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本恶》是一部探讨人性复杂性的杰作,它的主题是关于人之初、性本恶的深刻思考。
电影通过一系列精彩的故事情节展示了人们如何在社会的大染缸中被塑造成为不同性格的人,以及在欲望与道德的十字路口所做出的艰难抉择。
这种对人性的揭露不仅仅是表面的观察,更是深入到内心世界的挖掘,使得观众能够从中得到深刻的启示和教育。
《性本恶》不仅仅是一次视觉盛宴,更是一场心灵的洗礼。
对于一个小白白来说,这部电影显然是看不懂的。
但是同事又标榜逼格的人,认为这丝毫不影响它是一部好电影,因为it is always proved right that 好电影不全是是靠情节和故事的,就像这部,它更多地是表现米国六七零年代hippie and 迷惘and政治丑陋的这几个keyword的.inherent vice翻译成固有缺陷,会更为准确。
仅个人纪录,用以以后梳理,暂无参考价值。
虽然故事从来不是品钦小说的主要因素,但是也只有通过这个侦探小说一样的故事,我们才能清晰地了解品钦的叙述策略。
小说的主人公多克是一位私家侦探,前女友莎斯塔有天上门请求他的帮助,她的现情人地产大亨米奇·乌尔夫曼陷入了危机,大亨的妻子和情人正要联手吞并他的财产,打算把他送去精神病院。
随后,莎斯塔与米奇一起神秘失踪。
为了寻找情人,多克成了谋杀案的嫌疑犯,差点被警长比格福特陷害。
故事随后变得越发离奇,先是拜访大亨妻子寻线索,在酒吧偶遇摇滚乐手兼卧底科伊(一个女子委托要寻找的丈夫),潜入精神病院本想救出大亨不料被拒,名不副实神秘死亡的牙医,随后前女友神奇出现,悬疑的侦探效果看似无疾而终,小说本来到这里就可以结束了。
但为了让乐手科伊重回家园,多克决定深入调查,一个惊人的庞大毒品组织和阴暗的勾当浮出水面。
《性本恶》的故事发生在1970年,小说的结尾几乎是大团圆式的结局:莎斯塔回到了海滩小镇,科伊戒掉了毒瘾与妻女团聚,甚至连亦正亦邪的地产大亨乌尔夫曼都安然返乡。
这种有些怪异的结尾并不像品钦的小说风格,但正是这个独树一帜的“大团圆”的结局让小说多了几分悲情,因为它对应了一个时代的终结:信仰爱和摇滚的嬉皮一代,在1969年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之后渐渐散去了。
小说中无处不在的“迷幻”场景,源于那个时代的人们对大麻和各种迷幻药的痴迷,小说中的场景通过这个重要的媒介,模糊了现实与幻觉的界限,造成了很大的阅读困扰。
很多场景都是似真似幻,我们不知道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但是就在这种迷真迷幻的氛围当中,那个时代就结束了。
很多读者会认为《性本恶》情节怪异,但这本小说什么没有超现实主义的成份,只有大麻迷幻药催生的幻想,读者对叙述中“现实”和“幻想”的定位相对容易。
照例有枝杈旁生的情节结构,品钦骨子里是一个浪漫主义小说家,对每个人物抱以同等的关注,为每个配角的身世打开一扇后窗。
他的百科全书式风格是美国民主的文学尝试。
不仅是为了客观反映社会全貌和错综的社会关系,也不只是为了证明能掌握化用以往的文学传统,而是为了成就真正的美国小说:一个时代的真实感通过一个虚构的侦探角色,通过他四处的游走、观察、碰撞,以点及面,丈量到了那个时代的历史纵深。
电影《性本恶》的开端,镜头对准1970年加州洛杉矶Gordita海滩一隅,深处海浪轻摇,拂过冲浪手归家的脚步;接上Sortilège自言自语的近镜,夏日黄昏依然耀眼的光线,在她随海风舞动的发丝间跳跃;暖黄渐隐,Shasta从一片冷蓝里走来,一声极具挑逗力的“呲”把Doc从大麻沉醉里唤醒。
