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正义,何为邪恶,在本部片子中似乎两者间的界限不是十分的明显,甚至互相转换,也许无辜的人获罪,真正有罪的却逍遥法外。
在一个个搞笑的场景里,藏着人性里无法避免的悲哀!
这部电影是我对豆瓣的第一印象。
忘了什么时候看的这部电影,碰巧有一次进入豆瓣,于是看了下这部电影的影评。
我想说的是,这部电影本身没有什么特别精彩的地方,总体上看中规中矩。
唯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我当时来这里看到的影评。
我看了下面的影评,讽刺的是,评论区的表现跟电影或者说编剧与导演想表达的一个样。
唯有一个令我印象深刻,有个影评道“你以为里面的律师是在向陪审团咆哮吗?
不,那是编剧在咆哮,是他们借律师之口在咆哮,是在向你们这帮乌合之众呐喊”。
虽然时过许久,我也忘了那段影评的原话,但当时的震撼与感触至今回想仍然余味未了。
任天堂的马里奥之父宫本茂曾经说过“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箱体,当人与人之间的相遇相处,就像两个原本从未相遇的箱体之间进行的碰撞一样……”,是的当时看到这段评论真的太震撼,太爽了!
总算有人能跟我有一样的观感,却能道出我说不出来的震耳欲聋的响亮话了。
恨不能给他多点两个赞,这种虽然素味相逢,但是思想上碰到一块的感觉真的令人心爽。
这也是我第一次对豆瓣有了一个良好印象的开端。
事实上,这部电影以范迪塞尔的主角为视角切入,很容易让观者有代入感。
况且,他能够巧舌如簧,能不令人讨喜吗?
呵呵,我真的很想笑。
事实上,在现实中影片里的戏码时时刻刻都在上演,或许这是人性的弱点,或许吧,但至少不是聪明人的弱点。
最后,我想说,随着影片最后主角获胜而一起欢呼的朋友们,祝你们一辈子一帆风顺,因为假如真有碰到不顺的话,以你们的智商我可能会很替你们担忧的。
若是以大导演的晚年作品看,似乎跟他的巅峰作品们还有差距,不过此事乃真实事件。
这个角度看,完成度已经算是不错,虽然我有些怀疑真实的男主自己给自己辩护的时候真的会有这么6吗?
Vin Diesel的演技其实横向对比仍旧没有太过于出色,但是自己与自己比确实是人生巅峰了。
相比法庭戏上的唇枪舌剑,似乎这些大佬们的日常拌嘴更有趣一些,想看到更多法庭外的故事,可惜支线没有充分开展。
只能说美国人那个时候确实崇尚个人自由,在司法证据不清晰的情况下判定全部无罪。
在美国憎恨毒品的人其实并不多,所以如果这个案件发生在中国,陪审团肯定要判刑的,毕竟美国人崇尚个人自由,自由到个人要吸食毒品,家人知道后是能者纵容,无能者放任。
单从片子里的司法局来讲他们做法确实是对的,毕竟毒品带给社会的危害还是很大的,他们要处理这些危害要花钱要花精力,而且钱还是其他守法公民的钱,所以片中说陪审团的人纳的税也要负给这些指控的罪犯但陪审团反而允许这种情况存在很可笑。
十年前的片子了,除了节奏感,其他部分都有七八十年代电影的味道。
印象很深的场景:兄弟们都在欢呼,杰基在远处和他们挥手,嘴角上扬,目送他们渐渐远去,脸部慢慢松弛,然后转头屈身上车。
法律从来都不是社会安全感的来源,对我们大众来说它就是“安全”。
在黑社会猖獗的时期,政府就瞄准了这群黑手党,从这群有情有意的黑手党手中保护大众,通过制裁。
《判我有罪》有股奇怪的氛围,类型一栏它被标注“喜剧”,并不是指结局皆大欢喜,也不是文戏搞笑。
它内核上像《美国往事》,那个时代的那个家族,犯罪和生活没有界限,他们活在阳光下,言行观念透露出很多魔幻现实的色彩,即使剧本改编自真实事件。
形式上这部“喜剧”引起我联想的第一部电影,是《黑猫白猫》,几段对手戏和bgm带有这部1998年老片的一些癫狂气息,即使它癫的很克制,在严肃的庭审戏里还是突出的明显。
公诉律师一点也不讨喜,突出他细节的是,他为了赢,气急败坏,找遍所有手段坑服刑的杰基,特别是找污点证人那段,充满了司法体系被人诟病的官僚主义。
他还有什么?
