,不光里面没有摄像头连外面也没有摄像头,所以判断男受害者回家时间不能看附近摄像头只能看鞋底有没有泥;三是警方假定这是一个人杀的两个人,但是不会去查两个受害者之间以及与加害者的关系,直接认为第二起案件是临时起意的凶杀案。
即使是这样,也很难相信警方会断错案:如果男主说的是对的,两人合力杀的死者。
那那个男的事后是怎么逃离已经有警察进入的公寓的?
趁乱走那么容易吗?
他们拖行了死者死者背部有皮肤擦伤吗?
在可能已经开始出现尸僵的尸体上用力(搬)不会留下痕迹吗?
另一方面,如果女方在爱人被杀的这件事情上说的是真的,那么就意味着,男受害者是在女主跑去叫救兵又跑来的过程中被杀的。
那么,这个时候死者是不是还没凉透?!
是不是还能再抢救下?!!!
这种即时死亡法医都要说是8-12点死的?!!!
这是不是辣鸡??!!!
所以这个电影告诉我们,对于悬疑向犯罪而言,尽量不要写耗时长互动多的犯罪过程,要不然你无法解释为什么你能离开他身边去厨房只拿手电筒而不找刀;为什么在卫生间脱离他视线控制不拿个剃须器等利器只拿个手电筒照啊照;为什么情人到门口了不想办法传递自己身处危险的信息而真是想打发他走;为什么第一次和最后一次逃出房门都不知道喊救命,扁桃体炎吗?!
还有,经典的灵感一现都是从不相干的事情联想到犯罪情况(看看死神小学生),这种最后硬来一个“我不会告诉你他死于药物过量”的提示是个什么骚操作,观众不会觉得你牛逼,只会觉得“我擦我以为你排除了这个原因才放他走的啊,你连药物浓度都没测是闹哪样”。
所以这个故事还告诉我们,不要以为罗生门的故事用烂了就好用。
最后再次感谢导演一直在强调印度办案人员多么不靠谱,每次我质疑案件逻辑的时候想到这个就能接受了,很贴心。
PS:如果导演能力不够的话,不要加太多多余的镜头,这不是伏笔,是故弄玄虚。
对案件本身的一些分析和自己的见解,欢迎指正。
(纯个人观点) 故事梗概就不在此赘述了,直接进入分析。
完全剧透,慎入。
故事以警察追捕一个逃跑的灰衣男子作为开场白,并以发现一具尸体拉开序幕。
看的过程中难免会有点晕头转向,一会儿是男主(名字太长,后文直接简称为男主)的回忆,一会儿又是女主玛雅(后文简称玛雅)的回忆,其中还穿插着各种旁人的证词以及零散的线索,初看感觉就是一锅放了太多佐料的鲜汤,浑浊不堪。
不过我们现在把每段证词都拆分开,再按照人重新组合,就能暂时得到以下清晰脉络: 首先是男主的陈词: 男主是一名英国籍的印度作家,为了让身为出版社总裁妻子好好休息,没有让她参加自己七点半的新书发布会。
之后回家,他发现妻子倒地身亡,于是报了警。
在警察准备带他回警局问话时,他因害怕而逃跑。
逃跑途中撞车受伤,不得已就近找了一户人家求救,而正巧就是玛雅家。
在此期间玛雅得知了他是在逃嫌犯,不但没有害怕反而赶走了上门服务的保洁,还主动给他包扎伤口,甚至暗送秋波,并且还和半路上门的情夫上演了一出好戏,冒充她丈夫来把杀害其丈夫(后文简称律师)的罪名嫁祸给他。
等他被砸晕后醒来,警察已经团团包围。
再者是玛雅的证词: 玛雅独自在家时男主突然闯入,并且劫持了她赶走上门来的保洁和情夫;在她家里翻找东西,还一直询问她有没有上锁的柜子;玛雅在电视里知晓他是在逃嫌犯后,趁给男主倒酒的时候偷拿了手电筒并假借上厕所的名义向街上路人求救;无果只能趁机逃跑,结果跑得太慢又被男主拽回去;扭打中遇到回家的律师,并且趁着律师与男主对峙时跑出去求救,等警察到现场时,男主一脸懵逼站在一旁,而律师已经凉凉。
