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非严肃的研究,所以,也就不详细标注摘抄文章的出处了。
而最后一部分,是我个人的研究后写的。
纯粹好玩,也别太较真了。
用词不当,思维跳跃之类的,请多包涵。
(我语文一直就勉强及格线上下的那种)。
谢谢。
【转】-我们现在认为性行为是人的私事, 至多是道德问题,但在历史上,法庭经常干预夫妻的卧室生活,“在世界各地,自古到今,性与法律诉讼一直相伴左右,没有什么性出轨行为小得不值得这个或那个法庭干预。
”这是因为,如果一个人的性行为失当至极,可能会引发战争、饥荒和上帝的地狱之火。
只是人们对性行为的定性并不是绝对的。
“自有记录的历史之初,立法者就努力为人们如何享受性快感确立边界,他们用一系列控制和惩罚手段来实施这些法规。
在历史上的某个时期,某些形式的性受到一些人的鼓励,而在别的地方则会受到无情的惩罚。
往后或往前跳一个世纪,或者穿越一个边境,一个社会无害的乐趣就变成了最严重的犯罪。
”伯科威茨认为,西方人的性道德大部分都源于《圣经》的旧约。
如果不是因为犹太人急切地要把他们自己跟他们淫乱的邻居区分开来,西方人的性观念会非常不同。
“希伯来人的特点是严格地限制性生活。
犹太人意欲过圣洁的生活,无论是生意往来、饮食习惯或性生活方式。
对此,他们制定了庞杂繁琐的规章制度。
古犹太人的道德约束、甜蜜的羞耻感和对上帝惩罚的恐惧感对西方人性观念的影响之大是所有其他思想叠加也无法企及的。
”最初的立法者特别关心性问题。
对于跟猪、牛、妓女、家人的性关系,每个地方都有特别的规定。
性比现在管理得更加细微,但同性关系是一个例外,几乎彻底被忽视,直到希伯来人视同性恋为跟谋杀一样可怕的罪行。
在非犹太、非基督教社会,性法规是为了引导和控制性冲动,以防它们引起麻烦,或者是跟财产继承有关。
犹太教和基督教出现后,性成了一个集体关切。
他们用性道德来定义自身,以区别于其他文化。
上帝说,不要像周围地区的人那样行事,如果你们不听我的命令,不避免同性恋等等,我就会把你们从这里赶走。
从《圣经》开始,个人的性出轨就成了针对整个社会的煽动行为,一个人的罪行使所有人都面临危险,这涉及的利益就大多了。
基督教对性行为的管制有多严格呢?
一个生活在公元500年到公元1050年间的一个害怕上帝的人,在星期六、星期天、星期三和星期五不得跟妻子同房;在妻子的怀孕期、哺乳期、生理期(月经)也不行;婚后的前三天、大斋期、复活节之后的数周、圣诞节前后的两个月、圣日、白天都不行。
这样严格的限制,据信直接导致了部分信教地区的人口负增长。
在18世纪,英国人认为跟处女做爱可以治疗梅毒,这激起了凌辱处女的狂热。
这种观念一直延续到今天,非洲一些地区的人相信强奸处女能够治愈艾滋病。
再比如关于同性婚姻,直到13世纪,同性结婚作为“灵修兄弟会”在地中海地区的教堂还会得到认可。
"-【/转】讨论:《诉讼》这部影片,涉及了一些很有趣的宗教问题。
特意查看了些文章。
说说有趣的圣经以及犹太经书上对婚外情的观点吧。
圣经出埃及记中,上帝给以色列人的"十诫",最后一条就是“不可贪恋别人的妻子”。
这是对婚外恋的详细规定。
犹太教和基督教把 1) 婚外恋 2) 信仰/追随异教偶像 3) 杀人,这三项,作为人类的最深罪孽。
被证实后,处罚只有是死刑。
所以当主审的拉拜(犹太教的牧师)怀疑女主与她的律师关系亲密时,辩护律师会勃然大怒,指责并质疑仲裁大教主的能力,并要求更换主审。
有一点比较有趣,已婚男人与单身女子的出轨/婚外恋,完全没问题啊。
