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至上 (2008)8.32008 / 美国 / 剧情 悬疑 / 罗德·拉里 / 凯特·贝金赛尔 马特·狄龙观看完影片有一些疑惑,其实在影片播放至一半的时候,大概已经猜到告密者是被曝光CIA身份者的女儿。
为了寻找答案于是继续观影。
观影结束最后为了求证自己的判断是否合乎逻辑,细细翻了影评,可结局令人失望。
可能看过影片的影评人,并没有get到影片真正强调的点在哪里。
首先,毋庸置疑,记者Miss Armstrong·瑞秋为了提高知名度和在行业内的可信度。
着手撰写了政府关于刺杀后续的阴暗面,而后各大平台(太阳报等)均刊登了此报道。
此篇报道对社会的影响力之广,动摇所谓“自由民主”之深让政府措手不及。
注意,此时瑞秋的出发点是追求公司与个人的“名”和“利”。
为了获得记者的最高荣誉—Pulitzer(普利策奖)而为之。
然而,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随着事件的不断升级发酵,这件事情变得不再那么简单。
瑞秋因为背负隐瞒叛国者身份被拘捕。
此时,瑞秋没有曝光告密者是因为告密者只是一个小孩子,如果曝光,那么瑞秋会失去在行业内及整个社会的信誉(即人民是不会相信小孩子能说出国家机密这件事),一旦失去信誉则Pulitzer(普利策奖)将无从谈起……Point1.此时的瑞秋是自私的。
与此同时,Erica.艾瑞卡(被曝光CIA身份者)被精神恍惚的陌生人枪杀。
注意,此时记者瑞秋意识到事情的复杂性及Erica.艾瑞卡已经死亡的事实(无法挽回)。
决定独自承受牢狱之灾并将告密者(Erica.艾瑞卡的女儿)无意将机密泄漏给自己的这件事保密至死,为的是保护艾瑞卡的女儿不在成长的过程中背负由于自己的过失导致母亲被杀的这一事实(即孩子的心理阴影或心理包袱),瑞秋这样做是出于自己也同样是一位母亲,能感同身受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心理健康是多么重要。
同时,也是为了兑现瑞秋在车上对告密者(艾瑞卡女儿)的承诺。
Point2.而此时的瑞秋是无私的
在道德与法律冲突的时候,你会怎么选择?
你该怎么办?
是选择尊崇内心的道德体系,义无反顾的坚持下去;还是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维护国家法律的神圣性?
片子的结尾很无奈,也更加重了观众对女主角这么做是否存在意义的质疑。
精神强大的母亲,刻板有趣的法律很精彩的电影。
但是要坚持到最后一刻。
这部戏的好坏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女主,这个演员很给力,so你们懂得 两点忍不住讲,女的,不好混啊,压力大,弱点多;还有在社会大环境中,坚持什么实在是太难了。
一直记得电影里那句台词:一个人可以活得很好,受人尊敬,做慈善事业,单最终能参加他葬礼的人数,是由天气来决定的。
什么是爱国,什么是叛国,用叛国的行为去爱国行不行?
或者说用违反政府法律的行为去表达爱国的精神是否可取?
如果说这部片和爱国没有直接关系,那么再换一个问法,用违反政府法律的行为去坚持自己的道德(或者是职业道德或者不止是职业道德)准则,值得吗?
我想女主人公给了我们明确的答案,虽然我不保证每个人都会赞同她,但我想所有人都应该对她表示尊敬!!!
哪怕是和她对立的人!!!
