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生很宽容,可对死一直很忌讳。
你也许很惊讶,但有人正在为活着而努力的时候,也有人为能够死去而苦苦哀求。
他们希望用死亡终结痛苦,有尊严的死去,在亲人的陪伴下安静地离开。
2月24日,台湾著名体育节目主持人傅达仁的家人公开了其去年6月份在瑞士进行安乐死的最后画面,一时间刷屏网络,令众人心酸。
视频中,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傅达仁保持着体面,甚至风趣。
他遵照医生的叮嘱,慢慢喝下四口药,每一口都让家人心如刀割,但一旁的家人依然流着泪安慰他:“喝下去就没有痛苦了”,“真勇敢”。
一旁的儿子泣不成声:“爸爸我们爱你“”,“好,这下不痛了”。
经过两个小时的“漫长”告别,傅达仁悄然的结束了生命,倒在儿子怀中慢慢睡去,享年85岁。
傅达仁84岁那年开始被病痛反复折磨,多次主动要求去瑞士执行安乐死,家人劝阻多次,用尽方法也没能让他“回心转意”。
傅达仁告诉家人,就算积极治疗,也只剩50%的生存机会,而且即便活下来,也只能一直躺在床上、失去自由,他不想要在人生的最后阶段,过得这么痛苦,他想要快快乐乐,有尊严地走完最后一程。
2017年11月,傅达仁举家去瑞士安乐死机构,但因家人不舍最终放弃,回到家中。
之后,病情急剧恶化,昔日的体育健将瘦到只剩下49公斤。
2018年6月,家人再度陪同傅达仁到瑞士,最终完成了“安乐死”。
作为至亲的儿子,傅俊豪形容自己的感受是:“那一刻,很平静,平静得就像父亲只是睡着,大家都没有意识到,他真的走了,也是这一刻,我们真正释怀,觉得这是对父亲最好的方式。
曾经我们不谅解他、曾经我们觉得他自私,曾经我们希望他可以陪在我们身边,但是父亲身上的痛苦,真的不是我们可以体会的,我们对父亲的爱,就是尊重他的意愿,我们陪在他的身边,他离开的那一刻,我们全家都在,父亲知道我们是爱他的,我想那就够了。
”对有些人来说,活着很容易,死却太难。
因为争议巨大,目前只有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瑞士等国安乐死是合法化的。
美国、加拿大则只有个别州允许安乐死。
而在美国,当年一位叫做杰克•凯沃尔基安的医生为推动“安乐死”,曾被控一级谋杀。
从1990至1998年,杰克•凯沃尔基安共协助了130名病人自杀。
在这期间,他曾4次逃脱牢狱之灾,其中3次无罪开释、1次无效审判。
但在1998年11月,因一盘“死亡录像”,他被控一级谋杀并最终被送进监狱。
这盘“死亡录像”记录了一名病人被实施安乐死的全过程,杰克亲自将它送给了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并要求在CBS最权威的新闻节目《60分钟》节目上播放。
该片播放后,引发轩然大波,杰克•凯沃尔基安被称为“死亡医生”。
在他看来,“死”也是每一个人不容侵犯的权利,他只是协助了他人,他从来没有认为自己处罚了法律。
2010年,一部由该事件改编的电影《死亡医生》 (You Don't Know Jack)上映。
杰克•凯沃尔基安由好莱坞传奇影帝阿尔·帕西诺扮演,导演是凭借《雨人》拿下奥斯卡最佳的巴瑞·莱文森。
影片扎实翔尽的讲述了杰克从萌发协助他人“安乐死”念头,不断为其抗争的经历。
影片没有多余的技巧化渲染,完全凭借演员们的发挥,通过各个历史事件,展现了“安乐死”在美国社会引起的巨大争议。
同时,制作者也没有单纯将杰克塑造为改革英雄,在尽力保持中立的情况下,表现了杰克逐渐陷入“孤军奋战”的逆境,突出了安乐死合法化的不易。
影片中,杰克为自己的好友,得癌症的女医生执行安乐死的场景几乎和傅达仁视频中的场景高度雷同。
病人在家人的陪伴下安静离开,双手合十,面露轻松。
能够帮助朋友摆脱病痛,保留活着的尊严,杰克虽悲伤不易,但依然能坦然接受。
可面对自己的亲生姐姐,心脏病突发去世,他没能陪伴其边,被医院通知去停尸房看最后一眼时,他拒绝了。
他不想看见姐姐现在的样子,那不体面。
他只想记住姐姐活着时的音容笑貌。
影片以逐渐低落、触底的方式推进。
一开始,杰克的身边聚集了一批能人善士为他出谋划策。
他得到了律师的协助,家人和朋友的支持。
可随着协助“安乐死”数量的增加,各方压力纷来沓至。
宗教人士质疑他亵渎上帝;州议员揪着他不放,三番五次想判他谋杀罪;最后州法院专门设立了禁止协助他人死亡的禁令;加上律师,朋友,亲人相继离去,杰克最终选择以卵击石,不但亲自执行了“安乐死”,而且把录像带寄到CBS电视台,以挑战法律的极端方式希望获得“安乐死”合法化的认可。
法官在最后宣判时提醒了杰克,法庭并没有因为他协助安乐死而针对他,但他的行为藐视了法庭,凌驾于法律之上。
而法律是现行社会正常运转的保障,有着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没有人可以用任何行为胁迫法律就范。
对此,杰克必须对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度过8年的牢狱生涯后,杰克开始推动安乐死立法,他通过发表演讲、撰写文章、参加电视节目等方式呼吁安乐死合法化,还在2008年竞选美国国会议员,但以失败告终。
2011年,他在密歇根州一家医院因肺血栓去世,终年83岁。
《死亡医生》展现了法与情的博弈。
一边是病人家属对死亡的渴求,一边是法律对于这种行为的钳制。
其中并没有所谓的善与恶之分,虽然杰克一次次把对于重病病人的治疗比喻为拖延死亡的纳粹行径,不过是医院为了盈利的手段。
但对于大多数医生来说,延长生命又是他们的职业理。
且在法律禁止的情况下,他的行为不光挑战了法律底线,也挑战了当时的社会底线。
影片以此表现了杰克推动“安乐死”合法化的困境。
这其实也是人性的困境,道德伦理的困境,是文明尚未给出答案的终极问题。
我们从哪里来?
我们是谁?
我们将到哪里去?
