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在物质的世界上,就是最好的一种存在主义。
至于生命的意义——一辈子很长,总能参透的。
“眼睁睁看着人生的意义化为乌有,我们生存的理由消失了,这才是无法容忍的。
”——阿尔贝·加缪《卡里古拉》《河边的错误》引用了加缪的一句话当片头语,我也想用同样出处的话作为注解。
二刷时我特地关注了一些之前忽略的细节,终于一定程度上“捋清”了思路,逐一推翻了一刷后混乱不成熟的“灵感”。
(★后文含有大量剧透和个人解读,未观影且易受暗示的观众不建议阅读。
)公映首日,观众集中讨论的两个连锁问题是——1、主角马哲究竟有没有疯?
如果他疯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疯的?
是自始至终,还是在某一个瞬间之后?
那个可能的瞬间又在哪里?
2、影片究竟在讲什么?
如果这是一个关于破案的故事,那故事的真凶是谁?
如果凶手是疯子,那被害人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关联?
对这两串问题,我摘出了三个角度来解读。
一、哲学角度片头引用了存在主义哲学家、作家加缪的话,这是整部电影给我指的唯一一条明路。
引用百科内容介绍和记录一下存在主义哲学:存在主义以人为中心、尊重人的个性和自由。
人是在无意义的宇宙中生活,人的存在本身也没有意义,但人可以在原有存在的基础上自我塑造……存在主义产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个体的人没有了归宿感,认为自己是这个人类社会中的“外人”,自己将自己异化。
在个体迫切需要一种理论来化解自己的异化感觉时,存在主义就应运而生了……按照存在主义者的看法,如果人是不能下定义的,那是因为在最初他什么也不是,只是到后来他才是某种样子的人,而且是他本人把自己造成了他所要造成的那样的人……人不仅是他想把自己造成那样的人,而且也是当他冲入存在以后,决心把自己造成那样的人。
人,除了他把自己所造成的那个样子以外,什么也不是……简单概括:存在主义是一种唯心主义哲学,认为“人”是什么样子是自己选择和创造的。
而本片的主角马哲,他的姓名却始终直白地向所有人宣示他的属性——一个唯物主义者,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信仰者。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的本质是在后天社会活动和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是其社会关系的总和。
即他同时满足的条件为——是他父母的儿子、是他妻子的丈夫、是他孩子的父亲、是他领导的下属、是他下属的领导,这时他才是他自己。
存在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对人的定义是完全不同的。
影片中,最初的马哲拥有社会身份——刑JC大队的领导、一个准父亲、一个三等功获得者。
然后他逐渐失去了这些社会身份——他的三等功因为证书遗失、同事忘记而无法证明(我认为这功勋是真实有过的);他向局长辞职,并将工作交给了徒弟;他终于劝服妻子打掉了可能智力异常的孩子(我认为孩子被打掉了)。
当他走到最后这一步的时候,他终于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意义上失去了他自己,从马哲的意义上杀掉了他自己,他彻底疯了。
而他开始逐渐疯狂的时候又是何时呢?
当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一个唯物主义者,开始不够相信眼见的证据,而追问“命运”、相信巧合不可能存在、相信必然有某种“安排”的时候,他就不再是一个纯粹的唯物主义者了。
影片中有好几个“巧合”的替代词,比如徒弟口中的“歪打正着”,比如徒弟和他都说过的“寸”。
他批评徒弟“什么TM叫歪打正着啊”,他和局长争辩“怎么就那么寸啊”,这些时刻,他就开始逐渐成为存在主义的信徒,就不再是马哲了。
当他和局长争辩时,局长写了一个“止”,如果真的有命运,那或许就是它最后一次给出的暗示。
二、象征角度(一)服装俗话说,人靠衣服马靠鞍;俗话还说,兄弟如衣服对象如手足(buzhi);部分地区还有一些习俗,会给某些亡故之人立衣冠冢。
总之,我国似乎有非常多的“俗”是用衣服来替代或象征人的。
这部作品似乎也是如此。
1、皮衣在八十、九十年代生活过的人或许会有印象,那会儿的JC常常不穿制服而穿皮衣,夹着一个包,看似不带职业身份、平易近人,其实那派头随时都在告诉你“老子是大盖帽”,刑JC尤其如此。
片花第一次曝光的时候我就感慨,马哲看着真TM像我四舅,太真实了(对我四舅就是个退休马哲)——马哲一开始就是这幅样子,一身皮衣、夹着包、叼着烟。
他第一次脱下那件皮衣,是在他蹲在疯子身边,尝试接近、观察甚至理解疯子的时候。
他把皮衣脱下来放在水上,学着疯子的样子要往上面放石头。
从一些日常行为学的角度来看,与目标对象做相同或相似的举动,会让对方降低防备、产生好感。
他果然成功获得了疯子的接纳,疯子主动在他的衣服上摆上了石头。
我认为这象征着他主动将自己同化成一个疯子,毕竟正常人想要理解疯子的逻辑,就只能将自己变成疯子。
后续他不断追问疯子杀特定人物的原因,就是在试图理解疯子的思维,就是不断把自己变成疯子的一个过程。
2、棉衣许亮死后,马哲辞职不成功,但选择让徒弟代替自己主抓案件。
这时他的衣服变成了一件浅色的棉衣,这件棉衣不再具有十足的派头,让他看起来像一个真正的群众。
同时,他毛衣里面叠穿蓝色秋衣并露着领子——这和许亮生前的搭配几乎完全一样;不顾家、不修边幅的他不仅买菜、做饭,接妻子下班时甚至还刻意理了理刘海露出一个微笑——这和许亮的行为也十分相似。
穿什么衣服是自己决定的,衣着的改变不仅象征着一层身份的剥脱,也象征着他选择了自己要成为什么人——许亮那样的人——乍一看挺正常,却经不起一点探究;稍微探究一点,你就要发现他病得不清。
3、制服片中的JC几乎都穿着制服,至少几次较为正式的开会场合都穿着制服。
只有马哲穿着皮衣,显得既合理又突兀。
合理在这就是我记忆中九十年代该有的风格,突兀在他真的看起来很不合群。
他唯二穿制服是在拍照和受表彰的时候。
但仔细看受表彰那一段场景——听表彰词,他目光充满了不真实感,不像在听自己的事迹;上台领奖,他像是确认了许久才将奖章正面转向台下,然后终于接受般露出了笑容敬礼——他没有丝毫受到肯定、褒奖时的喜悦,只有接受某种宿命般的认命。
他立了三等功,但不是他之前的那一个;他穿上了外套,但不是他一开始的那一件;他找回了JC的身份,但好像和最开始那个目光笃定、自信满满的刑JC大队长也不同了——他还是自己吗?