犹太信仰中对于婚外恋的定义是:已婚女子与任何不是她丈夫的男人之间的性关系。
Talmud(犹太信仰指导书)更进一步的定义:已婚女子违背丈夫的意愿,与其他男人保持亲密/暧昧关系。
如果丈夫认同或要求妻子与其他男人发生关系,这都没关系(比如:换妻,群交之类的)。
如果妻子错误认为别的男人是自己丈夫(比如醉酒后),或是被迫的情况下发生关系(被他人强暴),则不认为是出轨/婚外恋。
[注解]:Torah(律法,是希伯来圣经Tanakh24卷中的前五卷。
而基督教的旧约圣经就是基于犹太Tanakh经书的文字衍生出的版本)Torah律法,可以认为是整个犹太文化,教育,生活等的一切规范。
而Talmud指导书则是对Torah律法的“说文解字”。
犹太教智者们 不断的加入自己的注解,Talmud也成为犹太原教旨信徒们每日必须要学习的经书了。
欧洲的不少教堂,曾经以它的学术价值,而收藏这部Talmud经书作为参考读物。
直到梵蒂冈的教皇下令毁掉一切犹太经书。
Talmud这部规范化犹太人如何生活在这世界上的指导书,共分六个分类。
其中有就有一个分类“Nashim”(家庭法),是指导如何管理女人,家庭生活和社会关系等。
另一分类“Nezikin”(损害),就是指导犹太教处置犯罪刑法等规定了,其中就包括了婚外情的处罚办法。
继续说影片。
有一点,经书上明确规定了。
如果丈夫怀疑妻子出轨。
丈夫无需向“法庭”提供任何证据,并有权立即离婚。
妻子需要自己找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才能得到"法庭"的支持,劝说丈夫不离婚。
妻子如果认为丈夫出轨,必须提供证据才可以提出离婚。
虽然女人出轨,她与情夫都会面临死刑。
实际操作起来还是难度很大的。
有几条苛刻的条件必须满足:比如要有2个以上的有效证人(成年男性,拥有专业工作)亲眼看到他们犯罪(伊斯兰教要求4名目击者);确信后,会由宗教人士给予两人一次警告;如果还不悔改(再犯此罪),则由几名主教审判确认后,才可以拖去很遥远的地方,处决掉的。
这与伊斯兰教很相似,要证实出轨的难度极大。
经书那时代,估计还没考虑到会有偷情的视频证据,不知道现在的拉比主教们怎么审的,呵呵。
圣经上奇葩的妖术:如果丈夫怀疑妻子出轨,可以用教堂里给的圣水混和屋子地上的泥土给妻子服用,并下毒咒。
如果有出轨情况,圣经说,妻子的身体会肿胀,她和她的家人会受毒咒困扰。
如果安然无恙,那就是没出轨。
当然这在圣经出生的年代,在中东周边地区的各个文化传统里,都有这一招数。
2008年影片有一部基于畅销书改编的同名影片《被投石处死的索拉雅·M》 http://movie.douban.com/subject/3263472/ 。
是偏远伊朗村庄,石刑处决一名妇女的事件。
受到西方广泛关注,常被拿出来作为谴责穆斯林对妇女暴行的例子,特别是对残酷的石刑的关注。
当然,这个石刑事件是书作者听受害妇女的亲戚说的,据说丈夫买通了村里司法负责人,也找来几个伪证,所以,很不幸的一起冤案(如果所述都是真实的前提下)。
新约圣经里,记录着犹太人曾经想策划以石刑处死基督耶稣;因此耶稣也骂犹太人是骗子,是“恶魔的子孙”。
这一侮辱的名称,至今还能到处看到,比骂他们"猪狗不如"更具杀伤力。
石刑在旧时代的中东地区,是十分流行的一种处决方式。
犹太指导书Talmud中的关于法庭职权,刑法,处罚部分“Sanhedrin”部分里,有描述石刑的各种规范(通奸罪,巫术,侮辱上帝等),当然还包括砍头砍死(蓄意谋杀罪),烧死(针对某些通奸罪),吊死(伤害亲生父母,绑架另一个以色列人等...),等手段的处决。
