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美国制造

O.J.: Made in America,O.J.:美国制造,O·J·辛普森:美国制造

主演:O·J·辛普森,罗伯特·卡戴珊,碧·亚瑟,A·C·柯林斯,玛卡·克拉克,彼得·海姆斯,F·李·贝利,丹尼·贝克韦尔,吉姆·布朗,塔妮娅·布朗,巴勃罗·F·芬维斯,布鲁

类型:电视地区:美国语言:英语年份:2016

《辛普森:美国制造》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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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美国制造》剧情介绍

《辛普森:美国制造》长篇影评

 1 ) 无关是非,最是无解

看这个纪录片,会跟着故事的进展生出许多是与非的判断,会被表面的荒诞所惊诧:老年的陪审员,指责Nicole对家暴忍气吞声,似乎她的懦弱让她活该被人谋杀;辩护方打出的种族牌,让Fuhrman扣上种族歧视的帽子,以此作为他提供伪证的依据,尽管这显然不能直接推导出Fuhrman伪造了现场的手套,但另一位陪审员以此作为“相信他伪造了手套”的理由;仅有的两位愿意出镜的陪审员展现了全方位的非理性非逻辑的思维判定方式,让人深度不解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来决定一场诉讼的是非;而检方律师团队无数次的被辩护方摧毁本来完美的证据链,并毫无作为,面对辩护方打出的种族牌、控诉证人公正性的磁带等等,一群精英检察官和律师尚不如Ron的父亲反驳的几段话来得直切要害,任由OJ的辩护团队在无关案件的地方大做文章,他们却只会像刚刚毕业的被前辈吊打的法学毕业生一样,在采访时大惊小怪这些人怎么可以把显而易见的证据说成是无效的?!

Come on,他们就是做到了,他们拿着一手烂牌,检方拿着一手好牌,结果全程没有一次上手机会,眼睁睁看着好好的牌全部烂在手里。

六个月的审判带来令人唏嘘的结果,这时你才知道,刚刚自以为黑白分明的是是非非其实仅仅是基于表面的肤浅判断。

陪审员们毫不掩饰的宣称自己的票是对白人世界的报复,欢呼庆祝的非裔们不需要理性和逻辑,数百年来遭受的欺压与凌辱让他们有凌驾于司法公正的理由,你能指责这个族群吗?

当白人警察当街围殴和杀害他们的同胞却无罪开释时,他们是被剥夺权利的人。

看到弹幕上有人说这群狂欢的黑人让他对这个种族有了不同的想法。

是啊,这一刻他们显得那么愚蠢和小人得志,但是第一二集中展现的种族矛盾让人无法轻易的宣读他们此刻的对错。

这种白人极大的失落与黑人极大的狂欢,让一个最不配替黑人发声的OJ获取最大的胜利,是那个社会的荒诞,是两个族群间猛然加深的分裂。

这让人无法得出一个果决的有勇气的定论,这个案件的重点已经不在乎一个OJ是否有罪,从那个专门为黑人平权的律师加入开始,就注定了这是一场黑白之争,因为这是人类之间的抗争,是人类之间的互相伤害,这个案子无解,就像种族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并且无解。

花了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的时间,一口气看完这部纪录片。

感叹啊,人这个物种,明明和众多生灵一样,不过是在宇宙洪荒中渺小短暂的存在过,却能制造出这么多伤害别人又伤害自己的行径,沉浸在自我的表演中欢愉或痛苦,幸哉,哀哉。

 2 ) 陪审团难道不比辛普森更可恶吗?

片子花了近一半的篇幅讲OJ辛普森 (O. J. Simpson) 是怎么长大的,原来他出生在离我现在住处不远的Potrero Hill,当年是个黑人聚集地,属贫民窟,现在成了旧金山一个时髦小餐馆的聚集地,年轻人都喜欢往那儿跑;片子还还原了辛普森是怎么在高中阶段就展露出了过人的体育天赋,后来被招进位于洛杉矶的南加州大学(USC),成为橄榄球校队的领军人 - 在那里,他初尝成名的滋味。