他成为了另一个“马哲”,一个背叛马哲的“马哲”。
(不要说这个场合所有人都穿制服,他后面笑容灿烂的傻徒弟分明就还是一身皮衣。
)(二)道具1、乒乓球从中美关系正常化开始,受到“小球推动大球”的影响,乒乓球就成为一种流行趋势。
另外,乒乓球运动占地面积小,不像足球、篮球、排球一样需要较多参与者和较大场地,易于普及。
总之,九十年代乒乓球的意义完全不只是乒乓球,而是一种社交形式,机关单位内尤其如此,经常举办乒乓球比赛。
这也是2022年春晚“郝建”在办公室打乒乓球的由来。
影片中,一群穿制服的JC总是在打乒乓球,喊着“爱乒才会赢”,马哲并不参与。
故事开始时(没案发时)他还鼓掌叫好,后来就只是愣愣地坐在一旁。
仅有的一次,他在局长的示意下拿起球拍,先是看了下表,然后就两拍子把局长的球给扣死了。
我自认是个直来直去、不会社交的人,但他的“直爽”仍然令观影的我瞠目结舌。
除了打球时,乒乓球还出现了两次。
第一次,是他纠结疯子杀王宏的动机、迟迟不交结案报告时,大家拍照后,乒乓球被意外碰倒散落一地;第二次,是混乱的梦境中,乒乓球被用作抽奖道具,局长抽出个三等功给他,然后乒乓球从幕后轰然坍塌般涌出来。
这两次乒乓球都是混乱、无序、让人猝不及防的代名词。
马哲在看到这些散乱的球时,露出的表情近乎惊恐——他无法接受事情没有任何原因,就是那么突兀、巧合地出现这种情况,这让他不断追问原因的行为变得毫无意义;他想要的功勋也无法被任何有意义的努力得到,只能等着像中奖一般降临。
“眼睁睁看着人生的意义化为乌有,我们生存的理由消失了,这才是无法容忍的。
(——加缪)”2、摄像机从现代刑侦和司法来看,影像证据的参考优先级很高。
只要没有人为痕迹,它记录的内容比人的记忆更可靠,也更客观。
马哲弄丢了他的三等功证明,他的前同事也不记得他立功的事。
他自己的记忆是唯一刻录了这个历史的存在,像是被废弃了、没人愿意在意的摄像机,是他认定自己身份的“旧船锚”。
摄像机被烧毁,哪怕他用尽全力去挣扎、抢救,但胶片依然会损坏。
他唯物主义的理智和信仰、他笃定的记忆、他脑海中自己的存在,也被那些案件当事人、被一个又一个无序的死亡慢慢击溃。
3、打火机马哲的打火机总是不能一次就打着。
这是我一刷就很在意的细节,因为我始终相信——现实生活中可以充满巧合和偶然,但文学和艺术作品中不存在。
作品就是人为的,就算读者、观众并不理解,细节也一定藏着创作者的某些秘密,哪怕只是他微不足道的喜好。
火对于人类是很特殊的东西。
它常常与智慧、理性等联系在一起。
它是珍贵的,也是危险的。
人的智慧和理性也是这样,它们珍贵,因为有了它们才有了人类今日的文明;它们也是危险的,因为发展的智慧和极度的理性可能将人推向功利主义和冷漠的深渊。
摇曳打不着的火苗更是脆弱的,就像人的理性也是脆弱的。
在混乱无序的“命运”洪流中,人的理性就像一朵若隐若现的火,时时打不着,打着了也随时会被熄灭。
人的大脑和建筑其上的文明、地球太阳与银河系、宇宙的千万颗星辰,都只是某一次偶然后物质世界发展的一种可能,在无数轨迹中微不足道。
(三)声音1、《月光》从小到大,我一直觉得《月光》很美很温柔,这从未改变。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发觉得这种美和温柔十分梦幻,不会在现实中存在。
全片《月光》奏鸣曲出现了三次——第一次从波光粼粼的河面转到马哲家里的录音机和睡着的妻子,第二次伴随马哲整个光怪陆离的梦境,第三次见证了马哲领奖和与妻子一起给孩子洗澡,每一次画面都经历了冷、暖色调的转变。
其中冷色调的画面,都是现实的或与现实紧密相关的、混乱又残酷的;而暖色调的,则是平静、温馨、所想皆如愿的。
冷暖色的交错是现实与幻想的交织,《月光》是残酷现实上遮掩的温柔幻象。
2、《花心》并不能十分确定,马哲和妻子一起吃饭的场景中,这首歌的歌词好像被改动了。
但影片信息量太大,我着实不记得改动的歌词是什么,只隐约记得有“离开”一词。
结合这一情节中,怀孕的妻子和马哲一起“喝酒”,在马哲唱歌时趴在桌上哭的细节,我认为那个有10%几率异常的孩子已经被打掉了。
马哲对这个孩子的存在曾经也是期待的,但在知道孩子可能会有异常后,他和妻子的对话中透露出的情绪几乎是恐惧绝望的。
那是在他知道疯子逃离精神病院、杀掉男孩之后。
无法治愈的智力障碍,几乎等于给这个未出世的孩子判了死刑,一旦这个孩子踩中10%的几率,他就是下一个疯子。
妻子白洁控诉马哲“没有感情”,但其实马哲的感情太充沛了。
他在云南时会在酒吧逢人就讲契诃夫,那是他批判现实的一腔热血;他追求妻子时,会给妻子唱歌,那是他独属于他妻子的浪漫;甚至担忧未来孩子时,他不是站在JC的角度担忧他危害社会,而是仿佛共情了这个未来的疯子,担忧他如何生活,那是他留给孩子的温柔。
这些也符合《花心》所要传达的核心,马哲是有感情、柔软的,甚至对许多人都会共情的。
所以当他看到那个本该被自己冲进下水道的母婴拼图完整地出现在墙上时,无论是他陷入了幻觉,还是现实中他妻子重新买了一幅拼好,他感受到的都是妻子对孩子的期待、是妻子打掉孩子的痛苦。
所以他陷入了再也无法逃离的噩梦。
“我无法选择,因为除了我所忍受的痛苦之外,我还因他的痛苦而痛苦。
(——加缪《卡里古拉》)”3、磁带钱玲的磁带几次被播放,内容并不完全相同,在我看来起到了旁白的作用。
第一次是在马哲、小谢和小谢对象吃饭时,紧接着在整个刑JC队,统一算在众人面前,内容主要含有——①宏,你来了。
无论你是什么时候来,我永远在B面的第一首歌等你。
②我今天吃了22个饺子,好撑啊,我想告诉你一个秘密。
③我又和我妈吵架了,我不想再这样了。
第二次是马哲独自开车经过小巷,差点撞到疯子时,场景中只包含马哲自己,或马哲和疯子两个人,内容增加了——④谁都看不到月亮的背面,我和你好像就躲在那里,只有我们两个。
然后在疯子经过、马哲刹车追下去的瞬间,重复了①。
仿佛在告诉大家,马哲和疯子共同所在的地方,就是月亮的暗面,不被众人所见,仅有他们两个。
而无论马哲什么时候去探究,疯子就在那里等着他,等着他主动踏入B面,也就是磁带的背面、月亮的阴暗面去找他。
第三次,是马哲的梦境中,磁带在播放,死去的王宏却在口述,除了他分手信上原本就有的内容,还增加了一句——⑤我们两个人,就是最小的乌托邦。
乌托邦——本意是“没有的地方”或者“好地方”,延伸为“空想的国家”。
在马克|-|-思结合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创立科学社-|-|会主-|-|义之前,社-|-|会主-|-|义被称为空想社-|-|会主-|-|义,也叫乌托-|-|邦主-|-|义。
所以王宏的爱情也好,马哲的成功也罢,美好的一切都是空想。
(四)场景1、拆毁一半的楼房马哲站在拆毁一半的楼房下,穿着制服的小JC却站在楼上俯视着他。
他的位置是濒临危险的,是被“制度”所俯视的。
2、舞台上的办公室胶片带来的朦胧、不真实的质感,逆转了电影技术进步后越来越身临其境的真实感,让观众清晰地知道自己在看一个故事。
但舞台上的刑JC队办公室,却没能让马哲明白他只是在看一个“故事”。
观众看的故事是荒诞的,马哲看的故事其实也是荒诞的。
——咱们走吧。
(《河》——结案。
)——咱们不能。
(《河》——我还有事情没想明白。
)——为什么不能?
(《河》——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咱们在等待戈多。
(《河》——为什么死的是王宏?
)(前台词引自《等待戈多》——塞缪尔·贝克特)戈多是谁呢?
不知道。
疯子为什么杀王宏呢?
不知道。
等待戈多和追求疯子杀人的理由,都是荒诞。
3、观众席上的马哲马哲几次坐在观众席上时,镜头都以马哲的视角给到了舞台上,那时马哲的位置和影院的观众席位置重叠了,马哲就坐在观众席上,坐在影片的观众“中间”。
他先是做一个主抓、指挥的角色,看着其他人鉴定、问询,像个看客。
疯子逃跑后,他也被拎到了台上和大家站在一起,成为一个舞台上的演员。
他从一个旁观的理智的人,变成了一个参与的疯狂的人。
坐在观众席的“马哲”们,我们又是从何时开始从一个故事的观看者变成一个参与者,开始像片中的马哲一样,探寻究竟谁是凶手、又为什么杀那些人的呢?
4、默默流淌的河,嘎嘎叫嚷的鹅影片中有两个非人但却有存在感的东西,河和鹅。
作为案发地点,河水见证了所有真相,但它始终不发一言,甚至毫不关心。
就像时间和命运的河,不关心其中的人类是如何挣扎的。
每次出现位置都和观众位置半重叠的鹅,却总是嘎嘎叫嚷着,像是急切地要说些什么。
虽然它只看过一些零碎的片段,还未必能理解它们。
我也是一只鹅。
三、社会角度按照前面所述,如果我不是马哲,或者不想成为马哲,我就不该探求真相和逻辑,这不明智,也不唯物。
但我探求的毕竟不是命运这种奇诡的存在,我探求的只是一个故事最接近创作者思路的某种可能。
而且我是一只鹅,我还是想嘎嘎乱叫。
我想,影片既隐喻了命运的无序,也隐喻了一个“正常”的社会是如何对待那些它眼中的“疯子”的。
一个特立独行的“疯子”、异常者,想要在“正常”的社会里证明自己存在有两种选择——1、规训自己,让自己变得正常、融入“正常”的社会。
这会让自己和最后虚假的马哲一样,在一个虚妄的世界中存在,代价是丢掉自己,让原本自身的“存在”消失。
2、杀掉自己,让死亡成为存在最绝对、最极端的方式,去“证道”。
就像片中每一个死者都在马哲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记忆,选择这种方式,必然会在自己的社会关系中留下深刻的存在痕迹。
代价自然是丢掉自己,让自身物质的“存在”消失。
结语:回到最初那些问题,我现在有了我的答案——1、主角马哲究竟有没有疯?
如果他疯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疯的?
是自始至终,还是在某一个瞬间之后?
那个可能的瞬间又在哪里?