早在12世纪,犹太教牧师( 拉拜 )们,很早就意识到公共场合行刑处决会有很大影响。
所以对下属解释为“经书条文,只是作为警示用,而并不做实际操作”。
对证据的要求也极其严苛,也允许犯人悔过。
这样也严格限制了这类事件的发生,甚至几十年都没有执行过一起公众处决了。
以色列建国以来,记得好像只在公共场合处决过2次吧... 好像是叛国罪之类的。
圣经比可兰经要有更多更多的暴力推荐。
圣经里,有着更多对暴力/流血的描写,处处充满了恐惧。
可兰经中的暴力虽然不多,但被穆斯林们长期作为行为准则保持了下来,多少世纪之前的文字,现在的解读都些出入,但还是极其的教条主义。
而犹太教/基督教徒则对经文中的暴力推荐,会由时代环境的变化而做部分调整。
相对的,犹太经书和虔诚的犹太教徒会更原教旨一些,但最终还是要看当代的主教们如何解释/解读了。
需要片源的关注我们文章均为原创,禁止抄袭,转载请授权快节奏的社会,连爱情都变得很速食,有些人,结婚到离婚一个月都不到。
你可知道,在一个宗教至上的国家里,离婚有多难?
一个离婚官司,打了整整五年。
以色列影片《诉讼》,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关于离婚的故事。
Gett 诉讼Ronit Elkabetz 罗内特·艾尔卡贝兹影片曾提名第72届金球奖最佳外语片。
豆瓣评分8.3烂番茄高达100%新鲜度。
IMDb评分7.7。
以色列不存在民事婚姻与民事离婚。
结婚和离婚都必须经过犹太教拉比的裁决。
丈夫一方的权利往往凌驾于裁决人之上。
女主欲与丈夫离婚。
丈夫不同意。
两人开始了长达五年的拉锯战。
《诉讼》所有的戏份均在法庭上展开。
在狭小的空间里。
法官、辩护人、男女主角、证人。
轮番上阵。
这种拍摄手法。
跟韩国电影《恐怖直播》如出一辙。
封闭空间的电影。
对导演讲故事的能力,节奏的把控,演员的演技。
都有极高的要求。
稍有不慎,就会使影片显得无聊。
左:《恐怖直播》,右:河正宇《恐怖直播》河正宇作为唯一的主演。
在一间新闻直播室里。
给观众带来了一次完美的表演。
《诉讼》里每一个人物。
都有极强的表现力。
每个人都有鲜明的个性。
演员的演技,让整个片子增色不少。
电影开始。
辩护人的身影把画面分割成两边。
左边是冷漠的丈夫。
右边是充满怨恨的妻子。
无声的诉说着二人不可调和的矛盾。
一场看似简单的离婚案件。
随着各方证人的登场。
剧情层层推进。
悬念贯穿始终,让人喘不过气来。
第一个证人,女主哥哥。
他感受到了妹妹的痛苦。
却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捍卫男权。
第二个证人,哥哥的妻妹。
她表示同情女主的遭遇。
却因为单身身份。
被男主哥哥狠狠的羞辱。
第三个证人,女主嫂子。
大胆抗议。
坚定地支持女主离婚。
第四个证人,邻居夫妇。
丈夫掌控一切,毫不犹豫的站在男主一方。
妻子同情女主的痛苦。
却只能依附于丈夫。
不敢表露自己真实的想法。
第五个证人,男主教友。
坚决捍卫男主权利。
同时不小心透露出男主的一些缺点。
第六个证人,老年人。
捍卫男方。
污蔑女主人格。
在以色列这个男权至上的国家。
几乎所有人都站在男方。
没有人关心女主是否幸福。
女主的命运在一场场审问中漂泊不定。
让人产生极深的同情感。
看到这,你是否好奇。
他们为何要离婚?