进大学时他就已经结婚了,他第一任妻子原本是他发小的女友,被他辛普森抢了过来,娶回家。

大学毕业,辛普森从美国西部的加州搬到了离纽约不远的水牛城,成为了一名职业橄榄球运动员。

在当运动员时,他已经深深为“名气”着迷,接广告,拍杂志,他想要的舞台,远远不止在运动球场上。

慢慢地,他开始在电影里崭露头角。

当时,他已然是一位明星,而不是一个“球星”。

不久,他宣布从橄榄球届退役。

值得一提的是,他成名后,身边几乎都是白人,他刻意筛选着自己的朋友,从而塑造自己的形象。

他说,希望人家想到他时,“不觉得他是黑人,他就是OJ辛普森”。

那时美国种族冲突非常严重,不时就有新闻说白人警察把黑人打出翔。

那时,当美国非裔群体需要一些意见领袖站出来为黑人说话时(比如拳王阿里等都会纷纷站出来),辛普森从来都是拒绝的。

在那个种族主义盛行的年代,他的想法和行为难免会引起了一些黑人的不满,认为他自私,不帮自己人。

辛普森不在乎这些,他更在乎白人怎么想。

他想成名,想继续挣大多数人的钱。

他的第二任妻子是一个餐厅的招待,德美混血。

一见面辛普森就被她迷住了。

他很快想办法跟自己的黑人发妻离婚,娶了美丽的混血儿Nicole。

婚后几年,辛普森依旧难以抑制自己花花公子的本性,到处沾花惹草,Nicole因此多次和他发生争吵。

辛普森不能忍受Nicole竟然敢对他的行为指手画脚,几乎每次争吵都是以Nicole被严重家暴而收场。

光是警方的记录,就有8次以上的家暴报警。

Nicole记录下自己被OJ Simpson家暴终于有一天,Nicole不想再为了孩子而忍受丈夫的暴力。

她向法院提交了离婚申请,搬离了二人共同的住所。

她以为她终于可以做自己,可以决定自己要去哪里吃晚餐,可以决定自己涂什么颜色的指甲油,可以决定和谁交朋友,开始新的生活。

然而辛普森却在暗中监视着这一切,甚至Nicole见过什么人,说过什么话,辛普森都能一字不差地复述给她听。

1994年6月的一个夜晚,Nicole和家人在外吃完晚饭回到家中。

餐厅发现Nicole遗落在桌上的眼镜,于是打烊时派一个服务员去Nicole家归还。

没想到的是,晚上10点多,两人被发现死在了Nicole家,双双都被割喉,警察赶到时发现二人血都模糊,早已身亡。

辛普森的袜子上、手套上,他的车上、他家的院子里,都发现了血迹。

一些证物甚至同时发现了三人的血迹,一切证据都表明,辛普森是且绝对是凶手。

而当警察要对他进行逮捕问讯时,他竟然伙同好友(AC Cowling)驾车逃跑了,也就上演了当年震惊全美的“追捕辛普森”直播,连NBA的总决赛的转播都给它让了位。

左:辛普森;右:AC Cowling如果真的就这样顺利定罪,那么这个案子也就是个大家心服口服的平常案件一个。

问题就在于,辛普森的花千万美金聘请的律师们大打种族牌,导致了这原本信息清晰明了、证据确凿的“杀妻案”,彻彻底底变成了白人警察针对黑人的一场不公正的“栽赃嫁祸案”。

由大多数非裔组成的陪审团最后以大多数票,投出了“辛普森无罪”的结果。

全美黑人沸腾,他们觉得这是黑人庶民的胜利,是里程碑式的结果。

但是这样的胜利,无疑更加深了美国种族间的鸿沟。

90%白人认为辛普森有罪。

伊藤法官宣布辛普森“无罪”片子的最后一部分介绍了在案件结束后,各人各家发生的事情。

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不作赘述了,只是这些的确让人看到的是因果循环,或者说一部分的因果报应吧。

可是,让我久久不能释怀的是,无论如何,法庭是怎么能允许情绪占了事实的上峰呢?

这不是由几个三岁小孩就组成的陪审团啊。

陪审员们明知居心叵测的律师是在“种族牌”,却也顺着这样莫名其妙的规则在法庭上继续游戏。

律师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那么,陪审员们,你们告诉我,你真的在这么多证据面前,依旧相信这个辛普森没有残忍割喉另外两个生命,是因为他是黑人吗?

案件至今三十多年,你们每一个人晚上都睡得着觉吗?

陪审团成员之一,承认自己投“辛普森无罪”是出于报复白人的心理。

2007年9月,辛普森跟认识的小混混在赌城拉斯维加斯一起制造了一起打劫案件,没有人员伤亡,也没有过大的财物损失,但是辛普森被判33年监禁(依所有罪名总和)。

这个案件常被大家拿来说道的是,本该是10月2日下午宣判的,法官生生把所有陪审员拖到了深夜11点才宣判,因为10月3日是个不寻常的日子。

十三年前的10月3日,伊藤法官宣布辛普森杀妻案结案,辛普森无罪被当庭释放。

而33年的总监禁时间,也对应了当年辛普森在民事法庭被处罚的3千3百万美元的赔偿金。

这样一个轮回,你说是不是巧合?

94年辛普森杀妻案,司法是进步了还是倒退了?