双方各执一词,结论矛盾,那么判断至少有一人说了谎。
现在来整理下穿插其中的一些间接证据。
1、男主新出版的书中原型父亲的证词。
老父亲告诉警长男主为了让书大卖而将自己女儿的名字曝光,使得所有人都知道了女儿被强奸的事,舆论逼得女儿自杀的事。
(在此可窥见男主人品) 2、值班的保安的证词。
第一个保安称自己在七点半看到玛雅丈夫回家,之后他八点换班交接给下一个保安,下一个保安(带着狗的人)在开头出现时已经交代了自己因吃坏肚子一直在厕所,虽然说之后律师没有再出门,但是显然他的证词存疑——他甚至都没看到男主跑上楼。
(丈夫初次现身时间确认) 3、目击者的证词。
一对夫妻正巧在男主下榻的酒店对面拍到了男主与妻子发生口角的场景,之后妻子就遇害了,之前的陈述中男主也没有坦白事发当日与妻子争吵的事,男主由此嫌疑大大增加。
4、情夫的证词。
情夫交代自己七点多在玛雅家长与其丈夫发生口角,并被丈夫推倒撞坏玻璃茶几。
丈夫离开后他也离开了,但放心不下,在电话联系不上玛雅后回到玛雅家却被拒之门外,无奈只能离开。
但因为最初谎称了自己未到过事发现场以及和玛雅的真实关系,因此嫌疑无法洗清。
同时,也增加了玛雅的嫌疑。
5、特殊事件,也是关键定论证据。
案发当日晚上11点开始下雨。
根据保安的证词,律师七点半回家,警长由此推断:如果如玛雅所言,那么丈夫最后在12点回家,那时必定已经下雨,所以鞋子上不可能没有泥巴;反之,丈夫如果7点半回来后再没有出去过,那么杀害律师的人就是玛雅和情夫。
(吐槽一下:首先不说丈夫有没有进屋先擦鞋的习惯,怎么看这个公寓也算比较高级,难道门口没有铺路,到处都是烂泥地?
难道警长下车踩到了烂泥地,玛雅丈夫就一定是跟他踩在同一块地上么?
这片区域没有一块干净的地吗?!
) 你要说这个案件用确凿的证据来定罪,确实没有。
警长最后的证据也经不起推敲,但就目前警方掌握的证据来看,这是个合乎情理的最佳定论。
首先就作案动机来看,男主在警方面前目前没有作案动机,而玛雅因为偷情被律师发现,因此动机明显,嫌疑最大。
另外根据现场证物,坐实情夫与律师发生肢体冲突(现场留有情夫的血迹),所以在最后男主没有坦白前,警方的定论合情合理。
如果硬要用证据来进行硬核分析的话: 首先,男主和情夫都出现在现场,而且都与死者或者彼此之间发生过肢体冲突,指纹和血迹都留在现场;再者,通过伤口推断出打死律师的凶手跟律师差不多高,最多只能排除玛雅没直接动手,而男主和情夫都有可能(对,就是这么巧合,被害人和嫌犯的身高都差不多);即使警方发现了律师与男主的利害关系,也只是证明了他有充足的犯罪动机;最后,我看很多人说男主谎称自己被设计砸晕,检测下现场那个沾有血迹的凶器上有没有他的血迹不就行了么?
且不说男主本身车祸带伤,在现场留有血迹属于正常;砸他的凶器和杀害律师的凶器未必就是同一物体,而且男主是那种考虑到天气因素造成的重要证物销毁的人,这种细节说不定他早已考虑到并且伪造好了。
不过警方的调查确实比较粗糙,比如男主的行为存在着比较大的疑点,首先他在逃跑后,按照他的说法求助于玛雅是凑巧,那么问题来了:他当时翻车受伤,对于一个受伤的人在陌生地方求助,率先向底楼住户求助是首选,何况从现场看一层住户不止一家。
而玛雅家显然起码在二楼以上(而且是走楼梯的那种),正常情况下为了及早获救都会选择就近,而男主却偏偏跑到楼上去求助,显然有违常理。
另外根据男主自己所言,是看到妻子手机上与律师的短信才发现两人联合要告发他,但男主之后非常顺畅地找到了律师家,他是怎么知道律师住处的?