没有财产纠纷,也没有出轨。
双方还不止一次的表示深爱着对方。
有时候,相爱的两个人不一定会相伴到老。
女主渴望得到丈夫的回应。
渴望拥有独立自主权。
她不愿当丈夫的附属品。
而男主对她只有冷暴力。
甚至不跟她说一句话。
他永远呆板、沉默,偏执而冷漠。
男主不同意离婚的原因。
是为了捍卫他的男权。
最后,男主终于同意离婚。
女主不得不接受丈夫提出的条件。
离婚后不能与其他男人交往。
这样的结尾更令人心痛。
女主终于得到她想要的结果。
得到了身份的自由。
却必须放弃身体的自由。
这种自由的代价,未免太大。
影片的最后。
给了女主的脚特写。
她正缓缓的走入法庭。
这也暗示着取得平等权利的路程才刚刚开始。
导演以一场离婚案件。
反映出以色列当前的社会状况。
导演同时也是本片的编剧及女主角。
罗内特·艾尔卡贝兹《诉讼》是她婚姻三部曲中的第三部。
对于电影,她这样理解。
「我自己诠释的是捍卫生存权益的普罗大众。
电影对我来说不仅是艺术,更是敲醒社会迷思的鼓钟。
」罗内特是女权主义者。
她的电影大多反映女性的现状。
抨击社会对女性的不平等现象。
自2000年,她一直担任以色列女权组织“姐妹”的主席。
很难想象,在社会高度文明的今天。
还有一群人如此不幸。
连追求自由都阻碍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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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来看,影片反映的是以薇薇安为代表的女性如何反抗男权,如何争取她们的权利,尤其作为一名妻子应有的权利,而最大的权利莫过于脱离其丈夫的权利——离婚自由。
然而他的丈夫却不会给他这样的权利,他认为一旦给了她这种权利他就没有了尊严。
对于薇薇安来说,无自由即无快乐,而对于以利沙而言,无尊严即无快乐。
纠缠许久的诉讼其实就因以利沙的不合作,说到底是因为他没有得到他应有的尊严。
无论薇
看了之后才明白,为什么短评会说「看到最后我都想替女主角去死」。
导演巧妙地以一方小小法庭为缩影,充分且全面地展现父权制对婚姻的维护和对女性的压迫。
随着漫长庭审的推进,我们仿佛能看到导演那一双冷静而深邃的眼睛是如何穿透父权制的谎言,通过原告和被告双方的证人以及各自陈述抽丝剥茧地为我们呈现婚姻的真相。
文本很扎实,仅仅通过对话就描摹出这桩复杂而绝望的婚姻,而人物的动机和立场也巧妙地隐于证词和辩词之中,被告证人邻居家的妻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丈夫的在场与不在场前后她态度的转变,迂回却流畅自然。
我很喜欢邻居家的丈夫非要在妻子作证时在场这一设定,很聪明。
影片有多处对照,双方律师的辩护风格、双方证人的证词、法官之偏倚等。
为什么妻子(原告)的女证人稍微提高声量讲话,即被法官警告甚至送出法庭,而丈夫(被告)的男辩护律师对原告提出大量情绪化的无证据指控,近乎破口大骂,都没被按下一次暂停键?
为什么妻子为离婚要花费三五年之久,丈夫却可以一次又一次在法庭反悔?
同一个社会,对女人和男人实施两套规范,女人必须是「庄重的贤妻」,而男人却被容许「至死是少年」。
为什么为妻子辩护的律师需要自证没有爱上辩护人的清白,而为丈夫辩护的哥哥却不需要避嫌呢?
父权制和其拥护者不止在压迫女性,更意图羞辱每一个站在女性同一侧的男性。
被告的辩护律师,也就是被告的弟弟,和被告的证人们反复提及妻子不「尊重」丈夫。
然而,「我可以同意离婚,可以完成离婚仪式,但你离了婚也不能有别的男人」,男人对女人想要的究竟是「尊重」,还是「服从」呢?