答:马哲可能疯了,也可能死了,如果他死了,死前也是癫狂的。
从他开始怀疑有“命运”时起,到乒乓球第一次滚落一地,再到他看到完整的母子拼图——开始、加重、彻底崩溃。
2、影片究竟在讲什么?
如果这是一个关于破案的故事,那故事的真凶是谁?
如果凶手是疯子,那被害人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关联?
答:在讲命运——在讲命运这种奇诡混乱的玩意儿,你越是试图窥探它、理解它、抓住它,就越会被它束缚、操控、愚弄。
在讲社会——讲社会这种看似正常的疯子,你越是试图贴近它、融入它,就越会丧失自我、变成与它不同的疯子,然后被它抛弃。
故事当然是在破案,但故事没有真凶。
疯子杀了人,但他是混乱的、混沌的,他没有真的“杀人”,马哲没有杀人、“社会”“时代”也没有杀人,但“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他们也杀了人。
每个人都不是凶手,每个人也都是凶手。
被害人唯一的关联,就是他们都是被命运随机到的倒霉蛋。
最后的最后,思考这么久,我总该从这部影片中受到些什么启发、学到些什么——现实是残酷的,没人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
不必探求太多与自己无关的所谓事实,放过别人、有放过自己。
对自己好一点,好好生活,好好工作,但也没必要工作得太拼,适当学一学小徒弟,寻找证物的同时也摸一条肥硕的鱼。
人活在物质的世界上,就是最好的一种存在主义。
至于生命的意义——一辈子很长,总能参透的。
“我还活着。
”——阿尔贝·加缪《卡里古拉》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阿镜Tangerine
《河边的错误》虽然声称改编自余华的原著,然而较于原著所想表达的观念已然二异,在前段潮湿村庄的探案故事后,逐渐变成了模糊记忆与暴力交缠的错乱与疯狂,最终更是用一个不甚明晰的结局让大家懵懵懂懂,似乎抓住了一些什么,但又说不出口。
更多的人,会称之为故弄玄虚。
余华的原著,幺四婆婆被疯子所杀,马哲杀掉了法律无法惩戒的疯子,并也用“疯狂”这个借口逃脱了故意杀人的制裁。
当然,马哲只是杀死了他认为的凶手,实际的真凶,小说也留有一些值得反刍的细节。
而电影版越看越发现,虽然有警察马哲,有拿柴刀的疯子,有连环杀人案的死者,有自杀的马亮,然而这确乎与原作是两个故事。
本片,在我看来,是一个疯子眼中的河畔,与河畔边的故事。
整个逐渐走入混乱的剧情,来自于这个疯子真假参半的记忆。
我们跟随着马哲的视角,以为自己是一个警察,但这或许只是疯子臆想的警察办案生活,整个案件,都从那河畔的行经的人们衍生而来。
村里人说,疯子时常在河边游荡。
于是这疯子知道很多秘密。
他知道幺四婆婆奇异的受虐与施虐倾向,他知道时常来这里钓鱼马亮的异装癖,他知道偶尔来河边幽会的王宏和钱玲,他知道会来河边玩耍的孩子。
你说巧不巧,幺四婆婆死的那个晚上,大家都在。
孩子看到了幺四婆婆的尸体,钱玲被尸体吓到扔下手包,晚来的王宏撞见了异装钓鱼的马亮。
而婆婆死后,警察来了一帮人,带头的人蹲在他的旁边,也学他一样把衣服摆在水上玩耍。
原来警察和我是一类人,疯子这样想着。
他被关进去的那几天,又见到了警局里的更多事情,喜欢打乒乓球的局长,劈叉唱歌泡妞能手小谢,还有那个老婆怀孕,曾经得过三等功的队长。
如果我是队长,我会怎么破获这个案件呢?
他这样想着,于是影片便是基于这个这个疯子对河边往来之人的认知展开,他一边扮演警察探案,一边又再次犯下命案增加影片的悬疑性,是的,这就是一场脑海中的电影,毕竟警局都设在电影院里呢。
警察局里会有一个总是掉链子的新人警察,他们会有写不完评优报告,改不尽的调查卷宗,自己的一桩桩罪行叠加警局局长苦练的乒乓球,最终成为了电影院里光怪陆离以至于烧毁的胶片与放映机。
慢慢地,疯子逐渐无法认出自己究竟是这个叫马哲的警察,还是这个疯子自己。
如果自己真的是马哲,那么他的三等功在哪里呢;如果自己的老婆可能怀了一个唐氏儿,那么墙上的拼图,为什么还会有孩子的脸;如果警察忍不住挑衅杀了自己,那么会用到几颗子弹呢。
傻子突然明白了,那天河边两个人的衣服都飘在水面上时,其实一切就都显而易见了,他只要穿上马哲的衣服,用枪,用石头杀死自己,或是单纯地只是扮演警察把自己送进精神病院,那么自己就能成为那个拿了三等功,有儿子≠儿子是唐氏儿的警察了。
这是一个疯子眼中的故事。
这是我对《河边的错误》的解读。
只能说,本片由于偏离余华原著太远,以至于完全无法拿原著的思想套入本片,于是我只能试图通过拼图的方式拼凑真相,但很可惜,也未能成功。
我想到这或许就是《禁闭岛》,或者《致命ID》那般人格分裂,警察又是疯子本人,一个警察的人格与一个凶手的人格相互追逐。
但最后我觉得,或许整个事件都存在于疯子的脑海中,疯子在河边晃悠,看到了那夜所有来此的“目击者”,也被请到警局喝茶,见识到了警局里的芸芸众生。
而开片那个扮做警察的孩子,如果他就是小时候的疯子,那或许他一直憧憬着成为警察,这或许就可以解释他展开这场想象的诱因了。
每个人的秘密与故事互相纠缠,最终铸就了如此缱绻,而难以解释的本片。
哪怕本片想要呈现的真相真的同我所写一致,我也必须说,它展现得过于隐晦艰涩,过于缥缈,空有那种迷茫与躁动的触感,却让人看得云里雾里,实在难以称之为一部佳作。
朱一龙是凶手!
所有人都是疯子!
挺简单一个故事,我说几句大家就懂了。
但是后劲儿很大,不建议代入,因为电影里所有人都是疯子!
婆婆怎么死的?
婆婆年轻的时候结婚,没两年丈夫就死了,受封建思想影响,一辈子守寡,孤寡一辈子的老人,很渴望有个正常的家,所以母爱泛滥收留了疯子。
疯子有暴力倾向,喜欢拿赶鹅的辫子打婆婆,婆婆喜欢被打,因为能想起刚结婚的时候也被丈夫打,居然有幸福的感觉。
也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当然这是原著,电影里朱一龙也就是马哲做梦,疯子杀婆婆的时候那个姿势,是有色气虐待的成分在里面的。
在梦境里,婆婆死之前就说【可惜甜蜜的死亡只有一次】,所以案子很简单,也就是一个边缘的,可怜的,扭曲的孤寡老人,训练疯子把自己杀了。
马哲在和疯子接触以及观察3天后,排除了疯子作案的可能性,况且村民也说疯子温顺,其实是因为疯子把暴力都发泄给婆婆了。
马哲要查凶手,有两个目击证人,一个是王宏和钱玲,另一个是许亮。
王宏是诗歌爱好者,借诗歌和爱情逃避现实。
马哲以威胁曝光王宏和钱玲的不正当恋爱关系为由,逼他们说出实情,王宏说出了“高个子大波浪女人”,但王宏和钱玲的关系还是曝光了。
于是王宏在河边被杀死了,给钱玲留了信,说诗歌改变不了人生之类的。
凶手就是疯子,疯子杀完人甚至就在街上溜达。
但是马哲依然不敢相信,难道这个案子就这么简单?