如果按照他的熟悉程度,双方必定之前常有来往,然而作为律师妻子的玛雅并不认识他,这一点很难自圆其说。
有人可能觉得最后男主解释自己和律师互换鞋子这个有点强行,这个点我觉得没问题,故事一开始就已经埋了伏笔——男主在讯问室里脱鞋揉脚,显然是穿的鞋磨脚,要么鞋是新买的要么就穿的根本不是自己的鞋,与最后他与律师换鞋构成呼应。
我倒觉得最后警长被妻子的话点醒去二次查证也是过渡比较牵强,有强行反转之嫌。
还有很多评论觉得警方在查案过程中操作缺乏专业性,我们看的又不是CSI,连警长都自嘲说印度警察在案件发生后一周才会启动调查,在这点上无须较真;而且在没有决定性证据,谁都嫌疑的情况下,就看谁的故事讲得圆满。
警长说,每个人都说得一口好故事,显然男主的故事讲得最出色,所以他成为了最后的赢家。
另外,其中一些细节什么装灯管,扔卷筒纸,或者是警长与妻子的对话,还有警长和男主说自己弟弟的故事等等,我觉得其实并不存在什么特别的深意,可能只是为了丰富故事剧情,或者只是带有误导向的叙事诡计而已。
在此我也不想做过度解读了。
这桩案件本身,就是一个谜。
only god knows what happened。
各位不要误会,我不是要来diss这部片子,因为这部片子抄得很有新意。
要在120分钟内,讲出一个好故事,y偶要吸引观众的眼光,又要观众看得懂,但是悬疑点又要够吸引不是那么简单的,设想一下在之知道影片简介的情况下,带着好奇心去影院看这部片子,观感还是及格的。
即使他借鉴了一些经典的前作,也许要套用了一些固有的桥段,例如心脏病突发死亡(实则是厌恶过量致死),这样的反转确实不算是特别新颖,不过编剧讲故事的功力还不错,加上脱离了印度阿三的歌舞,走纯好莱坞风,特别稳又标准的破案/反转,坏人逃出生天的路数,客观的说,已经是及格啦。
加上所有演员都是颜值在线,演技及格的状态,这个商业快餐电影还是很好入口的。
谢卡尔的老婆玛雅说谢卡尔7点半回来过,几分钟就出去了,十二点才回来,这是实情。
8点换班的保安说是7点半见到谢卡尔回来,直到8点换班都没看见出去过(这个保安也是估计上厕所什么的吧),而另一个保安因为经常去厕所也没看见谢卡尔离开(这个养了一条狗的保安肯定没看见离开啦,他是8点换的班,谢卡尔7点半回去几分钟就走了他都应该还没换班所以没看见离开,这里是不是口误啊,应该说没看见谢卡尔12点回来才对啊)。
玛雅的版本是真的,作家的版本是假的,还以为像警察说的有第三个版本。
这也太巧了吧,一个没看见谢卡尔7点半回来后离开,一个也没看见7点半回来后又离开的谢卡尔在12点回来。
作家的版本是玛雅在7点半杀了谢卡尔,所以谢卡尔从未离开。
最后警察就是靠谢卡尔有没出门判定谁是凶手的,而那天是11点开始下雨,如果12点回来鞋会有泥巴,而鞋没有泥巴,所以没出门。
警察以为玛雅和情人是凶手,其实泥巴早就被作家换了鞋。
万一有其中一个保安证明谢卡尔7点半后出门或在12点回来,那就说明作家撒谎,他就是凶手,这也太离谱了吧,根本就没有把握就敢撒这个谎?
看完才来看了下评分,没想到这部居然只有6.8分?