不给你说。
杰基他对兄弟的爱,对家族的忠诚,是他生命中撕扯不开的一道羁绊,他永远不会为了脱罪出卖兄弟,“判我有罪,放过这群有家庭的人。
”他没有什么?
不给你说。
有限的镜头讲述有目的的叙事,这点触碰到我价值观的时候我就不能好好欣赏影片了。
在英美法系里,陪审团是最后话事人,《判我有罪》这场历时21个月的庭审可以说是物证颇多,人证混杂,铺垫这么长,就是为了让他们阅遍所有材料,说法,表态决定这个案子关系人的命运。
但结局不重要。
作为上帝视角的我们,是不是比这戏内的陪审团更能作出公正的裁决?
我持否定态度,因为故事跟着导演走。
导演没给我们展示的是作为作为美国司法史上最漫长的审判案,卢切斯黑帮家族到底积累了多少案底,偷拐抢骗,毒嫖贩私,这是摆证据讲事实的刑事指控案。
可他变了个魔法,这个RICO案变成一场义气之争。
黑帮有没有资格讲义气?
也许黑帮最讲义气了,“义气”两字价值千金,在某种状态下它可以取代任何东西,包括牺牲自己。
杰基用“义气”献祭自己,换来了魔法。
可大多数讲义气的时候,意味着你在对抗某种社会规则或观念,这从来都不值得推崇,真的,不是我保守。
社会规则或观念本来就不一定是公平正义的,反它并没什么价值正误的问题,“讲义气”重点在于“不能不讲义气”,会把你强行和他人捆绑在一起的事情,和永久孤独一样可怕。
做坏事,最怕的就是担着好名去做。
没剧透,就说这么多。
(至于片中控方手脚不干净的问题,是个少则几千字的话题了)
首先加一句离题的话:我不喜欢豆瓣的改版,因为不来这里好久了,尤其是评论方式的改版让我很不舒服,明明原来简单明了几个按钮挺好的。
说不定有人喜欢这种新奇的方式,所以会在后面大骂我瞎说一气,没所谓了,就像那个胖子Jackie,他也有表达的自由不是?
毫无疑问jackie是个真正的毒贩子,不过我就是喜欢他,难得商业社会里还有人出自本能的讲情义两字,jackie里面最有趣的就是说大概结党营私谋取不法这种东西用在华盛顿的家伙身上要比用在他们这些家族身上要有用的多。
想想这个胖子还是不笨啊。
jackie从小就是被教导的绝不出卖家族中人,我们实在是没有什么好指责他们的,这是他们的世界观,其他人没有权利去评论对错与否,每个人都有独立的价值观不是么?
很多人问我出身于法学为什么还会崇信jackie那一套情义荣辱观,我现在想说我这么多年援助,看了不少夫妻反目兄弟结怨父子俩不相容等等,说实在话没有谁真能像乔峰一般临着荣华富贵说自己对大辽不忠对大宋不义对人民不仁对父母不孝...要都有这般气性也不至于将社会搞成这样一个世风日下我没有拿出自己所谓的法学知识,是因为我觉得这些东西在很多情况下根本就不值得一提,它实际上只能给人事物一个结果,而不是给出应有的结局。
何况jackie也是没有动用什么非法的手段去干扰陪审团的裁决,虽然据说当时真正的庭审时jackie居然可以在自己的牢房装私人电话。
这个胖毒贩子一直只是陈述由他所受的教育应该得出的结论,陪审团也许较于冗长的法律条文更能理解这样出自人类基本法则演化的内容,地球上有时就要讲的是“人”的道理不是么?
好多火星上的理论本来是不应该出现的。
我当时很多同学站在社会公益、自由心证、法律秩序等等角度来阐述或反对了jackie,很可惜,我一直都不怎么相信火星的法律,很多事情还是喜欢用古老的规矩来解决。
nike的家族确实是黑手党,jackie也确实是毒贩子,这些都是逃不掉的事情,至于結党不法的事情,陪审团说他们没有,可怜的检查官,非要利用人类之间互相的出卖来得出结果,这样以不义裁决不义的行为是否真正伸张的了正义?
下一个同样的案子中是否还有jackie这样货真价实的毒贩子?
所以《教父》是以一场不公的裁决来开启全篇。
法律从某种角度上讲是大多数的人制定了一个更有利于生存的规则,然后用暴力要求所有的人都不得不遵守它,jackie这样的胖子偏偏又自己的一套相悖的规矩,因为他觉得原来那一套不公平?
不舒服?