三大哲学问题中,人将到哪里去,这里面是否包含了死亡之地,尚未有人能给出解答。
选择有尊严的死去,这是自己的一种权利。
但也有人认为,“安乐死”如果以法律形式确认下来,可能会被一些人利用,用以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
另外,在人类对疾病的认识还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未经法律许可帮助他人结束生命,有悖于生存权利的道德准则。
对于未来“安乐死”立法的可能性,有律师说:“立法是一个系统工程,法律也是跟一个国家的各方面情况有关,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
我个人认为,目前在中国,立法允许‘安乐死’,条件是不成熟的,不现实的。
”无疑,“崇高的法律”与”尊严的生命”还将持续论战。
直到,人类真正懂得何为“生命”,看清“生死”。
我相信,答案不在科学和宗教,不在伦理和道德,而在文明的程度,文化的灌养中。
安乐死题材,算是了解一下这桩让美联邦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
像辛普森杀妻案,关于此案每个人有自己的答案。
与晚年演喜剧的德尼罗不同,老帕依旧喜欢严肃题材。
看着瘦骨嶙峋的他仍坚持在演绎道路上,既哀叹,又敬佩。
传记电影,虽然只是真实的在人物故事诠释,但是在帕西诺绝佳的演技保证基础上,整部电影显得非常有张力。
影片就像一杯浓茶或者浓咖啡,随时入口,随时都那么有味道。
安乐死引发的伦理争议及其深层意蕴安乐死引发的伦理争议现代意义上的安乐死涉及了不同的人或群体,包括安乐死者本人、医务人员、安乐死者亲属及其他需要医疗救助者。
由于各方的社会身份、社会角色、责任和义务的不同,由于各方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同,导致不同的人或群体具有不同的安乐死观念,引发了以下五个方面的伦理争议。
1、生命神圣论与生命质量论之争生命神圣论与生命质量论之争是安乐死中首要的伦理争议。
生命神圣论否认安乐死具有伦理价值,认为人的生命“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不得违背神的意愿而随意结束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和任何他人的生命,即“人活着不是一种选择,而是一种义务”。
由于西方的宗教传统,生命神圣论的观点颇为流行。
生命质量论则肯定安乐死具有伦理价值,突出强调了人权和人的社会价值的重要性,认为人具有社会属性,因此一方面人必须保证最低限度的生命质量才有必要继续存活,另一方面人具有社会价值,当社会价值被破坏时,人的生命质量就失去了意义,人有选择结束自己生命的自由。
很显然,生命质量论还逻辑地蕴含了另外两种被称为生命尊严说与生命自主权说的观点。
因为当人由于自己的社会价值遭到破坏而选择结束生命时,事实上就是违背生命神圣论所认同的“神律”而作出的选择,同时这种追求生命质量的做法,也可以被看作是维护生命尊严,如中国儒家文化中的“舍生取义”和西方的“为真理而献身”。
2、救死扶伤原则与减轻痛苦原则之争在医学伦理实践中对安乐死的反对与支持主要反映了两种医学伦理原则,即救死扶伤原则与减轻痛苦原则之间的矛盾。
救死扶伤原则自古以来都是医家的根本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
在被奉为医务人员操守准则的《希波克拉底宣言》中就明确表示“我绝不会对要求我的任何人给予死亡的药物,也不会给任何人指出同样死亡的阴谋途径”。
成立于1947年的世界医学协会在充分肯定该誓言的基础上,制定了日内瓦法规,强调医生必须以保护生命为己任。
因此恪守救死扶伤原则的人们认为安乐死违背救死扶伤原则,是变相剥夺他人生命,有悻于医生的职业道德的行为。
减轻痛苦原则也是医学伦理实践中的一条重要原则,医生的职责除了治愈疾病还包括为病人减轻痛苦。
安乐死的支持者认为为患者治疗疾病是减轻痛苦,当患者患有不可治愈的疾病并遭受极其痛苦折磨时,使其结束痛苦无痛死亡亦是减轻痛苦,是人道的行为。
因而任由那钱身患无法治愈的疾病而又颜临死亡的患者饱受病痛与医疗手段的折磨,医生却无动于衷,这才是不人道的,才是有悖于医生职业道德的。
因而现代医生的职责不仅在于“挽救生命”,还在于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减轻或免除病人的痛苦,以表现对病人的深层伦理关怀。
3、资源浪费与合理分配之争在关于安乐死的争论中资源的分配一直是争论的一个焦点。
安乐死的支持者认为社会的人财物等资源十分有限,将大量资源用于救治那些患有不可治愈病症的人,或者用于维持那些植物人以及重残儿童的生命,实质上是一种对医疗资源的浪费,破坏了社会公正,而允许患有不可治愈病症或植物人等的安乐死则能使一部分医疗资源被节省下来,从而用于更需要医疗救助的人。
反对安乐死的人则认为,虽然社会的人财物等资源非常有限,但如果以“节约资源”为名为患有不可治愈病症者或植物人实施安乐死,则可能导致对人的功利化理解,而且每个人都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因而每个人理当享受基本的生存权利,以“节约资源”为名使不可治愈者或植物人安乐死强制性地剥夺了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利,恰恰破坏了社会公正。
4、尊重人权与情境选择之争20世纪70年代以来,有些学者将自愿安乐死限于承受难以忍受痛苦、自愿谋求死亡的绝症病人,认为患者拥有选择安乐死的权利,因此必须尊重他们的安乐死意愿,才能体现对患者的伦理关怀。
但是也有学者出于境遇伦理学的考虑,主张人总是处于一定情境或境遇之中,并从这种情境或境遇出发做出自己的伦理决策,从而对患者的安乐死意愿的真实性提出诸种质疑:第一,每一个人都有活下去的权利,活着总比死要好。
第二,自愿难以确定,一个患者在疼痛发作或因服用药物而精神恍惚或抑郁时表示的意愿是否可以算数?
很可能在疼痛缓解或意识清醒时又放弃他的安乐死请求。
第三,患者受到民生诊断的影响,有了某种绝望的愿望,但如果这种诊断是错误的,这又意味着什么。
因此,应当谨慎对待安乐死,不可轻易肯定其价值,也不能武断地否定其价值。
5、中国传统“孝道”与现代亲情理念之争在中国的安乐死讨论中,支持与反对的伦理之争主要表现为传统“孝道”与现代亲情理念之争。
反对安乐死者认为,安乐死的适用对象主要是老年人群体和病患者,以孝悌为基础的传统道德要求子女和亲属必须对患有重病的父母和其他亲属细心侍奉直到病人生命结束,而出于减轻痛苦致亲人速死的安乐死则有可能使子女背上“不孝”的罪名,这容易对中国以家庭为核心的社会传统伦理模式构成严重威胁,导致“血浓于水”的亲情纽带断裂。
安乐死的支持者则坚持认为传统“孝道”与现代安乐死在意蕴上不能相容,因为现代安乐死本身就是人的现代亲情理念的表现,即家庭中各成员之间的权利平等,子女和父母都拥有对自身生存利益的决定权利,当遭受不可治愈的疾病折磨、难以忍受病痛的情况下,父母本人拥有选择安乐死的权利,子女要尊重父母本人的意愿才是孝顺父母;而且现代亲情理念还认为子女应注重在长辈生前关心长辈,尊重长辈、提高长辈生活质量,这样才是真正的“孝”的表现,否则只能表明子女的自私自利。
安乐死伦理争议的深层意蕴安乐死引发的伦理争议一方面向安乐死实践提出了挑战,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安乐死实践背后隐藏的关于人类自身道德困境的深层矛盾。
这些矛盾既有类主体所共同面临的生与死的矛盾、医学伦理决策道德原则冲突、人性自身的矛盾以及社会公正问题,同时还包括具有特殊性的传统“孝道”的片面义务论价值取向。
1、生与死的矛盾安乐死中关于生命神圣论与生命质量论的争论反映出人类主体所共同面临的生与死的矛盾。
生与死的矛盾是人类获得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的直接结果。
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的获得,意味着人类能够将自我与周遭世界区分开,进而意识到自我的存在及消亡。
由此,人类的生与死产生分裂,人类也从大自然的秩序中分裂出来,因此“绝不能把他(指人)理解成动物自然秩序里的一种动物,因为他已经脱离了自然,并且由此提出他自己的意义问题(以及自然的意义问题)作为他的命运”。
也就是说,人类可以通过追寻生命的意义超越死亡,从而解决了必然要面临的生死矛盾问题。
在生命神圣论与生命质量论的争论中提供了三种超越生死矛盾的途径和方法,即信仰的方式、科学理性的方式和道德的方式,它们都可以被看作以追求生命意义的方式寻找超越死亡的可能性。
但是我们认为,这三种超越死亡矛盾的方式都不可能真正达到超越死亡的目的。
所谓信仰的方式,是指为了获得自身的意义,获得存在的依据,而将自我虔诚地献给神灵,并将此归因为神灵的恩典。
尤其在人类社会早期,人类的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处于比较低的发展水平,即人类还不能在观念上将自身完全同自然界对立起来进行考虑,因此神灵处于人们生活的中心,支配着人们的观念和实践。