07年辛普森抢劫案,司法是进步了还是倒退了?

94年辛普森杀妻案到07年辛普森抢劫案,种族问题是缓解了,还是加深了?

 3 ) 观《辛普森:美国制造》有点小感,伪装太久终会被反噬

4.19目前看完第一集,我的感受是就是辛普森好像是这样一种人,他可以各个方面都做得很完美,运动天赋发达,口才好,脑筋灵活,人际关系也处理得信手拈来,感觉他就是天生吃偶像或者榜样这碗饭的,但是通过第一集的背景介绍,他的成功我觉得离不开他是个黑人的这个身份的加持,所以即使当时黑人与白人的矛盾冲突已经日趋严重,但是他凭借着超凡的运动天赋已经完美的形象塑造,让他从那怕是一众名人中也分外突出。

一个人越完美就越让我觉得这个人肯定有没有展现出的另一面。

而且他一如既往地坚持摒弃肤色的意识,美名其曰为超越种族,始终中立自己的立场,没有为自己本身种族所处与弱势一方的情况所发声,就是一个精致到极致的利己主义者。

可能有人会说他做与不做都是他的权利,但是我认为如果处于这样一种地位之上,你其实就是一个既得利益者,那么你就是应该有义务去为弱者发生,为一些不人道的事实事件表明自己的立场,而不是在语言和行动上若有若无得显示出白人的优越性,一直置身事外,说我只要做好我自己的OK了,这时候就感觉已经开始慢慢走歪了第二集看完了,能看到的就是黑人与白人警察之间矛盾与冲突越来越激化,而他却彻底得置身事外,因为随着他的身份与阶级不断上升越级,势必造成了与黑人处于两个完全没有联通的世界。

一边是洛城警局治理的水深火热之中,一边是OJ与各个行业的佼佼者互相交联,高尔夫球场成了最容易碰见他的地方,即使他对此一窍不通。

而且在这里再一次看见了他第一任妻子的悲剧发生在新一任妻子身上,这次出轨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她怀孕而只是他觉得变丑了,简直可笑至极。

看下来,我感觉至少接受采访的几个他的朋友对于他来说还是蛮关心的,有问题或者做得不妥的也会直接指出,不过他好像对此已经不以为意,到了觉得自己可以完全掌控整个局面的地步,也就是这样的一个特质,不难成为后续案件埋下隐患是种子。

4.20第三集 妈呀,当看到那些曾经的朋友在怀念女主人生前的种种,回忆参加葬礼时的一幕幕,当时的案发现场的惨状,难掩泪水,我都要哭了,好可怜😭身处顶峰时一刻都没有为黑人权益发声,在被围捕到时候到场围观起哄支持的黑人,问出“这群黑人来干嘛”这样的话,一群不想看清真相的人只会再那里吼叫“oj didnt do it”,到底是真的没有还是他们不愿看见。

还有那看似争取正义,寻求真相的庭审现场谁说又不是一场针对各方来说都有所企图的争名夺利的舞台呢。

案发前从来没有认同过自己的非裔身份,现在却拼命在吃同胞的红利,到最后的一句“我们要让他黑得发亮”真的是讽刺至极,想想就想笑看到第四集最后荣的父亲的发言,我真的什么都不想说了,都在要求释放oj,受害者又有谁为他们说话呢,真的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这话放在一定情境里面确实是可以实现的。

案件结局看似是黑人群体为自身权利打了一个胜仗,最终导致的结果却只能是白人与黑人之间的鸿沟越来越深。

第五集完结。

他最终的胜利对他的非裔同胞来说到来了什么积极影响吗,我觉得是没有,或许我们还可以这么理解,最终的判决带来的实际利益,最终受益者只有这个名叫辛普森的黑人运动员,别无其他。

看到最后,其实他脱罪之后过得并不如意,因为他待的那块区域还是白人聚集区,他们依旧认为真正的凶手就是他,永远不可能回到案发之前在他们眼中的那个形象了,他这又是何必呢,以后漫长的几十年都是要忍受着另一个族群的谩骂以及不信任,这样的生活又是他愿意度过的么。

最后他将只能生活在给予他二次生命的黑人群体之中,那么他真正的内心又是怎样的呢,他真的与他们站在一起了么?

当然一切的最终答案也许随着前几天他的去世都已经不重要了。

4.21看到最后不由得感慨,他太会包装自己了,情商非常高,永远懂得如何把大家理想中的样子展现给大家看,以至于有时候真得不禁要问,要是那个有强烈占有欲,把前妻和无辜的服务员迫害到这种程度的恶魔么。

他把两个人格分裂得特别清晰,以至于一段时间内仿佛在亲密的人面前会情绪失控的画面在粉丝大众面前永远不会发生,真的是这样呢,真的能一直保持么,答案是否定的,他那是真的能这么如意地掌控自己的情绪与性格,那这起案件一开始就不会发生。

所有美好的表象都是目的的驱使才得以呈现,真实的自己永远只有他自己清楚

 4 ) 《O.J.辛普森,美国制造》:到底制造了什么?

