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二十几岁的女人,带着四头骆驼和一条狗穿越澳洲沙漠,最终抵达澳洲西海岸。
类似的电影还有《荒野生存》《天涯沦落女》《与个人无关》,主角都是一个略带神经质的人,为了逃避现实或者心理受创后独自旅行。
他们的结局都是死亡,有的横尸荒野,有的途中被强奸。
沙漠驼影与以上几部比好像顺利的多,女主既没死,也没被强暴,还被国家地理杂志一捧成名。
从男主角出场时,我就在想,他俩会不会搞到一起。
一个是旅行者,一个是国家地理杂志记者,半年多的行程中碰面四五次,都是年轻人,一个干柴烈火,一个血气方刚,俩人不做爱一次似乎都不合乎常理。
果然,两人在第二次见面时就滚了床单。
这样的剧情我没有失望,甚至可以说,滚到我心里去了。
也许俩人一旦发生关系后,陌生人总能一眼看出他们之间的微妙。
在草地上跳舞时,一个老女人问女主:你丈夫不好吗?
女人立马否决:他不是我丈夫。
给她提供过帮助的男人说:你男友拍了一些不该拍的私密照片。
女主也是悻悻的说:他不是我男友。
多么熟悉的对话: ——She is your girlfriend?
or your wife?
——No,No,We are just friends! 他们好像在向这个世界宣告,他们极力撇清和对方的关系,多么脆弱啊。
澳洲的风光美丽不可方物,无垠的沙漠,寂寥的落日,蓝得浓郁的大海,还有给予施舍的老夫妇的房子,好心带路的艾迪,垂着奶子的妇人,骑骆驼的小孩,美好到宁愿一直活在这片土地上,死不足惜。
最主要是无人管制,随便裹件衣服在身上,也可以赤身裸体,脚上一双破烂的鞋子,吃很少的食物,终日见不到一个人,自然不必考虑社交问题。
女主过了半年多这样的生活,当面对一大批记者的镜头和话筒时,她怯懦了,像头野兽般躲在树丛里。
她早已疏于人类,无法用正常人的标准来评判她。
她的事迹被报道而出,推崇到一定高度,把她举向光新亮丽的舞台,带来的除了盛名,还有财富。
她就势写了一本畅销书,然后拍成这部电影。
如果她没那么幸运,如果她和大多数旅行者一样,结束完一段旅程后就回到之前的生活,这个女人又会活成什么样子呢。
曾经几次点开这部影片的链接但都没有下载,名字以及简介并没有特别吸引我去看它的地方。
偶然间下载后决定看一看,但也没有抱着很大的期望,比如像那些宣传过度的商业巨制一样。
影片一直都很平静,正如原著里面一样,一直都很平静,广袤的沙漠里,反倒是突然间冒出的游客以及蹲守的记者显得非常突兀以及不合时宜,但又是这种不合时宜显出主人公内心的孤独与长时间孤独所带来的对陌生人的无端排斥。
这是一部旅途作品,与公路电影不一样的是,公路电影总是有一条修好的公路,开上去就是了,不出极端情况,人就是安全的,肯定会到达目的地。
而在沙漠中不一样,没有路,只有指南针以及相伴的狗与骆驼,指南针丢不得,狗与骆驼到最后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寄托。
作品中的爱情桥段略显唐突,但又是生活需要,故事就应该这样继续发展。
主人公说自己有时候迷失,不知道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只是知道自己的父亲曾经横穿非洲,仿佛她要证明一些什么。
但是她的目标是明确的,就是到达目的地,有这个目标,每天她能够起床,进餐,行走,露营…,继续着一个生命应该做的所有活动。
也许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也是如此,一件事情做下去就会有结果,是自己想要的结果,是对自己的一种证明,一种认可。
没有修好的路,也会有‘野骆驼发情’似的意外,保护也许需要工具,但是更多的是靠自己坚强的内心迎向这些意外。
看似是影片中的男记者在路途上放好水箱从而她才能够走下来,但是他为什么这么做,我认为他是对她的敬佩,他做不到,给他几头骆驼他也做不到,因为那不是他的目标,从这个角度来看,依然是她个人的胜利。
这个世界我们总说团结力量大,但是我们是否忽略了只有个体强大才能够团结。
这部作品是一个人的故事,作者也许只是简单记录了旅行中的点滴,但是这种平淡的叙事手法却能够让看客在每一分钟都在思考问题,思考旅途的问题。
一个月前悉知:文哥成功观看他人生中第一部电影——《剪刀手爱德华》。
我忽然想,我的第一部电影是哪部呢?