即便撕掉结婚证,都要求女人为他「守贞」,当他无形绳索中的贞洁的狗,独属他一人的欲望器皿。
什么时候男人才可以将女人视作一个有思想、有感受、能行动、独立的人,而不是一块他随身佩戴的、噤声温顺的、不能被其他男人染指的白玉呢?
这部影片很适合搬上舞台,稍加改编便是杰作。
愿导演兼女主角罗内特·艾尔卡贝兹安息。
严重直男癌的爱情观,既折磨自己也折磨他人。
但他折磨自己是活该,折磨他人却是不该。
而这个女人生活在一个婚姻不自由的国度,也是可怜。
影片的所有情节全部发生于法庭,虽是刻意的设计,还是略显得单薄。
由对话撑起来的情节有很强的雕饰痕迹,却又缺少掷地有声的警句。
片子的主题是清楚的,但在清楚的主题背后,它所要批判的东西却又过于宏大,导致电影本身与之相比,反而显得渺小,甚至无助,这不得不说,削弱了它所应该要表现出的力量。
(巾城)
无自由即无快乐——电影《诉讼》所展示的人性主题本片名为“诉讼”,其实没有多少诉讼程序值得我们关注,吸引我们注意的是犹太教世界的男女平等问题,无论是在平时的夫妻关系中,还是在离婚案件的诉讼中,男性权力是至高无上的,那种尊重男权,压制女性的行为在本片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的确让我们瞠目结舌。
即使我们对压制女权的行为咬牙切齿,也无法对夫妻间的是非给个公正评断,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是人家夫妻间的事,即我们没有必要从薇薇安和以利沙这对夫妻之间的言词,来判断他们到底谁是谁非;而且,从所有证人证言,以及双方律师(或代理人)的辩论也无法判断到底谁对谁错,双方都是在各自立场上来自证有理或攻讦对方。
在犹太教规下、在犹太教思维主导的法律下,只要证明丈夫是一个正派的人,没有家暴,没有生理缺陷,那么他就是无过错方,占有离婚的主导权,无论薇薇安方如何论证她过得不幸福,只要她丈夫不同意离婚,法官也不会支持她的离婚诉求。
整体来看,本片反映的是以薇薇安为代表的女性如何反抗男权,如何争取她们的权利,尤其作为一名妻子应有的权利,而最大的权利莫过于脱离其丈夫的权利——离婚自由。
根据我们对薇薇安的面部表情的观察,在离婚有望达成的几个场合,她都会面露微笑,可见,自由已成她快乐的来源。
然而,她想获得这种自由的诉求几乎得不到什么支持。
法官只关注她有没有守妇道,所以他们几次询问她有没有与人通奸。
似乎没有与人通奸就没有什么大错,就可以回归家庭,根本无视她回归家庭是否幸福,因为这三名男性法官根本就没想到一位女性的权利觉醒,不理解一位妻子可以违背丈夫的意志。
法官是完全站在男权立场上的。
薇薇安哥哥的妻妹支持她离婚,被男方代理人羞辱为“妒忌”,法官也不对这不恰当言论予以制止,甚至不公正地支持男方代理人对女方律师的人身攻击。
以利沙对妻子实施冷暴力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要对抗妻子的权利要求。
那么,薇薇安具体的权利要求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我们可以从相关证人证言中略窥一斑。
首先,她需要独立自主权,不要做一个顺从丈夫的奴隶。
这从她哥哥的证言中可以看出。
她哥哥虽然认为他妹妹与妹夫的婚姻是个“灾难”,但他仍然鼓动其妹夫来对付其妹妹:“有时候男人得有点儿手腕女人才肯听话,不能总是那么放任她”。
显然,她哥哥也看不惯她那种独立自主,不愿意为男人而改变自己的倔强个性,因为他就是这样认为的:“男人改变女人有什么奇怪的”。
其次,对等尊重的权利。
她不想在家庭中完全处于屈从的地位。
尊重不对等就一定有屈从。
薇薇安的友邻,阿布卡斯太太,在她提供证言时,说到尊重这点时就开始哭了起来,这无缘无故吗?
