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看到片头德普打的的样子时候,我几乎感激涕零,心想多年以后德普终于有了正常的造型,演正常的电影了,可是看着看着我才明白我错了,他还是选择这种非主流,不靠谱,让人一般那看不懂的电影。
说实话,整部片子很晦涩难懂,很无趣,全靠的是德普我才撑下来。
但是depp的味道真的无人能比,就算这样的电影看着他让人能让我心动不已,光是看他就已经够了,他身上的性感魅力不需要任何额外的修饰就可以散发出来,那种坏坏的但是又很男人的魅力。
如果他去演主流电影,演爱情的、动作的、枪战的,随便正常一点的,恐怕都会让人疯狂。
可惜,他没有。
永远都是这么离经叛道,永远都是用自己的才华来说明一切。
有生之年,能不能看到你演一部正常的电影啊,亲爱的德普!
莱姆酒日记,亮点是毒药一般的男女主,男的不说了,女的在男主踩着水上踏板车的时候出现了,在着如此文艺与装逼的时刻,女主出现了,貌似裸泳很是吸引人,看到这里原以为是“杰克船长”的浪漫爱情故事,可是并非如此,不断出现的波多黎各小村,报社,斗鸡诸多场景,让人分神,在后半部分,女主放纵舞蹈是让人稍亮,完全是我个人喜欢美女,可是她居然...真是让人不由得失落;心碎,没有羡慕没有嫉妒只有恨啊,是的,钙片诸多元素却看上去与主体貌合神离,始终贯穿的也只有莱姆和啤酒,太多的元素与场景让我不太弄得清该片到底要表达什么?
可能是我太过愚钝,我没有弄的明白,是关于那富商骗人骗钱与众人报仇始末,是嗜酒记者的自己升华?
是浪漫寻爱?
还是?
本片给我的感觉有些嘲杂,看似平淡却又在每时每刻都有不同事情发生的生活,是的生后就是这样的,电影不就应该演绎或者说再现一种生活?
还是说源于生活高于生活?
似乎要提炼出一些什么,可能是我太浅显我没有看出来,套用一句话:“艺术。
是人们为了满足社会的审美需求,一一顶的物质形式和情感为中介,表现社会生活或艺术家思想情感的审美形态”这么该片需要表现的又是什么呢?
最后我没有看了,男主角驾驶帆船走了,我不知道理由
原本以为德普和埃克哈特两位实力男星的加盟加上《长指甲和我》导演的合作,以及10月底的上映档期,会让此片进入奥斯卡的考虑范围,看完后才明白为什么恶评如潮,空手而归了。
很简单的故事,从开头来看,介绍人物做的还算不错,但此后,德普这个记者角色的前后,以及他们对他的信任都是完全没头没尾,导致结局的反叛也来的很莫名,似乎此记者没醉,而导演醉了。
德普和埃克哈特是失败的罪魁祸首,表演严重退步,完全缺少演技。
幸好事先看完了原著,否则都不知道电影把原著糟蹋成什么样了。
本作是亨特汤普森的处女作,也是他内心中最后一块处女地的展露。
但是影片打着纪念汤普森的旗号,自以为是胡改乱砍,不仅搞得原著故事支离破碎,而且把致敬这回事弄得肤浅而不达要领。
原著的主题就是美国梦的失落和自我的中年危机,而且我觉得更重要的是后者。
而本片使尽浑身解数试图强调前一个主题,却把它彻底地从人物经历中剥离了出来,让两者几乎没有化学反应,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影片对主要角色的删减和关系的篡改上。
本来汤普森想借用类似《在路上》的设定,让也门这个角色成为坎普的对立方,他自己年轻的缩影,而切诺特则是架在他过去和未来之间的桥梁。
让坎普通过对也门的交往,来达到逐步认清了自己的目的,切诺特更是成为了全面展现也门(也即年轻坎普)性格不可或缺的催化剂。
当然,切诺特本人的狂放不羁,也一定程度上寄托了坎普年轻时对理想伴侣的憧憬。