这部电影在剪辑,剧情发展,以及后面的反转上都是完成度挺高的,唯一的遗憾是最后自杀女孩的父亲没有登上那飞机亲眼看见男主喝了那杯有毒的酒当场身亡,当然这是我的想象。
不过这部电影还是很值得去看的,不知道为什么评分这么低,在国内这部电影至少可以7.5以上。
唯一让我看出问题的是男主被带到警局的时候,他脱下鞋子揉着脚,脚后跟上有明显的刮伤痕迹,我当时就像这肯定是鞋子不合脚的问题而不是跑太久的问题,这也给后面埋下了一个伏笔,最后男主和警察通话才暴露这一细节。
最后让我感到遗憾的,也是我开始说的,既然交代出了自杀女生家人这条线,却没有好好理好这条线,飞机起飞前最后上机的不是那个自杀女生的父亲,喝下的那杯酒也不是要他命的毒酒,这是让我最后感到遗憾的,不过这电影的剧情还是很不错,演员演技出色,剪辑出色,很值得一看。
乍一看还是挺唬人的,不得不说情节编排以及男主演技,让我从一开始就更倾向于相信男主说的是事实,虽然也在不停的告诉自己,两个人说的都可能是真的也都可能是假的,不能有情感偏颇,但从各方面还是男主的话更让人信服,而且是不断确定这种事实的真相。
看到男主无罪释放时还有二十分钟,就知道后面一定还有反转。
没想到这一切竟然全是男主做的,泄露受害者名字,杀妻杀谢卡尔以及陷害女主和情夫,果然这是他编的最好的一个故事,估计这会成为他下一部书的内容吧。
很多悬疑剧都属于乍一看挺唬人的那种,其实知道结局在回过头来看,经不起细节推敲。
故事线较为明朗,作家杀妻后,跑到谢卡尔家,威胁女主。
此前,谢卡尔刚在家中捉奸,谢卡尔和情夫相继走后,作家来了,中间来的不是老太太,而是情夫,最后谢卡尔回来被杀,女主找警察,基本真相都在女主的叙述中,只是都被男主颠倒黑白了。
至于情夫的血迹,是真的被谢卡尔推倒,桌子也是作家来之前碎掉的,所以不是女主心生一计,而是作家无意间发现女主偷情从而心生一计,妙啊。
那种时候还能想到把粘泥的鞋子换掉,思维够缜密,以及之前给妻子药动手脚,我想的也是查药的数量,毕竟这种也是经典桥段,人家不做这种表面的,直接在胶囊里加量,也是够有耐心的,你说万一这吃的不是胶囊,是片咋整吗?
或者不是罐装的,而且压膜的胶囊你又咋弄呢,巧合太多,再者,女主没情夫呢?
所以,很多地方按着编剧的节奏走还是不错的,不过的确经不起细节推敲。
但是,像这种反派醒了并且顺利逃脱的电影着实不多,很大胆,总体来说,中规中矩,节奏紧凑,反转到位,该有的都有,而且印度电影竟然1个多小时就完事了,少见啊少见。
影片通过自杀女孩的父亲、跟踪妻子偷情的侦探、看到律师男死者7点半回家的保安等多个人的口供,以及被摔碎的玻璃茶几、现场发现的各个人的血迹、沾了泥的死者的鞋等种种证据,让我们分辩出作家男嫌疑人和出轨女嫌疑人两个人编织的罗生门!
虽然大部分都是口供,真正的证据几乎少到没有,但是剧本的悬念也还是挺棒的!
呈现出了一个很不错的故事。
最后的真相看完全片,我们已经知道了,事情最后的真相,作家全程都在撒谎,而死者的妻子,也因为要隐瞒自己出轨的事实,略有所隐瞒。
真相:真相是,作家来印度宣传新书,因为作品反映不好,他把之前为了写这本书,采访的那个被强奸的女孩的名字泄露给媒体了,因此女孩被媒体和路人各种围逼,作家的书火了,女孩却不堪忍受其他人的白眼,自杀了。
作家的妻子劝作家老实向警方交代,是他泄露了女孩的名字,作家说什么也不肯,两个人吵了起来,被邻居不小心拍到了他们争吵的画面。
两天后就是新书发布会了,作家利用妻子先天性心脏病需要每天吃药的事实,偷偷把妻子要吃的药换掉,换成每一粒胶囊都是原来三倍药量的药。
发布会当天,妻子不愿意去参加他的发布会,一个人在家,吃了作家提前换好的药,心脏病发作死亡。
作家开完发布会回到家,就看到了死去的妻子。
妻子被他设计死了,死因是心脏病发作自然死亡,他完全没有嫌疑。
妻子死后,他发现了妻子的手机中,有她跟律师的短信记录,上面显示妻子要和律师一起起诉作家泄露采访那个女孩的姓名的事,他把妻子的手机收了起来,并报了警。
他以为警察来了会把妻子带走,并检验出是自然死亡,结果警察却要带他回警局!
本来他跟着警察回警局也没什么,毕竟妻子在自己的精心设计下,是自然死亡,跟他完全没有关系,可是他还带着妻子的手机,那个律师还知道作家泄露女孩姓名的事情,他不能被警察带走!
至于手机,其实也好说,把手机扔了,或者藏在哪里都行,等他从警局回来还可以找到,但是律师的存在绝对是个威胁,作家不能不逃!