“他想着这是幻觉呢。
”身着一袭橘色夏裙的Shasta调笑着总是分不清现实与妄想的主人公,也在调笑着我们观众。
仅仅三个镜头,PTA就完成了对电影叙述三重结构的展现:六七十年代交接处的洛杉矶海滩,嬉皮士们在这里开始做起沉醉了十年的“反文化”之梦;Sortilège的画外音叙述以自始至终的过去时,把时间流逝所能带来的怀旧效力发挥到最大;而由Joaquin Phoenix与Katherine Waterson饰演的两位核心人物,牵连着一个似真似幻伏线千里的故事。
最后Doc铺满蓝色从窗外洛杉矶海滩转向一年未见的前任女友的飘忽眼神,奏起了这长达两个半小时的天使之城三重奏的第一个音符。
Ivresse身为加州人的PTA几乎把自己所有的电影都安在了这里,《血色将至》里19世纪末20世纪初南加州贫穷小镇,《大师》里20世纪五十年代的洛杉矶,以及《私恋失调》里的当代洛杉矶郊区,《性本恶》则填补起了PTA私人加州百年史的六七十年代空白。
生于1970年夏天的PTA未曾亲身经历过这个无拘无束到疯狂的年代,却也挡不住他在中年之岁时把托马斯·品钦这部还原当时洛杉矶嬉皮士风貌的小说搬上大荧幕。
那时在洛杉矶海滩上聚集的嬉皮士没有一个不是“醉醺醺”的,就像电影里Doc大麻两根齐下翻阅卷宗,因为享受极品货差点丧命于雅利安兄弟会成员之手一样,醉的可不是酒,而是各式各样的毒品。
电影跟着醉醺醺的Doc调查跟他前女友有关的案子,游历了一番当时乌烟瘴气的嬉皮士聚集地,参观了一半开着修补因长期吸食海洛因而坏掉的牙齿的诊所,一半却是倒卖海洛因的“金帆派”总部的怪诞大楼,我们见到了Cory这位前毒虫兼爵士乐手兼谍报人员的嬉皮士,也最后找到了躺在精神病院里精神恍惚的大地产商Mickey Wolfman。
一头长发与络腮胡子纠结在一起的Doc身上集中着当时嬉皮士的典型形象,他怪诞不经的对话与经历,则折散出了整个洛杉矶70年代初的“醉人”画卷。
NostalgieSortilège的旁白担负着表现品钦原著语言风格的重任。
PTA不曾吝啬的表达过对这位有着特立独行写作方式的当代美国文学大师的崇拜,一字不落从原著里摘引的长难句由这个原著里的配角人物用慵懒的语调在电影里念出来,大概是PTA表达“爱慕之意”的终极方式。
用着过去式讲述的Sortilège,就像她名字所代表的意思一样,有一种怀旧式的魔力,她在电影里又以画外音之外的形式出现则混淆了这种怀旧魔力针对观众的叙述作用。
在占卜盘指示可一品醉意之地的段落,Sortilège的形象与其画外音叙述同时进行,这段回忆却又是由Shasta寄给Doc的明信片所引起,上面写着“我想念那些日子,我也想念你。
”那是一个没有毒品可服的漫长夏日,每个人都不顾一切,都遭受着判断能力的缺失,一串电话号码的浮现只能被解释成有毒品可寻之所,Doc和Shasta赤着脚在雨中奔向日落大道72723号,却只发现了一片空地。
(那片空地在接下来的场景真得成了“金帆”总部这毒品藏匿之地)毒品是当时嬉皮士的最大追求,最完美的逃避无意义现实奔向纯粹自由的方式,也只有那个时代对自由的追求全部凝聚在了一场醉生梦死里。
当背景想起Neil Young的“穿越过去的旅程”(Journey Through the Past)时,PTA把对那个时代的所有怀旧情怀都表达了出来,只因在我们这个时代,一个雨中午后的短暂相守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
Paranoïa跟罗伯特·奥特曼改编自钱德勒同名小说《漫长的告别》惊人相似,私人侦探Doc受前女友Shasta所托,寻找与其有私情的一位洛杉矶大地产商,他也有一位英国妻子,这场调查牵涉出了警察,检察院,贩毒黑帮,大律师,精神病院等洛杉矶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机构人物。