狂躁的也门最后抛弃了不慎从理想高处失足的切诺特——这种失足是早晚的事,而坎普虽带着不安的良心和不时的厌恶,却最终收留了她,就像人到中年,虽心有不甘,却不得不收拾自己在青春年少时留下的烂摊子一样。
在所有这些之后,原著才见微知著,带出美国梦失落的主题。
而影片可好,用力过度,把这种微妙的三角关系直接弄成了以桑德森和辛博格为代表的资本主义投机者和以坎普和莫贝里等底层人民决裂的象征,不仅完全偏离原意,且略显浮夸做作,其中那段刻意让坎普犹如汤普森本人附身一般,愤世嫉俗地转变自己的新闻态度的俗套突兀桥段,和最后大段所谓的为圣胡安日报新闻公正垂死一拼的桥段,都加重了这种做作。
除了对原著角色不合理的删除改动,本片的失败还体现在对原著情节的取舍不当上。
在原著当中,虽高潮不多,但在平实的语言中,不时流露出了汤普森对中年的焦虑和对现实的敏感,这也是本书在汤普森写作生涯位于重要地位的原因。
书中有很多独自一人的沉思和对外在环境的观察,这种内心的审视,最能体现坎普的成长。
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要数坎普对圣胡安各人住处观点的阐发,不仅体现了他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对生活态度的改变,也映射着他十年来对美国梦追求并最后失败的历程——这些他对房子的观点成为了其中一个重要的注脚。
但是影片中对这一元素几乎完全忽略,没有了对萨拉地下室般的陋屋的厌恶,对卡门海边小屋的喜爱,对桑德森豪宅的羡慕,对圣托马斯景观套房的赞扬,以及对终于有属于自己的小家的心满意足……可谓舍本逐末,避重就轻。
影片仅仅提到了圣胡安为了发展旅游而用一排排酒店将天然的沙滩海景从当地居民手中剥夺这个情节,为的,也是替万恶的美帝资本主义添加注解罢了。
最后,影片中莫名的斗鸡、时评、吸毒、巫医情节,以及莫贝里滥竽充数对卡门角色戏份的替补,都让本片重心错位,不明所以。
而原著中唯一得以保留的另一个关键点,也即汤普森借坎普渴望依靠桑德森上位的经历,来叙述自己对所谓终有朝一日能够变得成功有钱的美国梦的失败征程,这一线索,最终也沦为了编剧让坎普转投新闻自由圣战的一个低劣借口。
电影讲了很多东西。
那个年代的美国,那个年代的波黎多各,什么是美国梦,美国梦的实质是什么,“you know who i am?"it‘s money.导演拍Johnny这位潦倒的小说家时,以美国和西班牙,政治、文化相冲突的波黎多各为背景,很显然他也想让我们看看那个年代里的美国人民和世界其他地方在文化,经济,政治上的冲突。
它作为背景,没有很明显的讨论,有的是Johnny被土著追着打,还有如何和土豪友崩,等等其他构成他小说里混蛋的元素。
于是我在看Johnny的同时也看到了很多别的东西。
电影里有两个画面真 的 帅 到 我 了 。
一个是Johnny坐在回家的车上说他真的很想要他前妻的tips和fucks时,以及后面的捂耳朵和哇哇哇叫(我的妈呀真的是)。
还有一个就是偷看人家在海里啪啪啪时,扔掉玫瑰,连说my god的时候,你知不知道你当时的表情,真的让我很喜欢啊哈哈哈哈哈哈。
我不管,每次我被帅到还是怎样,都会连说fuck,这次说,对我普是真心的哈哈哈。
德普亲吻amber那段,看得他吻的很深情,又一次被苏到。
哈哈哈花痴完说回电影啦。
整体都很喜欢。
电影很好看。
就是喜欢看慢又有点闷的电影没办法。
德普不演船长的时候,演的差不多就是一个不总说话,有点闷的人。