如果他不逃,他这么一个著名作家,死了妻子,自己又被警局带走,很容易被新闻报道,律师一旦看到新闻报道,立马就会明白,是他不肯让听妻子的话,去向警局自首,是他泄露了女孩名字,所以杀了妻子!
到时候他精心设计妻子自然死亡的事就会暴露!
所以他必须要逃走,跑到律师家杀了律师!
他一路逃到律师家,一开始看似是偶然遇到了律师的妻子,偶然进到他家的,但其实他本来就是要来找律师的!
到了律师家,却发现律师不在!
当天晚上11点开始下雨,他去律师家的时候,外面还没有下雨,他的鞋也没有沾上泥土。
他到律师家的时候,茶几的确已经碎了,他挟持了律师的妻子,却并不知道律师长什么样。
但是他在律师家的电脑桌面上,看到律师和妻子的合影,同时也发现了律师妻子和别人偷情的照片。
当天晚上,七点半之前,律师的妻子和律师的朋友在他家里偷情,不料律师七点半的时候突然提前回到家,并拿着之前雇佣侦探拍到的妻子和朋友偷情的照片,律师把朋友打了一顿,玻璃茶几也碎了,同时还留下了妻子情人的血迹。
之后律师走了,妻子的情人也走了,只是律师7点半回来的时候,保安从监控里看到了,监控也拍下来了,他走的时候,可能是监控盲区,没被拍到。
因为妻子被作家挟持了,所以保姆来打扫的时候,妻子把她赶走了。
情夫也因为打很多她的电话她都没接,再次跑了过来。
她怎么可能接的到啊,她都被作家挟持了啊,肯定不会让她接电话的,难道让她接电话报警吗?
因为被挟持了,情夫也被他赶走了,之后一直等到晚上十二点左右,律师再次回到家中,见到妻子被作家挟持,冲上去扭打。
律师和作家在一边周旋,妻子见帮不上忙,连忙跑出去找警察,因为她之前看到警察在这附近查案。
等警察被妻子带过来的时候,作家已经把律师杀了,并且心思缜密地把自己的鞋和律师的鞋换了。
警察把作家带回警局,妻子的情夫送妻子去警局录口供。
一个负责他们案子的警察来负责审讯。
因为作家的知名度大,而且是英国的,所以上级压力很大,只给了他三天时间。
审讯过程中,律师妻子一直在说实话,妻子的情夫也仅仅是不想暴露自己和律师妻子的奸情,撒谎说他当天不在,其他的都是真话。
作家却编出了一个美妙的故事,自己是偶然闯到律师家的,律师妻子对他很友好,律师妻子怪怪的,茶几玻璃碎了,卧室门也虚掩着,故意在暗示警察,律师他妻子杀了他!
他说的律师妻子的情人过来假冒律师,然后把他打晕了,等他醒来后就发现律师死在自己身边,是妻子和她情夫故意陷害他的!
事实上我在想,其实作家在杀死律师,给他换完鞋后,就已经把整个故事布局好了,毕竟他是一个悬疑探案小说家,心思足够缜密,谋局部篇也很厉害,所以在审讯过程中,也不是警察一点一点地审问,而是作家在主导着警察,第一次审问,他故意把嫌疑引向律师妻子,后面眼看自己被抓,又编造了妻子情夫假扮律师把他打晕的谎话。
每一次审问他只说这么一点,后面的就不肯说了,等下一次再补充其他细节,这也很正常啊!
最后作家成功地把警察带入沟里,把律师的妻子和情夫陷害入狱,自己洗清嫌疑,坐上飞机逃回英国。
环环相扣三个死者,三个案子,其实是环环相扣的,而凶手自始至终,一直都是作家一个人。
第一个案子,女孩的自杀。
看似这个案子似乎是和作家无关,作家也把责任推到了妻子的身上,妻子是发行作家小说的发行商,是妻子为了让作家的书大卖多赚钱,故意泄露了女孩的名字,很不愿意这样做的那个人是作家,所以他才为了自杀而死的女孩跟妻子争吵。
但其实是作家泄露的,妻子要让他自首,他不肯,索性还把妻子杀了。
表面上来说,女孩自杀了,就算警方知道故意泄露女孩名字的那个人的确是作家,但是和他也扯不上关系,毕竟女孩是自杀嘛,但其实作家还是应该要追究罪责的。
毕竟他妻子和律师已经在准备起诉他了,说明他故意泄露女孩名字导致女孩自杀这个案子里,他的确可能是会获罪的,也许不是故意杀人罪,罪罚会轻一点,但是这个案子他也不是无罪的!