此时,一方面人们只需虔敬地侍奉自己的神灵,遵守神灵的旨意,便可以毫无疑问地找到生命的意义,并且心里感到满足、安宁和充满希望;另一方面,神灵在能够安慰早期人类的同时,也给他们以生的许诺,如上帝会将人死后脱离肉体的灵魂带到天堂,灵魂就会不死。
在这里,死亡变成了灵魂永生的一道门槛或者必不可少的程序,从而死亡的形象在人们心中也变成了可接受的和带有某种美的对象,肉体则变成了受冷落的、应该被抛弃的对象,它的痛苦与消亡也就显得不那么紧要。
很显然,通过信仰而得到神灵的安慰与许诺只是使人们对死亡的恐惧和生的热情得到了幻想般的释放,因为死亡具有不可怀疑的实在性。
所以,信仰的方式不可能真正超越死亡。
所谓科学理性的方式则是指人类对自身意义的看法从通过信奉神灵获取自身存在依据转变为通过遵循绝对精神或绝对律令而获取支配和改变对象世界的力量。
随着近代社会理性与宗教的斗争进一步深化,理性获得了巨大发展,人们精神生活的中心随之发生改变。
这种转变使得神灵顺理成章失去了对人们的吸引力,因此神灵和彼岸世界也就无法再承担安抚人们心灵世界的重任,比如“上帝死了”。
彼岸世界的妈塌,意味着人们只得在此岸世界寻找生的命运与死的前途,即将获取支配和改变对象世界的力量作为自身存在的意义。
但是这种方式直接造成了人与对象世界的绝对对立,同时取消了克尔凯郭尔?所谓的人类内在精神生活的主观性,也就一方面使得人们对死亡的恐惧和生的热情得不到释放,另一方面将热情地生、恐惧的亡变成了夹带着恐惧的生、不知所谓的亡,因此对死亡的恐惧和表达绝望等主题在这一时期被视为消极的生活态度。
所以,科学——理性的方式也不可能真正超越死亡。
所谓道德的方式是指通过追求某种道德信条,践行某种道德原则而获取自身存在意义的方式,但这种方式也只是表现出了一种幻想出来的超越。
如中国传统式“舍生取义”,由于死者只能凭着他本人的“义”的信念而“舍生”,而不同的利益归属所要求的“义”是不同的,而且至关重要的是这种“舍生”通常都是形势所逼的“自愿”之举,并没有人真正喜欢死亡。
通过对以上三种超越死亡方式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它们的共同点都是企图通过以意义的追寻否定死亡,而获得另一种形式的再生,而这正是对死亡的恐惧所带来的心理幻象,并不能得到真正的再生。
2、医学伦理决策中的道德原则冲突安乐死中关于救死扶伤与减轻痛苦之间的矛盾其实反映了现代医疗实践当中伦理决策的困境,即现代医疗体系中伦理决策原则相互之间的冲突性。
在现代医疗体系中得到较多共识的是以下四个原则:尊重自主,即要求尊重自主人的决策能力的原则;不伤害,即要求避免引起对他人伤害的原则;行善,即要求阻止伤害、促进利益和权衡利益与风险、代价的原则;公正,即要求公平地分配利益、风险与代价的原则。
此四项原则是医疗实践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其根本价值目标是一致的,即维护患者利益,但每一具体原则又有其各自的伦理依据和对象性要求,从而在具体医疗情境之中,它们之间往往会发生冲突、出现矛盾,即当我们从不同的伦理决策原则出发,会对同样一件事情得出不同结论。
我们分别从尊重自主原则与不伤害原则出发,就会形成对待安乐死的两种不同态度。
3、社会公正问题安乐死中关于资源浪费与合理分配的争论反映了各个利益相关方在社会公正问题上的博弃。
各个利益相关方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是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另一个是富有的人与贫穷的人。
显然,一定社会的社会资源总量都是有限的,那么社会资源的分配和使用就会成为一个社会所必然面临的问题。
目前我们的社会中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即存在着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对社会资源占有占用不均衡、富有的人与贫穷的人对社会资源占有占用不均衡的问题。
发达地区和富有的人凭借其财富优势占有占用一多半社会资源,而欠发达地区和贫穷的人则由于其财富上的劣势只能占有占用少量社会资源。
由于这种对社会资源占有占用不均衡问题的存在,其必然使人产生对欠发达地区和贫穷的人能够享有足量社会资源的担忧,进而认为安乐死可能成为剥夺欠发达地区和贫穷的人享有社会资源的新方式。
4、人性中的非自洽性人性中的非自洽性是指人性自身固有的矛盾性和人所处环境的复杂性、偶然性使得人性并不能满足任何理论上所设想的逻辑完满性。
但在理性主义的背景下,出于理性的选择和行为才被视为是可理解的和可靠的,由此导致了对出于非理性因素的选择和行为的忽视、曲解和否定。
在关于安乐死的第四点争论“真实意愿与情境选择之争”里集中表现了对处于具体情境中的人的伦理决策能力的怀疑与不信任。
我们可以进一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这一点。
第一,安乐死的支持者认为安乐死之所以能够获得支持,是因为患有不治之症并遭受不可忍受痛苦的人是值得同情的,因此他们寻求安乐死的请求是可以被理解和接受的,即他们面对疾病和痛苦不得不作出求死的选择。
而反对者给出的“活着总比死好”的理由也清楚地表明了他们将安乐死的最终结果理解为死亡这一事实。
显然,在生与死相对立的前提下,支持者和反对者双方都无法提出无理由地放弃生命的有效根据。
因此,放弃生命一定出于某种不可抗拒的原因,也就是“无奈之举”。
第二,放弃生命的不可抗拒的原因具体到安乐死的支持者那里,就是患有不治之症和不可忍受之痛苦,并且这一值得别人同情的原因更进一步肯定了“活”的善与“死”的无奈。
但是在反对者看来,不治之症和不可忍受之痛苦与安乐死之间显然存在着一个人如何选择的问题以及选择是否可靠的问题。
第三,前边已经确定,在安乐死的支持者看来,选择安乐死一定是出于不可抗拒之原因,也就是说别无选择或这种选择出于某种必然性,最为重要的是病患者本人令人同情的遭遇似乎使得他们的求死选择能够被道德承认。
反对者似乎对此存有疑虑,认为人的选择应该是出于纯粹理性的才是可靠的,但病患者的选择很可能会因为服药与否、疼痛加剧与否、医生的诊断正确与否、医疗水平的提高与否甚至病人的情绪正常与否等因素而发生改变。
很显然,反对者的意见使得支持者最为重要的理由“自愿”变得不那么可靠和真实,但同时反对者的意见也表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人的选择不仅仅是理性与必然性的表现,恰恰相反其中充满了偶然性与非理性的影响,也就是说人性中潜在地存在着对社会理性规则的破坏性因素,这些人性中的非自洽性并不因为同情心与理性功能而自己消失,反而时刻影响着人类理性的正常运转。
5、传统“孝道”的片面义务论价值取向在中国的社会背景和文化语境下,害怕因为同意父母或其他亲属的安乐死请求而背上不孝的罪名,这种担忧本身只表明了传统“孝道”的矛盾性和复杂性,主要表现为两点:第一,“孝”是为人们所认同的伦理价值取向。
因为一方面中国的“孝”文化由来己久,并且与政治关联密切。
早在先秦时期就有关于“孝”的社会政治作用的明确记述,如《论语?学而》载:“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
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与!
’”?意为一个人只有在家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在外才不会犯上作乱,做出有悼礼法的事情。
另一方面,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家国同构”的社会组织。
中国古代社会以家庭为基本单位,每个人既是家族成员,又是社会成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家族关系扩大而成。
一个人正是从爱自己的父母兄弟开始,不断扩展,达到爱朋友、君王,以致爱整个社会、民族和国家。
所以作为处理家庭关系的基本道德规范——“孝”,既是家庭关系的重点,又是扩展社会人伦关系的起点。
这样,个人被牢固地固定在了家族——国家这一整体、集体的利益链条之上,并产生了一种个体对家族——国家的牺牲意识与服从意识,即只强调个体对家族——国家的义务价值。
因而现代安乐死对于自身权利被尊重的要求往往会遭遇到极大的片面义务论价值取向的阻碍。
第二,“孝”中所包含的尽义务者的利己动机,使得个体如果同意父母或其他亲属安乐死可能得到“不孝”的外在道德评价。
由于现代安乐死所要求的是人工干预死亡过程,而且在直观上,发出安乐死请求的父母或其他亲属依然被称为活着的人,在这个意义上,父母或其他亲属的安乐死要求会被子女或晚辈当成是处死的请求,难以接受,即会获得“不孝”的外在道德评价。
但父母或其他的亲属的安乐死请求出于自身的需求,在这个意义上,子女或晚辈应该同意父母或其他亲属的安乐死请求。
实践表明,子女或晚辈大多拒绝了父母或其他亲属的安乐死请求。
很明显,这种拒绝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牺牲要求安乐死者本人的利益而使子女或其他晚辈符合外在的积极道德评价为代价的。
由此,“孝”与“不孝”除了强调被尽义务者的需求外,更加取决于一种外在的积极道德评价,即“孝”中包含有尽义务者的利己动机,也就是俗话说的“好名声”。
这是来自HBO MINI series 的电影!