这样的性格完全不像别人的50多岁,那大腹便便的中年形象。
前面倒回去找电影片尾曲那首很好听的歌,又再看了一遍德普偷船的片段。
仔细一看发现,他偷船的时候,那走路的样子就是船长呀哈哈。
果然德普自己本身就是一个海盗。
电影很好看。
我也承认片尾最后那几个画面拍摄的有些仓促。
但从头到尾都是很喜欢的。
喜欢背景是有点年代感的片子,看的德普两部人物传记片都算是很爱很爱的了,都是在不同时代背景下的小人物或大人物的故事。
喜欢电影很后面Johnny小说内容被念成旁白的部分,喜欢the rum diary.致永远的Johnny
The Rum Diary 是已故作家,记者Hunter S. Thompson(died@2005) 根据他1960年从纽约到波多黎科的个人经历所写的一本小说(这部作品60年代初便写完但是一直拖到2008年才得以出版). 为了纪念他,所以决定将他这部作品翻拍,Jonny Depp更是为了纪念他这个朋友,亲自出演电影主角.不得不说Thompson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作家,他开创了Gonzo journalism, 他认为记者应该以第一人称的角度来记事,该加入自己的个人经历情感去报道,而不是。
他以大量地喝酒,吸食精神药物出名. 他反对威权主义并且特别特别讨厌尼克森. 背景交待清楚,现在开始说说这个电影. 大致剧情: 一个叫做Paul Kemp(后面用Kemp代替)的纽约作家来到波多黎科的一家报纸The Daily News , 结果发现这个报社相当的诡异,有脾气暴躁的假发主编Lotterman,自来熟的眼睛胖子Sala以及带有强烈迷幻色彩的Moburg. Kemp阴差阳错认识当地大老Sanderson, 以及与他女朋友Chenault 之间的三角爱情纠葛(有背叛,有嫉妒,有情欲{看到这两个字估计很多人会迫不及待得想看了,233}),以及Kemp对Sanderson最后发起的挑战. 再多的剧情我就不想完整的说出来了,你自己看不是更好么?
下面我就几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地方说两句.Kemp 之所以会来到波多黎科是因为他的声音在纽约没办法reach out, 跟Chenault在船上聊他在看什么书的那个场景里面:他说 I can’t even speak myself.他不知道该怎么说把自己内心所想的表达出来,拟或者他在寻找一个他真正想表达的. (当然他最后找到了)为什么他会来到波多黎科其实值得推敲,这是一个旅游圣地,以have shit loads of fun(纵乐)为名,来这里吗就是为了喝酒吗?
还是逃避现实?
电影四分之三的场景里都是有在喝酒的, 酒怎么都喝不够,有大量的醉酒,早上起来hangover的描写. 下面引用一段对话:当Kemp刚来波多黎科的时候,还是由报社支付酒店费用的时候,下面是主编质问他为什么喝了这么多. Lotterman: How does anyone drink 161 miniatures? Paul Kemp: Are they not complimentary? (笑点自己找,我是笑翻了.)其实为什么Thompson要写这么多酒精呢,(我没有拜读过任何他的作品完全没做过任何研究这里纯粹自己瞎猜), 我觉得他想表达一种人民的Hopeless(没有希望了), 他觉得普通人其实活着跟行尸走肉一样,天天被强权/有钱人精神强奸, 为什么不允许去喝酒找乐子,或者说寻找一时的逃避?