脑海中忽然闪过两个镜头,第一个镜头是一个男人倒在沙漠上,他面前站着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摘下自己那皎白光洁面容,露出机械骨骼和路线,扔下面具缓缓离去,随后镜头便聚焦于插在漫漫黄沙的面具······我多次寻找,都没有找到这部电影,以至于我不能坚信这个镜头是否存在于现实。
第二个镜头,便是一个女人带着一条狗,牵着几头骆驼,她眼前是一片无垠的沙漠,身后是绵延至无垠的足迹——这队旅者就这么走啊走,走啊走,从我的回忆起点一直走到回忆终点······平淡的剧情、碎片的印象,使我只记得小狗死时一声枪响以及一曲冗长而缓慢的沙漠独奏。
电影本无特殊、情节本无特殊,但这两个镜头却将一种独特的情感赋予给我,极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的性格与导向,这是日后数百部电影所不能给予我的。
那么文哥,你是否能感受到爱德华创造冰雕却不能拥有的无奈?
渴望靠近却造成伤害的自责?试着拥抱却不敢搂紧的小心翼翼?
多年以后,一些场景总会在各种不经意的场合重新出现在你的心中,你肯定不会记得脉络清晰的情节,也不会记得各类抽象概括的特征,你只会忆起一段支离破碎的场景,以及朦胧难言的感觉。
猛女一枚。
带着个指南针牵着四匹骆驼,孤身横穿澳大利亚荒漠1700英里,不为旅游,不为探险,甚至不为看风景,更不为征服,只为寂寞,为穿越而穿越。
其实是有点反社会人格,后来果然解释成了心理受创,完成心愿了就能写畅销书了。
正因这样的动机,加上一路几乎可以说是顺利,搞得编剧都没法把这事升华得更有看头,只能默默地围观她走啊走,就象拍纪录片的在近200天时间里挑了几天去拍了几段,还虎头蛇尾。
那条狗也很了不起,陪着她几乎走完了全程。
孤独的穿越者,在沙漠中,不知道是自言自语还是对她的追随者说:'' I am so alone." 一路追随的那位摄影记者,不知道是否由于追随产生了些许暧昧和浪漫,不知道是自言自语还是对着他追随的沙漠独行者说:"We all are." Yes, we all are. 即使穿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们仍会感受到孤独。
影片音乐很美,但澳大利亚沙漠风景本来可以拍摄得更美。
影片呈现的都是正能量,但此刻我却想着另外一些问题。
关于冒险式的旅行,媒体甚至整个人类世界都为之欢呼,是人类精神级的极致追求吗?
武功已经够高,但却要更高武功,不惜游走在入魔毁灭自身的边缘。
这到底该怎么理解这种行为,又怎么理解世界为之的欢呼?
如果女主最终是死在了沙漠里,人类世界又当该如何反省?
曾看到过一些穷游的事件,或许境遇不如本片女主,甚至失去了生命。
新闻也开始充斥着旅游婊、在本就贫穷乡民的家里蹭吃蹭住的旅游屌。
究竟什么样的旅行方式,是人类世界或者说是媒体人该传播的价值观?