这个时候马哲还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他追寻真相调查案件的过程,曝光了人们不被时代允许和接纳的秘密,导致了人们的不幸。
马哲还要坚持去查王宏所说的大波浪,并且不愿意以疯子结案。
疯子从医院跑了,又一砖头打死了第一个目击证人小男孩。
马哲曾经许诺小男孩一定抓住坏人,结果小男孩也死了。
这时候马哲才意识到,疯子才是凶手,但是他在错误的方向已经陷得太深,接受不了现实,所以想辞职,想让徒弟办案,自己退休。
加上三等功、老婆怀孕,孩子基因突变,有可能脑子有问题,所以他更加想逃避现实。
因此,许亮来教马哲做人。
许亮之前就因为流氓罪(或是冤枉)坐过7年牢,对马哲极为不信任。
后来马哲越查大波浪,许亮的秘密越是保不住,许亮选择自杀,马哲又把许亮救了。
救了以后,马哲发现许亮藏着大波浪的假发,才发现许亮是LGBT女装大佬,那个年代是不被社会接受的。
许亮的秘密所有人都知道了,许亮活过来之后就去给马哲送旌旗,表面上感谢马哲,实际上一转眼就当着马哲的面自杀,以死报复马哲。
这个时候马哲彻底崩溃了。
他意识到自己查案子,查到谁,谁就死。
而且最可笑的是全是白查,因为凶手一开始就是那个疯子。
马哲疯了,开始分不清现实和虚幻,开始做梦。
这一段是电影的文眼,幽灵镜头,背影拍摄,去表现马哲的梦境。
婆婆、疯子、诗人、女装、男孩,他们的人生,他们的死亡,极有感染力的超现实,边缘且疯狂。
最终,马哲彻底疯了,他喝醉了酒之后,朝着空气开了四枪一枪打死婆婆隐藏的怪癖一枪打死诗人不可告人的恋情一枪打死理发师的女装癖一枪打死男孩无知无畏的生命第二天马哲和局长说自己杀死了疯子,说开了四枪,结果打开手枪,一发子弹都没少。
马哲让局长杀了自己,因为这样才能圆满。
局长让他回家休息。
最后马哲在河水里自杀,恰好遇到疯子,疯子穿起马哲的衣服,变成了马哲。
这一段先是没下雨,代表幻想。
后续开始下雨,代表进入现实,因为前面所有凶杀,以及主要办案过程,都是在雨中进行的。
马哲终于在雨中抓住了真凶疯子。
后续马哲拿到了他渴望的三等功,但这一段亦真亦假,正如电影里大量的情节都是虚幻现实交织在一起。
一年后,孩子出生,马哲看似恢复了正常。
但镜头推进,孩子的长相、衣服和水里的玩具,都和疯子一模一样,孩子就是疯子。
也就是马哲变成了疯子,象征性的生下了疯狂的后代,隐喻时代的基因突变。
这个电影最让我汗毛直立,头皮发麻的点——所有人都是疯子,而观众就是马哲,最终也疯了。
一开始马哲肯定不会觉得这个案子这么简单——观众也是这样,都在等着马哲去挖掘出更深的秘密。
最后确实挖出了秘密,但是却和案子无关,并且害死了其他人。
这时候马哲是认知失调的,他从一开始纠结三等功,就意味着他是一个渴望调查真相,并渴望获得荣誉的好警察,但当他认识到自己想复杂了,弄巧成拙之后,他经受不住打击,分裂了。
导演成功地把观众变成了马哲,我们看完会像马哲一样,刨根问底的想知道究竟谁是凶手,那么多网友依然不信是疯子,依然在网上找解析,陷入对一切目击证人的怀疑之中。
最后,凝视深渊,逼死证人。
顺便说一下我小小的个人感受,电影我只看了一遍,绝不会再看第二遍。
因为我本人就是高敏感人群,极易代入,所以马哲发疯,抑或导演骗观众代入马哲,最终进入梦境潜意识,杀人视角的这里,太过于疯狂和超现实,真的让我很不舒服,汗毛直立。
所以开头我就说了,解读电影很简单,但我不建议代入。
此处有一个悖论,即如果我们站在上帝视角去看婆婆边缘人格和疯子的不不正当关系,那么是很简单的;但如果是以马哲的视角,也就是案件初期的观众代入视角,谁能想到这些东西啊?
最终,这作品还是在讲时代和所有人,即所有人都是疯子。
一开始只有马哲不穿制服,只有他是理智的,并且追求真相的但是他在追求真相的过程中,变成了疯子,穿上了制服,和其他人变得一模一样。
其他人是什么样呢?
爱乒才会赢的局长,满口荣誉和破案喜欢被虐的孤寡老人,渴求死亡喜欢女装的理发师,被时代迫害创伤被忽视的孩子,假扮警察渴望关爱信仰爱情的诗人,不被世俗包容喜欢唱歌的徒弟,做警察不严肃明知孩子基因有问题,依然要生的老婆,是真爱孩子的小学老师,情感不讲理智追求真相的马哲,最终再也不敢清醒是他疯了,还是世界本就疯狂?
其实海报写的很清楚了:没有答案,不如发疯。
我是影评人王俊俊,各个平台都能找到我,尊重原创,请别抄袭谢谢,抄袭全部由律师处理,被诉讼找代理律师,别来找我扫码关注——
作者:小野爱魏书钧可谓是全中国在戛纳国际电影节“晋升”最快的90后导演。
2018年其执导的短片《延边少年》获第71届戛纳电影节短片竞赛单元特别提及奖 。
2020年导演的长片《野马分鬃》入围第73届戛纳电影节官方单元。
2021年,《永安镇故事集》入围戛纳平行单元导演双周的展映。
再到今年,其最新长片《河边的错误》闯入戛纳电影节的“一种关注”单元,参与展映,角逐“一种关注”大奖。
或许,《河边的错误》将给他带来自己职业生涯中第一份来自戛纳的荣誉。
本片改编自余华的同名中篇小说,由朱一龙领衔出演男主角警探马哲,曾美慧孜饰演他刚怀孕的妻子白洁。
故事讲述了一桩吊诡凶案牵扯出多名嫌疑人,刑警队长马哲(朱一龙 饰)被无法言喻的真相不断拨弄,逐渐陷入荒诞、不安和分不清是真是幻的时刻与记忆中......
余华的原作小说,行文风格冷峻,设定上也更加大胆先锋,人物更多,人物关系也更加复杂;小城里全员“疯子”,每个人都有嫌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精神危机。
因而,这部《河边的错误》是影视圈公认的改编难度极大的作品,也曾被张艺谋青睐,但改编计划无疾而终。
张艺谋最终另选余华的《活着》进行改编拍摄,影片入选戛纳主竞赛单元,被许多影评人评价为张艺谋职业生涯中最好的作品。
敢吃螃蟹,就敢拿出过硬的作者风格。
作为一位常在电影中夹带私货的导演,魏书钧将余华的小说改编成了一部致敬荒诞现实主义、反侦探电影套路的心理分析作品。
马哲穿着黑色的皮夹克,总在小城浓郁的夜色中行走办案。
而他办公的地点——电影院的舞台,更是背景无光,全靠点灯。
沉郁的色调中,饰演马哲的朱一龙,面庞更显得棱角分明、一镜复一镜的瘦削。
朱一龙在映后的采访中透露,为了将马哲孤独、迷茫又焦虑的精神状态外化表现出来,他特意在开拍之前适当“增肥”,而拍摄计划是按照电影事件发展的时间线安排的,于是他在片场再控制体重,在电影中就自然呈现出了他随着案件难度的复杂、工作难度的增加而“日渐消瘦”的面貌。
魏书钧给这座江南的小城丰沛又无穷无尽的雨水。
凶杀案在下雨天,追凶在下雨天,寻访证人在下雨天。
层层的雨帘遮蔽了小城的真实面貌,让角色们只能穿抵挡雨天的衣物,更让画面中弥漫出一股潮湿而神秘的气息。
为了实现荒诞现实主义电影近乎表现主义的明暗对比度,魏书钧还采用了相较数字摄影更为昂贵的胶片摄影,配合背景中温暖的蓝光,复刻了九十年代电影的迷离质感。
自刁亦男导演的《白日焰火》于2014年摘得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大奖之后,中国制作的侦探电影成为了在国际上备受青睐的一种类型片。
但是魏书钧和编剧康春雷,将余华的原作从风格、结构和形式上都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编,在各种意义上进行了侦探电影的反套路尝试,真正将“谁是凶手”悬置成了无关紧要的麦高芬,至此,本片也彻底摆脱了《杀人回忆》模仿者的嫌疑,不再是一部传统意义上的侦探电影。
影片上映后,获得了国外媒体的许多好评。
《银幕》场刊评价:“《河边的错误》提醒人们,过去的另类叙事视角和电影的复杂性推动了电影的发展。
”《国际影评人协会》说道:“虽然这部影片有太多的留白和错综复杂的剧情,但仅凭其独特的氛围,《河边的错误》就值得一看。
”
首先明确一点,《河边的错误》和过去那些带有作者性的国产犯罪电影有着显著不同,比如刁亦男的《白日焰火》、《南方车站的聚会》,又或者《暴雪将至》与《东北偏北》。
过去那些类型电影无论怀抱怎样的创作立场,艺术性几何,总归还在商业叙事框架之内,大家都想拍中国的《杀人回忆》,有犯罪,有悬疑,有时代变革,有社会动荡,但至少是个全须全尾的故事,而且力求“好看”。
相比之下,《河边的错误》更像皈依文学的改编,更自我与特立独行。
它保留了余华原著的风格,以黑色侦探小说开篇,最后却并不给答案,变成了哲学性的思考。
凶手是谁,不止模棱两可,甚至毫不重要。
文学可以意识流,以臆想和语焉不详来终结叙事,并不追求清晰明确和理性逻辑。
“河边”最大的题眼是“疯”,原作小说的疯子和警察形成了绝好的映照。
真疯与装疯,谁应该被赦免?