可能他们不觉得自己在逃避,喝酒只是一种下意识的反应. 另外一个重点描述的是精神药物,这里我得提下在这部片子里面最喜欢的Moburg, 他就是那种“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的那种高人,他的每次出场就是酒醉,吸食大量精神药物后的混乱, 他对纳粹的崇拜,他对人类的失望,他对任何事情的 Don’t give a shit, 我只能说他真是活出了自我,他穿着奇怪的衣服说着讽刺的话,这个真小人比那些假君子高的真是“好几层楼那么高.” 好吧,back to 精神药物(比如LSD),世人(这里不特指中国人或者美国人,这是一个普世现象)往往把精神药物看作洪水猛兽,这玩意是“毒品”,我们得拒绝它,反对它,消灭它。
精神药物的作用是将感官,感觉,记忆和自我意识在短时间内的快速强化加强, 使用者会有强烈的逼真幻覺、時空幻覺,哈佛大学的教授Timothy Leary认为LSD有作为精神成长工具的潜力,60年代的嬉皮士认为通过 精神药品,神秘的修养(例如:禅)这些方式来改变自己的内心最终走出社会主流(这里推荐去研究下嬉皮士,那真是一个伟大的运动)HOLY SHIT, THIS IS UNIVERSAL: IF YOU WANT TO SAY NO TO THE GOVERNMENT, THE GOVERNMENT WILL FUCKING RAPE YOU TO DEATH.后来大家都知道美国政府在7080年代大幅度宣传精神药品为毒品大规模禁止. (我对精神药品不了解很多,但至少我知道 LSD是不会上瘾的.最近在我读乔布斯传记的时候,他也说了自己年轻的时候大量的吸食LSD)我这里不是说吸食精神药品究竟是对还是错(但我认为政府这么妖魔化精神药物是对群众的精神强奸), 我希望让看这篇文章的读者起码能认知到精神药品能让人产生幻觉,能更好的自我感知.ok,现在回到电影, 在kemp很迷茫的时候,Moburg将一个他号称宇宙无敌强烈的精神药品50刀卖给了kemp, 这是一种眼药水,因为是在电影院看的,没办法recall每一句台词,记得他说这个能让你看到太阳还是什么?
Anyway, Kemp 和 Sala,在滴了五分钟以后完全没有反应,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后,Kemp开始产生幻觉看到Sala的舌头开始不断的伸长伸长...(这一段对幻觉的刻画实在是...让人大呼过瘾)之后他们去了海边,Kemp看着龙虾说出了这么段话: Human beings are the only creatures on earth that claim a god and the only living thing that behaves like it hasn't got one. 这里便可以看出整个故事的核心,反威权,反强势阶级统治整个社会, FUCK DA POLICE.当地大佬Sanderson曾经邀请过Kemp去帮他们写“洗脑文宣”, 在他们一次会议的时候,想不起来是他还是其他大佬有个人说了这么一段话(不记得台词只能回忆当初理解的话):“这么说好了,如果你想价税5%,你一开始先说10%,然后普通人会很生气,然后你这时候说,好吧不伤感情,我加7%,人们还是会不干,这时候你再说,好吧,我最后“妥协” 到5%,然后人们就会同意了。
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吧,不同的宣传可以影响到普通人。
” 他们希望Kemp 帮他们写文字来让他们的新计划显得很漂亮(这个计划我还是不说出来好,自己去看)。