本来在看完电影后就算是要写点想法也不需要在这里解释剧情的,但考虑到这部电影是如此引人深思,而有很多细节决定了思考的基础,而我们往往会忽略了这些细节,所以有必要明确一下这些细节。
并且由这些细节,我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女记者Rachel一开始并没有预料到她的报道可能会导致她会被逼问谁是泄密者,并且会因此被拘留、坐牢。
至于那个女CIA,Erica Van Doren被枪杀,更是始料未及。
Rachel一开始确实只是想做一件大事,写一篇有可能让她获得Pulitzer奖的新闻报道,她觉得报道真相是记者所追求的东西,至于代价,至少在之前她并不清楚。
细节来源是一开始在考虑是否发表她的新闻时,报社的法律顾问提到泄露CIA的身份对于政府官员来说是有罪的,Rachel说“我可不是政府官员”,她只想到了自己不应该有罪。
后来Rachel也说过如果一开始她就知道会因此和她的儿子分离,那么她也许就不会发表这个新闻了。
2、在Rachel被拘留后她坚持不说出泄密者的原因是她把小女孩Allison和那个白宫官员Stan Riggens都当成了信息提供者,而她在他们面前都答应过不说出他们的名字。
她当时心里坚持的是不说出这两个人而不单单是Allison,细节是Rachel说:“My source didn’t know what they were doing when I got my imformation.”注意,是they,不是he或者she,当然也许有人说这可能是她为了不透露任何信息而用了they,但事实是那个白宫官员告诉她那些信息的时候他是在喝多了的情况,虽然他说过“you can’t use that”,但是Rachel只答应“I won’t say it came from you”,所以在她心里觉得也同样不能说出他的名字。
另外,其实小女孩Allison并没有明确的告诉Rachel她妈妈是一个特工(因为她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特工),但是小女孩说她妈妈去委内瑞拉是去工作,是为政府工作,由记者的敏感很容易联想到Erica Van Doren其实是一个特工。
但这些信息还需要被证实,所以她后来向Stan Riggens求证过了,对于她来说他们两个人的信息合起来才是一个完整的东西。
至于之后提供了Erica Van Doren报告复印件的FBI特工只是帮助她搜集到了佐证资料而已,并不算是透露了Erica Van Doren的特工身份。
(这个细节估计有不少人没注意到,电影一开始就交代了,为了发表这个新闻报社必须保证新闻是真实的,不可能只是因为谁说了什么就报道出去,必须有真凭实据,这个报告就是真凭实据,主编也是知道这个报告的来源可靠才答应发表那篇新闻。
)在Stan Riggens认罪后,Rachel本来以为事情就到此为止了,结果检查官并未放弃追查“original source”,这让Rachel感到意外。
本来在这个时候如果Erica Van Doren没有被杀害,她还可以选择说出小女孩Allison的名字,因为本来是提供信息不可分割的两人中的一人已经招供了,再坚持不告诉小女孩的名字,其实意义并没有那么大了。
3、Rachel的辩护律师在最高法院上说的话仅仅是为了说服法官们,而并不代表Rachel心中坚持不透露泄密者名字的真正理由。
在Rachel心中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职业道德,她答应了他们不透露他们的名字,所以她必须坚持这个承诺;另外一个原因是,如果小女孩知道了是因为她的无心之言间接导致了她妈妈的死亡,她很可能会崩溃,而Rachel觉得这不公平,Allison不应该为此负责,哪怕以后Allison长大了,会因为她的这篇报道而恨她,那也是她该承受的,也不需要Allison对此负责。
4、Rachel最后接受检察官的建议,但是要求要最后见一次儿子Timmy,这个情节很多人没看明白,以为Rachel在最后答应了检察官的条件就是妥协了,就是说出了Allison的名字,其实不是,检察官控告Rachel严重藐视法庭,妨碍司法调查罪,可能会被判5年刑期,但他不想把这件事再公开化,引起媒体的注意,所以他希望Rachel直接认罪,这样他可以只要求法官判Rachel 2年刑期就行了,否则如果Rachel坚持公开审理,那么他会不择手段,甚至在Rachel的小孩Timmy高中毕业之前她都得在监狱里呆着,因此Rachel选择了认罪,接受了2年的刑期,但仍然没有说出Allison的名字。
5、有些无关紧要的细节,但仔细推敲也挺有意思的。
Rachel的全名是“Rachel Alice Armstrong”,她的中间名是Alice,还记得《Alice梦游奇境》,那个跟着白兔的Alice吗?