这种极具社会硬汉派侦探小说相的故事,却被PTA蒙上了一层妄想的薄雾,变得亦真亦幻。
Doc在调查周边人物的时候,会时不时的在随身小本子上写下“不是幻觉”这样的话来提醒自己;驾车离开“金帆”总部的段落,故意加快播放倍度与关车门的重复,配上逐渐加快的跳跃背景乐,毒品造成的幻觉感跃然纸上。
开场段落,当Doc送Shasta上车之后,怀揣不安的Doc眼珠左右乱转,环顾四周,似乎整个洛杉矶城都是个假象。
同样的眼神在片尾再次出现,即便一切尘埃落定,情人已在身侧,Doc不断望向后车镜的下意识动作,泄露了他从不停止的对周遭事物事物真实性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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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这片子是去年的5月份,周末影院放了三部保罗·托马斯·安德森:《木兰花》、《血色将至》和《性本恶》。
最喜欢的就是这部《性本恶》。
片子里嬉皮士们喷云吐雾,故事云山雾罩,看得也是云里雾里,甚至飘飘欲仙了。
一群人看完之后激动不已,一边为本片在“奥斯卡最佳改编”中不敌《模仿游戏》扼腕叹息,大骂奥斯卡评委的偏袒或有失公允,另一边明明才是5月初,却纷纷扬言本片铁定出现在自己的年度十佳之中。
也有尚不知《性本恶》的摄人心魄和它扑朔迷离的故事难分难解的人,如我,想去托马斯·品钦的原著中一探究竟。
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翻开后却发现书页中夹藏着为数不少的白色粉末。
这难不成是哪个品味不错的毒贩子,选取这样一本别有意义却又少有人拜读的小说,用作交易的工具?
不敢继续再想,把白色粉末悉数扫回夹页中,赶忙还了书。
直到上个月,才终于再将书借来,一口气读完。
出乎意料的是,原著中的种种谜团竟都在最后获得了解决;遗憾的是,在前因后果都已了然之后,再回来看电影,却已失去了那种雾里看花的“迷幻”魅力。
好在,这样一部改编电影还是足够优秀,许多地方恰到好处地传递出原著的神韵,甚至更利于表达,实在回味无穷。
首先便是演员的选择。
处于核心位置的是扮演男主角嬉皮侦探多克的杰昆·菲尼克斯。
他散乱的卷发,蓄起的鬓须,黑黑的脚底板,都和多克放荡不羁的嬉皮士形象极为吻合。
在开头,菲尼克斯扮演的多克躺在暗红色沙发上,灯光和被照亮的卷发头顶闪耀着金黄,而他的脸庞则沉浸在蓝色的阴影之中。
三种比例协调的颜色烘托下的一张若有所思的脸庞,相信所有《性本恶》的读者看到这幅情景都会坚信,这就是多克。
这种形象的“相似”更是遍布细节:一双深邃绿色眼镜经常思索着、思索着就慢慢变得湿润起来,正是那个外表大大落落却爱矫情的多克;而一些小动作,如挠挠鬓须,皱皱眉头,或是抠抠黑黢黢的脚底板,都使得在观众眼中,演员和角色早已融为一体了。
其他出色的选角如扮演比格福特的乔什·布洛林,扮演科伊的欧文·威尔逊,或是扮演莎斯塔的凯瑟琳·沃特斯顿。
无论是莎斯塔开头时的一身“平原地区”打扮,或是突然归来时的T恤加比基尼,都是极为神似的还原。
小说改编电影时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是对独白和心理描写的处理,而本片则将旁白的任务交给了女配角索梯雷格。
她是多克的前助手,又有点类似于多克的精神导师,精通通灵占星。
这样一种熟悉多克现实和精神生活的身份,使得旁白自然而附加了些许情感。