(出处够怪的)JACK,一位资深的医生,目睹了很多人的生不如死,包括自己的母亲,他认为作为一个医生,目的不是救死扶伤,而是帮助patient减少痛苦,话是这么说的,甚至你或许认为这两者相等,没什么不对!
随后,JACK成立了一个诊所,我们可以称为 Death Clinck (死亡诊所),名称固然让人汗毛耸立,但,patient1.2.3.4.5.6.......数字不断增加,治愈人数也不断增加(注意:这里所用的“治愈”非正常意义的治愈,而是满足病人对和谐死亡的要求,即“安乐死”)JACK似乎已是大多数患有不治之症但又“不得不”依靠化学药品和科学仪器勉强维持所谓的生命迹象的病人的福音!
这些患者,在圣诞节祈求家人送给他们的礼物不是别的,而是打给JACK的一通电话,或者是一个预约!
简而言之,他们渴望死亡,死亡对他们来说是解脱,是最好的礼物,正如影片中,一位女病人所说的:dont wait , do it tonight!
(别等了,今晚就让我死吧!
)但是,在这个能纳百家之言的国家--美国,引起了大讨论,是否使安乐死合法化!
JACK 最终为了安乐死,独自挑战法律!
最终被判处二级谋杀,以及运输受控制药物!
我们大可以说,JACK输给了没有请律师!
但,看完整片的朋友应该不难看出,JACK输给了宗教和法律!
基督教,天主教,都崇尚上帝,认为Death and life are both gods choice!
(生与死皆为上帝之择),固我们不难看出美国民众为何对待安乐死持有这么大的反对意见!
法律!
值得关注的是在影片中,JACK为了使安乐死合法化,不断的利用媒体(上访谈节目,录制采访等等),在一期访谈节目中,JACk 播放了自己 治愈 病人的过程,引起大多数美国民众的不满!
并且不雇佣律师独自上法庭为自己辩护,这些举动都被认为是对法律和公众,以及医生职业操守的挑战!
法官在影片结尾处所演讲的也许正是无奈所在“你,站在这里为自己做出最后的辩护,但你选错了地方(这里是法庭)”“No one is above law。
(没有什么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判处你十到二十五年监禁”JACK在监狱服役八年后,出狱!
提出上诉,却被拒绝受理!
看过很多评论,很多人会说:我希望有生之年看到安乐死的合法化。。。
别等我毫无尊严的死了,才启动。
当我患有不治之症,躺在病床上苟延残喘,浑身刺痛,生不如死,的时候我也会告诉我身边的人— call JACKJACK kevorkian 医生是激进的立法推动者,而本片的高明却不在于描写一个“斗士”,而在于让我们看到了这个先行者的孤独——名利在死亡面前毫不值钱,他是个真正的医生,他了解生命所以着迷于死亡。
阿尔帕西诺的演技 一流!!!
I am not a god , doctor think they are , they shouldnt , but they are , they give you a pill ,disturb your natural procedure in your body!
————jack我不是上帝,那些医生们认为他们是,他们固然不应该,但是他们确实这么认为,他们会给你一片药,破坏你体内的自然程序!
《野鹅敢死队》(1978)的结尾令不少观众流下了滚烫的热泪:上校为避免战友活生生地被敌人剁为肉酱,含泪将其射杀。
在战争这样的非常时期,做出这种无奈的选择,人们尚可理解,倘若是和平时期呢?
因疾病等原因必须依靠外界协助才能自杀(安乐死),在中外(尤其是信仰救赎的基督教的西方国家)都是一个非常敏感和极富争议的话题,人们夹在生不如死的至爱亲朋和宗教、文化、伦理、情感、法律的规条中无所适从。
安乐死(euthanasia)一词源于希腊文,由“美好”和“死亡”两个词组成,指让患者无痛苦地去世。
1516年,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里为安乐死辩护:如果病人受到痛苦的、无法治愈的疾病的折磨,病人就可以选择死亡。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1993年2月,荷兰通过了一项关于“没有希望治愈的病人有权要求结束自己生命”的法案,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通过安乐死立法的国家。
1995年,澳大利亚北部地区也通过了类似的法案。
2002年4月,比利时议会通过安乐死法,成为世界上第二个以法律形式准许实行安乐死的国家。
根据西班牙人雷蒙的真实事迹改编的电影《深海长眠》(2004),从头至尾都在探讨死亡,给人的感觉却是爱、同情和温暖。
影片一直在不动声色地发问:生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生命的尊严若不是通过个体生命尊重彼此独立、自由的意志,怎么可能实现?
雷蒙1967年因一次海边跳水意外导致自颈以下全身瘫痪。
如果不曾周游世界和如此热爱大海,雷蒙不会数十年如一日地热切要求获得死亡的权利:1993年,50岁的雷蒙要求政府准许由别人协助他实施安乐死,同时上诉到欧洲人权法庭,最终未能如愿。
想想巴西的海滩,想想曾经与自己一起坐黄包车的越南姑娘,那些激烈的运动,足球--想想吧,一个昔日那么活跃的生命瘫痪在床,日复一日地度过30年4个月零几天,是什么滋味?
天啦,这种痛苦拉长到几十年,和地狱有何区别?
雷蒙的自传就叫《地狱来信》。
能不能快一点,让我的生命回到终点、回归大海、回归宁静?
瘫痪的主教认为:“可以遏止生命的自由不是自由!
”雷蒙针锋相对:“可以遏止自由的生命不是生命!
”一个英国诗人曾经问道:“假如生活是一场糟糕的电影,何苦还要等到结束?
”当生命成为酷刑或累赘,当爱成为惩罚,我认为,无论是以法律还是上帝的名义,都不应强求雷蒙在非人的痛苦中度过余生。
1998年1月雷蒙经他人协助服毒自杀,西班牙警方以涉嫌协助自杀拘捕了雷蒙22岁的女友,大约3千名雷蒙的老乡集体自首,声称自己才是协助雷蒙自杀的“真凶”,迫使警方对此事的调查不了了之。
《深海长眠》以无比的坦率和对生命意义的透彻领悟,获得包括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在内的诸多电影大奖。
影片最动人的地方就是通过日常的生活镜头来展现生命的可贵,以及不同的人物如何理解生命的尊严,他们的冲突与饱含泪水的谅解。
影片不想对任何人指手画脚,因为每个生命都是如此不同,只是让观众体会生命的庄严与美好,启发你对生命意义本真的探询。
如果饱受痛苦煎熬的患者已病入膏肓,以悬壶济世、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医生又该如何是好?