小说的结局写,“真有意思呵”,与大部分同类电影最后走入沉重不同,马哲突然有点破罐破摔或又如释重负的轻盈。
这是导演魏书钧的选择,他没有对商业压力屈服,而是坚持了文学的底色和自己的态度。
这个故事里,不见真凶,没有来龙去脉,没有原来如此,越是讲到后面,越是模棱两可,大部分观众肯定有积郁的憋闷感。
因为故事没有着落,主题也语焉不详,仿佛有种重回考试,要为晦涩文学提炼中心思想的痛苦。
这种考验甚至是毫无预期的,不少人还抱持《消失的她》的经验,以为要看一部话题感十足的抖音电影。
预期的偏差难免会带来口碑或票房反噬,它不符合大家去电影院娱乐的期待,宣发上又过度强调了犯罪和悬疑类型,即便一再提及余华,也没能够让人有所警惕。
毕竟余华最为人所熟知的作品,如《活着》或《许三观卖血记》,都是可读性很强,又故事完整的作品。
而《河边的错误》这些早期的带有实验色彩的创作,反而更加晦涩难懂。
改编方面,整体的框架没有大变,但表达上还是有些不同。
家庭关系连同妻子这个角色都属于画蛇添足,似乎是为了增强男主角“疯”的理由,但原作的荒诞其实是来自于男主角没疯却要装疯。
而电影则为男主角的精神状态提供了一个开放的解读,导演布置了大量细节去铺垫男主真实发疯的可能,比如基因遗传,无人记得的三等功,被丢掉又找回的拼图,虚实难辨的击毙,以及大量梦的场景等。
但如果电影的真相走入男主角发疯这条路,则又是对原著主题的最大颠覆,那种不疯就无法解决问题,不疯则无法寻得生路的荒诞逻辑被消解了,政治隐喻也被破坏。
还有一个重要人物在电影中也被弱化了。
那就是嫌疑人“许亮”,这是故事里又一个不太正常的角色。
原著里,他自称三次出现在凶案现场,并为这种巧合而惶惶不可终日,但最后发现其实他并没有在场。
这无疑也是个“疯子”,特别是原著中关于老太太现金丢失的疑团解除后,他这种自愿认罪的疯又更具有了一重象征意义,别人都是忙于自证无罪,他却努力要证明自己跟案件有关。
这个过程,所有人都表现得不正常,许亮的选择更意味深长,一切自证清白都无济于事,而主动认罪反而可以解脱,这也是后WG时代常见的情节,运动中有太多欲加之罪,越是解释越是抵抗,越是受罪,所以人走向理性的反面,主动承认有罪。
电影把这个角色写成一个异装癖,有点黑色幽默,也贡献了惊悚时刻,成为了压垮男主角精神的最后一根稻草。
但正如此前所说,这些改编让男主的疯有迹可循且充实了,反而稀释了原著的神韵。
不是说有深度才好,但导演难得能放弃商业叙事,让剧情走向没有真相的开放,却又不惜笔墨地去补足这本应荒诞的发疯过程,实在是画蛇添足。
无论如何,《河边的错误》都是一部与此前犯罪类型片截然不同的电影,也比导演魏书钧此前的《野马分鬃》和《永安镇故事集》更成熟完整。
无论美术、表演还是整体质感都可圈可点,朱一龙的表现让人印象深刻。
当然青年导演的眼高手低也还在,故事还没顺溜,角色还没立住呢,就忙不迭地搞小花活儿玩致敬了,把警察办公室搬到电影院舞台上,确实是电影节喜欢的调调,但非常刻意,这种刻意其实是种不知节制的表达欲,类型片还拍不利索,就忙着向世界传达态度,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的才华,但真正的灵气不是这样。
1.我很愤怒。
我发现很多观众看完电影一头雾水,但碍于戛纳的威名和影片看起来“很艺术”的样子,便没有人愿意多嘴电影哪里没不好,宁可说是自己看不懂,是自己疯了。
朋友们,你们没疯,不是你们没看懂,而是电影就没拍好。
直说吧,我很喜欢余华老师的《河边的错误》,但导演和编剧并没有改编的能力,看完电影的我很愤怒。
电影不仅改编而且同名,甚至宣传上也猛打余华二字,所以我无法抛开原作纯欣赏电影。
但即便愤怒,我仍然遵循自己对电影评判的原则,咱们先说点好的。
(但聊之前我必须要提醒,本影评完全主观,我确确实实第一时间花了钱走进电影院。
但这个影评是不收钱的,所以我要充分发挥我的主观判断,有些BYD不要说客观,我看电影客观个鸡毛)
晒票根首先演员们还是不错的,比导演编剧靠谱很多,饰演许亮的演员戏份不多却让人印象深刻,其他演员当然都出色的完成了任务。
不过我不理解的是,为什么一个江苏的小镇上,有那么多北方甚至北京口音。
我是说当然可以有外地人,但也不能那么多吧?
让影片的可信度和代入感大打折扣,以及我不觉得非要说方言,而是要有符合本地方言的口音,比如背景是南京,那南京方言不一定要有,但南京普通话很重要。
影片服化道置景灯光都不错,胶片摄影更是不容易,电影的胶片风味让人着迷,整个影像气质的确还原出了那个时代的风貌。
在调色技术日新月异的当下,胶片模拟已经相当成熟可用了,能坚持胶片这个费时费力费钱的操作,只能说导演和投资人们挺有魄力。
当然,摄影还是有乏善可陈的。
影片中大量使用了固定机位,这种返璞归真的摄影,让本该惊悚悬疑的影片变得观感枯燥。
可能文艺片就是这个味儿吧,不理解,也不敢乱说。
可是,一旦结合上电影剧本之后,狠下功夫的影像,都变得虚有其表,华而不实起来。
许亮让人印象深刻《河边的错误》这篇小说的确晦涩,版权几经大导手中都难以实现,我的阅读体验上,脑海中会不自觉联想起《杀人回忆》,但小说远比后者早了15年。
小说的改编和影视化是非常有难度的,这点不假。
但题目难归难,你把题干抄一抄也能得分,对吧?
你解不出来你不要乱解啊。
导演和编剧把小说核心的,优秀的部分删改干净,不加节制的增加自己的无聊趣味,使得影片剧本在“负优化”改编的道路上一骑绝尘。
以下将结合原作小说和影片,着重讲一讲我对剧本的看法,请慎重观看(建议先花俩小时看一下小说本体,很短也很好看)
2.对比原作小说,电影做了什么?
先说我最不满意的改编之处,就是这个BYD结局。
影片中,马哲在梦境中一疯而过,决定重归家庭。
在某个安逸的夜晚里喝着小酒,突然看到疯子,追上前去,激情中连开四枪。
慌慌张张回到警局自首,却发现真的是自己喝多了。
最后,马哲破案有功,获三等功和一个幸福家庭。
啊?
我满头问号。
我可以理解当下电影环境,可能存在审查问题(警察不可以知法犯法)。
但是,这其中仍是有可改编的空间,完全可以更晦涩和不可信,但完全大改就他妈离谱。
尤其是马哲刚杀了疯子回警局,整个人慌得要死,还说都是疯子安排好的,这几句台词真他妈的蠢爆了。
我们看小说是如何处理的。
首先在杀疯子前,其实马哲已经做好了心理建设,准备好接受法律的审判。
文中写的是,马哲在办公室呆坐了半天,打电话告诉妻子今晚不回家,花了两个小时坐小客轮去小镇,见过民警,走向河边,冷静的枪杀了疯子。
马哲没有疯,虽然杀了疯子,但回到警局的他十分平静:“我不考虑这些。
”马哲依旧十分平静地说。
甚至在妻子过来后,内心感觉是:“……妻子的声音仍在耳边响着,那声音让他觉得有点像河水流动时的声音。
” 结合马哲对河边流水的印象,他内心甚至是“真不错”:“……河边与他上次来时一样悄无声息。
马哲心想:这地方真不错。
” 马哲压根不应该像电影中,激情杀人,慌慌张张回到警局说一些莫名其妙的傻逼话。
马哲在小说中,是非常理性且严于律己的警察形象。
恰恰这也是司法和社会对他的某种捆绑,他必须严谨且遵循这套规则。
但是这个社会对于疯子却是松绑的,无可奈何的。
一方面是司法上对疯子没有有力的制裁手段,另一方面是刑侦技术的不足,无法让他查证真凶到底是谁。
虽然文中的警方认定疯子是凶手,但其实仍有疑点未解,这对于马哲来说是无法绕开的,是内心里的巨大石头。
更致命的是,命案接二连三,无法侦破,不管凶手是不是疯子,只要他人模仿第一案的作案手法,那么大家都会自然的认为疯子又杀人了。
只要疯子还在,命案似乎就不会停止。
他杀疯子,就是打算通过“牺牲”自己,来结束这片土地的疯狂。
然而小说并未结束,疯狂也并未停止,真正的结局高潮也才刚开始。
马哲自首希望得到法律审判后,他的妻子和领导却希望他逃脱法律制裁,而办法却是,成为一个疯子。
这种荒诞现实和讽刺的冲击力极其强烈。
所以影院中看到这个结局,我真的愤怒,不仅把角色和故事的灵魂改没了,还改得更加糟糕,马哲本来就是个很纯粹的人民警察,一心破案想还社会秩序,结果电影里还特地他安了一个想要立功的欲望,恶心谁呢?