很可能是编剧故意给她这个名字,说明她是个喜欢追根问底的人。
另外,她的姓是Armstrong(应该是来自她的丈夫),但无论如何,Armstrong的字面意思是强壮的胳膊,似乎是编剧暗示她很坚强?
:)Rachel的辩护律师是个很注重衣着的人,喜欢在别人面前炫耀他的高档衣服和手表,可以说是一个追求享受生活的人,也因此他开始不能理解Rachel坚持的意义何在,但后来还是被Rachel打动了,虽然他并不清楚Rachel坚持的真正理由,但从中他看到了值得他敬仰的东西。
电影一开始,Allison在车上给老师说有人揪她的辫子不放,Rachel的儿子说Allison不该打小报告(告密),Rachel说:“但也不能一直忍受欺负(必要的时候要揭露真相)”。
在法官决定释放Rachel的当天,检察官说:“I had a job to do, and I had every right to do what I did.” Rachel回答说:“I think you are confusing your rights with your power.”权利和权力只差一个字,但现实中权力比权利有用得多,以至于很多人有了权力就把它当成了权利,而更多的人因为自己没有权力就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6、胡思乱想看到评论说,在某些国家,Rachel可能会受到更加可怕的对待,比如说被毒打,比如说威胁她儿子的安全或者其他什么,Rachel根本不可能坚持这么久。
对此,我想说的是如果真的是在那样的国家,恐怕Rachel根本就不敢写那篇报道吧!
另外,我不知道说那样的话意义何在,是说现实比电影黑暗许多倍?
so what?
因此这个电影看了毫无意义?
那以后就别看电影好了!!!
还有个细节是CIA怀疑Erica Van Doren自己泄露了身份,告诉她说“总统不只看了她的调查报告,还有其他人的调查报告,只有她的报告说委内瑞拉与总统遭到刺杀无关。
”估计有人对报社该不该报道这个新闻也有同样的疑虑,报社并不知道那份调查报告的证据是否充足,另外,就算总统欺骗了大众,让人以为袭击委内瑞拉的原因是因为刺杀总统,但政治(特别是外交政治)本来就喜欢打着旗号做事,真正的原因是不可公开的,政府有相关的智囊团来提供建议,平民百姓不了解情况,瞎掺和可能会使情况复杂化,甚至是破坏了国家的安全。
对此,我只能说,如果所有的平民都对政府的作为不关心,不掺和,那么也许袭击别的国家对我们本身没有直接的害处,但万一以后政府秘密签订了卖国条约(也许没这么严重,但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平民百姓也不该去掺和吗?
长期养成了不掺和的习惯,等到了需要掺和的时候你知道该怎么去保卫国家吗?
请先搞清楚政府和国家的关系,你的爱国精神不应该体现为无条件的相信政府,无条件的爱政府!
最后,也许还有人说,世界本来就是这样,没有完美的东西,法律不可能是完美的,政府不可能是完美的,接受现实吧!
我承认是有这些不完美,但社会的进步不是靠接受现实来达到的!
片头一幕,TIMMY和另一个男孩坐在一起,另一个男孩假装睡着,踢了一下前座的椅子诬陷TIMMY。
妈妈回身,但是TIMMY没有告密。
而后小女孩ALISON跑过来说有人拽她的辫子,TIMMY说她是打小报告的人,我们不应该打小报告,而妈妈却说除非为了保护自己。
而在接下来发生的事里,她却做出来和她儿子一样的选择,不做告密者。
关系消息的来源和结尾。
首先可以肯定,最后也没有说出最初始的来源。
而最初始的来源是大使女儿,大使女儿ALISON无法提供证明而只是说了这么一件事。
而这就是这件事的源头,女主角因此去找其他人询证,其中主要包括那名白宫官员。
大使女儿说的话的确没有法律效力也不可信,但是却是真真正正的消息来源,而女主角也并没有凭借小女孩的一面之词写报道,而是多方求证最终证实了她的话所以才写的报道。
那么女主角为什么始终如此坚定,即使面对的是监狱生活,亲子分离,丈夫背叛等等。
因为我们知道,即使说出消息源,作为消息源的小女孩ALISON也不会因此受到任何惩罚。
那么她的在坚持什么?