但心理描写的处理则复杂得多。
原著中许多心理描写扮演着分析和表达情感的重要作用,而电影在这方面最精彩的变化要数结尾为比格福特的“加戏”。
表面上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比格福特,也是时代的“受害者”。
警察比格福特,通过强硬的工作手段如愿“逃出”南部湾区,来到洛杉矶警局工作,却成为了工作中被孤立的对象。
他按部就班地结婚生子,生活却没有起色,只有束缚和争吵。
他唯一的知己是前任搭档,却因为成了警局头头的眼中钉而被除掉。
最后,他生活中仅有的一点亮光便只剩下了通过出演一些广告和电视剧客串来幻想自己的演艺事业,或者和嬉皮小子多克插科打诨。
因此也有人说,比格福特是羡慕多克的。
这些情绪中的大部分在原著中是以多克的心理描写来揣测,而在电影中导演却以另一种极为精彩的方法来达到同样的目的。
在电影中临近结尾处,比格福特用大脚一下踹掉多克的家门,坐到多克对面,将盘中剩下的所有大麻叶子倒进嘴里大口咀嚼。
对面的多克早已忍不住眼泪。
虽然没有对比格福特的遭遇做出任何正面地分析挖掘,却是一次情感上的爆发,更加直观地表达他的愤怒,令观众进行前因的补全。
将400余页的故事精简到电影的两个多小时,无疑是一个巨大难题。
这里就体现出了导演兼编剧保罗·托马斯·安德森对于故事结构的理解。
《性本恶》结构上戏仿钱德勒的马洛系列等侦探小说,通过环环相扣的线索来推动剧情。
而保罗·托马斯·安德森只需将线索拆掉几环,然后将往前平移,如此便完成了精简,而故事仍然浑然一体。
但是仍然有些删减令人心生遗憾,如品钦在书中百科全书式得盘点摇滚乐和冲浪术,或是多克吸过大麻后出现的光怪陆离的幻想。
尤其是多克在吃过迷幻药后所见的沉默大陆——这是一个关乎故事核心思想的寓言。
另外,故事的发生时间是在曼森谋杀案发生后不久,在原著中关于此事件的分析或调侃随处可见。
尽管有几处在电影中也予以了保留,但是此事件对整个故事提供了何种背景却不见踪影。
实际上,原著中立体得表现出此事件给洛杉矶地区人们带来的恐慌——人们即便在自己家里都已变得不再安全。
而嬉皮士们也受此影响变成了需要提防的对象。
这个故事实际上是托马斯·品钦和保罗·托马斯·安德森写给美国六七十年代“嬉皮时代”的一曲挽歌。
嬉皮士们不仅是生理上对大麻、对性渴望,更是心理上的追求:他们通过这种途径来反抗贪婪无度的商业社会的腐朽,来对抗资本主义的虚无。
他们所对抗的,正是具现化后的“金獠牙”公司,以“金獠牙”号帆船为符号。
原来备受恩宠的“受护”号,摇身一变成为了象征贪婪和罪恶的“金獠牙”。
“金獠牙”敛金的手段便是着眼这群嬉皮瘾君子:先把毒品卖给他们,再帮他们戒毒。
最讽刺的是,只要还有嬉皮士渴望着摆脱贪婪的社会和虚无的生活,“金獠牙”的罪恶生意就会生生不息。
托马斯·品钦正是在这里抛出了那个关于“固有缺陷”(inherent vice,海事保险用于,小说和电影的题目)的寓言:亚特兰蒂斯和利莫里亚两块罪恶深重的大陆在远古沉没,天使之城洛杉矶成为了拯救他们的“诺亚方舟”,但是却无法保证所有幸存子民的救赎,因为他们在登船之前,早已被贪婪和罪恶所浸染。
[1]《性本恶》的中文译者也在译后记[1]中说道,这部前因后果交待得七七八八的小说,是一部不太品钦的品钦作品。
相较之下,可能没来由没去处的电影的叙事,更像是品钦以往的风格。
尽管我也迟疑究竟这两种,哪一个是这个故事更好的形式。
但毫无疑问的是,我因为这个故事,爱上了托马斯·品钦和保罗·托马斯·安德森他们两个。
[1]参考译后记。
这是最字面、最好的那种文学改编电影。
不过,这种改编的前提是原著并非一流作品;通灵版那一段在小说里绝不会让人看哭,不是吗?