这些还只是结尾对马哲这一角色的毁灭性改编,同样“毁灭性”的改编,也存在于其他角色身上,比如幺四婆婆和疯子。
影片中不管对婆婆还是疯子,都没有太多戏份去交代。
这两位唯一同框的镜头,是马哲的梦境:婆婆引疯子到河边草丛,臀部翘起匍匐在地,要求疯子鞭打自己。
我作为观众,很容易从导演的表达中,看出婆婆与疯子是存在某种性虐待倾向的关系。
我他妈的不理解。
至少我作为一个读者,我并不会往这方面联想。
小说中对幺四婆婆的“客观调查”的最开始,就讲了她十六岁嫁过来,十八岁时丧夫,独自一人生活四十八年。
后来婆婆捡到了疯子,把他照顾成了一个干净的孩子,晾衣杆上的衣服飘得像一排尿不湿,还给他戴上红领巾,跟外人说他还不懂事,不知道自己死后他就要苦了。
这里余华用非常多的笔墨,描写的是一个年轻丧夫,没有孩子的孤独女性到了老年,捡到了一个疯子,将他视为自己的孩子。
是!
孩!
子!
啊!
不是他妈的捡了一个“性对象”啊!
导演编剧的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啊!
小说中的确有人听到疯子在屋里打婆婆,有些晦涩,但怎么看也和“性”挂不上钩。
至于文中后来婆婆说:“他打我时,与我那死去的丈夫一模一样,真狠毒呵。
”那时她脸上竟洋溢着幸福的神色。
这里导演不会以为这是在描写疯子和婆婆的关系吧?
不会觉得疯子成了婆婆的老公吧?
卧槽了,这里再怎么也不会这样解读吧?
婆婆回忆起丈夫的狠毒,洋溢幸福。
既可以解读成年轻丧夫,无依无靠的婆婆蓦然回首,发现自己对丈夫的回忆,只剩打自己时的疼痛,而他再也打不了自己了,所以觉得幸福,是可以的吧?
也可以更简单的理解为,平常女性回忆自己男友或丈夫时,总归要从缺点开始,因为这些缺点是打开其他记忆的钥匙,这也很合理吧?
况且,让她产生好像“幸福洋溢”的状态不是疯子的殴打啊!
是她产生了关于丈夫的回忆啊!
无论怎么解读,都应当是在体现的是婆婆可悲的人生吧?
他妈的!
导演自己拍的时候不觉得很傻逼吗?
疯子会打婆婆,也不是在说性虐待啊,是表达疯子看起来人畜无害,但其实有暴力倾向,说明疯子是有作案能力的啊!
是在给案件增加破案难度和线索啊!
导演还他妈的自作聪明,非常小聪明的把“河边的错误”结合到各个角色身上,但他妈逼的,也太他妈好笑了。
就是这些角色刚好都有点各自的隐情,然后刚好都在河边有点什么事情,恰好他们都死在了河边。
有没有一种可能,这些角色在河边做了什么一点也不重要!
他们是无辜的普通人,他们被动的参与进案件里,被迫成为受害者,而在他妈逼的导演眼里,他们之所以是受害者,都是有原因的。
草!
在杀人犯身上找共情,在受害者身上找问题,是不是有病?
我真的很生气。
我不知道导演是否自知他潜藏的恶意,他把这些普通角色改写成了一个个“有问题”的人,有的影评还理所当然的接收和扩散,说婆婆和疯子在河边草丛做错误的事情,王宏和女孩在偷情,许亮是异装癖,他们是社会边缘人,不被接纳的,他们在一起就是河边的错误。
我错你们妈。
小说中婆婆死亡时有完整的描写,她不过是在如往常一般赶鹅上岸,王宏也只是一个不想配合警察的普通工人,女孩更简单,她只是路过河边掉了个发卡。
第二个死者,余华重点描写是死者妻子的状态,是受害者家属。
第三个死者是小孩,而重点在于小孩不仅帮助过马哲,还说过他想看到凶手是谁。
可是他已经等不到真相的那一天了。
那么话说回来,小孩又做错了什么呢?
他是什么社会边缘人呢?
他在电影里的死亡各位夸夸其谈的影评人又怎么看呢?
就装看不到呗。
而且小孩这条线多么重要啊!
尤其到了杀疯子之前,马哲最在意的是不远处的桥上,还有两个小孩,看到那两个小孩,才让马哲真正按下了扳机,这是非常重要的。
我真的不懂导演自作聪明的把角色全部删改是为何。
3.在我眼中,河边的错误是什么?
当然我也主观,对吧,我读余华小说的时候,也不考虑余华怎么想。
要我说,河边的错误里,这些普通人都没有错,不仅是被害者们,还有那些其他的镇上的所有人,都因为凶杀案和一个不受社会管控的疯子,潜移默化被迫成为受害者,街面上看到疯子一眼,都会奔跑大喊起来,甚至许亮这种人还要为此自杀(许亮的部分很多很重要也被删改了,就不做展开了) 那么河边的错误的是什么,是马哲。
当他思考了半天,和妻子打了电话,坐了两个小时的船,来镇上和民警聊了天,走向河边。
从他平静的枪杀了疯子开始,河边的错误才真正开始了。
河边的凶杀案里,凶手是谁,凶手如何作案的,相关角色究竟干了什么,犯了什么错误,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马哲会走向河边,选择错误: 杀死一个疯子,成为新的疯子。
至此,小说完成了从悬疑凶杀到荒诞现实的辛辣讽刺,而电影却活生生的将格局缩了回去。
再说点我在意的碎片。
小说中有很多不错的画面描写,比如一颗头在河边,脖子上先砍了一刀,随后又是三十来下才砍断,以及疯子拎着水淋淋的衣服,而另一只手上是柴刀,诸如此类的还有很多,都是相当有画面感的,但一点都没有了。
疯子在河边洗衣服是小说中反复出现的,为什么疯子总在洗衣服?
因为婆婆没了,他是在模仿婆婆给自己洗衣服,他以前总是到处走动,把自己玩的很脏,婆婆就每天去河边给他洗衣服,好让他第二天总有干净衣服穿,这是他们相处的生活和延续。
影片中不仅一删了之,而且还把疯子洗衣服拍成了在玩衣服,疯子为什么在水里的衣服上放石头啊?
玩啊?
是他妈的在模仿婆婆,防止水流带走衣服啊!
电影在拍什么啊?
影片中的警察查案都跟弱智一样,一桌子人站在一起听他妈的磁带,尸体的致命伤鉴定也毫无专业可言,把警察重要的办案场地挪到四通八达的电影院,我真他妈的。
以及最重要的,我求求导演了,不要再无所顾忌的玩弄你那点破逼迷影情节了。
非常的拙劣,非常的下头。
什么电影没人看了,电影两个牌子砸到地上,警局开到了电影院,燃烧的电影机,像闪灵一样涌现的乒乓球……我真的爱看电影,但也真的烦死了。
永安镇里你玩玩就算了,至少我还能笑一笑,河边的错误这么一部严肃题材的影片也玩,我只会觉得他妈的是臭/傻/逼。
玩九十年代,玩胶片,玩月光奏鸣曲,玩迷影情节,就他妈不能好好拍电影。
这是河边的错误吗?