对于一桩已经镶嵌于人类文明历史坐标之上的事件来说,O.J.辛普森和他的传奇经历本身已经拥有足够的穿透力和延展性,无需再增添更多的佐料。

在《美国制造》之前,辛普森案已经被各类的探案和猎奇者们像发现外星人一样从各种角度剖解的体无完肤,全世界的法律课都拿它来标榜程序正义的重要,全中国的思修课都拿它来力证权贵资本主义的虚伪。

大家各自截取着希望获得的真相,并在这自以为妙手偶得的真相里心满意足、沾沾自喜。

在叙述空间已经被极度限缩的情况下,《美国制造》居然还能在针尖上起舞,并拿到一座奥斯卡小金人。

除去叙事技艺和内容厚度之外,更重要的是,它给事件的亲历者、旁观者以及所有幸灾落祸的局外人一次集体反省的机会:谁该为这出美国制造的荒诞悲剧负责?

当局者迷,即使是事件的亲历者和参与者,也未必能跳出当时当下的个体经验而实现宏观和整体的观照。

在《美国制造》里,时空标尺的延长和扩大实现了影像语法上共时态与历时态的并置,在没有预设立场的前提下,大量的细节既互为补充又针锋相对,让骨感而抽离的案件回归丰满、多义又诡谲的社会现实,也让穿越时间迷障的后来者得以从历史的纵深出发,回溯当年第一次煽动翅膀的那只蝴蝶。

当所有的期待视野都聚焦于如何实现对那场世纪审判的二次译解时,《美国制造》却冒着巨大的注意力被转移的风险而用180分钟近乎冗长的篇幅来描绘辛普森的成长史。

这样的开篇是创作者与观者之间的战斗,缓慢、琐碎的生活细节极大压制了观众像渴望考古新发现一样的猎奇兴趣,显示出强大的内容自信和节奏掌控力,它强迫所有人沉淀下来以谨慎和悲悯而非猎奇取乐的态度看待所有身处辛普森案漩涡中的人以及那个时代。

悲剧的时钟于20世纪60年代开始摆动,这是辛普森的高中和大学时代。

在1968年,这个特殊的历史横断面的一侧,是辛普森获得海斯曼奖的歌舞升平、黑白一家亲;而另一侧,则是马丁·路德·金和罗伯特·肯尼迪的遇刺,嬉皮士运动,以及墨西哥城奥运会上的黑拳事件。

那些精致的反打镜头和交叉剪辑,配以恰逢其境的饶舌音乐,以及采访中不断涌现的细节和金句,把一个时代的荒谬与种族冲突的张力交代的清清楚楚。

1968,从而定格为辛普森王者荣耀的起点,也注定是悲剧宿命的肇始。

其实,美国制造的篇名已经暗喻了辛普森的宿命。

一方面,它源自于个体与社群之间存在的一种关于控制与摆脱的紧张关系。

与今天中国观众最熟悉的NBA比赛里乔丹科比詹姆斯等一众黑人明星包打天下的境况不同,60年代的美国职业体育,“黑人运动员首先需要考虑社群的利益,其次才是体育本身”。

当穆罕默德·阿里,比尔·拉塞尔,吉米·布朗这些上古大神们在黑人社群的簇拥之下刮起职业体育的黑色风暴之时,流连在白人精英环境里并且不断强调“不想被以肤色定义”的辛普森更像是一个黑皮白心的叛逃者。

从理性上看,他想要摆脱“N”字打头的屈辱标识而成为一个纯粹的体育明星,拒绝为民权运动表态的遭遇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不转不是中国人”之类的族群压力和道德绑架。

然而,个体选择在特定的时代背景和群体境遇下,必须考虑“政治正确”的刚性原则。

就像选择“曲线救国”的汪精卫成为汉奸一样,在平权运动风起云涌的年代,“不想以肤色定义”的辛普森在黑人社群眼中就变成了一个粗糙的利己主义者,向白人摇尾乞怜的“黑奸”。