类似有趣的是,原作似乎比电影还要“电影化”(而且更普通地“自然”,更少惊奇:多么好玩,这既是出于低俗小说、又同时也是出于某种高贵文学写作的气质);但神秘之处在于,恰恰是这里相比之下的“空虚之处”——PTA所做的减法,包括他删去的那一整条赌场故事线(那在原作中是一个巨大的buildup)——使电影带有了某种真实的灵魂,呼吸的余地,让像第一个场景(片名字幕出现之前)Doc送Shasta走上街道的瞬间中那样在我们耳边涌动的世界声音得以穿过的空间。
我多么希望能看到更多这样的改编电影。
另外,讲讲配乐。
绿木似乎把他与PTA合作的项目都构想得很宏大,构想成某种整体性严肃音乐作品,时代性的流行歌曲、氛围性电子乐和管弦乐这样充满对比活力的不同素材无缝流动、互相精致地连接,形成基本上贯穿全片的配乐之轻纱,与电影有机地融合为一体;他摆出如此用心的姿态,俨然Erich Korngold再世!
(我需要解释一下,这么说并没有暗示我觉得Korngold写得好。
)巧合的是,在这部电影中,绿木决定使用四五十年代古典好莱坞式风格谱写音轨中的管弦乐部分(但注意与古典好莱坞不同,在这里管弦乐基本上用来填充了片中(其它种类音乐没有覆盖到的)所有时长);一种怀旧的心理语言,我们听到在流行音乐剧之外的音乐语境中早已过时却顺着好莱坞配乐家的谱系延续到上世纪中叶的leitmotif结构和浪漫主义的独奏小提琴抒情乐句(参考:1946年Miklos Rosza配乐的《绣巾蒙面盗》;现在还有几个配乐家能够做到他的水平?
),等等。
无论如何,长话短说,我觉得绿木很难做到写出不带有臭味的管弦乐;最失败的地方可能是一小时50分钟左右,Doc和归来的Shasta在沙发上的部分,音乐可笑至极(后面进入沙滩回忆时取得了某种轻盈,略微好了许多)——多亏了天才般的皮沙发咯吱响声,这个关键场景的效果才被勉强挽救回来。
不过,这部电影里运用现成音乐和电音的段落几乎都非常好,包括也许其实有点过度精细刻意或者莫名其妙的卡点(Doc和检察官走进大楼里,音乐放到“It's too late”;结尾送Coy回家,Hope打开门那一刻进入的口琴),也都有一种神奇的感染力——就像开头不久片名字幕之后那一个长镜头的配乐在旁白出现时“古意/笨拙”地突然拉低音量那样,这是一种低俗,但它带有无限的美好,哦我多么喜欢!
林奇一定懂得这一点(《内陆帝国》)。
B+
70 年代,美国处于60年代后的狂热后的空虚和混乱,一方面是来自与苏联没有硝烟的在军备,航空上的竞赛和越南战场上劳民伤财并失败的失落,在巨大的经济投入和牺牲后没有得到所期望的回报后,民众开始对政府由失望、不理解变为不信任,即将在水门事件后达到高峰;另一方面,在60 年代叫嚣着love and peace 的嬉皮士告别了属于他们的黄金年代,开始从大麻与性自由的逍遥生活中着陆,被迫面对冰冷的现实和接受早年混乱生活所带来的苦果。
影片所描绘的就是这样一个时代,市场散布着各种稀奇古怪的新型事物,流言蜚语和阴谋论像疾病一样在人群蔓延,老的规则已经被打破,而前卫思想也被证明只是昙花一现,人们对社会上的巨大变动十分恐慌。
电影通过主角私家侦探doc的视角随着他探查前女友失踪案, 为我们揭开一个时代的荒谬和空虚。
形形色色的人都在斗争,没有人明确的知道敌人是谁,敌人在哪,但都顽强的抵抗试图保全自我,却也为自我所累。