1986年6月,陕西人王明成为身患肝癌晚期绝症的母亲申请并执行了安乐死,这起中国首例“安乐死”事件轰动全国,关于安乐死的大论战席卷整个社会。
邓颖超1988年1月22日致信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我认为安乐死是唯物主义者的观点。
我在几年前已经留下遗嘱,当我的生命要结束,用不着人工和药物延长寿命的时候,千万不要用抢救的办法。
”1989年10月16日又表示:“当我生命快要结束时,千万不要用药物来抢救,那是浪费人力物力的事,请组织批准,给予安乐死。
”她的坦率和达观获得中共高层的充分肯定。
陕西汉中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王明成和主治医生蒲连升提起公诉,1991年4月法院宣布二人无罪释放。
蒲连升的美国同行杰克•科沃基恩可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自1990年协助54岁的珍妮特自杀,病理学家杰克共帮助130位患者“摆脱痛苦”,性格张扬、无所畏惧的他一直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先后5次出庭受审。
1998年11月,杰克在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著名的《60分钟》节目里展示自己协助患者自杀的全过程,彻底惹恼了司法当局,被判二级谋杀罪入狱8年半,2007年方才获释。
2010年4月14日,82岁高龄的杰克•科沃基恩在纽约出席了以他为主角的影片《死亡医生》的首映礼。
老影帝帕西诺将杰克倔犟、骄傲和舍生取义的品性刻画得入木三分。
作为安乐死的倡导者和人权战士,杰克不惜以身试法,屡屡挑战社会容忍的红线。
他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在帮助那些痛不欲生的人们脱离苦海,与“谋杀”风马牛不相及。
当患者提出安乐死的要求时,杰克总是先做一番细致的了解,并征求患者家属的意见。
如果患者是因为抑郁症要求离开这个世界,杰克会加以拒绝。
对于那些延续生命无异于承受酷刑、生不如死的患者来说,杰克不是“死亡医生”,而是天使:有了这位天使的协助,他们才有可能在亲人的陪伴下,体面、无痛苦地离开这个让他们吃尽了苦头的世界。
“这个世界对安乐死和协助自杀的态度非常伪善。
”杰克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从未后悔帮病人行使死亡权利,即使坐牢也不改初衷。
人类的所有活动最终都必然指向一个目标:生的尊严,死的尊严。
(新民周刊)
依旧是埃尔帕西诺,却是不一样的电影,不再是血雨腥风的江湖,不再有打打杀杀的帮派争夺,有的只是对人最基本权利的维护和对病人痛苦的怜悯。
怜悯这个词可能有点不恰当,但是如果没有杰克,这些人恐怕没有机会被实施安乐死,是他们要求杰克给予怜悯,才能最终脱离痛苦。
从这个角度看,杰克实际上是一个施舍者。
电影出乎我的意料,因为埃尔帕西诺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什么好的作品了,当然,一个70岁的演员你已经不能再要求他精力旺盛的每年都有好几部电影作品,尤其是在这个人已经演了《教父》、《疤面煞星》、《盗火线》、《炎热的夏天》、《识闻女人香》等等电影之后。
但是老戏骨在这部电影里的发挥真的是不错,当电影的第一个镜头是埃尔帕西诺苍老的面容的时候,我的心里闪过一丝担心,一个是因为看到青春不再的那张脸感觉时间的飞逝,另外就是怕这部电影如同他苍老的面容一样,干瘪,毫无水分。
不过电影开始不久就打消了我的顾虑,特别是看完电影后再一看导演和编剧,跟验证了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这样的导演、编剧和演员,就算只是拍一个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什么新意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况且这部电影注定不会是平淡的人物传记,因为真实的主人公的事迹就充满了争议。
安乐死,这个现在依然在道德伦理和宗教法律领域充满争议的话题,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出现热议的时候是个什么情况呢?
又是谁开始引发的这个话题的呢?
这部电影的原型就是在美国第一个公开支持并且亲自实践的医生。
以上两个问题都可以在电影里面找到一些答案。
人有生存的权利,那人到底有没有要求死的权利呢?
如果我生着还不如死,为什么我不能要求体面的死去呢?
如果我已经无法自主的实施死亡,而是要别人来协助,那协助我的那个人是否要承担杀人的罪名?
这些问题在最民主最自由的美国也遭到了很多的质疑,实际上在以保守派为主导政权的美国政府,想要让他们在第一时间接受安乐死的事实并通过法案简直是不可能的。
庞大保守的中产阶级和天主教力量组成的当权者注定不会对这一触动他们道德根基的事情轻易说“行”的。
就像最后审判时大法官说的那样,美国之所以是美国,是因为他有完善的一套司法体制和制度,你可以指责法律,可以纠正法律的不足之处,但是你不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可以蔑视法律。
法律是由人制定的,肯定会有漏洞,但是如果想要修改法律,那也要按着程序来,这就是法律。
问题来了,万一这个制度本身也是有漏洞的怎么办呢?
说实话,这个问题在我能回答的范围以外。
老戏骨的表演,依旧令人信服,老演员都有一种淡定和从容,这是在年轻演员身上看不到的。
苍老的帕西诺虽然没了教父的霸气,但是杰克身上的固执和他以前的角色有着共同的地方,帕西诺演的人物都有拒人一步之外的感觉,剧中其他的角色是很囊进入到他这个角色内心的,他轻易不会表达自己的无助和孤独,虽然大部分时间他其实是孤独和倔强的。
这个角色确实适合帕西诺来演绎,让德尼罗来演?
不,他绝对不是个医生,这点我敢肯定。
Will you choose to die while you can?to die or to live, it is always a question...安乐死,一向是争论的焦点。
中国有句老话,“好死不如赖活着”,可是事实是否真的如此?
当生存成为一种痛苦,当呼吸都令人不堪,当病痛、苍老将我们折磨得失去尊严、不成人形,我们是不是能够选择一种平静而又体面的方式死去?
我想,或许那时,解脱是唯一的念头了吧!
死亡,也是人的一种权利和选择。
我知道,没有经历过的人,没有立场来评论,但是换作是我,大概会选择自己在平静中离去,而不是在痛苦中挣扎。
这或许是自私,或许是对身边亲人的残忍,但是未尝不是另外一种解脱。
Jack的悲哀,在于他对信念的坚持,他是支持安乐死的先行者,却是宗教主义者唾弃的对象。
他挑战法律,想将安乐死立法,可是法律最终还是将他击垮。
片尾,女法官对他的宣判,句句不离法律,“没有人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但是,法律不是人制定的吗?
不是为人来服务的吗?
那些生存已经成为一种折磨的人们被剥夺了平静死去的权利,他们的痛苦能被法律救赎吗?
不能,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人性的悲哀。
我并非安乐死的支持者,但是我同情Jack,看到他以71岁高龄被判入狱,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阿尔·帕西诺太nb了,演技真是没得说啊,他一个人足以撑起整部片子!
前些日子,琼瑶阿姨在脸书上写下一则三千字的死亡信,起名为《预约自己的美好告别》。
突然惊觉,琼瑶不再是阿姨,她已年近八十,变成了要开始考虑身后事的老人家。
在这封信里,琼瑶嘱托:如果自己变成失能老人,请让我走得快。
她用“生时愿如火花,燃烧到生命最后一刻。
死时愿如雪花,飘然落地,化为尘土!
”来为人生作结。
琼瑶是一位活得通透、洒脱的智者;即便是她,也免不了一个平常老人的顾虑——在丧失了“活着”的感知能力时,那些以爱的名义进行的救援,是不是对生命的凌迟?
那时候,人能不能选择有尊严地死?
许多电影的悲怆感来自于英雄末路。
是苟活还是利落地去死?
《金刚狼3》选择让年老体弱,泯然众人的狼叔战死。
《飞越疯人院》中,被做了脑部手术的麦克墨菲变成了行尸走肉,酋长选择杀死这个躯体,带着他的精神出逃;
《百万宝贝》里拳击手麦琪摔断了脊椎,插着喉管,教练弗兰基拔掉了那根维生的管子,为她注射了“毒药”。
观众为这些结局买账。
而且在心里承认,这些好死胜过赖活着。
死亡包含了所有最难的伦理问题,人有没有权利选择安乐死一直是争论不断的话题。
电影《死亡医生》,是一部传记电影。
它再现了九十年代轰动一时的“死亡医生”杰克·科沃基恩的故事。
这位医生在密歇根州为130多位疾病晚期患者提供安乐死服务,他一直和政府较劲,甚至希望最高法院能为安乐死立法。
最终因为一例亲手注射毒药的案例,杰克被以二级谋杀罪判刑。
阿尔.帕西诺饰演杰克·科沃基恩,并一举拿下艾美和金球奖。
阿尔.帕西诺在发表获奖感言时说非常满足“能去刻画一位智慧、有趣,独一无二的人。
”当时,杰克·科沃基恩就坐在观众席上。
左图是杰克,右图是阿尔帕西诺这部影片最有趣的地方在于,它是重现:重现了杰克·科沃基恩,也重现了主人公带来的大辩论时代。
这是历史上真实发生的,反对者,支持者,病人,政府,医药协会,我们能看到真实生活中各方的姿态。
反对者认为他在扮演上帝,他的所作所为是歧视,是对残疾人、弱势群体的灭绝;支持者认为,他让人实现了有尊严地死,解除了许多人的痛苦。
医药协会说他是一部杀人工具,是对公众的威胁。
病人则把他当作生命中最后的礼物。
一位记者的描述更加中肯一些“他对于社会而言,更主要是正面力量。
因为他让人们意识到,有许多人,活着还不如死了。
”支持和反对者都认同,在杰克·科沃基恩出现之后,大家都意识到晚期病痛的折磨,知道人对死亡尊严有诉求。
关于临终关怀的研究变多,医生也更愿意给临终病人开缓解痛苦的药物。
目前,世界上有5个国家,美国有7个州已经安乐死合法化。
2015年美国民调也显示支持者数量更多。
数据来自Euthanasia Statistics全剧最血脉贲张的一幕是在庭辩时,杰克·科沃基恩雷霆大怒。
指着对方律师高喊“你怎么敢?