请大家看一下事情发生的顺序,大使夫人死后,那个白宫官员才出来坦白。
我看了有些人的分析,我同意其中的某些观点,女主角在保护她的线人,白宫官员就是其中之一最重要的。
我同意女主角一开始要保护的就是包括这个白宫官员在内的人。
而当白宫官员自己再出来之后,本来就没有事了,这期间大使夫人也就是ALISON的妈妈意外死亡。
女主角最后没有选择说出来是为了保护这个小女孩的感情。
不想让ALISON认为,由于她无意中透露的事而导致妈妈的死。
女主角至始至终都是信念坚定的记者,是一个water-walker(form from Bible)。
关于理想、信仰和底线的故事,在这里,就该结束了。
曾经以为五角大楼文件案就是这样的可笑案件的终结,毕竟,在那个案子里面泄漏政府机密的主要人物Ellsberg至今活跃在各个大学的讲坛上讲述他的英雄事迹。
——还记得上第一修正案的时候也有学生问,为什么不起诉他呢。
老师说,也许是因为bad publicity吧。
事实上,当时政府当然起诉了Ellsberg,只是案件在经历了很长时间的审理之后被法官驳回了而已。
在五角大楼文件案当中,政府所想要的不过是拒绝发表,而不是追究责任。
即便如此,还是被最高法院说了不。
但或许,恰恰是因为那时候政府所做的是想要防患于未然,所以才吃了法院的闭门羹。
事前限制是最受到怀疑的一种限制言论的手段,最最为法院所警惕。
又或许,是因为当初风起云涌的反战浪潮过于强烈,而在媒体的催促下大法官们被迫在短时间内作出回应,所以才有这样的结果。
哈兰大法官的少数派意见里面几乎是不可思议地详细列举了那么多的日期来明示最高法院是如何处于媒体和公众的巨大压力之下,这在最高法院判决书当中,大概也算是罕见的了。
那是最好的时代,那是最坏的时代。
1971年的五角大楼文件案,1972年的Branzburg v. Hayes。
不过相差一年而已。
我一直想要弄明白这样的差别的原因在哪里。
当然可以说是怀特大法官原本不过是坚持对“事前审查”需要更高标准,因而在事后惩罚当中不再坚持;更可以说是布莱克大法官的卸任和鲍威尔大法官的上任直接导致了天平的倾斜。
于是,6-3,变成了4-5。
时过境迁,越战已经是只和老兵联系在一起的代名词。
最高法院掌握在保守派手里也不是一天两天。
理想主义者们除了在《白宫风云》里面期待民主党的英明总统,就是在《波士顿法律》里的最高法院法庭上一展雄辩之才。
跑题了。
原本是打算说电影的,又扯了一堆不相干的案子和事情。
但是这个案件分明没有什么好说的,真相并没有电影那么美丽。
电影是基于Judith Miller的事情改编,恐怖袭击,基地组织,伊拉克战争……而我们都知道Miller在被关了85天之后的结果:她透露了她的消息源,她出庭作证,前任副总统幕僚长Lewis Libby最终被判有罪。
假如《 真相至上》仅仅纠结于国家安全&新闻自由&新闻职业操守之间的利弊轻重,那么它充其量也就是一部叙事紧凑的司法类型片。
但直到此片的最后5秒我才明白, 这是一部非典型的人性伦理片。
随着那个贯穿始末的悬念被揭开,我瞬间被它所呈现的人性极致柔软的一面感化了——背负不亚于叛国的罪名,仅仅为了信守一个承诺,与一位五岁女孩之间小小的约定……【巧妙的软广】https://site.douban.com/215175/ (我的小站)
保护线人,保护权利。
我做不到她这样好。
女记者了不起,她的辩护律师同样了不起。
媒体停止了斗争,反而开始倾向政府一方。
时光流逝,政府手中的权力渗透到各个角落。
这些当权者不管用什么政策手段,只想永久地存在,而人民才是最终的受害者。
我们要如何才知道,总统是否隐瞒了自己的罪行,或者一名军队军官是否进行了虐囚行为?