只是想着要认识外面世界的时候,如果不思考,始终还是无法达到内求的世界。
不管走过多少路,不管多少人,最终还是会遇见自己。
总是觉得人类世界怪怪的,这种行为怪怪的。
也许所有这一切,不过是因为自己站到了旁观者的位置。
当享受沉浸于自己的精神喜好中时,应该有不由得他人指点自己恋人不好的叛逆吧。
我算是从户外爱好者跳到另一喜好的一分子,也发现曾经的喜好,多是因为亢奋和年青以及做了他人不做的事情。
停了这么多年后恍然觉得,并不是多么光彩耀目的事,不该是做给别人看,是因为自己真的开心吧!
改编自罗宾戴维斯的自传体小说《轨迹》,某种意义上的公路片。
女主为了抹平儿时开始的内心疮疤,一个人走入沙漠,在蛮荒小城里工作赚取上路的骆驼,这是一场真正的旅行。
罗宾只是这个沙漠故事里的一根针串起所有的人与事。
男人占领主导,白人对土著的鄙夷,来自驾旅行的人骂女主神经病还有那些拍照的记者。
女主为了让伤口愈合而来,已经磨难终于能够走进沙漠但是,随行黑狗的离世像一把刀一点点割开了原本已经结痂的伤口。
所幸的是那位摄影师为干涸的心带来了一丝滋润,这场孤独的旅行带着两颗相爱的心走到了终点走向了海滩。
这部电影故事不是很连贯,有些松散,但是这样的叙事手法使得电影节奏更舒缓更让人觉得舒服。
米娅扮演的女主经历天灾人祸,几次面对绝境,最终完成了孤独的冒险。
一个人,一只狗,三头骆驼,两个人。
我真的不能明白还有人为这个电影打5星??
请问,这样的一个故事有何值得推崇的??
她可以选择自己去哪,这都无可厚非。
问题就在于,她杀了野骆驼!
野骆驼在沙漠里生活得好好的,多美丽的生命!
就她这老女人命珍贵?
典型的强盗行为,闲得蛋疼,哦不对,闲的球疼拿个枪跑到人家骆驼住的地方把骆驼打死,我当时真他妈的想骂娘!
立马就果断关掉!
后面的任何情节也都不再感兴趣。
从1971年的《小姐弟荒原历险》开始,澳大利亚的电影总是离不开国土中部那绵延万里的滚滚黄沙,仿佛这证明了居住在海岸线大城市的澳大利亚人,在这种千篇一律的都市现代文明下,对于远离海洋的沙漠的心驰神往。
他们或逃避,或寻觅,在孤单的旅途中去寻找人生的意义,这可能是一代澳大利亚人的共同理想。
而本片中这位具有独立精神的勇敢行者--罗宾戴维森,她正是这种理想的最佳代言人。
本片改编自罗宾戴维森的自传体小说《轨迹》,如实地再现了女冒险家准备旅途和踏上旅程的全过程。
在旅途的准备过程中,罗宾只身来到了澳大利亚中部的爱丽丝斯普林斯,她希望找到三只野骆驼和一些经费。
显然在这里,她的生活并不是十分愉快。
蛮荒小城中,男性占主导地位,女性往往没有发言权,白人对待土著居民冷眼相待,高大威猛的骆驼只是一帮畜生,人与动物之间,甚至人与人之间都存在这不对等不和谐的因素,理想主义的她表露着许多不满的情绪。
这让她在人际交流中产生了困难,因为与她那些善于交流的亲友相比,她更希望以不会说人话的动物为伍,以卑微的原始的土著人为伴,因为在他们面前,她才能感受到一种真挚的情感。
为什么罗宾要踏上这次旅程呢?