看似威武的大脚探长,在家被老婆肆无忌惮的羞辱,身上隐藏着搭档(爱人)不明不白死去的痛,唯一可以信任的人却是被自己逮捕多次、瞧不起的嬉皮士;家财万贯的房产大亨,荒淫无度,一辈子都在搜括人们的钱财,良心发现想造福大众却被妻子背叛受政府控制和软禁;而主角doc 则是为情所困,被绿茶前女友备胎多年,随着案件的探查逐渐分不清真实和谎言,迷失在阴谋中,只能在残酷冰冷的现实和酒精毒品中来回徘徊。
Paul Thomas Anderson 在影片中将个人风格发挥到了极致,在其强项气氛营造上无懈可击、毫无缺点,长镜头,奇长的配乐和类似宗教隐喻的仪式化布景等pta的个人标志都运用成熟,胶片化的滤镜十分有特色大大增加了年代感。
剧情方面电影剧本改编自同名小说,我没读过所以也不知道到底剧本改编怎么样,但单从影片来看,信息量极大,人物数量众多且关系复杂,留心注意的话,每一段台词中都暗藏玄机。
pta 的作品中重点刻画的人物,身上都具有巨大的缺陷或创伤,都具有脆弱敏感的天性,虽然有各具特色但其实是同种人,有时我有种莫名的错觉其实那些角色也如电影里台词那样,是“kid's blue" 还都是脆弱的孩子。
影片真真假假地写着政府腐败的惊天阴谋,但或许只是又一个围绕加州的一个梦罢了。
强烈的风格化一方面塑造pta的卓越的艺术成就,另一方面也构成了他的局限性,为他的作品打上了颓废、恃才傲物、悲剧性、过于自我的标签。
对于这个如太阳般热烈燃烧的导演,他和所有令人惋惜的天才一样会受到世间的不公,他的电影可以出现在2000后最伟大的电影的条目里而他注定永远也不能出现在奥斯卡的颁奖台上。
抛开复杂的剧情,影片其实更多的是在表达着哪些陈旧但又永恒的话题。
人们在以自我为中心的世界中生活着,寻找某种意义。
有些人如doc 的女友一般去寻求金钱,有些人在寻求着爱情,有些人寻求着自己的信念,或者单纯的享乐或融入大多数。
可问题就在于到头来其实没有人能够得到完美的幸福,而片名inherent vice 便是表述了这一观点,每个人都在为自己内心的虚荣心所驱使,去寻找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自我价值,但永远不可能有人真正实现。
当然这个观点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切都是虚妄,生活还有什么意义,而作为天主教徒的pta在抛弃宗教和爱情后该如何去拯救他故事中的主角和他自己,我现在还看不出任何答案。
文/鬼脚七看完《性本恶》观众大概会分为两类,一类感觉香醇酣畅,回味无穷,与片中略显古怪和奇特的气氛产生某种共鸣;另一类不明就里,云山雾罩,嘟嘟囔囔离开影院。
哦,应该还有第三类,他们在观影过程中睡掉了三分之二的时间——《性本恶》正是这样的影片,它必然只会激起观影体验上的两极分化,毕竟,这部影片在看似漫不经心的外表下,包含了众多的类型和故事元素:侦探,毒品和金钱,笑点奇特的喜剧,暴力和性,到最后,侦探和警长之间发生了某种微妙的同情和惺惺相惜,又让人觉得无奈悲怆。
保罗·托马斯·安德森的这部《性本恶》与其说是一部反映和回顾70年代美国南加州社会百态的怀旧电影,还不如说,这部电影(以及托马斯·品钦的原著小说)本身就是充斥着迷离的幻想和70年代本身。
70年代是是什么样的?