但问题的复杂就在于,黑人民权运动组织的不断壮大让它们有了自己的权力意志,逐渐从追求平权、反对歧视的政治诉求转为谋求自身存在与利益最大化。

这些组织对个体意志都有浓厚的控制欲望。

它们将自身塑造为“政治正确”的化身,并把这样的观念传遍世界。

辛普森的成长时代还有摆脱肤色标签、做他自己的冲动和可能性;而在他坠落的年代,他一心想要摆脱的肤色却最终成为逍遥法外的杀招,已经完全无法逃离社群控制的大网了。

另一方面,这场臭名昭著的世纪审判也是族群撕裂与集体恶行的产物。

辛普森无疑是这出荒诞的剧目主角,但事件最终演化为一场族群对立和集体非理性的大众狂欢,始作俑者却不在他。

辛普森的可怜就在于,他虽然没有为个体的罪行承担罚责,却成了所有集体恶行的垃圾桶。

《美国制造》用大量的一手信息揭掉了蒙在历史疮疤上的遮羞布:所有参与其中的陪审员、检控官、辩护律师、主审法官、民权运动领袖、媒体舆论以及所有不分肤色的观众都是这场滑稽悲剧的参演者和推动者。

很多时候,数量即正义,在集体共谋的恶行面前,关于善恶的界限与定义往往变得面目可疑。

即便认识到这是一个荒谬的错误,我们也总是倾向把人人都有份参与的集体恶行归咎于时代,归咎于他者,却鲜有某一个人为当时当下当地个体的恶行负责。

《美国制造》细致地刻绘了辛普森案的荒谬以及所有人的推诿。

陪审员认为是检控方的策略失误,检控方认为是遭遇猪队友,民权领袖认为源于白人长期压迫激发了酝酿已久的社会情绪,白人警方认为这是黑人的愚蠢和自私,媒体认为是观众起哄,观众认为是舆论诱导。

所有人都觉得有人应该为事件负责,但没有一个人认为自己应该承担责任。

勒庞在《乌合之众》里说,“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所作所为就不会再承担责任,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的约束的一面。

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

当年迈的老黑人陪审员被问及辛普森案的判决是否是为当年正义未得罗德尼·金报仇时,她毫无迟疑地挥舞起双手回答了Yes。

所有的残忍和狂热、简单和极端,都在她挥舞的手上淋漓地展现出来。

《美国制造》带来了不同以往的情感冲击,它把对于辛普森个人的嘲讽、憎恨和咒骂,引向集体反思的沉默。

那些不断使用的航拍镜头,既像是上帝视角中关于天道轮回的最终审判,也暗喻了对族群裂隙无法完全消弭的悲悯与无助。

有真相才有和解。

抽丝剥茧、层层深入的之后,但愿它能成为人类彼此理解的一把钥匙。

 5 ) 时代喧嚣,巨星陨落

今年奥斯卡最佳纪录长片给了《辛普森:美国制造》。

有5集,也算是我看过的最长的纪录片了。

然而这个辛普森并不是那个黄脸的辛普森。。。

但这并不影响在上世纪80-90年代这位老兄在美国文体界的大名鼎鼎。

如果你也像我一样是《白头侦探》电影系列的忠实拥趸,你应该对里面那个呆头呆脑随时受伤的黑人警探记忆犹新。

此哥就是这部纪录片的主人公:O.J.辛普森。

关于这位仁兄的生平,可以去搜索一下,你会发现,即使是最抓马的肥皂剧,也编不出来这么离奇曲折的剧情。

从一个天才橄榄球运动员,到好莱坞宠儿,再到狂暴杀妻嫌疑犯,乃至阶下囚。

这么跌宕起伏,纪录片会不会失去其原本应该拥有的客观公正以及严肃性?

然而替美国人操心这种事还是留给CCAV吧。。。

整个纪录片拍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

难能可贵的是不仅说清楚了这个人的来龙去脉,还以庞大的时代背景为依托,用大量的影像素材和多角度叙事,折射出了自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延伸至今的美国社会的层层面面,令人叹为观止。

一个人,怎么会成为他现在的样子。

年轻时真的不太关心,无知者无畏吧,或者说是缺少对生活的理解,对生命的尊重。

现在岁数慢慢大了,愈发体会到世间万事必有因果。

至于那些凶徒,天生携带坏种基因的也不是没有,但很多与后世环境息息相关。

比如之前说过的《公民X》里那位连环杀人犯原型,小时候赶上乌克兰大饥荒,哥哥被邻居抓走吃了。。。

长大点赶上二战,爸爸被德军抓进了集中营,母亲被轮奸。。。

战后熬过了集中营的爸爸反倒被定为通敌卖国,作为坏分子儿子的他也就失去了升学等各种机会。。。

当然你也可以说那别人经历了这些怎么没变成变态呢?

也有一定道理,反正我觉得这些事对行成他的罪犯性格应该是有一定的诱因。

不是有一门犯罪心理学吗?