理由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似乎他遵循了一些从远古时代就未曾远离的法则:不背叛、敬情义。
就像宗教经历若干世纪的争论也不会远离我们的生活一样,这些古老的法则也会存在,每个人都有自由拥有独立的立场,jackie认为他是强者,只循着自己的想法,他如实的信仰并表达出来了。
陪审团是否认可,也要看各人的信仰了。
说实话,jackie也许根本就不在乎结果。
另外还有一个Q:我们都知道法西斯、麦肯锡主义以及某些大家心照不宣的理论都会一度肆虐,吞噬掉所有古老的真理,排除异见,1984里面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不是止于寓言。
同样谁都明白要是一个黑手党头目遇见一个初级警察要掴他的耳光,多数也是要忍着的...所以说,所谓的结党谋取不法之类的罪名,在设计之初就针对错了人群。
1957年,33岁的悉尼•吕美特(Sidney Lumet)拍出《12怒汉》,那是他的处女作,一部奇迹般的电影。
全片一个半小时一共出现了4个场景,法院门口、法庭、洗手间、陪审团审议室,而前三者加起来不过5分钟的镜头,几乎所有的戏都在审议室上演。
没有武打、没有特技、没有笑料,甚至没有美女,有的只是12个男人在一间闷热难耐的小房间里的对话,但全片却演绎扣人心弦、感人至深、发人深省。
从那时起,吕美特作为一个大师立于世界导演之林。
2006年,82岁的悉尼•吕美特为我们带来了《判我有罪》,还是法庭题材,大师仿佛是想以一种轮回来画一个句号。
《判我有罪》很时髦地改编自真实事件,美国历史上创记录的一次庭审——跨 1987、1988两个年度长达21个月、20名被告(来自新泽西的一个犯罪集团)、20名辩护律师、8个陪审团交替上阵及史无前例的超长结案陈词(其中一位辩护律师的结案陈词居然宣读了5天)……。
被告之一Jackie是电影的中心,Jackie坚定地认为他所有的兄弟都爱着他,而他也毫无保留地报以自己的爱,宁可让法庭‘判我有罪’也不出卖兄弟。
于是这个自称“笑星”(gagster)而非“歹徒”(gangster)的意大利后裔不要律师而自己为自己辩护,他在法庭上大讲黄色笑话、侮辱证人,嘲笑警察却成功博得陪审团好感,使最终判决出人意料。
影片中Jackie耐人寻味地讲出最后一句台词:“They Love Me!”, 一个义薄云天的反英雄的形象,跃然于荧屏。
在两部影片中,我们都能看到陪审团对于最后判决的决定性。
所以想要进一步理解这两部电影,对美国陪审团制的了解是必不可少的。
法治的正义在于通过程序的正义来保证实体的正义。
陪审团制是如何做到程序正义的呢?
先从陪审员的挑选开始说。
陪审员的候选名单是法官的助手从当地18岁以上的公民中随机生成的。
为了选出12人的陪审团,一般的候选名单会达到100多人甚至两三百人。
这些人要首先接受法官的初选。
初选时的问题一般是泛泛化的,比如“您是否能做到不偏不倚公正客观? ”、“您是否曾是任何犯罪的受害者?”、“您或您的家人是否因为刑事犯罪而被捕过、指控过,或是定罪过?”,这些问题的目的是从最低限度上保证待选者的个人素质。
经过初选之后再由双方律师轮流向待选者提问,以让双方律师进一步了解陪审员待选者。
最后才是筛选,双方律师提出待选者当中哪些人不适合作为陪审员及其理由(比如对涉及案情的问题看法偏激、与控告或被告一方身份相近等),法官依此裁定待选者的去留。
除了提出理由要求法官取舍外,双方律师还拥有一定的名额可以无理由剔除一些待选者。
这样最后产生的陪审团即是真正来自民间的人民代表,又在制衡中代表着原被告双方的利益。
审判期间(很多案子的审判时间往往超过一天),陪审员会被要求回家后“不得与任何人讨论参加陪审的案件”、“不能阅读关于本案的报纸”等等,视案情法官还可以将陪审团送到酒店居住以确保审判期间陪审员与外界的隔离。
美国的法庭审理实行交叉询问制,即法官和陪审团都不能直接询问案件的证人,只能由双方当事人的律师询问。
陪审团是通过双方律师对证人的询问来了解案件事实的。
与此同时,法官会帮助陪审员正确地认定事实。
他会向陪审团指出哪些证据属于违法证据,不具有证据效力,指示陪审团在认定事实不能采用该证据,如果陪审团采纳了该证据,则该陪审团做出的裁决就是无效的。
《判我有罪》的重头戏就在于Jackie在交叉询问时闹剧般的表演,陪审员也是在这个过程中被他的真挚和义气打动的。
双方的证人都出庭作证后,法官就可以要求陪审团对案件进行讨论并做出裁决。
所有陪审员会进入审议室讨论和投票。
《12怒汉》所反映的正是这一激动人心的过程,期间陪审员之间的论辩之激烈不会亚于控辩双方。
一般的民事和刑事案件要求裁决的投票结果达到9票以上,而像《12怒汉》里指控谋杀成立的案件则要求全票通过。
陪审团是如何认定事实以及如何形成裁决的过程都是绝对保密的,即使在案件判决生效后,陪审员将案件的讨论过程透露出去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以上所有严密的规定都是为了保证审判程序的公平正义,在这样的程序里,控辩双方得到了同等的权力。
审判过程变得更像一种规则完善的竞技体育,双方斗智斗勇,使用一切规则允许的手段为自己的目的服务。
而全程欣赏竞技过程的陪审团则要成为最后的裁决者,也实际上成为了程序正义到达实体正义链条上的最后一环,12个普通人能否完成这样任务?