影片中的加州无疑正是最好的化身,也是笼罩全片的最大的背景底色。
侦探多克无所事事,吸着大麻,过着嬉皮的混沌生活,前女友的突然委托,他就浑浑噩噩地开始调查,去见莫名其妙的人,得到莫名其妙的线索。
在影片当中,事实上情节的发展并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而影片让人沉迷的地方在于,伴随着多克时而清醒时而因为大麻而嗨起来的状态起伏,在传统侦探片中的”探案“这个过程被大幅地消解了,我们只看到冗长的对话,和突然出现的转机,有的人物煞有其事,另有一些轻佻随意。
多克并不在这些事件当中掌握主动性,反而更像是被不知名地力量推动着一点点去接近最后的结局。
影片很明显地将这个过程和多克随时随地叼着大妈烟卷的行为并置在一起,构成了关于那个年代的最好描述:”混沌,但是快乐“。
或者从另一个角度,我们可以看到这种独特气氛是什么样的。
多克在全片中的死对头,警察”大脚“则是一个和多克完全相反的人,有条有理,刚毅上进,最讨厌的正是游手好闲的嬉皮流氓,但是他的生活状态,却是郁郁不得意,强忍着痛苦换来的周遭的嘲笑。
这两个人物的交织构成了影片的核心。
70年代是一个迷离的年代,它在烟雾缭绕当中胡乱前行,或许某个睡眼惺忪的痞子就能够轻易获得改变时局的关键,而克勤克俭的警察却一事无成。
于是,我们就不难理解影片结尾处”大脚“当着多克的面把所有的大麻烟头都倒进了嘴里,这其中的悲壮和无奈是自己并没有办法和整个迷乱的时代抗衡,如果众人皆醉我独醒,那么独醒的人则避免不了痛苦。
但是影片也并没有把多克放在一个反面的位置上,他并不只是一个整天嗑药的瘾君子,他爱他的前女友,所以才会答应帮他调查,他勇敢调查,所以才会陷入危机,而更重要的是,在他找到富商米奇之后,故事本来已经可以完结。
但是为了救出那个”被死亡“的歌手,他还义无反顾地与毒贩周旋。
多克是个矛盾体,他的一半是原始的那个单纯的人,善良、坚定,另一半却是被那个年代所沾染的,犬儒、颓废。
这个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无法轻易地对他下定义,正如我们无法轻易地定义那个年代一样。
正是因为如此,影片结尾多克和”大脚“的那场和解才显得无比动人,多克理解了”大脚”的痛苦,而“大脚”也承认了自己的脆弱,两人分享了同一根大麻烟,然后挥手作别。
《性本恶》的入眼点是很低的,一个嗑药的嬉皮,一个不得志的警察,一场莫名其妙的阴谋,最后皆大欢喜。
但是在这个低视角后面,却是美国社会的乱世景象,无论是影片中若隐若现的政治环境,带有“老大哥”色彩的精神病院,古怪的眼科诊所,还是更为直白表达的,关于高利贷者、毒品商人、高层官员之间环环相扣的利益关系,都像是在剥开这个社会的一颗腐败毒瘤,秽烂恶臭之物从里面相继涌出。
多克或许还能借着毒品的强力药效得过且过视而不见,但是对于坐在银幕前的我们,则必须要目睹这个社会的最阴暗面。
从这个意义上,“性本恶”的结论,并不是指向了影片中这些蝇营狗苟的众生,而是指向了在这背后的,荒唐而可笑的,必须要借助幻觉才能存活其间的腐败社会。
这就是《性本恶》中的70年代,不残酷不壮烈,只是浑浑噩噩地生活着,上流社会或许有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但是对于多克来说,需要的只是一支烟,一段感情,仅此而已。
影片结尾,多克和前女友坐在车上,回忆起他们当年的情事,只不过就像影片中大多数关于他们之间故事的情节一样,我们不知道这个画面,是不是仅仅只是多克的幻觉。
原载于《看电影周刊》2015年2月下
看完全班同学都懵逼了。
一个哥们说这里面是啥至少有十个plots going on吧,我也就顾着关注70s的金刚狼和一直在觉得身材很好很眼熟的最后发现是fantastic beasts女主的Shasta。
影片一开始一直以为是70年代拍的,色调和迷幻氛围都十分Altman,看到中途开始lost了去查了一下资料才反应过来是2014年的片子。