她说的可是发自肺腑的话呀!
“一个聪明的女人,应该知道什么时候说话,什么时候该住口。
男人们想要的,无非就是女人对他们的尊重,再无其他,何况他还是一个如此宽容的男人,你要尊重他在先,你才会得到你想要的东西……要尊重你的男人,然后你自然就可以随心所欲了。
”虽像肺腑良言,但却道出了女人的辛酸,阿布卡斯太太其实为自己哭泣,为自己完全屈从于丈夫而委屈。
显然,薇薇安经常在家里争取对等的尊重权,才引来友邻的规劝,才引起丈夫的冷遇。
第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
她想自由去旅行,她想自由出入咖啡厅,她想自由交朋友,她不想像犹太教徒一样地生活,不想在周三就准备安息日的食物,她不想依附于一个人,他想拥有“不想跟一个人一起生活”的权利,但这一切都是她丈夫不能容忍的,因为她丈夫从此就失去了一个犹太教男人的尊严。
在她丈夫还爱着她的情况下,要想改变妻子的生活方式,家庭冷战就不可避免了。
对于薇薇安来说,无自由即无快乐,而对于以利沙而言,无尊严即无快乐。
纠缠许久的诉讼其实就因以利沙的不合作,说到底是因为他没有得到他应有的尊严。
无论薇薇安的不顺从、还是她的自主意识,这些都让他不能跟其他犹太教徒一样,享有对自己女人绝对的控制权。
其实,直到影片结束,我们才发现,横在以利沙心中的结就是他害怕自己曾经的女人再跟其他男人交往,即使已决定放她自由,他仍然需要妻子答应,不再跟其他男人交往,这似乎就是他用这么多年的诉讼的用意所在,无非就是为了他那点可怜的尊严和脸面。
薇薇安以独身的承诺来换取自由,反映了犹太教妇女争取权利的道路仍然任重道远。
(作者:石板栽花,转贴请保持文章完整,2015年5月23日)
看了这部电影,主题是一部电影的灵魂,这部电影最好的一点就是在这繁杂的社会中向人们展示了心灵救赎的必要性。
对于观众来讲,一部电影的最大意义在于让他们寄托出自己的思想感情,在电影银幕上能够感受的到在现实世界和精神世界中徘徊的自己。
在社会中生活的每一个人都拥有着两个世界,一个是精神世界,另一个是现实世界,这两个世界是相辅相成的,一个离不开一个!
对于薇薇安来说,无自由即无快乐,而对于以利沙而言,无尊严即无快乐。
纠缠许久的诉讼其实就因以利沙的不合作,说到底是因为他没有得到他应有的尊严。
无论薇薇安的不顺从、还是她的自主意识,这些都让他不能跟其他犹太教徒一样,享有对自己女人绝对的控制权。
其实,直到影片结束,我们才发现,横在以利沙心中的结就是他害怕自己曾经的女人再跟其他男人交往,即使已决定放她自由,他仍然需要妻子答应,不再跟其他男人交往,这似乎就是他用这么多年的诉讼的用意所在,无非就是为了他那点可怜的尊严和脸面。
薇薇安以独身的承诺来换取自由,反映了犹太教妇女争取权利的道路仍然任重道远
薇薇安要起诉离婚,在以色列,只有犹太教法庭,于是她带着律师在法庭上和丈夫开始了对峙,此时她已经和丈夫分居三年了。
从第一次庭审开始,各方不断拉锯,丈夫的拒绝出庭,丈夫哥哥的无理辩护,各方证人的各种证词,婚姻双方的阐述,对律师的污蔑,调解,被限制出庭…这场诉讼持续了5年,薇薇安终于用自己之后的自由换来了婚姻关系的解除。
我私以为这是一部可以载入史册的电影,题材和技术上都非常非常狠!