你怎么敢,把安乐死和种族屠杀做比较!
”现在距离杰克·科沃基恩为病人提供安乐死的九十年代只有二十多年,距离他的去世不足十年,人心已变。
支持安乐死将是大势所趋,只是任何一种理念传播都需要一些先驱,需要抗争和牺牲。
所以琼瑶以如此高调的方式把临终、安乐死这些问题带入大家的视野,是一件好事。
就像她说的“生是偶然,死是必然”。
对于一件必然的事情,我们需要让死亡变成一段“美好的告别”
1. 影片里,Jack Kevorkian之所以会积极推行安乐死合法化的是因为他的母亲。
母亲曾跟他描述自己的病痛:“想象一种世界上最难以忍受的牙痛,它发生在你身体里的每一根骨头中。
”这句话让我想起这样的画面——病榻上的母亲浑身插满了管线,手背青紫,腹部插着导出腹水的管子。
她瘦得脱了相,呼吸面罩比她的脸要大一圈。
吊袋里的药液一滴一滴地落下,旁边的监护仪滴滴地响着……此前我对于“安乐死合法化”背后所牵涉的伦理、法律等问题都没有深入地思考过,只是单纯觉得:一个人应该有选择用死亡结束痛苦,以体面、有尊严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的权利。
在我看来,生命的意义不应该只是生命的本身,人一生所追求的不只是“活着”。
如果活着意味着绝望的挣扎和忍耐,那么为什么不可以放弃这个选项?
相比于看到母亲在生命的最后浑身插满管线,在药物和仪器的维持下“永不言弃”,最终在苦苦挣扎的某个瞬间死去,我宁愿看到她能够做出自己的选择,在准备好后离开世界。
如果安乐死合法,如果有人问我是否愿意给我的母亲实施安乐死,我会说:“如果她愿意,那么我支持。
”我和Jack萌生支持安乐死的想法的原因相似:我们见到了母亲病痛中的样子。
那种痛苦、绝望、挣扎的画面沉沉地压在我们的生命里。
我认为自己是理解Jack的。
作为观影者、故事的阅读者,我不能做到始终站在影片、故事之外,因为它牵动了太多我的真情实感。
我很同情Jack。
我想,这样一个怀揣仁爱的医生、一个富有使命感的开拓者,即便他的支持安乐死的态度有些偏激,但也许值得一个更好的结局。
2. 在我看来,Jack以身试法而最终败诉是导致他最终悲剧结局的直接原因。
然而,以他的性格,他做出这样的选择,最终拥有这样的结局似乎是一种必然。
Jack是一个性格偏执、倔强的人。
这一点从他和姐姐Margo争吵、在法庭上咄咄逼人地批驳法官、在狱中绝食19天以示抗议等的情节中可见一斑。
这样的性格注定了Jack会成为一个安乐死问题上的激进者:他听不进去律师菲格的忠告,萌生了以身试法、挑战权威的想法。
他故意在媒体上公开自己对病人施行积极安乐死的视频,被起诉而来到最高法院。
他想要放手一搏:如果他胜诉了,则可以要求立法,让安乐死合法化。
此外,Jack活在一个非常孤独的世界里,是一个自我极其封闭的人,不习惯于分享和交流。
Jack他终生未婚,朋友很少,同事们大都认为他是一个疯子病理学家。
影片中他的好友与支持者Janet多次鼓励他打开心门,而只有最后,Janet在被实施安乐死之前同他最后一次交谈时,他才打开心扉,告诉她自己看到母亲被病痛折磨时所体验到的绝望、孤独、无助感。
而也正是他的这种自我封闭的性格,他不善于、也不想争取支持者。
《时代》杂志的十周年聚会本来是一个绝佳,他本可以去结交参加聚会的各行各业知名人物,还可以通过媒体的镜头去宣传自己的想法,呼吁更多人关注安乐死,可最终在面对灯光记者时,他只是选择沉默和躲避。
Jack也是一个自负的人,在菲格律师劝说他的时候,他总是强调“我什么都不怕,因为我是对的”。
他完全用医者的思维去考虑一个法律的问题,企图以牺牲自己为代价去赌一场胜利,想要把对于安乐死的交由公众评判。
简单来说,他就是以一个法律的门外汉的身份在挑战法律。
正所谓“无知者无畏”,Jack在法律面前的表现出的自负恰恰是由于他对于法律的不了解所致。
后来,Jack甚至抛弃了和自己观点不合的菲格律师,扬言要自己辩护、按照自己的方式向陪审团陈述。
他既然不懂法律,又选择单打独斗,势必会在法庭上将自己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Jack除去医生这个身份之外,还是一位画家、作家、音乐家。
影片中有Jack开办画展的片段,他的画作大多描绘战争、痛苦,很抽象,充满了恐怖、扭曲、怪诞的元素。
这种画作风格受到他童年经历的影响。
Jack的祖父母死于亚马尼亚大屠杀,他的父母是亚马尼亚难民。
父母对于种族屠杀的讲述给少年时期的Jack留下了极为深刻且痛苦的印象。
艺术作品是Jack内心对于种族屠杀、战争等印象的投射。
可以说,那些作品表达了他对于痛苦、罪恶的印象与感知。
这也是Jack为什么在起诉方将安乐死和种族屠杀相提并论时,感到极度痛苦和愤怒的原因——他无法接受他人把他出于好意而提供的医疗服务同这种最恐怖、最邪恶的种族屠杀相联系。
Jack因此在法庭上大发雷霆,咆哮着质问对方:“你怎么敢将安乐死和种族屠杀相提并论!
你怎么敢!
”Jack在最后的庭审上发飙被认为是藐视法庭的表现,这一行为也在一定程度影响了法官在最后的量刑。
最后庭审可谓是影片最为精彩的部分。
先前,起诉方曾以协助自杀指控Jack,但Jack却被判无罪释放。
而这一次庭审前,起诉方改变策略,撤销对于Jack协助自杀的指控,而以谋杀罪指控。
为什么庭审前起诉方会改变策略,转而指控Jack谋杀?
因为在协助自杀中,这一行为和自杀者以及协助者有关,故而作为自杀者的家属,被视为“知情者”而可以出庭作证。
陪审团听到他们的证词,了解到病人有多么痛苦,便会产生恻隐之心,并对Jack的行为产生理解,在最后定罪之时加入情绪化的判断,更有可能认为他无罪。
当罪名变为谋杀后,这一行为只和Jack有关,安乐死的病人的家属便不能再作为“知情者”为他作证,法庭上便没有了任何怜悯之情。
正如影片中律师菲格说:“这是一场不公平的审判。
” Jack不懂法,请到的律师也并不出色。
如果Jack的辩护律师是菲格,结果也许会很不同。
菲格告诉Jack的律师:当法官拒绝被害人家属出庭作证时,他本应该告诉法官,被害人家属亲眼目睹了“谋杀”过程,这样他们就成为了“知情者”,法官就不能拒绝他们出庭作证的请求。
但那个律师当时并没有想到这一点,白白错失了绝佳的机会。
不得不说,这样的指控罪名的转换实在是颇为高明的一招。
这里的改变指控罪名正是一种修辞:面对Jack协助病人自杀这一相同的行为,换一种说法,便能巧妙地利用法律,达到不同的效果。
《闻香识女人》的男主角扮演者也是阿尔·帕西诺。
所不同的是,在《闻香识女人》中,阿尔·帕西诺所饰演的Frank是修辞的化身,他在最后类似“庭审”的环节以滔滔雄辩为Charles辩护,让他得以免除责罚。
而在《死亡医生》之中,他却扮演了一个不懂法律的医生,只有一腔孤勇,在法律的面前不会为自己辩护。
法官对Jack的判词堪称全片的点睛之笔:“你来这里做最后的抗争,可你选错了地方。
我们的国家能纳百家之言,因为我们通过文明的、非暴力的手段解决内部冲突,我们有一套方法和手段,用来声讨违背人心的法律。
你可以批判法律,斥责法律,跟媒体诉苦,向民众请愿,但你永远不能逾越法律的界限,不能触犯法律,也不能将法律玩弄于鼓掌。
这次审判针对的并非那个争议,而是针对你,你藐视并挑战法律的权威和最高法院。
审判是针对于你无视法律,无视那个依靠法律力量才得以存在和繁荣的社会。
”尽管内心再为Jack感到可惜或不公平,也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判罚是合理的。
尽管Jack此前推动安乐死的行为备受争议,但这并非他最终被判刑入狱的原因。
法律最终惩罚的是他对于法律的轻视。
Jack以为他来到最高法院的意义是把安乐死再度带到公众的视野,想把安乐死这一医学伦理上的问题交由大众来讨论。
他以为自己的出发点是善的,所以他是对的、正义的,殊不知在这种颇具争议的问题上,法律不是是非对错、正义邪恶的对抗,而是修辞与修辞的较量。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Jack的思维和法律的思维产生了“错位”。
这种思维上的错位在本质上是Jack作为一个医生所具有医者的思维同法律思维的错位。
3. 在Jack和其他朋友打牌时谈到他打算提供用医疗手段解除病人痛苦的服务。
同为医生的朋友认为他的想法很荒谬,对他说:“我是个医生,你想让我被流放吗?