草。
/菊花为何那样红10.24.2023
电影相比原著追加了许多明确的政治符号,将暧昧不清的小镇式的麻木与荒诞转变成了时代性的惊悚,所以很能理解为什么会招致原著读者的不满,只是我个人觉得本片选择的这些符号还挺有趣。
突发、随机及压抑唤起的死亡冲动在废楼探险的小男孩无法在开门前得知其后是又一个房间亦或是致命的断崖,马哲像买彩票一样从洒落的乒乓球里抽出他的三等功,腹中孩子面临着概率为10%的伴随一生的先天缺陷。
作为严打典型形象的死者们及其所牵涉的社会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捉摸之命运的潜在面貌。
疯子显然是压抑心理的具现化,扮演着来自外部的执行者(或者指向外部的动机)。
他也像一次次地将玩具摔打到铺在水面上的衣服的婴儿那般,在不安中寻求一种规律的幻觉。
缺失与补全马哲找不到在云南获得三等功的切实凭据,新案件给它补了个三等功;妻子的拼图被抠去一部分冲进马桶,最后却完好无损地挂在墙上;马哲在庙里开了4枪,而弹匣还是满装填的。
唯有一事尚未可知——关帝壁画上的弹孔。
由此我认为警察专门在电影院办案并不全是出于魏导的迷影情结,具有强烈主观记录属性的电影恰好是贮存死者呐喊的绝佳媒介,且同时也可将办案解读为一场形式化的表演,这反映在了那道颇具讽刺意味的横幅上。
案件的真相其实一开始就很明显了,凶手就是疯子,但在马哲这种老刑警看来,杀人都要有个理由,这是他多年刑警生涯教会给他的,究竟疯子为什么要杀人,还是真凶真的另有其人,他想要捋出一条完整的证据链,用缜密的逻辑推理推出真相。
但可惜,疯子就是疯子,他没有逻辑,他想杀人便杀,甚至他杀完人就这样堂而皇之的走在街上,他是马哲这种老刑警完全无法理解的一类杀人犯,不图财不图色,啥都不图就是要杀人,所以马哲不信,他开始一一检索证据,想亲手找出能说服自己的真相,他的确顺着手头的线索找到了线头,发现了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但那些秘密不是能拿来救人的药引,反倒成了杀人的凶器,他越努力,就越失败。
他没有抓住凶手,自己却成为间接害死别人的凶手。
PS:我觉得其实孩子没生下来,他最后也没抓住疯子获三等功,这两个画面都是马哲的幻想,我更加相信马哲最后在河里自杀了,在他最渴望的两个幻想中幸福的自溺于河中。
PS two:关于最后两个画面是幻想的证据补充:a.三等功:在最后的颁奖大会上不偏不倚又是三等功,感觉不是巧合,是马哲对自己执念的投射。
在云南获三等功一事局长说没有官方记录,马哲也没有找到证书,询问战友对方也表示没有此事,所以这只是马哲的妄想,太过渴望立功受奖的他将想象当成了事实。
b.孩子:马哲和妻子甜蜜起舞那段明显二人都喝醉了,按说一个孕妇不应该喝酒,而在舞蹈之后紧接着的段落是二人前往照相馆拍摄孕妇照,还拍了很多,从马哲之前的态度来看他是不赞成生下可能有智力障碍的孩子的,那为啥又是高兴的跳舞又是兴致勃勃的拍孕妇照呢,只可能说明夫妇二人已经决定打掉孩子了,因为决定打掉才会不管不顾的喝起酒来,并且拍下一家三口第一张也是最后一张全家福留念。
那墙上幻想中完美无缺的母子纹样拼图画也是证据,那是只存在马哲幻想中的完美生活。
《河边的错误》就像那条淌着黑色流水的河,你盯着它,就会一步步被吸进去。
从9月底温哥华电影节看完,到现在,讨论了很多也推翻了很多自己的结论,梳理出来一些个人解读。
/* 分割线跟小伙伴们讨论后,我刚刚突然想明白,疯子他平时就在河边偷窥,他就是个上帝视角啊。
河边那些人的秘密他都知道,然后他作为一个执行者,把他们都execute了😱*/整个电影看似是一个侦探片,然而黑色荒诞才是它的基调。
在这部影片里,恰恰那些线索、证据、甚至凶手,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些死去的人。
电影一开始的一起凶杀案,就像丢进河水里的大石头,引起了这个小镇的片片涟漪,随即串起了几个小人物的秘密和不幸。
幺四婆婆,影片以隐晦的方式给出了她和疯子的关系,她这种出格的癖好,让疯子把她杀死在了河边。
从此疯子就像个被打开的潘多拉魔盒,一连制造了几起凶案。
洪,像是个诗意的笑话,一个爱好诗歌的人却有着那么不诗意的外表,跟soulmate女友的地下恋情被对方父母强烈反对。
可以说马哲的调查掀开了他们恋情的遮盖,也无意中致使了洪的死亡。
许亮,年轻时被诬陷过流氓罪。
马哲不断的调查一点点地揭开了许亮的秘密,他的秘密与凶杀案无关,但是这个秘密本身就可以杀死他。
最后许亮说,他想明白自己的前途了,因为他不是今天死也是以后死,这个小镇永远不会允许他这样的人活着。
最后的小孩,也可以说是个怪胎,但更多的是映射了马哲本身。
他是那个集体之外的、说的话不被大人信任的、不停追逐真相的人。
看到这里,已经看得出,疯子只是一个符号。
表面上是疯子杀了这些人,但其实是“疯狂”本身杀了他们。
正如整个影片里疯子始终没有太清晰的镜头和形象一样,他只是个疯狂的符号,这种疯狂出现在酒馆里、小河边、路人的相片里,他出现的地方就会有人死。
错误,所谓河边的错误,就是那些疯狂的错误的人,出现在了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方。
马哲不能再追下去了。
他寻找凶手,就是不断地发掘每个人的秘密、不断地发掘更多人的疯狂。
他再查下去,还会有更多的人死。
于是马哲用4枪去杀疯子,每一枪干掉一个人身上的疯狂。
他以为这样就可以救那些人。
然而不是,疯和怪胎会随机出现在任何人的身上,也会出现在他的孩子身上。
孩子的产检报告,彻底让马哲失去理智,开始加入疯子的队伍。
马哲开始像许亮一样说话,“这些都不重要” “你杀了我这个案子就完美了”。
这个案子就像一个逃不开的噩梦一直缠着他。
最后理智的警官埋入水中,疯子穿上了他的衣服。
在人群中获得三等功,完成了马哲从个人到集体的宿命。
影片一开头的小孩奠定了整个电影的走向:警察在黑案中搜索,却全是扑空,最后自己也坠入深渊。
如果不能停下来,那么就会一起疯狂。
再说下朱一龙的表演,我认为是100%完美呈现。
有几段十分出彩的表演。
个人最喜欢的就是跟妻子吃饭唱歌这一段,他演出了那种在平静下暗流涌动、在欢笑下满是悲伤和危机的感觉,真的看完难以忘怀。
——————————更新— ——————其实想了很多后,我突然悟出来河边的错误是个大型心理实验,其实什么是对的解读并不重要,因为重要的是每一个观众自己的感受和体会越来越觉得,当你开始想要解读《河边的错误》,你就开始了成为马哲的过程。
仔细对比下自己现在的状态,不相信“马哲就是疯了,后面全是幻觉”这个明晃晃摆在面前的结论,而一心想要读出一些隐喻、读出一些逻辑,不就是马哲吗!
不管你怎么解读,总是有讲不通的地方,你那种隐隐觉得什么不对的感觉,不就是马哲吗!
那种想要调查一些细节,找出一个完整故事的心情,跟执着于包里有什么、大波浪是谁的马哲并无两样。
好看吗?
很好看。
好看什么?
一部电影好看什么,取决于你琢磨想看什么。
譬如河边的错误。
我没有看过原著小说,也没有看那些物料,譬如强调要先补课那些大学生关于这个电影的见面会对谈。
我就是盲看的。
当然,你肯定首先不能排斥朱一龙,譬如有人到我这说:为什么又是朱一龙,我一看就烦,他的我就不要看。
你谁。
电影开始的剪辑很重要。
看电影有个有生到熟的过程。
你花了波折塞进了电影院,一片漆黑,一堆广告后正片开始。
这个开头特别重要,如果别扭了,基本救不回来。
开始就是废墟,一堆小孩玩,然后一个孤零零的小孩。
我对电影的好感是从这个孤零零来开始的。
我是70后,但我是比较特别的独生子女。
所以,我特别熟悉孤零零。
然后小孩子乱窜,这个就类似瓦力。
我喜欢瓦力,就喜欢他一个人的时候。
然后小孩一推门。
这个一推门特别重要。
然后,就出现了一个现场。
然后我琢磨该出现尸体了,没有。
出现的是办公室,官僚,同事,闹哄哄的电影院。
很多人不喜欢pj的金刚,就是上岛之前太长了,因为要急着看大猩猩。
就像这不是悬疑片吗,急着得见到尸体。
不要急。
这个不要急就是电影的节奏,这个节奏导演拿住了。
这里要提朱一龙的徒弟小谢。
从这个小徒弟开始劈叉,电影就变得危险了,什么危险呢,因为你要喜欢上他了。
然后朱一龙扮演的马哲就这么眼睁睁地陷入了泥沼。
这个电影讲什么,有人被杀了,找谁杀的,为什么杀。
这【孜然】没错。
但就我而言,就是看朱一龙在泥沼里慢慢被吞噬,从不知不觉,到非常痛苦,到习惯。
这个吞噬的过程电影很好,靠什么呢,靠电影的节奏,靠每一个演员没有漏气。
出现了月光。
我知道电影里出现古典音乐准没好事。
譬如出现路顶下的小姑娘,你得有个小姑娘吧,但是如果出现了贝多芬啊,肖邦啊,基本就会出现尸体。
如果出现了巴赫,这个尸体估计不容乐观。
然后,出现了诗。
这个是电影特别击中我的地方。
那个诗念得特别滑稽,所以这个得是方言,特别滑稽的方言的,然后又一本正经。
大家都在嘲笑,讪笑。
可是有人说:我们要相信诗的力量。
在这个泥沼里,有人相信诗的力量。
然后呢,然后出现了理发店。
这是电影第二个亮点。
这个泥沼为什么是泥沼呢。
就是一切干预世界规则的东西都会被察觉,被同化。
被正常化。
这个演员特别好,有种心如死灰的热火朝天:我知道,我们可以跳过这个流程。
他到底遭遇过什么,他到底怎么熬过来的,他怎么出现在这个故事里的。
电影很【狠毒】地若影若现。
然后。
给你来了个亮相。
然后围绕着马哲,领导,妻子,同事,医生,越来越多的线头变成了越来越紧的罗网。
这时候,案情发生变化了。
似乎就是路边摊快出炉的时候,那一声“轰”。
就像拔牙的时候被点着了炮药,变得,更冷了。
然后呢?