作为一个国家,我们不再有能力约束当权者手中权力的时候,当国家政府不再害怕任何责任的时候,它在本质上成了何种国家?
我告诉她,我会代表她本人,而不是她的原则。
直到我见到她,我才意识到,对于真正了不起的人来说,人与原则是没有区别的 / “你这个打小报告的家伙!
”“我们不能打小报告” --“可是你们也不能忍受别人的欺负”.。
看到最后,方才明白车上一幕的含义,方才明白她要保护的信息提供者是谁。
其实这个结局的设置并不令我惊讶,因为当看到Rachel在霍尔法官的书房里,对她的两位律师说,消息源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他透露机密的,并且其身份的暴露对消息源不可承受,我就猜到这个原始的消息源是谁了。
可能有人更早就猜到了。
感觉上,这是美国影视中一个老套的悬念设置。
刚刚在imdb上看到一个帖子,帖主指出结尾其实破坏了整部影片的合理性。
因为如果原始消息源其实是一个小孩子的话,那么rachel完全可以秘密的将这个事实告诉检察官,案件也将秘密审判——这样的情况下,谁也不会受到伤害——allison和公众对此都不会知情,rachel自己也可以免除牢狱之灾,与孩子团聚。
也就是说,按照剧情设置,rachel其实一直在做无谓的牺牲。
我同意如果rachel这么做的话,没有人会受到伤害。
但我并不认为rachel的坚持是无谓的牺牲——因为如果她这么做了,那么她将违背记者的职业道德与操守。
在这里,记者的职业道德与操守应该在于:如果消息源不愿任何第三方知道自己的身份,或者透露消息源身份将给消息源带来伤害,那么记者不应以任何方式将相关信息告知任何人。
在确认透露消息源身份基本不会伤害消息源的基础上,我们需要判断的是这么做会否违背消息源的意志。
虽然allison明确告诉过rachel,她希望rachel不把她知道的信息告诉别人,但她并未明确表示,如果这一信息已为众人所知,她的身份还能否透露。
而她的态度此时又是不可探问的,因为一旦探问,则可能伤害到她。
能够肯定的只是,她从未表示过,她的身份可以被透露出去。
此种情况下,为了尽可能完整的捍卫记者的职业道德,为了最大程度上保护信息源,我认为坚持不透露信息源的身份是个正确的选择。
当然,还有一些问题。
比如,如果将原始消息源的身份告知检察官、法院,让此案尽快了结,不是就可以让allison因为失去母亲而变得残缺的生活起码能尽快恢复平静吗(他的父亲会被排除嫌疑)?
而更重要的问题是,rachel是不是从一开始就做错,从一开始就违背了记者的职业道德?
allison的母亲当然不是她杀的,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因她而死。
虽然rachel的报道有助于公共利益,但却“利用”了一个小女孩的天真与莽撞,进而毁坏了她的家庭与正常的生活——而这样的结果,是rachel完全可以预见到的。
allison只是个小女孩,她从来就没想过要做一则揭露她母亲身份的新闻报道的消息源。
更别忘了,她对rachel说的话:别把这些告诉别人。
所以,rachel所受的牢狱之苦,固然是她为公共利益、言论自由与道德原则所付出的代价,是不是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作她因为“利用”、伤害了一个小女孩而接受的惩罚呢?
《真相至上》是一部好电影,但结局惹人争议。
当观众最终得知Rachel决口不说的情报源头竟是女特工Van Doren7岁女儿Allison时,出现了两种声音。
一种认为这是对主题的升华,因为Rachel的坚持在这时就不仅是职业操守,还包含着更伟大的温情:她不愿看见 Allison未来某天得知真相后深深自责,于是选择自己承受牢狱之灾。
另一种认为结尾毁掉了整部影片,它令Rachel的坚持显得毫无意义:供出Allison无伤大雅,政府不可能制裁这个孩子,而Rachel则可与家人团聚,何乐不为?她不这么做,会不会是蕴含着私心和算计?