整个电影都弥漫着一股大麻味,隔着屏幕都觉得要high,彼时没有体验过大麻带来的欢愉感还没法体会到那种up in the air的感觉。
影片结尾警察把整盘麻叶吞下去的时候大家都傻眼了,可以可以这很hippie很美国很颓废。
btw原声很好听,Vitamin C真的可以听得很舒爽。
以及我不会说我又睡着了中间一段。
非常文艺,以至于我不知道这两个半小时在看什么,电影的节奏和三秒真男人一样,想搞点大动静就搞个三秒,之后再憋…对于喜欢美国七十年代那种纷乱氛围的人应该是一份享受,的确,影片对于七十年代有一种独特的描写手法,让人莫名神往。
在杰昆的演技下,使毒品显得非常动人。
不过相比《堕落街传奇》,这一部电影恐怕需要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看着才更有感触,总之,不要违法犯罪,没啥好果子吃。
日常的节奏,把一个黑色的探案故事拍得稀松平常,果真见功力。三星半。
轻浮迷幻的意识流,甚至抓不到主干线索,一桩接一桩的事件如同漩涡拽人向下却每每在大麻烟丝中又变得举重若轻。灯光和配乐依旧是PTA的最佳标识。
PTA的所有片的节奏和本子没一个是我喜欢的,这部省略了类似大师和血色将至的神演技之后还是觉得有些看不下去。
电影延续了PTA的一贯风格,雾里看花,千回百转。如果说好莱坞传统叙事是正统的五大门派,那PTA就是邪魅的明教,一手乾坤大挪移,叙事技巧堪称迷幻邪典。
这就叫故弄玄虚
everything gone to that world。PTA总会使人疲劳
虽然原作是保罗·品钦的,但PTA拍出一股浓浓的钱德勒味,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有点像玩世不恭版的《唐人街》。片子也跟钱德勒的小说一样,乍看不甚精彩,却像南加州午后的一支烟一样回味无穷,看的时候有些近乎昏昏欲睡,结束后回味五分钟的余韵,立刻精神百倍,像是嗑了药之后的后劲,威士忌的余力。
几次看完。PTA这片迷幻气息太浓重,故事表现张力弱,病态感表现足。其中的魔性醉人,慵懒旁白魔性,配乐魔性,Joaq嬉皮造型更魔性。
蛮新鲜的感觉,演得好,就是看不懂。。。
++
不喜欢,杰昆·菲尼克斯剪剪头的话,那此片就是70年代生活在水深火热的美国人民群众当中的金刚狼!!
彻底后悔浪费这两个半小时。没文化背景完全看不懂,也不想懂。再也不要这样仅凭名字随便看片了==
4.5→4
No.54 时代啊时代,迷幻,模糊,真假难辨,不知所谓,没有意义的时代。
PTA掌握了性欲与驼背,流泪与草叶间的隐秘连接。是不是越来越往David Lynch靠了?
也许要等到把保罗·托马斯·安德森之前的代表作《木兰花》《血色将至》《不羁夜》看掉后才能确定我对他是不是真的不感冒?反正《大师》和《性本恶》都不是我的菜……P.S.:摄影有些胶片感,不知道是不是用胶片拍摄?还是用数字摄影机拍摄,而后期为了营造70年代美国的感觉渲染调制成胶片拍摄的质感?……
近几年看过的最迷幻的片。《性本恶》不如叫《固有缺陷》,固有缺陷是个术语。装船时没法保险的物品,比如易碎的玻璃制品,属于无法避免的固有缺陷。分数不高很正常,一是嬉皮年代的感觉,离现在的时髦太远,二是导演不急不缓的叙述节奏,两个半小时正常观者有点熬不住。
The Long Long Goodbye
感觉适合一边抽着烟一边喝着酒看……时代感一如既往很强,音乐很好,情调闷骚。对的心情看的时候应该会更跟上节奏。有机会出兰光的时候再刷一遍好了。
从DCP到35mm再看到70mm对片子本身的印象竟也一路走高。PTA对文本的忠实改编远非形神兼备,但终究还是押中了气质的殊途同归。依靠节奏掌控营造的谜越解越乱,人则从烟雾缭绕中逐渐清醒的过程被影院里观众的反应精准同步:When did it stop being funny? 海浪与斜阳象征的总是永不过时的怀旧气息。#7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