第二个案子,妻子的自然死正是因为有了第一个案子,才有了第二个案子。
如果不是女孩的名字被泄露,被各个媒体以及吃瓜群众围观嘲笑,女孩也不会自杀,。
如果女孩不自杀,作家的妻子也不会那么坚决地要让作家去自首。
如果不是他妻子那么坚决地让他自首,他也不会动起杀心,把自己的妻子杀了。
所以这是一环扣一环的。
如果女孩没有自杀,或许妻子也不会那么坚决,非要他自首,妻子也不会死。
第二个案子,看似是妻子心脏病自然死亡,其实不过是作家利用妻子具有先天心脏病需要每天吃药的因素,故意把她的药换掉,换成原来剂量的三倍!
虽然最后作家走出监狱,把买药记录都烧了,但是如果认真去调查的话,应该还是能找到他买药的那家药店,从而找到买药记录,或者是他买药时的监控等。
凭借那三倍的剂量,以及买药记录,应该可以控告作家故意杀死妻子的故意杀人罪。
其实第二个案子结束之后,本来是不会有第三个案子律师的死亡的,但是因为作家杀死妻子后,在她的手机里,发现了妻子和律师沟通起诉作家的记录,所以才会有了第三个案子,同样是环环相扣的。
但也正是因为作家及时发现了记录,才有了这么精彩的一个故事,否则他第二天立马就会被律师起诉,他是故意杀死妻子的。
第三个案子,律师的死亡第三个案子律师的死亡,可谓是作家的一次超常的发挥了。
律师的死是必然的,因为他知道了是作家故意泄露了女孩名字的事,同时因为这件事太重要而又太隐秘,作家的妻子应该也不会对别人说,只能跟律师咨询,所以其他人应该都不知道,只有作家的妻子和律师知道,妻子已经死了,要想灭口,必须要把律师也杀掉。
在杀死律师之前,作家根据律师家的玻璃茶几破碎,律师和妻子的电脑桌面,律师妻子和别的男人偷情的照片等等,这些已经有了的元素,再经过自己栩栩如生的描述功力,将原本是自己杀人的事实,改编成律师妻子和情夫杀人然后栽赃给他的故事。
事实上,如果第三件案子不查清楚,那么前两个案子,都只会和作家无关!
如果第三个案子,最后成功地以作家诱导的那样,以律师妻子和她情夫杀了律师结案,作家无罪释放,那么第二个案子,几乎没有破绽,完全就是作家妻子心脏病突发而自然死亡,第一个案子,更是和他扯不上任何一点关系,因为是作家妻子故意泄露女孩名字,女孩也是自杀,根本算不到作家头上!
反而如果查到了律师被杀的真正原因,那么其他两个案子就迎刃而解了。
律师是因为和作家妻子沟通起诉作家的事被杀的,而不是作家说的偶然来到律师家,刚好律师的妻子和她情夫杀了律师。
律师的死因查出来了,那么妻子的自然死也就不攻自破了,杀妻子的动机和杀律师的动机一样。
同时因为有了杀妻子和杀律师的动机,那么也可以知道,是作家泄露了女孩的名字导致她的自杀,那么他间接害死女孩的罪也就成立了。
三个案子环环相扣,可谓是十分精彩,但是推理全靠嘴炮,几乎没什么证据,的确说服力不太强。
但是虽然证据没那么多,但其实也都凑合着能说明问题。
对于情节的推动,虽然有些牵强,但也能解释的通。
第二个案子中,发现的作家妻子的药,虽然表面上看没什么不同,但实际上却是平时剂量的三倍。
同时加上作家的小说中,碰巧有死者是因为服药过量而死,也有理由怀疑是作家自己,将书中的死法重现。
之后只要找到作家买药的证据,以及用科技分析或唇语解读等手段,分析出邻居监拍视频中,作家和妻子吵架的内容,再加上其他的一些证据,基本上就可以起诉作家杀害妻子,同时间接害死女孩的罪名。
第三个案子中,杀死律师的人是6尺以上身高的,当时只有作家和律师妻子,也完全可以逮捕作家了,毕竟律师妻子的情人还没被发现!