医生不应该把死亡的决定权交给病人。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生或死的权利究竟由谁掌握?
影片中,Jack实施的第一个安乐死病人是一位阿尔茨海默症患者。
她活在遗忘的恐惧和痛苦之中,所以请求安乐死。
但实际上,她仍然有很久的生存时间,也具备一定自理能力。
姐姐Margo跟Jack说,她不是符合条件的人选,如果实施安乐死,媒体社会一定对Jack有大量批判的、负面的报道。
而Jack说:“但她有这样的权力。
我不管别人怎么想,我病人的感受才是最重要的。
” Jack只是以一个医生的身份去在意、关怀他的病人。
像其他支持安乐死的人一样,Jack也认为:个人生命权掌握在个人手中,每个人有处分自己的生命的权利;个体并没有为了他人而活下去的义务,而是享有死亡的自由。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一个人应该对自己的生命负责,那么发生在自己权力范围内的纯粹自我损害不能算是不法。
根据自己的意志随心所欲地处分自己的法益的自由的观念看,这是一种合理的解释。
不过,这样的主张将在法律上带来诸多矛盾。
“刑法保护个人自己决定权,在刑事案件中,违背被害人的意愿是构成这些犯罪的要素,而生命法益具有特殊性,一旦放弃它那么意味着个体将失去自主决定权在内的一切价值和权利”,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讲,它与刑法保护自己决定权的宗旨所矛盾。
如果法律上承认自由处置生命是个人的权利,那么阻止他人自杀就变成了对他人权利的侵害。
此时,自杀者生命权面临不法侵害,那么他可以做出正当防卫,对阻止他自杀的人造成损害而不必负刑事责任;同时,成功阻止他人自杀的人反而要承担刑事责任。
这对于救助自杀者的人十分不利。
这样的法律将有悖于一个健康的社会所弘扬的价值观,即强调珍视生命、不得随意放弃生命,对于自杀行为应给予制止和救助。
此外,它使鼓励、教唆他人放弃生命这种违背社会伦理规范的行为变为“合法”。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如果安乐死一旦被法律所认可,那么就等于承认了自杀的合法性,而将这种合法性推广到晚期病人以外的感到痛苦、想要放弃自己生命的群体上时,将给同样怀揣善意的救助自杀者的人带来损害和不公。
法律和医学上思维的差异是导致Jack最终悲剧的最为重要的、最本质的原因。
Jack的初衷是善,法律的初衷也是。
然而,世界上不仅仅有善与恶的较量,还有善与善的对峙。
正如在安乐死问题上,不同角度的善良相互拉扯,带来的是难以调和的矛盾。
Jack是否注意到这些法律层面的问题呢?
也许他也听到过这样的反对观点。
但是,作为一个医生,他把病人的感受看得比任何事都更加重要。
也就是说,法律和医学视角下,对“自杀”问题所关心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二者对于安乐死的争论并非在同一个话语平台展开。
医学的注意力在一个局限这个领域之内,强调关怀病人的感受,强调对于人性尊严、生命价值的充分保障。
它最初伴随着人类病痛的表达和减轻这份痛苦的愿望而诞生。
“救死扶伤”是减轻痛苦的手段之一,所以,它应该作为医学达成目的的手段,而不是医学的目的本身来理解。
如果“救死扶伤”成为医学的目的,那么尽管医疗过程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对病人的肉体造成伤害乃至痛苦,有违医学初衷的事就应该被接受。
从医学思维来看,安乐死是一种并不常规的达成目的的手段,且它是调和常规手段与违背医学初衷之间矛盾的方法。
而法律是一种“平衡的艺术”,不是一种非此即彼,惩恶扬善的判断指标,它需要将注意力放在更加宽泛的领域之中,需要考虑在一个特定领域适用的逻辑是否同样适用在社会其他层面,还需要考虑在司法实践中是否能做到最大限度地平衡各方利益。
安乐死合法化尤其道义以及法理上的正当性,但立足于现实时,贸然将安乐死正式合法化蕴含着削弱法律对生命权的绝对保护,甚至为合法谋杀提供法律借口,这都是法律在面对安乐死时的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4. 影片中的故事发生在美国,群众们反对Jack的理由很多是宗教原因,他们认为医生不应该“违抗上帝的旨意”,把生死的决定权交给病人。
在此,首先讨论一下疾病、医学的本质,笔者比较认同的观点是:“疾病本质上即是一种人体系统的失衡,平衡是相对的,而失衡是绝对的。
医学的目的是干预人体失衡的自然过程,让人恢复到相对平衡的状态。
”医学本身已经是对于自然的对抗和博弈,从宗教角度看即是对于上帝旨意的违抗。
治疗是通过“违抗上帝”来实现的,那么既在安乐死问题上认为医生违抗上帝而反对,同时又接受医学就形成了矛盾如果说在美国,很多人因为宗教原因而对于安乐死表示反对,那么在非宗教国家的中国,人们反对安乐死合法化具体有哪些原因呢?