这个新计划会影响到全岛人,但最后Kemp准备要奋起反击的时候,除了身边的死党 Sala以及Moburg, 岛上的普通人人心惶惶但是却不准备做些什么(again, back to the point that people feel hopeless). 最后虽然反击失败了,Kemp歪着嘴巴来了一句: Did you smell it? The smell of bastard? the smell of true? 这句话,我直接OMG傻眼,Kemp那一瞬间的表情,把玩世,无奈,生气,希望各种复杂的情感完美的结合起来了. (我不得不花痴的说,这实在是太他妈的帅了) --------------------------------电影里面有好几个地方很好很好很好笑喔(我就不剧透了)--------------------------------我是跟我一个好“鸡油” @fireatme 一起去看的, 他认为这个电影铺垫太长,太快结局,不符合他的喜好!@#$%^^&**这里我想引用IMDB上@brookeb3393的评论:It's important to remember why this movie was made. It is for Hunter S. Thompson. That was really Johnny Depp's main focus. His goal is never to make the number one movie. He doesn't want to be a box office star. He wants to make movies that mean something to him and that is exactly what he did with The Rum Diary.如此所说,这是Depp对Thompson的致敬,并不是为了一个满足每一个人口味的票房blockbuster 去拍的, Depp 在这部电影里完美的诠释了Thompson, 导演Bruce Robinson 将Thompson对酒精,精神药物的爱,对威权主义的反对,淋漓尽脆的完整的表现出来了.文终, 在看完电影的2011年12月1日的今晚,我一口气写完这篇评论,不敢说“文思如尿崩”, 但有股不吐不快的冲动. (过去这几年来第一次写这么长的东西,so bear with me :) )文中的一些引用以及资料来自IMDB以及WIKIPEDIA, 这是我的first draft也是final submission, 这里我学下Thompson, 就不polished (修改) 了. 首发地址:http://otherworldman.tumblr.com/post/13610324881/rumdiarey欢迎任何人转播,我不hold any copyright.但请注明作者 @otherworldman
我觉得看电影就像喜欢一个,没有什么好与不好。
我觉得这部电影拍得的确是很有感觉,酒啊,不能老像中国这样喝,要想喝的时候喝
提到六十年代的美国, 您会想到什么? 摇滚? 性解放? 嬉皮士? 民权运动? 艾森豪威尔主义?肯尼迪遇刺? 还是反越战思潮的涌现? 提到九十年代的全球, 您又会想到什么? 柏林墙倒塌后的美国独霸全球? 冷战思维在后冷战时期的延续? 伊拉克战争? 亚洲金融风暴? 还是高速发展的互联网开始显现出对传统媒体的挑战? 《莱姆酒日记》/The Rum Diary 是美国作家亨特.汤普森/Hunter S. Thompson写于六十年代, 但直到1998年才得以发表的小说。
这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讲述了一个名叫保罗.坎普/Paul Kemp的记者兼自由撰稿人从纽约来到波多黎各的圣胡安城为当地一家不景气的报社工作。
但是,该家报社不久便关门倒闭了。
坎普也在随后的日子里经历了各种人生的跌宕起伏。
该小说在2011年由汤普森好友强尼.戴普/Johnny Depp名下的电影制作公司Infinitum Nihil改编成电影,并成为该公司自204年成立以来出品的第一部作品。
电影不仅刻画出了一幅美国六十年代的印象图,还流露出了美国社会在90年代对冷战的反思, 并夹杂了对当今全球社会中依然存在的种族冲突以及日渐高涨的仇外情绪的焦虑。