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也可以避免制造出其他如此的变态杀人犯,造成更多的社会悲剧。

当然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 正常人的死活都不关心,谁还会琢磨这些边缘人物。

野蛮世界今天就先不在我们的讨论范畴了,但是你以为的边缘人物,其实就活在我们这些正常人中间,出了事了“边缘”了,不出事或者没让你知道就永远“正常”。

比如《杀人回忆》最后那个镜头,大饼脸宋康昊直直的看向你。。。

之前看了《隐藏人物》,所以对美国60年代的种族隔离有了更清楚的认识。

这么健康向上的电影,这么文明理性的NASA,都会有那么深刻的偏见和歧视,就更不用说愚蠢大众了。

O.J.辛普森就是在这样的时代和社会成长起来的,这对于他性格的形成至关重要。

他的好友AC在片子的一个访谈里说:O.J 从来不打架,他靠嘴赢得世界。

对于其圆滑的性格和高超的情商可见一斑。

身处于那么一个种族隔离的时代,这其实是一种最聪明的自我保护。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他那么渴望出人头地,与原来的种族和出身划清界限,乃至模糊了自己的身份属性。

这么一看,不是和MJ挺像的吗:取得巨大的成功,抛弃原有的身份。

所以就不难理解,当他凭借着自身优异的条件取得了体育界的成功之时,他是多么渴望和黑人身份说拜拜。

纪录片花了大量篇幅回顾了那个硝烟四起的压抑年代,黑人们是如何奋起反抗,争取平等的。

而情商超群的O.J选择不参与,置身事外。

其实这事也没什么可指责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对自己和家庭负责不对社会负责什么的。

但这里要说的是,这种身份上的割裂,对他日后的种种行径其实是一种铺垫。

一个对自己身份都不认同的人,又取得了那么大的成功,性格肯定有扭曲的成分。

当然,如果时代不是那样的时代,社会不是那样的社会,他还有必要把自己变成那个样子吗?

这就是为什么在讲述这个人的生平的同时,加入了关于那个年代和环境诸多的描写,一个人无法与周遭隔离开,单独来谈论。

O.J凭借出众的运动才华,在橄榄球界名声鹊起,说真的,对这个项目不甚了解如我国人民,看见他跟一只不知疲倦的驴一样的旁若无人的奔跑在赛场上,也觉得确实挺牛逼的。

而且哥们长得还挺帅,还那么会说话。

比如在那场关键赛事取得关键得分之后,他邀请了全体队员一起进行采访,一个个介绍他们。

太会做人了!

人人都爱O.J啊,JUICE(他当时的绰号)简直全美家喻户晓,尤其是穷苦的黑人,简直将其视为偶像,就算他一辈子都在试图与自己的黑哥们们划清界限。。。

然后体育界的宠儿顺水推舟进军广告界,影视界,商业等领域,入住富人区,日夜歌舞笙箫。

那时候他认识了后来的妻子NICOLE,和黑人发妻拜拜。

首先我觉得换老婆没什么,尤其对于这样一个声名显赫,长得又不寒碜的成功人士。

黑人和白人结婚也没什么,只要人家自己愿意。

那么他和他老婆又是怎样走向那么一个万劫不复的呢?

归根结底还是源于他的内心,自我膨胀,对自身身份的焦虑,对白人社会的渴望和对白人妻子的占有欲。

当然你也可以说这都是扯淡,夫妻双方互杀的事例屡见不鲜,只不过这次发生在一个名人身上而已。

但事情发展到这最终一步,应该也是和他的身份地位有直接联系。

NICOLE之前一直在打电话向警方求助,很多起家暴也证明了问题所在。

但是O.J是如何没有向普通人一样得到应有的惩罚呢?

警方和社会是不是也是这场惨案的帮凶?

纪录片从第三集开始,重点从他人格的形成转到了这个社会对待名人和权贵的态度。

从如何造就了希普森这个人,到了如何造就了辛普森杀妻这起惨案。

从那个杀人之夜开始,整个事件就进入到了一场荒诞戏。

比如最著名的那场高速路追逐,全美现场直播,很多人都到路边给O.J助威。

警察们所显示的温柔,是在以往任何对待黑人疑犯的追逐戏里都没有出现过的。

那几乎不是追逐,而是一场护送。

而对待周遭的围观群众,一位特警队员的评述最为犀利:what a bunch of losers!

其实任何年代都是这样,吃瓜群众基本都是看热闹的状态,谁关心什么是非,或者是谁的立场决定了谁的是非。

其实也不只是吃瓜群众啦,还有后来的明星律师团,检察官,法官,陪审团,记者,O.J的朋友,甚或是受害者NICOLE的家人。

这哪里还是一场针对辛普森的审判,这简直是一场针对美国各个社会阶层的世纪审判!