《12怒汉》的回答是能,《判我有罪》的回答是否。
49年后,大师给了我们完全不同的回答。
也许是因为年迈了,大师不再像在《12怒汉》里那么有力;也许是因为圆滑了,大师不再像在《12怒汉》里那么积极地去评价美国的司法制度;也许因为洞察了,大师没有再坚定地相信一种品质、维护一种制度,《判我有罪》里的道德矛盾反而成为了不言自明的焦点。
不管怎么样,在影片的内涵上,82岁的大师反思和留白要多于信仰和宣扬。
虽然思想境界上进了一步(个人认为),但两部影片单纯从电影表现艺术上讲,《判我有罪》远没有达到《12怒汉》的高度。
相较于《12怒汉》的跌宕起伏,《判我有罪》全片节奏平缓、缺乏高潮、没有转折(根据事实改变,难免),寻找刺激性娱乐的人决不会因为这个片子而兴奋。
难怪有影评者建议将本片改名为Find Me an Exit(原名Find Me Guilty)。
这也许正是黄昏的景致,不再光辉不再明朗,而深意尽在远方。
美国黑手党根基深厚,危害严重。
为了清除社会弊端,警方经过多年的侦察和筹备,对五大家族之一的卢切斯家族展开攻势。
包括新泽西头目杰基•迪诺西奥(Vin Diesel 文•迪塞尔 饰)在内的20名家族成员被捕,并被指控76项罪名。
在审判之前,公诉方与杰基秘密谈判,要他选择或者遭受长达30年的牢狱之灾,或者充当污点证人,指控其他家族成员。
杰基宁愿坐牢也不愿出卖伙伴,他拒绝聘任律师,一个人为自己以及整个家族成员展开了辩护……影片根据美国司法历史上最长的一次黑帮刑事审判改编而成,主人公为上世纪80年代的传奇帮派头目杰基•迪诺西奥(Jackie DiNorscio),故事情节与台词片段均采自18年前入档的庭审记录。
由于案情复杂,且牵涉人物众多,审判持续21个月之久,并创下多项纪录:创下了多项庭审纪录:20名被告配备了20名辩护律师、8个陪审团轮番上阵以及史无前例的超长结案陈词(其中一位辩护律师的结案陈词居然宣读了5天)。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主人公虽然没喝过多少墨水,但语言灵活幽默,思维自然犀利,更难得的是这家伙胸怀宽广,被表弟射了,仍然那么爱他,被以老大为首的帮派抛弃,仍然爱着他们,MD,他真让人折服,相比之下,起诉方的则显得十分滑稽,自以为是的代表正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真TM卑鄙。
一群混蛋最终被无罪释放,可见陪审团制度真不靠谱,与其说帮派的胜利,倒不如说是主人公的以怨报德感动了陪审团。
他有罪,但他光明磊落,胸怀宽广,心中始终充满慈悲式的爱;他无罪,但他卑鄙龌龊,心胸狭窄,心中在意的是名利和地位。
其实后一个他更可怕,对社会的危害更大。
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很奇怪,我一直不断回想起以前看过的亨利方达的《十二怒汉》来,不只是因为两部都是法庭戏,它们还都具有某种难以言说的,共同的气息。
看完上网一查,这两部隔了32年的电影居然真是同一人的作品,Sidney Lumet,原来如此啊,世上英雄,果然寥寥数人而已。
而且人是不会改变的,他的作品,处理对白的能力很令人羡慕,是个很显著的特征。
《十二怒汉》,本来是老而又老的黑白片,我曾经没道理地认为那导演早该作古了,96分钟的故事,全部由陪审团的辩论对白构成,话可以说是从头堆到尾,可是你一点不觉得闷,不但不闷,简直是扣人心弦,引人入胜。
那是Sidney Lumet的电影处女作,由大明星亨利方达主演,当年就拿到柏林的金熊,英国BAFTA,金球多项及奥斯卡多项提名。