这个地方特别关键,就是电影忽然变得绚烂。
就是,五彩斑斓的黑。
电影好不难,我看着的时候很满意,但就像什么审查,什么他们比张艺谋更懂,我就等着最后一根钉子。
怎么圆呢,怎么收煞呢。
收煞得特别厉害。
走出电影院的时候,我都忘记那个电影里有那么多朱一龙,因为我看到了太多的自己。
所以,这个电影很好看。
好想知道余华的真实心理。
前面的犯罪片拍得拙劣,重点都在后面的梦境。回过头来追溯,真正入梦的时刻不是那段发癫式的混乱梦境,而是马哲与疯子在河边的初遇,当马哲脱下自己的外套,开始模仿疯子行为的那一刻,两个角色开始重叠。疯子将石头放在马哲的外套上是“入侵”的开始,疯子穿上马哲的外套为“占有”的结束。中间穿插着各种现实与梦境的错位。但“疯子”的形象并不是个体的心理畸化,实际上它指向的是社会性、甚至政治性的虚影。“疯子”是全体受害者的集合体。被鞭打的傻子、被拆散的情侣、被冤枉的女装癖、被抹掉三等功的马哲。他们是月亮的暗面,是社会永远看不见的阴影,是不符合期望、被“正常化”的流程给堕掉的“畸形”。被矫正的马哲杀掉自己的b面,但他没堕掉的孩子摆弄着玩具,如疯子般凝视。结尾是循环,也是挑衅。我们疯子千千万万,如烧不尽的野草。
各种拧巴
至少是值得一看的,毕竟在华语院线电影中属于比较稀缺的一类片子,而且首周末取得破亿的票房成绩,总票房也有望突破2亿这对于文艺片的院线市场发行是一次非常积极且有益的尝试,甚至基于此可以提炼出一套至少看起来有复制可能性的模式。也就是知名作家原著改编+犯罪题材+知名电影节获奖导演+演技流量兼备的主演+作者性表达,或许会是接下来可以试试的一个开发模式。很多资深影迷可能早就看过很多或者习惯了那些多义性的,没有明确结局的电影,但是对于华语院线电影来说,《河边的错误》还是给院线市场提供了一些新的可能性,而且借助朱一龙、余华的影响力让不少观众拥有了一些全新的观影体验,因此这点还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命运的无常性,总是折磨着我们,无法逃脱。
好做作,1星给电影院。真的想吐槽故事在水乡但所有公职人员操一口京片子真的非常出戏,讲话方式也根本不是90年代人的语气和断句。
不是所有的故弄玄虚都叫有深度
我觉得最大的问题是朱一龙并没有演出马哲那种偏执和迷失,导致剧情有点脱节。
在市场部的第一场放映看的。第二次市场放映就已经有中国公司买走了。客观来说这是一部好看,但不好看的电影。很喜欢导演的镜头语言,尤其是梦境那一段简直让人鸡皮疙瘩起一身,灵气十足。但是作为一部罪案悬疑电影,会让观众有点失望。观影体验一路上升,直到最后一段骤降下去。影片结束观众会和电影内的男主一起陷入混沌的思绪中。如果这就是导演想要的效果那他做的很成功。只是观众很难买账,映后坐在我左边的一个不知道哪国的大哥竟然爆了粗口,和他聊了会儿他说他看不懂这是什么。魏书钧能否驾驭大体量多信息层的电影吗?对于他来说是不是作者性和商业性是不能并行而是必须要做选择的?我会在心里打上了一个问号。
魏导要是不缺钱要不就先别拍了?
虽说是名家改编,但显然魏书钧的野心并不在于照搬原著,影片前半段把观众带入悬疑破案的叙事“圈套”之中,实则总在有意无意夹带“私货”,比如公安局的领导其实总是作为反派的存在出现,让警察局“占领”电影院,把办公室搭建在戏台上,主角在电影院的噩梦蒙太奇,甚至中间还直白地让“电影”两个字重重地摔在地上,既构成一种戏中戏的视觉效果,又建立一种不言而喻的嘲弄。“三等功”作为片中一个重要的麦格芬贯穿始终,也作为了男主最终拥抱体制的战利品,警察、疯子、孤寡老人、小孩、边缘人群又构成了某种巧妙的社会性对位关系,也像是某种献祭,最终主角干倒了穿着自己衣服的疯子,得到了体制的肯定,生下了可能有问题的孩子,让影片散发出某种心理惊悚的韵味。不得不说,这种放在类型片外壳下的尝试,是大胆的,但也许也是不太受待见的。
“表达人的欲望而非表达人的性格”,“越准确的描写本身就都是象征”,而主创反复强调的没有答案、去感受,充分释放了创作完成后的解读空间,我无意作更多演绎,单就影片本身而言,胶片、月光、梦境是最直接抓住我的,电影院元素的纳入在某些时刻恍惚让我感觉到迷影片的气质,声音和画面配合度非常好(虽然导演说希望声音自成一体哈哈),近乎直白的叙述削弱了所谓象征性的含混、模糊,而恰恰又是丰富的隐喻象征元素提高了完成度,真实和虚幻的界限不那么泾渭分明,但也不故弄玄虚,如同水面上的波纹,河流静静流淌然而风起时故事悄然发生命运自有其道理。p.s.余华老师说小说写云,电影写月亮,当镜头聚焦朱一龙,他以恰如其分的表演不刺目的光芒非常高水准完成了任务。
装逼未遂片
电影脱胎于余华的同名小说,影像细节非常精致考究,非常奇妙的观影体验。朱一龙的演技如同流水一样自然,马哲承担了全部的荒诞,而这些荒诞又指向不明或者说指向万物。
这部片子主演如果是廖凡 应该就能进主竞赛了
谁是凶手不重要,真相不重要,重要的是把总结报告写得漂亮,先进集体评选顺利,表彰大会圆满成功。较真办实事会陷入疯癫,糊涂得过且过才能幸福美满。体制内工作的精髓不外如是
形式大于内容……最烦这种事后解读比情节内容还无限丰富的电影
#7thPYIFF# 抽掉幕布,把办案的过程搬上舞台,台下无一观众,时代的幽冥却始终在场。前面一半还觉得只是个时代感做足的犯罪片,梦境一场戏一出整个人都愣了,惊觉自己原来和马哲一样,陷入了先入为主的逻辑陷阱里,疯子连同一群死者的嘲笑振聋发聩,或许在生活本身面前,理性和真相不值一提,而我们每个人,可能都会成为他人眼中的疯子。命运的荒诞离奇就像这河中激起的涟漪,波纹还未荡到岸边,真相已经沉底,而身处时代洪流的我们,四下望去,满眼苍茫。演员的表现都很出色,朱一龙贡献了一个我个人认为是他近几年作品里最贴合的一个角色,一个勤恳缜密的警察,从理智逐渐走向疯狂,时刻紧绷的弦像是对于时代的某种呼应,而与曾美饭桌的对手戏呈现了难得的松弛感。“花的心藏在蕊中,空把花期都错过。”只可惜命运不似花期,只在对的时间绽放。
马哲徒弟开车的时候对马哲说,你睡着了?我睁开眼,差点儿说了一句“嗯嗯”
【平遥影展展映】中国首映。马哲遭遇怎么也马哲不起来的事情:XX式手枪是否射出四颗子弹,拼图碎片是否被冲进下水道,过去的三等功荣誉是否在最不该得到的未来得到。一切都像燃烧的胶片和从天而降的乒乓球令人窒息。集体越命令个人相信的集体的正确,个人就越怀疑全是错误。鞭子不断抽在疯子身上主角心上。谁醉谁独醒?从某个时间点开始,现实与幻想界限不再清晰,走向迷离和疯狂,化作最迷幻也最真实的梦。10%的概率终在最后一镜的澡盆玩具和眼神里得到恐怖的印证。16毫米胶片与90年代设定相得益彰,摄影调度和影像质感太好,声音设计也可圈可点。《花心》用得不比《阳光普照》差。真的相藏在迷雾中,空把一切都错过。朱一龙和一众配角演员的表演很有张力,撑起影片,且呈现的气质都很对。客串的黄米依演技仍然出色。魏书钧生涯最佳。四星半
马哲沉入水底 疯子穿上了他的外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