强尼.戴普扮演的主人公虽然酗酒、行事乖张,但正义尚存。
而他刚刚加入那家报社,便发现了自己和主编鲁特曼/Lotterman(Richard Jenkins)在有关媒体责任上的认识的不同。
他认为一个记者的职责是让读者了解真相;而鲁特曼则告诫他媒体就是告诉消费者,尤其是广告商们,想要的东西。
在鲁特曼的经营理念中,媒体的生存依赖于广告,所以报纸中所刊登的文章必须符合一个目的, 那就是让那些花钱的人高兴。
随后,坎普结识了在当地淘金的桑德森/Sanderson (Aaron Eckhart), 并爱上了桑德森的女友切诺特/Chenault (Amber Heard)。
和桑德森的接触过程中,坎普被许以重金,条件是写一篇文章,吹捧桑德森所参与的一个海岛开发项目。
这个项目是要在一个小岛上建个美国式的私人会所制的大酒店。
让前来度假的美国有钱人,尽情享受加勒比海的美景而不受当地人的打扰。
说白了,就是要将一片属于当地人的公共海岛私有化,并将它改造成只有特权阶层才可进入并享用的领地。
而据坎普在桑德森的私人海滩上的所见所闻,他知道这个项目在当地是不受欢迎的。
因为许许多多的当地居民被这所谓的“私人领地”理由而无情地赶出了他们生活的土地。
也因此造成了种族冲突矛盾的加剧。
虽然坎普在金钱的诱惑下,有所动摇。
但他最终因切诺特被当地人泄愤强奸,而开始反省美国人在当地的所作所为,以及其所造成的社会隔阂。
他认识到了政客商家和媒体的虚伪、他看到了种族冲突背后的社会阶层矛盾、他也开始质疑打着种种幌子的美国对外扩张政策。
这样的一个题材,不管是对故事发生的六十年代,小说发表的九十年代,还是电影出炉的21世纪,都有警示作用。
六十年代的美国和苏联正在冷战期。
两国为使自己成为世界头号强国而争得不可开销。
金援、海外市场扩张、太空竞争、甚至彼此支持局部战争等等,都是为了保护本国在全球的利益。
嬉皮文化的流行可以说是当时的年轻人对社会不满的一种表示。
大批年轻人以酗酒、性派对、摇滚乐、奇装异服诉求对社会高压的不满。
他们的举止在当时的遗老们看来,是反社会、道德沦丧的。
而同样是这样一批人,支持并响应各种人权运动以及表达对自由的渴望,也因此开始促使民众对国家政策的反思。
同样的在九十年代,美国开始独霸全球。
冷战虽然结束,但冷战思维依然存在国家的意识形态中。
同当年的越战一样,美国打着保护科威特的旗号对伊拉克发动战争,并以维和的口号派军进驻了前南斯拉夫。
尽管自1992年来联合国大会每年都敦促美国结束对古巴的封锁, 但它依然我行我素。
贸易保护、经济制裁、军事干预……结果弄得全球, 尤其中东地区,反美情绪高涨。
再看今天,9.11的发生,对许多美国民众来说是不幸的。
它使得美国民众空前团结。
但它也促使了美国国家主义的高涨, 并让政客们找到了插手他国事务并捞取利益的绝佳借口--反恐。
于是,我们看到了今天的美国。
有意思的是电影和小说中的主人公坎普整天喝的烂醉,还时不时用些可卡因来麻醉自己。
但正是这样一位看似稀里糊涂,办事不怎么考谱的人,开始用他的打字机来思考美国社会和海外美国人的言行举止。
强尼.戴普应该说是坎普扮演者的不二人选。
不仅仅是因为他是投资该片的老板和汤普森的好友,还因为他那特立独行的明星形性。
不管是他的剪刀手爱德华,还是加勒比海盗,强尼.戴普的明星形象总是和放荡形骸的社会边缘人物联系在一起。
他似乎天生就有种和主流社会格格不入气质。
但也正是这种气质,使得他可以对某些所谓的主流社会价值观进行戏谑和嘲讽。
也许,坎普这个角色没有强尼.戴普在《恐惧拉斯维加斯》/Fear and Loathing in Las Vegas (1998)中那个谢顶的形象让人大跌眼镜,但他同样在酒精的作用下,开始审视着周围的世界。
也许有时候,醉了的人更容易接近真实。
注:《恐惧拉斯维加斯》/Fear and Loathing in Las Vegas (1998)同样是一部改编自汤普森小说的电影。
而强尼.戴普在片中所扮演的Raoul Duke的原型正是汤普森本人。