现场找到的没被烧完的律师妻子和情夫偷情的照片,因为印度警察既懒又蠢,也是到后面才被发现的,发现后才立马把情夫抓来问话。
同时律师脚上的鞋的确没泥,保安监控也是律师7点半就回家了,之后没有再出去,证明了他妻子说的12点才回去是说谎,而作家说的是律师妻子和情夫在7点半杀了律师,说法符合。
同时现场还有情夫的血迹,这也可以逮捕律师妻子和情夫了。
后面只要在律师的鞋上,找到作家身上衣服的纤维,或者任何可以证明这鞋是作家的,以及在律师的手机、电脑等工作内容中,找到律师和作家妻子的谈话,及律师搜索起诉作家的相关资料或者搜索记录等,应该也可以查出是作家要杀律师灭口的真相了。
影片其实很棒,并没有什么太多的明显BUG啊?
为什么那么多人会觉得有很多BUG呢?
有认真思考过吗?
那个律师妻子情人的不在场证明,确定是认真地吗?
情人都承认了,他工作了一天然后回家是撒谎的,他其实是和律师的妻子在律师家偷情啊!
只是不想让别人知道他和律师的妻子这种不道德的关系,所以才撒谎的!
前面律师妻子说律师12点才回来的,也是为了隐瞒她丈夫7点半回来揭穿她跟情妇奸情的事,等警察找来保安,证明监控显示她丈夫7点半回来过,她也只是撒谎说是忘了拿文件,回来拿文件!
说作家杀人时,妻子在一边看的,妻子是跑出去叫警察了,因为妻子之前被作家挟持时就看到外面附近有警察!
说警察为什么明明发现了律师妻子和别人偷情的照片,却并没有使用!
那是因为,本片中,除了那个查案的警察,其他警察几乎全都是在瞎胡闹啊!
你没看到其他警察是多么的蠢而且懒,根本不想查案,这也把印度的警察黑出了翔,他们根本不想查案,只想上班睡觉,早点下班,领导也只是想尽快结案,根本不需要真相!
法医检查出的死者是被6尺以上身高的人杀死的、警察去找律师妻子的情夫及偷拍律师妻子和情夫偷情照片的摄影师等,也都是在后面才出来的,也是因为他们的办事效率很低很低!
在我看来,本片完成度很高,并没有太多BUG!
很多人说这些案子是巧合,认真看了吗?
根本不是巧合好吗!
是作家的临场发挥,就算律师的妻子没有和情人偷情,他同样也会编造另一种说辞脱罪的!
而且被强奸女孩的自杀,妻子的自然死,律师的死亡,是一环扣一环的,都是作家一手造成的!
至于为什么审讯像挤牙膏一样,一点一点地挤,那是因为,那个查案的警察,一直是在被作家带着走的!
作家故意带他怀疑是律师妻子杀了丈夫,故意引导警察让他以为是律师妻子和情夫杀了律师。
每一次新发现的不利证据,都被作家完美地绕开了。
发现他跟妻子争吵,他刚好把泄露女孩名字的事推给妻子,反正死无对证;被抓进监狱,又故意放出当时还有另外一个人,凭借想像,利用律师家破碎的茶几碎片、律师妻子和别的男人偷情的照片等,说是律师妻子情人进来把他打昏等。
不得不说他的想象力和演技都很厉害!
这点的确有点说不通。
但是不要忘了,作家可是个悬疑小说作家,心思不缜密,逻辑不严谨,怎么可能写得出悬疑小说?
而且写悬疑小说的,想象力和对故事整体的把控能力,都很厉害的!
何况他还长得那么帅,心里却那么渣,恐怕早就已经习惯了在外面扮演帅哥无公害作家的角色了,勉强还能说得过去,不算太开挂吧!
和看不见的客人里的商人男主相比,明显这部片子的男主演技高要更有说服力。
与律师的妻子相比,一个普通妻子说谎编故事,和一个帅哥作家说谎编故事,也明显是帅哥明星作家更合理一点啊!
另外不要被画面骗了,本片中,律师妻子的画面描述几乎都是真的,而作家的画面描述,几乎都是他虚构的,是假的!
我认为本片很棒,和看不见的客人里的男主一样,都是一个满口谎话的超级无敌大渣男!