在这里,不分种族,无关男女,无外乎是一场立场之争。

当然,辩护的过程及其精彩,也体会到了之前铺垫的良苦用心,因为决定一起案件的审判结果的,真相是最后一个考虑的因素。

也不用尽情嘲笑人家的冤假错案了,那个体系比起大多数国家的屎一样的司法系统来说还是先进太多。

我们习惯生活在屎里,不自知罢了。

有些东西,黑白什么的,摆在那里,也许明眼人都已得知,但归结到最后,又岂不都是一场闹剧。

看热闹的,义愤填膺的,主持正义的,痛心疾首的,幸灾乐祸的。

一个巨星的陨落,也是一个时代的衰亡。

今天,连这种级别的丑剧都已不再上演。

人们习惯于回顾往昔峥嵘岁月,人们争相登场,人们不再关心他人的死活。

话题只有三分钟热气,也懒于再去明辨是非,探讨真理。

古人都是哲学家,思想家,社会活动家。

我们是网红,屌丝,geek,脆弱的中产阶级。

阶级始终并且永远会在那里,难以跨越。

(本文原载于作者微信订阅号:叨叨小宇宙)

 6 ) 肤色斗争中的社会问题与个体悲剧:《辛普森:美国制造》

1、肤色斗争在Beyong乐队的那首献给曼德拉的《光辉岁月》中,他们将曼德拉反种族隔离的伟大事业称之为“肤色斗争”——20世纪中期以来的轰轰烈烈的反种族隔离斗争确实是由“肤色”引起的“斗争”。

这场“肤色斗争”在美国进行了半个多世纪了,至今仍未落幕。

时至今天,“反种族隔离”已经成为美国基本的社会共识,但“斗争”的“剧情”仍不时会有所反转。

看完这部长达7个半小时的纪录片《辛普森:美国制造》,我深深感受到,“肤色斗争”并不是单纯的“正义”问题,它还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从而折射出个体的悲剧。

2、美国制造说起O.J.辛普森这个人物,无与伦比的橄榄球生涯和“辛普森杀妻案”是他身上最重要的两个标签。

“辛普森杀妻案”引发了一场“世纪审判”,整个事件对美国的司法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如今,很多人言辛普森必“杀妻案”,对他辉煌的橄榄球生涯已经不感兴趣。

事实上,辛普森的橄榄球生涯与“杀妻案”是密不可分的。

橄榄球生涯是辛普森成为社会精英并打入上流社会的基石。

在黑白通婚还比较少见的年代,辛普森与妮可·布朗的结合能够得到普遍的认可,与他的橄榄球明星身份有关,也与他刻意模糊肤色界限的自我意识有关——而这个自我意识的形成,又与橄榄球生涯带给他的荣耀密切相关。

在成为“杀妻嫌犯”之前,辛普森是远离“肤色斗争”的,他生活的圈子是“漂白”了的。

但如果没有辉煌的橄榄球生涯,即使他想“漂白”,恐怕也难以被接受。

当然,“果汁先生”(辛普森的“昵称”)的亲和力也是他被广泛接受的重要原因。

以“杀妻案”作为分野,前半生辛普森远离自己的“肤色”,后半生辛普森靠近自己的“肤色”,这是个体的转变,也是美国的制造——在“肤色斗争”中,辛普森其实从来都不是“局外人”。

3、360度成长史作为一部关于辛普森的纪录片,《辛普森:美国制造》不可避免要把“辛普森杀妻案”作为影片的重点,但这部纪录片的过人之处却在于它对案件之外的内容的呈现。

影片的第一集和第二集,讲的是“杀妻案”之前的辛普森的成长史。

这个部分长达180分钟,足足占了影片的40%!