一个嗜酒成性的失败作家,带着自己没有出版的两部半作品的遗憾,来到了波多黎各前往一家报社去当记者,然而来到这里的他发现,自己所憧憬的生活在这里并不存在,伴随他的还是窘迫的生活和成天酗酒日子。
影片的一开始就是约翰尼·德普宿醉之后在酒店中醒来,服务生叫开房门看见的却是一张疲惫不堪的脸,凌乱的头发、通红的双眼,一下就能看出昨天晚上这一切的主人做了什么。
然而不得不前往报社面试的他还是踏上了出租车,开始了他在这个美丽的国家的记者生活,然而他眼前的报社却只是苟延残喘,他满目所见到的都是为富不仁,和穷凶极恶。
来此淘金的美国人大肆是压榨当地人,而当地人也对富有的美国人充满仇视。
报社主编的逃窜让整个报社瞬间崩塌,失业的他此时又与刚结识的富人朋友交恶,此时生活四面楚歌的他,却收获了爱情,在这段可谓是充满危机的生活中他完成了自己的蜕变,涅槃重生的他踏上了回国的道路,去纽约娶了自己的心上人,并在此后的工作中成为了美国首屈一指的资深记者。
看起来有点枯燥的人物传记类电影,讲述了一个传奇记者在波多黎各的一段精彩往事,约翰尼·德普的主演是本片唯一吸引我的地方,他的演技确实是非常的精湛,不过呢故事本身却着实有点缺陷,缺乏高潮。
汤普森曾对着他的一本著作连开三枪,然后送给朋友,说:“这就是我的亲笔签名。
”他的遗愿之一是把骨灰装进大炮,轰上天空。
2005年2月20日,给妻子平静地打电话时,他拿起手枪对着自己扣动了扳机。
8月20日,在他的自杀之地,约翰•德普出资250万美元,将他的骨灰装进大炮,伴随着礼花射向夜空。
——烂片背后的故事比较精彩。
好演员好朋友,可惜没弄出个好片子。
“最好的小说远比任何一种形式的新闻更为真实”。
旗帜鲜明地反对传统新闻报道观念中的客观、中立、真实原则,认为不可能存在真正“客观”的报道,对一个记者而言,应尽可能把自己的亲身感受写入新闻。。
汤普森说,一个好的记者,“需要大记者的才华,画家和摄影家的眼光,以及演员的多变”'Human beings are the only creatures on earth that claim a god and the only living thing that behaves like it hasn't got one. '
与Fear and Loathing in Las Vegas精神同质,相比而言叙事更紧凑,但依然散漫无章。波多黎各气质突出,主人公保罗的转变则暧昧不明。此类电影中还是《裸体午餐》最为形神兼备,在精神与幻象中激发出了有趣的平衡点。
无聊,无聊,还是无聊,女主到是蛮好看的。
看到你我就莫名的开心
荒诞得很有趣~
那时的波多黎各端的是个“冒险家的乐园”。莱姆酒、女人再加好风光,约翰尼德普不知道是被哪一样醉倒了。不过,他尽管剃干净了胡子,却都还有着杰克麻雀的影子,洗不掉了。最后不得不提,艾梅柏希尔德真是个尤物啊。
片中酒变得非常有吸引力
终于知道德普为什么要和这女的好上了 确实很迷人!!!
忍著看完了, 片名應該改做"偽文藝裝B日記", 平淡而無亮點
为了德普才看到。。
扫过 木有任何感觉。。。异域风光片,这倒是的.....
本人是因为普叔才给4星 我实在是没看懂....
这个还不错,看了很久烂片了。
不好看,不值得看。
个人传记;人、景、龟、车,纯属养眼~~~
唯一的亮点就是强你德普单手解bra带
该说啥呢,把它看做一个爱情片,故事太琐碎,作为一个时代风情画,又相当浮夸。真不知道是拿放荡当风情的女人比较讨厌,还是一脸“我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男人更惹人嫌。透过望远镜偷窥人家高难度ML那段看得直拍腿叫“痴汉啊!”
我要对这货拔草了。你再烂下去我就不要做你脑残粉了。擦
Amber heard 无敌美
全为德普了。“世界上只有一种生物认为上帝存在,而只有这种生物的行为不像是有上帝的样子。”印象深刻的只有这句台词。还是德普的搞怪风,只是剧情有些散漫。
真是浪费时间和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