罗宾在一开始的自述中并没有给我们答案,但是影片的第一个镜头是自己儿时恍恍惚惚的倒影,后来这些儿时的片段在旅途中出现多次,仿佛在告诉我们这就是她来荒漠的根本原因所在,最后她揭开了自己的伤疤,儿时丧母,甚至离开了自己亲近的”小伙伴“。
这种悲惨的命运给罗宾留下了的是难以平复的伤口,这次旅程,是为了抚慰他独自忍受的伤。
但是到了旅途的后半段,罗宾在极度的困境下,杀掉了陪伴在身边的小狗,仿佛让她伤得更加严重了,开始质疑自己旅途的意义。
然而在与一位男摄影师的交流和陪伴下,她的伤逐渐愈合,她知道了自己的问题,两人之间从一种对立关系转变为爱情关系,这让影片的结局最终呈现出一派正能量的人生态度。
作为一部旅程片,影片的剧情是由罗宾在沙漠中遇到的人和事物串在一切,这种剧情只是如同散沙的剪影,并没有连贯性。
而唯一一段情感线索也就是她与男摄影师的感情,然而这段感情也因为一些事故,以及罗宾希望单独完成旅程的强硬态度,被搁置在一旁,使得影片看起来缓慢而又冗长。
能弥补平淡剧情的,只有那些自然奇观。
多种颜色的土壤,千奇百怪的地形,以及那点缀在边缘的绿色植物,演奏了一曲富有节奏的沙漠荒野交响曲。
仿佛导演在告诉我们,人类构造的世界在大自然面前只是配角,她希望利用犹如《天地玄黄》纪录片的影像,去让我们在犹如沙漠远征的人生旅途中停下脚步,驻足观赏自然界带给我们的奇迹,以及那些原始人类那种最淳朴最和谐的生活,它会告诉我们更多。
很多观看影片的人可能也是因为本片的主角米娅华希科沃斯卡,自从《爱丽丝漫游奇境》之后,米娅的戏风多为文艺独立电影,这也是生于堪培拉的她在多年闯荡好莱坞之后,回归家乡的作品,她的演出动人地表现了这个表面上坚定倔强却内心缺少安全的女性,尤其是当她走入荒漠的深处,那种人类的渺小,通过她的恐惧和无力表现得淋漓尽致.。
总之,本片是一部漫长的旅程影片,在去年的威尼斯电影节上颇有好评,它的摄影曾经在多个电影节获得提名。
喜欢野外旅行的驴友们,不容错过这次"漫游澳洲的好机会"。
评分:IMDB 7.2烂番茄: 83/100 烂番茄用户:86/100(4594人评分)metacritic:80/100豆瓣:7.5
特别不能看这种神经病人类非得逞强要去大自然里冒险,然后随行动物被折腾死的故事。
小时候看过一个电影讲一个南极科考队遇到雪崩然后被救援,却不得不把好几只拉雪橇的狗狗留在原地,我看完电影哭了好几天,一边吃饭一边哭,想着被人类扔到雪地里的狗狗都没东西吃,又冻又饿可怎么办呀。。。
这种故事,真的是不能接受。
这片子,先不管女主角到底想干啥,主要问题是你人类有梦想,骆驼没有呀,从来没人问过骆驼的意见,也许人家骆驼根本就很讨厌背上驮一大堆破玩意走那么长的路啊。。。
人家骆驼在沙漠里能活能走能背东西并不代表就很喜欢干这事啊。。。
还有那只狗,痛苦的快死了,还被女主角一枪打死了,人家动物陪你搞这一场牛逼的,勇敢的,疗愈的,浪漫的旅行有啥意义呢,最后还把命搭进去。。。
我就不说那几只野生动物的事了,人家本来无忧无虑生活在自己的天地里,你非要假装强者的姿态闯进来,你又怕人家会对你造成伤害,你先拔枪射击,人家野生动物也没招你惹你啊,你没事闲的非要赤身裸体穿越地球这儿又穿越那儿,谁挡你道了你就开枪,什么狗屁探险之旅,就是不要脸的屠杀之旅!
刽子手!