宁可坐牢来成全自己新闻斗士的美名,也不要冒说出源头是孩子后可能招致的舆论非议。
最初我也考虑的是后者,但并不认为是败笔,导演可能想通过这样的处理使影片的意义犹如生活本身一般暧昧不明,看似崇高的行为背后隐藏着人性的自私。
但反复重看了几处关键情节后,我最终倾向于前者,相信结尾是画龙点睛的升华。
为什么观众对结局容易产生分歧,可能是错过了片中的一些微小信息,其中最核心的问题是Rachel究竟有几个情报人?
片中对此有两处交代:第一处在电影4分30秒处,当报社法律顾问希望得知Rachel的情报人时,报社黑人女主编Bonnie做了说明:we have two confirming sources.Rachel told me who they are, and I'm comfortable with them.We have Van Doren's letter to the CIA director that the Feds gave to Rachel.That's enough to go to press.(我们有两个值得信任的情报人,瑞秋告诉了我他们是谁,我也觉得不错,我们有一封Van Doren写给CIA主管的信,这是FBI内部人员提供给瑞秋的。
这已经足够进行报道了。
)也就是说,Rachel告诉了报社主编两个情报人信息,主编对此没有疑义,因此决定刊发该新闻。
而这两个情报人既不包括副总统参谋长Stan,也不包括女特工Van Doren的女儿Allison。
他们分别是一位FBI内部线人(提供了Van Doren报告的副本)和一位消息证实人(片中没有交代身份)。
这两位情报人在整部电影中都没有出现,因而容易被观众忽略。
第二处在电影38分40秒处,当辩护律师Albert前往报社询问报社到底有多少人知道情报人名字时,报社法律顾问说明到:We know the corroborating source. Well, Bonnie does, anyway,and one of Rachel's sources at the FBI gave us a copy of Van Doren's report.(我们知道消息证实人,Bonnie知道。
还有瑞秋在FBI的一个线人给了我们一份Van Doren报告的副本。
)Albert进而追问为什么没有原始情报人的名字时,报社主编Boninie说:Well, for one thing, Rachel agreed to complete confidentiality,and because her story was confirmed, it wasn't necessary to know.(一来Rachel要保证情报来源的绝对机密,二来她的故事已经被证实了,也就没必要知道信息来源。
)Boninie所谓的证实,即是通过Rachel告知她姓名的FBI内部线人和消息证实人。
由此可见,Rachel的这篇新闻报道是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后完成的,有至少三个成年情报人的信息相互印证(包括她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副总统顾问Stan,和已透露给主编的FBI内部线人以及身份不明的消息证实人),严谨规范,正如主编Boninie所言,Rock solid——坚如磐石。
即便说出消息源头是Allison也不会降低这篇报道的价值或是Rachel作为记者的声誉。
所以Rachel在Van Doren遭枪杀,Stan已经现身后还坚持守口如瓶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想保护Allison的生活,片中在1小时14分处也有交代,Rachel向Albert解释到:My source will be publicly saddled with the death of Erica Van Doren,and that, I promise you,will mean the destruction of the person we're talking about(我的情报人会被指责害死了Erica Van Doren,并且我向你保证这就意味着我们谈论的这个人的崩溃。
)为什么影片没有交代其他两位成年情报人是否被追查呢?
我猜想一是他们的行为不足以威胁到国家安全,或是美国法律明确保障了记者有对此保持缄默的权利,二是导演做了取舍,突出主线情节。
Dubois作为负责调查Erica Van Doren身份泄露事件的特别检察官,目标非常明确,那就是将泄露Van Doren身份的情报人揪出来,绳之以法,因为他违反了1982年《情报人员身份保护法案》。
至于哪个FBI人员泄露了报告副本,又或者Stan向Rachel提供Van Doren身份的动机,他都一概不关心。
最后,为什么说导演将消息源头设计为Allison是画龙点睛呢?