首先讨论的议题就比较敏感,在以色列的环境下的女性到底在经历什么?
婚姻是安排的,离婚是丈夫可以一票否决的,甚至在不断的庭审中我们得以窥见太多对女性的限制了。
单身女性说薇薇安不幸福是嫉妒她已婚,已婚女性说她不幸福是胡搅蛮缠,被丈夫恐吓的女性说薇薇安最大的问题是不够言听计从,证人说薇薇安在外喝咖啡是不守妇道…大家不断重复着丈夫尽力了,没出轨没家暴有礼貌道德没问题就一定是一个好丈夫,却从没考虑过冷暴力和冷漠对女性的伤害,而男性言语中尽是“你丈夫都让你回家了,你还想离婚?
”我相信对于任何女性观众而言这些对话都足以让人血压升高。
精彩的就在于,单一场景,重复镜头,高能台词,节奏完美。
近两个小时只有法庭和等待区,一次又一次的等待,开庭,一次又一次的辩论和作证。
不需要展示的真实生活,不需要强调的婚姻事实,只是在这一方天地里,七八个人的言语,就足以窥见一切的不平等和女性在婚姻中所承受的。
节奏太好了,完全不会感觉到单调和无趣,包括一些特写镜头和配乐,都做得太好了!
这部电影用事实证明文本和题材的力量,也证明了一部好电影是不受到场景的局限的。
一些小细节也特别引人深思,女主衣服从全黑,到红色的脚指甲,到红色的衣服,白色的衣服,再次回到全黑,以及最后的黑色鞋子,就像是她所经历的一切。
曾经她短暂的取得过阶段性的胜利,也曾斗志昂扬,但最终还是举了白棋,再次回到原点。
她祈求着一纸离婚证,却只能再次约束自己的择偶自由来换取,让人不禁想问,这段婚姻到底带给她什么?
而离开以色列,女性就拥有了自由的婚姻权利吗?
似乎也没有,我想这也是值得大家继续思考和反思的。
无处不在的男凝和一直在探讨的如何保护女性的方法,还需要漫长的时间和诉讼般一次次的反复才能得以解决
其实我想说,女人什么时候能真正聪明起来。
男人永远看得透女人的真正需求,而用这些去要挟女人,女人要的其实也非常的多,但过于绕圈子,最终还是没有争取到那份自由。
注意,这个自由到底是什么?
什么的自由?
在美剧《纸牌屋》中, Frank 说 世界上的所有事情都是关于性的,但性本身除外,性是关于权力的。
My dear,The only reason people aim for anything is because they want to feel something beyond themselves, because they want to feel happiness course through their entire body, because they want to get close to the other (be that singular or plural), and because they want freedom, freedom being the ultimate release of all the tension that they’ve been building up while working towards this point.When you look closely it’s all about sex. Some of us are tantric about it, quick about it, shy about it, private about it, and public about it, but still – it’s all sex.Everything in the world is about sex except sex.Sex is about power.Falsely yours,Oscar Fingal O’Flahertie Wills Wilde原话出自奥斯卡•王尔德的手信,解释了人类所有欲望与性欲的相同点,颇有道理也不乏幽默。
王尔德表示,性归根结底还是在说权力,这种可以繁衍生命、让人本身获得原始愉悦、使人建立与他人亲密关系并真正让人感到自由的行为确实赋予了人类无上的力量。
当然,就像吸引雌性的雄狮展示勇猛一样,想要获得性,自己本身就要具备力量。
最后男人提出的禁欲要求,也体现了性才是他所在乎的,不是女人的神马所谓的自由,他给了女人自由,是一种施舍。
想想我们身边的例子,其实数不胜数吧,即便在没有被宗教统治的国家,这样的事情也比比皆是。
所以这和宗教没有本质关系。
女人要离婚,是为了自由,而这个自由的深层含义不还是出去和别人high吗!