反正我就看这个极其不合适的穿着露趾凉鞋和各种裙子穿越荒原的女主角很不爽,膨胀的ego, 肤浅的野心,无处安放的自恋,结果小黑狗作为她任性的代价献出了生命,纯属脑子缺弦足够傻逼罪不可赦。
我一点也不觉得女主角通过这场旅行赢得了或者获得了什么。
自己愣要给自己上价值,那您随意,事实是她失败了,壮美的大地和天空里记录的只有她的毫无意义的寂寞和令人厌恶的顾影自怜,还有几只动物挥之不去的冤魂!
just so so。城市到野外。她还是有人帮助的,并非独自一人穿越澳洲荒漠
2014年看的最后一部电影,在2014年的最后一天我的奥德赛中的奥德赛。非常难得的是在简洁的流水账的记录中拍出了诗意,在Rick说要去前面先把水箱放置好的时候,女主不置可否的态度掩饰不了心中的感动,而我也心中一动。
没有什么比在电影里死条狗更让人难过的了
真人传记改编我就不多说什么了,相比人性的遗世独立,我觉得澳洲内陆的沙漠条件还是太好了,几无波澜啊
旅行的意义到底是什么?给澳洲风景加一颗星。
人与自然如何相处 先把人真正扔进自然里才能知道
人生总是有想去完成一件宏伟的事情,但是想归想,去做并不容易。电影让我想起了三毛,也是试图穿越撒哈拉。但是她并没有完成,只是停留在了那里。也许试图去穿越的过程很重要,结果也很重要,但是,最终能停留在某个地方更重要。影片中的一对生活在沙漠腹地的老夫妇让我印象深刻,他们的故事一定更精彩
人最重要的能力之一就是…和自己相处。
荒漠里的细节还是没有体现出来。其实哪有什么意义,不过都是逃避罢了
作为一部行走在路上的电影仅仅是平庸之作。出发上路的原因没有特殊或代表性意义,而路途中除了一些平庸的故事,并不具备思考性和观察力。这可能是原著的缺陷。就电影而言,除个别镜头具美感之外(如落日行走、枯树悼犬),整体缺乏表现力。音乐更加缺憾,单调乏味的合成音贯穿始终,间或钢琴声强调而已
不如直接看沙漠风景记录片,至少不用附带一个蓬头垢面的女人
对于一部主要依靠配乐和摄影来导向的片来说已经既『好看』也好看,黄沙中传来驼铃声响的时候,澳大利亚再度和布鲁斯查特文笔下的那个梦之网组成的荒漠重合成镜像。继The Last Lions之后又一部非常棒的NGO宣传片(虽然不是NGO拍的)。
看完没什么深刻印象
如果荒漠 一个旅人 四只骆驼 一只狗
看过罗新的旅行记,忽然对徒步有兴趣
Australia looks beautiful in it. I like Mia and also the boy in Girls!! He is a hot weirdo~
为女主在沙漠中的内内和全裸加一颗星 那种自由感看上去真美
澳洲女孩罗宾,牵着四头骆驼,一条狗,用5个多月的时间,从澳洲西海岸横穿澳洲腹地沙漠,到达澳洲东海岸——从太平洋抵达印度洋,期间1700英里。这已经不是兴趣、爱好、徒步这些词所能描拟的了,这是一种是使命感,一种人类与生俱来的不服输的天性使然。可是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这种天性在人类所在文明的教化下,早就荡然无存了……拍的很棒,不仅仅是风景,而是人类在绝望时候的那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不灭的生命力……
这种电影总是能引人说走就走啊,很不错的一段旅程人生
骆驼女孩和她的黑狗,虽然是由真实故事改编的,但是导演和女主估计没有明白这次旅程是为了什么,女主气场也不够强大,没有中心主线,所以没有任何共鸣。剧情也不够精彩,少了很多女主自救的情节,都是闪回和路人相助,远没有真实的故事精彩。不过当她和一位土著长者徒步于荒野沙漠中,漫漫长路,风沙四起,不见山水,不见人烟,那一刻她与长者跨越语言彼此依靠,很让人动容,远离了城市的喧嚣,沉浸于此刻的荒漠,灵魂也受到了沙浴,她重获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