在我的理解里,有两个妙处:一、这趋近于生活。
真实世界不是经常如此吗,你费尽心思猜测的所谓真相往往非常简单,以致成为盲区。
试想Rachel和Van Doren生活的唯一交集不就是孩子同校吗,如果她们两人未曾有过直接的往来,那剩下的唯一可能就是孩子了。
可惜在成人的世界里它不是一种可能。
二、它超越了生活。
当我们得知Allison是消息源头时,对Rachel的感情变得复杂起来:不解、不值甚至怀疑,因为她并非没有退路。
然而,正是因为面对选择时Rachel做出了常人不会或难以理解的那个,她才愈发的动人。
苏格拉底或谭嗣同不都是在本可以全身而退时,选择了向死而生吗?
从这一角度看,Rachel和他们一样,超越了生活。
这是我所看过的由Kate Beckinsale出演过的电影里最有深度的一部。
在Rachel旷日持久地继续耗在拘留所里的时候,在其他记者由于压力或厌倦已经不再跟进报道此案件的时候,只有一个娱乐记者冒出来要求做一个直播的专访。
Rachel的编辑隔着玻璃无奈地对她说:我们正在失去关注度。
当一个事关根本原则的案件却沦落到试图通过一名娱记的访谈去抓住公众的眼球时,这本身就成了一个莫大的讽刺。
Rachel在访谈里毫不客气地直言,真正的记者都有着为维护自己的原则而去蹲监狱的准备,而你永远也不用担心政府会找上门,因为政府根本就不在乎你是怎么获悉帕丽斯·希尔顿吃饭的地方的。
这些年来媒体正越来越多地倒向花边和绯闻的阵营里去是个不争的事实,因为真相和原则总归是不够时尚、不够娱乐的。
不过在那些没有新闻自由的地方,这种趋势的形成倒也并非毫无道理:如果公众无法在所有事关权利和原则的问题上获知真相,那也就只得转而去关注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了。
谁爱上谁了、谁甩了谁了、谁整过容的,这些事情虽然无甚价值,但毕竟是真实的,不是么。
Rachel的丈夫带着情人在餐厅不巧遇见了Rachel的律师,于是只能为自己辩白:选择包含了后果,这都是Rachel自己的选择。
律师老头说,如果你认为Rachel在这种情形下依然还有选择的话,那么你们或许就不该在一起。
对于一部分人而言,永远都有那么些绝难妥协和放弃的东西,哪怕是以爱情或是家庭的名义。
正如这个律师在法庭上的陈词:“我曾经告诉她,我是在为他本人而不是为了她的原则辩护,但也正是在遇到她之后我才明白,对于伟大的人而言,他们自己与他们的原则之间根本密不可分。
”然而原则有时候会索要尤其高昂的代价,这是那枚名为伟大的硬币不为外人知的另一面。
“当一个政府不再害怕被追究责任的时候,它的本质会变得如何?
这个想法让我们不寒而栗。
监禁记者?