实际上,不论是美国或是中国,在面对安乐死合法化时,除了宗教问题之外,还有很多现实隐患。
首先,安乐死潜在着被极少数道德恶劣者利用,作为逃避履行治疗、关护等义务的借口。
安乐死的合法化首先需要很高的社会道德水平、精神文明作为保障。
其次,安乐死需要社会医疗卫生与福利保障体系的支持,只有在尽一切救治、医疗、关护之后,仍然无法缓解病人的痛苦、延续生命时,才可以考虑安乐死。
美国虽然已经有发达的医疗水平,但没有完备的医疗保障体系,很多人无法担负起高昂的医疗费用。
不少美国人会担心:一旦安乐死合法化,这将成为他们唯一担负得起的医疗选择。
而在中国,除了少数群体享有公费医疗、拥有医保之外,占社会大多数人口的普通工人、农民、无业人员、社会弱势群体则处于半自费或自费状态。
如果不考虑这一现实,从个案人道主义出发,通过立法将安乐死合法化,将会推卸国家社会的医疗、救治责任,这实际上是对人生命价值、生命尊严更大的不人道。
因此,在无法保证安乐死不被滥用的情况下,我们面对安乐死的合法化应该保持审慎、理性的态度。
既然安乐死合法化触及很多复杂的现实问题,越来越多的人主张用与安乐死类似的临终关怀来代替安乐死。
临终关怀指的是:“临终关怀是对临终患者全方位地实行人道主义的一种服务措施, 是使临终患者在人生的最后历程中同样得到热情的照顾和关怀, 感受人间的温暖, 体现生命的价值、生活的意义、生存的尊严。
” 可以看出,临终关怀和安乐死都在强调生命的价值和尊严。
不过,尽管类似,临终关怀不能完全解决安乐死试图解决的问题。
临终关怀的问题概括来说,一个是贵,一个是少。
“临终关怀需要专业知识,减轻痛苦的药物也很昂贵,这使得维持临终医院的成本很高。
此外,临终关怀机构大多数在大城市,对于乡镇、农村来说几乎一片空白。
”因此,临终关怀和安乐死到底在法律上如何安排仍然是一个有待讨论的问题。
5. 在安乐死问题上,法律和医学的目标是相似的,二者都想保护个体的生命价值、维护生命尊严,然而二者思维上的不同造就了“善与善的对峙”。
了解了这二者思维上的差异,也就可以理解Jack的主张,并且可以理解他为什么在法律上“不被理解”。
影片中有一个小细节特别打动我:在Jack第一次给病人实施安乐死时,病人躺在床上,讲起自己家的花匠周四会到他们家种金盏花,灿灿的金盏花将会把她的小屋包围。
Jack静静地聆听她讲述这些琐碎的美好,然后轻轻告诉她,现在如果她反悔的话他不会生气,他告诉她自己会尊重她的任何选择。
在病人面前,Jack好像变了一个人,他不再是一个偏执、孤僻、倔强的怪老头,他一下子变得和蔼、温柔。
我觉得这便是一个好的医生所展现的,对于病人深切的爱和尊重。
这部电影的原名翻译过来是《你不了解杰克》。
看完电影后,我并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理解了他,但我想谈谈我所理解的他——社会对于Jack Kevorkian医生的评价褒贬不一,但在我看来,我们正需要更多像他一样的“好医生”:像他一样尊重、关爱病人,体察病人的感受,把他们的关切作为自己的关切。
在我国,安乐死目前难以合法化,而作为类似替代的临终关怀也面临诸多问题。
当医学无能为力时,“如何尽最大可能减少他们的痛苦,给予他们尊严和价值”是每一个医疗从业者需要思考的问题。
医疗工作者需要尽己所能用尊重和爱来部分弥补安乐死、临终关怀的不成熟。
也就是说,“安乐死合法化”不仅需要社会有很高的精神文明和道德水平,需要我们有发达的医疗条件及与之相匹配的医疗保障体系,也对医疗从业者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于安乐死,整个社会需要进行持续的、清明而理性的讨论。
尽管Jack对安乐死过于激进的态度最终给他招致了惩罚,我们也不应该否定他努力的价值:世界上每一个重大的变革都需要许许多多像他一样富有使命感与反叛精神的、勇敢的人一点点地推动。
期待终有一天,法律与医学在安乐死问题上能够有条件化“善与善的对峙”为“善与善的合力”,解决医学人文上的难题。
(lz是萝莉,承受能力差,若讨论请勿人身攻击)心情大好跑来写观后感有时候觉得电影奇妙得难以言喻。
眼睛盯着显示器,脑子转不转都能既有所收获又可以放松。
从电影里捕捉到一些现实问题时,头脑中的警报器会响。
这部电影着实让我兴奋的原因是,它给目前不大受人关注的安乐死问题设计了一个被推到风口浪尖的背景,加上阿尔·帕西诺手术刀般无比精准的表演,让一部看起来像纪录片,演员的表现甚至可以说内敛的电影,实则分量十足浓墨重彩,很容易达到使观众思考、激愤的效果。
起码对我来说,这部电影后劲儿非常大。
我们常把和现实拼杀最终落败的人叫做“傻逼”或者“理想主义者”。
看到杰克医生在法庭上用三段论为自己辩护却显得滑稽的一幕,难免心酸。
毫无疑问,他人格高尚,清醒而睿智,最后一搏的方式是亲自执行一次安乐死,以此炒作自己吸引大众关注,从而获得在无数人瞩目之下为安乐死合法化辩护的机会。
他的想法可能比这夸张,以他的自信,那场庭审就是他邀请众人见证安乐死合法化的门票,斩钉截铁,胜券在握。
他只一味从逻辑上延伸和演进,捍卫安乐死必须合法化的主张。
但是他或许太关注自己的理想与病人的需要,忘了看看周围。
既然要这项活动合法化,就意味着它从此是可以被开展的公共事业,而不是只为某一个人进行这样的工作可以畅通无阻。
民众相信他的判断力与医德,但安乐死合法化后,其他凭空冒出来的执行者呢?
无法保证他们配不配得上这个职责。
进行这样的工作,对人品与智慧的要求都非常苛刻。
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哲学家因为最爱智慧,所以被认为最适合当国王。
杰克医生心系的安乐死合法化,也无形中附加了一个如同“哲学家才能当国王”的高门槛。
这种提议让人无从下手。
他宣扬的“人人都自主地选择死亡”,只能发生在执行者都是智者这样一个不可能的场景中。
他虚构了一个理想国,在那里我们可以放心地安乐死。
如果把对可操作性的期待延伸下去,不用多久就会走进死胡同。
不能寄希望于从业者个个都是智者,那么我们试着制定一份规范,一份判断标准。
问题来了,这个实际上说“经判定你已经可以去死了,但你爱死不死”的标准,人道么?
显然不,它严重背离了初衷与目的。
我一点都不希望看到安乐死合法化的一天。
我不希望生命的结束变得更不安全。
阿尔帕西诺可谓老戏骨了,他诠释的争议人物——专注在安乐死的杰克医生,既没有魔化也没用完美去神化,而是表现了他执拗、自大、悯世、尊重死亡的不同面,演技精湛,传神感人。
不够客观 @2015-05-28 19:16:34
我不能忍受这样的结局。人有权死得有尊严。而杰克是维护人类尊严与荣誉的使者。“你怎么敢,你怎么敢,拿安乐死跟种族屠杀做比较!”---最震撼我心的台词。老帕有张力的表演比老史泰龙华丽丽的双眼皮牛逼多了。让高举"Life is God's choice"的傻逼们去死
从深海长眠开始,就忍不住就安乐死产生了兴趣。这还是第一部我看的没有从病人角度出发描绘安乐死的电影。al把Jack这个斗士的斗争与孤独表现的淋漓尽致,当然导演也给了他很大的发挥的舞台还有内心的推动力。安乐死这个敏感的话题或许真的只有像种族,同性恋等问题一样让时间让解决了
Nothing can be said precisely to express my feelings about this.
我们还在努力争取有尊严的活着,他们已经在争取如何有尊严的死去。阿尔帕西诺真是个老戏骨,满是皱纹的脸上再也看不到教父的锋芒了。
题材是不错的,就是稍微沉闷了些。
再次见到阿尔帕西诺,老戏骨已经步入耄耋之年,虽然白发苍苍下爬满皱纹的脸已没有当年的气势,还是那么不紧不慢有张有弛;话题电影看完总有挥之不去的情绪,像反对死刑的《大卫戈尔的一生》,不反对安乐死,如果人的最后阶段能安详且无痛苦的走完,这终究是被善待的人生。
一样是论述right to die,但比类似于《深海长眠》这种片子畅快太多!我还是爱美国片,闷骚蛋疼的受不了。看教父的时候觉得年轻时al pacino和dustin hoffman很像,看这个又觉得他们两个老的时候又好像。都大爱,气质啊。
阿尔帕西诺的演出堪称神级。非常不花哨的片子,只有纪录式摄影和平铺直叙,但是对于人性和法理的辩论自始至终近乎完美。你相信一件别人都不信的事情,被大多数所绑架的时候,你能否决绝的认为自己仍然正确。you don't know jack and all of his 'patient'
老套
唉 我是做恐怖片看的啊
人类已经无法阻止我了……老帕的完美演出,我们多么幸运啊,还能看到他的演绎。
看到一半,实在看不下去了!
抱歉,在我还没有活得更有尊严的时候不会也不可能去关注如何死得更有尊严。老帕还是老帕。
美国人都疯了,整天为些根本说不清楚的事情争来争去,把那些所谓自由的面具扯下来却发现根本只是每个人都试图把自己的意志通过某种努力强加给全世界,谁都知道自己不是上帝,却全都以为自己在行使上帝的意志。
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真的是阿尔帕西诺吗?上午我刚看了《教父续集》,现在却无意中看了几十年之后同一个人演的电影,我在被电影魅力折服的同时,更感叹岁月的无情。不过戏骨终究是戏骨,太喜欢你了!
事实上我们很需要一名死亡医生,他知道你对死的渴望是源于真实的病痛,还是仅仅是抑郁症而已。Jack坚持的医生的使命和职责,用“万物归一”来说最合适不过。画面和色彩很精致,很多场景安静得像天堂。
这老头怎么长得那么像伍迪艾伦???
从HBO制作的电影都能看出美国冲突的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