她得得到法律上的准许,所以还是性。
男人最可怕的地方就是抓住了女人的需求,并且知道女人也是严肃的教徒(离家很多年却没有通奸,坚定的信徒),所以他提出了禁欲的要求。
争来争去,谁都没有真正胜利,男人不再拥有女人的身体,女人永远失去了其他男人。
两性关系中,性变成了要挟的工具。
片子是好片子,但由于文化宗教的隔阂的确不能理解这样的制度
庭审,案件,已不能讨喜
1、直接以人物特写的镜头和开始第一次开庭开场;2、开场先从女主视角拍摄丈夫和律师,在丈夫说绝不离婚时镜头给女主,法官一直在画外,无力感、无话语权;3、简单的场景和以人物近景转场的干净利落的剪辑;4、人物被压在窗户下、挤在墙壁中间的构图;5、以人物服装的变化暗喻;6、以一见多
自由要自己争取!
封闭的法庭空间,展现众生相,探讨中东地区的女性主权以及法律制度,观赏性不是非常强,要静下来看
深度直男癌的爱情观,既折磨自己也折磨他人。区别在于他的自我折磨是活该,折磨他人却是不该。活在一个婚姻不自由的国家,这个女人也蛮可怜的。
对法官们最后表示无语的行为表示无语
两小时的封闭空间群戏,五年的离婚拉锯战,折射出以色列宗教、法律、社会的荒诞性和根深蒂固的男权主义带来的种种不公。导演的调度和镜头非常精妙,以男人视角反衬女性地位的地下。两位主演的表演极为生动鲜活,看到女主凝视观众的长镜头时,情绪已然压抑到极限,熊熊怒火正欲喷薄而出。(9.0/10)
SIFF@又一城。小小宗教法庭里,证人与律师如走马灯在一对离婚夫妻之间拉锯,螺狮壳里做足道场,完美展现了以色列当代社会的演进与传统价值的断层,亦有两性各自处境思考和对自由的怀疑。剧作与表演都无可挑剔,齐喜乐与思辨,堪为室内剧范本。插片侧面特写亦足调整节奏,动静之间人物生态尽现。击节。
题材很敏感表达力度很大,这是本片最突出的优点,但本片叙事节奏略拖沓,相同或相似的情节反复出现,缺乏变化和戏剧性,观赏性稍差 —— 对我来说被压缩成100分钟的版本都显得如此冗长,无法想象女主角长达5年多的自由追求之旅的过程有多么让人绝望。
女方要离,男方不肯,别人说这个男人不打你赚钱回来又没外遇你有什么不满意的,女方一再坚持男方一再不肯,于是一场离婚官司打了五年,最后男方提出要求(为了不剧透就不讲了)终于肯了,这国家的女人没地位得可怕。女主角自编自导自演,确实是很有魅力的女性。
还好在我们国家结婚的好处之一就是可以离婚
我也没法给高分啊,犹太教这么教条吗~
继『芳心迷踪』和『七天丧期』之后的三部曲终章,完全由法庭辩论撑起近两小时的片长。除了三年从未言弃的女主角之外,作为被告的丈夫,控辩律师,证人和法官的塑造都体现出了宗教文化下分裂的两面性,虽然背景立场和反应各不相同,但每个人的痛点却无一不指向他们可悲的男权尊严。
只需要一个房间再加一个过道,也可以讲出一个好的故事。
离婚真难
法庭戏拍得无聊是重罪。
非常同情以色列的婦女,但這部電影實在太令人看得坐立難安,法官一幅高高在上,然對訴訟卻又絲毫無進展,女人在以色列豈有人權可言,女導演應該是藉由這部電影控訴法院的官僚顢頇,其情雖可憫,但電影實在没什麼意思,幾乎從頭到尾都是那個畫面及那幾個人。
看到最后我只想替女主角去死
真恶心!!宽进严出的法律,随意践踏女性的意志。基本也揭露了婚姻的真相,婚姻制度到底是维护谁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