这是其他国家做的事情,这是那些惧怕自己国民的国家的做法,而不是珍惜和保护公民的国家所为。
”影片中的这席话道尽了新闻自由的所有价值。
固然,宪法第一修正案不总是在与国家安全的交锋中获得胜利,因为这是一个正变得越来越复杂的世界,而自由也并非人类所追求的最高和唯一的价值。
自由可能需要在与其他诸如安全、平等这些价值冲突时作出适当的退让,但保留有获知、质疑乃至反对每一项以自由为代价的妥协的权利才是捍卫自由不受致命侵犯的根本保证。
当美国人说:“这是其他国家做的事情”的时候,口气里满是骄傲和优越感。
但不得不承认,他们的确有这个资格。
影片最后结局的设置着实有点模棱两可。
但假如你把Rachel从始至终捍卫原则的动机归结到母性的本能上去,反而会把整部影片的高度拽下来一大截。
或者不妨从另一面来看,正是因为Rachel打一开始就知道说出自己的消息来源并不会对这个“线人”造成任何的伤害却依然坚持一个记者的底线毫不退让,才愈加显得这种坚持的可贵。
而特别检察官发觉自己煞费苦心所要追查的“叛徒”到头来居然只是一个还深受同学的恶作剧困扰的小学生时,我似乎看到了躲在一旁的编剧嘴角上冷冷的嘲笑。
"囚禁记者?那是其他国家的事,那些害怕人民的国家,而不是珍惜和保护人民的国家。"——伯恩斯坦
无论一个人多伟大,受多少人尊敬,爱戴,但最终有多少人参加他的葬礼,一般只取决于当天的天气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原则,离开了家庭去了监狱,人们以他的名字命名了个假日;一个男人离开了他的孩子去打仗,人们为他立了一尊塑像;现在一个女人做了同样的事,但她却被世人所唾弃。
作证的豁免,不是在挑战司法公义原则,而是在提醒一个事实,人间的裁判和法庭,只是公义的及格线,不是公义的本身。
看不大明白。
早点说的话,女孩的妈妈可能不会死。最终女孩要背负害死自己母亲的愧疚。以为是正义,其实是个人天真,虚伪的正义。
印象最深的一段是瑞秋对着阿尔伯特说:“一个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原则,离开家人进了监狱,人们用他的名字作为节日名。现在一个女人做了同样的事情,她便成了一个怪物。如果我做出让步,该怎么说?'不要相信做母亲的记者,因为母亲们最终会放弃原则而妥协'吗?”so amazing!2023年看这部追求新闻真相,捍卫新闻自由的片子,说实话感觉到一些讽刺,边看边想,为这样的原则失去自己的生活到底值不值得,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原则,耗费了五年十年二十年,到底值不值得。
金句很多: A man can live a good life, be honorable, give to charity, but in the end, the number of people who come to his funeral is generally dependent on the weather.
大费周章拍条短剧
诚信恒久远,权益永流传。国家安全,政治题材那套屁事我是审美疲劳。
她揭露了所谓的真相又能怎样?没有任何政党或政府垮台,她坚持的真相除了让两个家庭破裂,让自己获得个普利策提名并且深陷牢狱外,没有一丁点正面的作用。她的原则,只害人害己。
真相重要还是保护真相的原则重要 剧情稍闷 结尾还算出彩无论一个人多伟大,受多少人尊敬,爱戴,但最终有多少人参加他的葬礼,一般只取决于当天的天气...”
故事整体节奏、描述都不错,但有一个环节设置得不太合理。本片一直强调的是对真相得坚持,那记者大可以隐去公布这位CIA特工具体身份这个事情,直接说关于总统刺杀的真相就好了。既然她相信女特工调查出的事情,明明就是和女特工站在一边的,女特工才算是她的料源啊,她怎么能把她曝光?尤其她的实际料源其实是她女儿。。。。她没想过公布这个事情会给她以及女儿带来的困扰吗?
然而现实中写美国新冠日记的人直接被卡车撞死了,呵呵
本能做到极致
不太好理解的 价值观
有些电影就是前面90%都静得让人不知所云,会给人一种烂片的感觉,但看了结局那一分钟就有给这部电影打六星的冲动。
这么说吧,没感觉到宣扬的所谓真相至上,如果她能在动笔前想到对她的誓言,哪怕只是想一想,可惜女人闭不上那张争强好胜的嘴
当导演把最后谁泻的国家安全的谜底揭出来的时候,说实话,我有点失望,我猜到了有可能是她,可我觉得这与作者想要表达的主题有联系,值得深思!
结尾太假太煽了。
看了几天的日本电影,终于看到个讲英语的了。在所谓新闻言论自由的国家,其实也不过如此,哪儿都没有绝对的自由。结尾有点意外,其实她保护的真相不过是一个承诺吧,但最终还是信仰原则与国家权力的抗衡。不过我还是相信,这种片子国内至少目前拍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