案子也和看不见的客人有点像,都是一个案子里套另外好几个案子。
风格也类似,都是几个人各自描述自己的版本,给人营造出一种罗生门的错乱感,让人分不清到底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但和看不见的客人并没有什么直接联系,直接把它说成是印度版的看不见的客人,未免有些不太公平,因为它同样也是一部很棒的片子,虽然除了作家和律师妻子外,其他警察全都丑到不忍直视。
但是结尾的借助作家的口吻将真相讲出来,的确有点太不高明了,最多可以让作家自己坐在飞机上回忆,这三个案子的关联,及他犯案的经过,以他在飞机上邪魅的一笑,以及片中唯一在查案的警察面对新出现的证据的一再怀疑和否定结束。
这样感觉会好一点,不会显得像现在这样低级。
本片故事足够精彩,细节和台词虽说不是天衣无缝的严谨,但也很棒了。
尤其是把印度警察的懒和蠢,以及各种玩忽职守,不想着查案,就想着怎么偷懒怎么早点下班,领导也不想着查出真相,只想破案立功等,黑出了翔。
片名天作凶杀案,其实也预示了,本片的最后,真凶并不会落网。
作家可真是占尽了天时地利,刚好完美地从三个案子中脱罪!
完美地把女孩的自杀归结成妻子泄露了女孩的名字,完美地把妻子的死归结成心脏病发的自然死,完美地把律师的死归结成律师妻子和偷情情夫的谋杀。
而且几乎所有对作家不利的证据,全都被他销毁了,就算他告诉了那个警察真相,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也没人会相信他的。
本片改编自印度的同名老片,比看不见的客人早多了,而且据说本片的导演,还是原版同名老片导演的孙子,算是孙子对爷爷的一种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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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歌舞,情节也不太行哇
借助的是巧合还是工作效率低
男主把自己说成圣人的时候就已经太值得被怀疑了,所以确实杀妻这点不会让人意外;另一个案子的反转建立在和观众信息不对称上(妻子和律师的联系,当然可能是我看走神了,没注意到)。
可以了 大氛围还行的
这部算印度反转剧本里差的了,不喜欢。
如果警察少一分同理心,结局就会不同(接连被两个电影里自作聪明精于按头的jc气到吐血
太多巧合
罗生门结构,最后生靠巧合来犯案,还有不少bug的地方,不过拍摄出来的效果还是很吸引人的。
连续案中案、多线罗生门。有人坦诚、眼泪却被当作毒汤,有人说谎、伪装却被视为善良。受害的女孩被订入无良的耻辱柱,律师的妻子被贴上蛇蝎的标签符。没有人在意真相,人命不过是谈资。镁光灯下杀人犯也可以演得光鲜,快节奏里无辜者永远都哑口无言。
不能说是很烂的片子,但其中有些BUG确实是硬伤,阿三非要拿本国警察的智商开涮我们也只能是干看着没脾气了……勉强两颗星算了。
的确不同以往歌舞印度片...印度版看不见的客人...每个新发现证据都能有罗生门解释...编剧功不可没...女主角挺美艳...貌似第一次看到逃离制裁的完美犯罪...男主最后的来电自首差点毁了这部戏...摇头晃脑的阿差让人差点忘了这是个强奸盛行的国度...
迷面还行,解的漏洞百出。
虽然这部宝莱坞电影抛弃了歌舞,全篇都在讲悬疑,但是bug槽点好多,例如自杀女孩的部分、认真查案但是每次断断续续在两边听审讯的徳夫的破案关键点等都让人感觉很没有说服力。既然有同名原著打底在前,为什么剧本不能再扎实一些呢?!看电影时候感觉德夫好像印度版狄仁杰、结局像极了《赛末点》,电影院出来之后默默给《看不见的客人》改了四星。
对于我这种悬疑片老屁股来说,剧情实在太无趣了
国内上映的话会修改结局吗?或者最后加个字幕说罪犯最终还是落入了法网被判刑啥的。
如果最后两人都无法证明,谁也定不了罪,就更厉害了
1、私心偏爱的反转片,《看不见的客人》式的层层谎言迷雾,两人各执一词的罗生门案件;2、“有人利用真理获益,有人利用谎言,而我则利用巧合”。
只能说作家是个戏精,临场反应能力佳,但他是可以被抓的,巧合是真的
不如《误杀瞒天计》,但也不错了
这节奏是拍给文盲看的吗?远远落在观众的预期之后。离破案只有两天了连一个嫌疑人的口供都没听完,靠警察视角不断听供来制造转折,放着杀人犯跑进杀人犯家里这最大的一个疑点不管。这“悬疑”是真“悬疑”,水也是真水,毫无智力含量。把印度片的拖沓冗长发挥到了极致,还真不如放两段歌舞进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