他的作品,还有一部中国观众最熟悉的:英格丽褒曼版《东方快车谋杀案》,我看过三遍左右,最喜欢背里面波罗的台词:“午夜的钟声敲了十二下,忽然之间,十二这个数字在我脑海里激起了巨大的回响……”《判我有罪》,让Sidney Lumet再获金熊提名,故事根据美国司法历史上最长的一次黑手党审判改编,其中大部分台词原搬庭审记录,该审判长达两年之久,打破了当时的吉尼斯世界纪录。
其中一名大老粗杰基自己跳出来当自己的辩护律师,直接导致了结果的逆转,从而变成了美国司法史上的奇案特案。
这部电影也可以看作是范·迪塞尔试图转型的作品,他从新一代的肌肉男代表,正在努力地向演技派靠拢,为此不惜以假发假秃面目示人,牺牲了已经颇具群众基础的光头勇猛形象。
不过就我看来,这还不能说是一次成功的尝试,他故意沙哑压低的声音,一次次让我想起《教父》里的马兰白龙度,还是停留在直接模仿的程度上。
而他故作迟缓的动作,也无异在提醒观众他正在“演”一个比自己实际岁数大很多的人。
尽管如此,Sidney Lumet还是优秀的,剧情还是很抓人的,也不缺乏笑料,甚至,你还能在这些罪犯身上,收获到一点小小的感动……
真不错。。
太平淡了,基本无任何高潮,冗长的剧情和对白
因写实而有力!!
米帝国不安全啊
所谓的司法自由就是生生地用所谓的亲情和友情给陪审团反复洗脑,颠倒黑白,让证据确凿的杀人贩毒无恶不作的意大利黑手党逍遥法外!接着作死吧,美丽国
讽刺,最后审判团的感情胜了法律
导演站在哪一边是很重要的。
剧情一般,就是里边上镜的发型一致感,是一个造型师加班赶出来的么,迪塞尔的高阶发际线和丁拉基的小碎发看起来好没有自信
导演试图让杰基成为被同情的人物,至少对我来说并不成功。电影属于一般的商业片,跟其经典十二怒汉比起来,格局不是小了一点点,差太多。对反角的刻意丑化造成戏剧效果倾斜,严重不对等,显得矫揉造作。更不用说当杰基在法庭上动情不已的时候,根本说的是假话。把不承认当做没犯法来感动自己,失败。
我觉得一般,吕美特不应该只是这种水平吧。
当流氓因为插科打诨而逃脱判罚时谁更有罪?两年时间的审判,陪审团只花了14个小时就做出所有判决,到底谁更有罪?正义是个狗屁,陪审团只想回去老婆孩子热炕头,他们自己不遭罪就行了。
如此义气又幽默的智慧型黑社会哪里找?
wow
我不能忍受是非观错误的文化输出。无恶不作的黑帮,在法律面前靠悲情、温情和移情来避重就轻最后脱罪。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罪恶的买单者一定是全体遵纪守法的好人。。。当陪审团成了一个集体,无意义情绪化和低智商的群体表现就展示了出来。。。横向对比印度片《袭击》,不义之财来自于每一个受压迫的人,不要以为与你无关。纵向对比《12怒汉》,细节和线索探求真相,而不是颠倒黑白用舆论干涉司法公正。一分,没有名导情节,唱不出赞歌。
“他们爱我。”
so cool!
这事儿要在中国,肯定被人骂死。
剧情完全置于庭审,辩方真情秀,最后成功打动陪审团,这简直是对导演自己的经典作品十二怒汉的调戏,Sidney不仅宝刀未老,且心态超好
这电影看得我奶子痛,真的很艹所谓评审团和这种制度,这些傻逼枉顾罪犯杀人卖货的违法事实却被其律师耍得团团转,罪犯有家庭有兄弟忠诚爱家有义气这是人美好的品质,但是与害人性命相比这些东西都是屁啊!律师的诡辩和滑坡理论让常识性逻辑无法成为证词助长社会的混乱,律师本是为正义正确权力而辩护的,这他妈就是黑帮版辛普森杀妻案。操操操!不知道评论都在夸罪犯什么,我现在感觉我就是剧中的检察官他们就是那些被罪犯卖了还数钱的评审团成员
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