在这个部分中,影片并不单纯讲述辛普森的个人史,而是让他与当时的社会环境“互动”。

辛普森是了不起的辛普森,是万千宠爱的辛普森,也是美国社会的辛普森,还是“肤色斗争”中的辛普森。

60年代的黑人明星,很多都投身于马丁·路德·金领导的“肤色斗争”,黑人族群也希望辛普森能够加入,但辛普森反复强调的是“肤色不是他身上最重要的特征”。

他自始至终没有为自己的族群发过声。

在种族大融合之后再来看辛普森刻意模糊肤色的“理念”,他也是政治正确的。

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来看,辛普森的“理念”更多是一种自私的选择。

虽然人人都爱“果汁先生”,但光鲜的外表之下,辛普森身上的“劣根性”从未拔掉。

据他的上流社会朋友回忆,当年辛普森在高尔夫球比赛中,喜欢玩作弊的小把戏,这在上流社会是很让人鄙视的行为。

这个小细节暴露了辛普森根深蒂固的陋习。

出身底层的辛普森在飞黄腾达之后,难免自我膨胀,他很大男子主义,控制欲极强。

他经常在外拈花惹草,却又要牢牢掌控妻子的一举一动。

而妮可·布朗又不是百依百顺的角色,强大的辛普森自然很容易陷入用拳头解决问题的漩涡。

从家暴到婚姻破裂,这是必经之路了。

超凡的运动能力让辛普森解决了财富问题,也让他跨越了阶层和种族的鸿沟,但成长背景、自身性格和原生家庭的影响,也让他在收获这一切的同时,并没有建立新的生命平衡。

最终,他迈向了个人的悲剧,也将三个家庭推进了悲剧的深渊。

4、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辛普森:美国制造》是一部“摆事实,讲逻辑”的纪录片,但影片仍然是有创作者的“个人立场”的。

影片中最明显的“个人立场”是——暗示辛普森就是杀人犯。

其实,这个“个人立场”也代表了大多数美国人的立场——尽管辛普森被无罪释放,但大多数美国人很难相信他不是凶手。

影片以约3个小时的篇幅,通过大量的庭审录像和相关人物访谈,再现这场长达九个月的“世纪审判”。

从证据看,从动机看,从行为推断看,辛普森都有着极大的嫌疑,但杀人案定罪要求的是“铁证”,而有瑕疵的证据恰恰动摇了“铁证”的根基。

尽管大部分人都会以简单的逻辑来给辛普森“定罪”,但简单的逻辑却不能适用于刑事法庭上的“定罪”——它必须有完整的证据链来支撑。

虽然“无罪判决”在当年引起了轩然大波,但按“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陪审团作出这样的判决,并未违背陪审团的职责。

从控辩双方的庭审表现看,让辛普森试戴手套是控方的一个“昏招”,而辩方大打“种族主义”牌,转移陪审团的视线,在某种程度上干扰了陪审团的判断——这一招虽然“跑偏”了,却击中了要害,是一次辩护技术上的胜利。

多年以后,访问当年的辩方律师时,对方一再回避对所谓“真相”的质问,他强调的是他作为律师的专业行为——最大限度为客户提供有利他的辩护。

所以,如果辛普森不是有钱人,请不起如此强大的律师团,案件的审判结果很可能是相反的。

5、报复性的另外两个审判辛普森得以无罪释放,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了“种族主义”这张牌,而这张牌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让辛普森脱罪,也可以狠狠地报复他。

在美国,刑事判决和民事判决是分开的,两者的判决标准也大不相同。

民事判决是可以依据现场证据进行常理推断做出的,无需“铁证如山”。

而辛普森案民事赔偿的数额之大,让布朗家族和高曼家族成了辛普森的最大债主和终身债主。

2007年9月,辛普森因为一宗所谓的持械抢劫案被捕。

虽然有各种“事实认定”,但这宗抢劫案其实是一宗“乌龙案”——辛普森被人怂恿,要去夺回所谓自己的“纪念品”。

但辛普森却为此付出了远超过他的鲁莽行为本身的代价,获刑33年!

发生在辛普森身上的三个判决,都因其肤色和名人身份而“跑偏”了。

放大来看,这三个判决都难以“种族主义”脱离关系——社会问题和个体悲剧同时在“肤色斗争”中呈现出来了。

6、赢了官司,输了人生辛普森赢了官司,却输了人生,他的家庭毁了,他也不再是人见人爱的“果汁先生”,他前半生努力靠近的上流社会也不再接纳他。

辛普森干脆破罐子破摔,与三教九流混在一起,继续消费他的名人身份。

如果说O.J.辛普森是美国制造的产物,那么,他的前半生可以说是美国梦的正面,而后半生则成了美国梦的反面。

 7 ) 传奇、炸裂、戏剧,这是上帝制造的剧本吧

我感叹自己确实是有点阅历了,俗称年纪到了。

辛普森这个在我们这个年代也是如雷贯耳的人物在00后面前是如此的陌生。

因为我认为本片本应获得更大的影响力。

本片质量上上乘,证据材料详实,情节内容紧凑,叙事结构也十分用心。

虽然有将近8个小时,但一旦大脑溜号五分钟,就会错过很多有意义的细节。

所以我确实做到了全神贯注,比当年连看指环王三部曲还用心。

以至于看完后我觉得这个故事又是如此的陌生。

鉴于各位有才的up主和豆友对影片本身已经分析的很仔细了,我仅谈谈个人观感。

一,除了被害人,没有人是完全无辜的,同时也非全然有罪。

辛普森案堪称美国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的浮世绘和大型罗生门事件。

即便在所有人都被剧透了辛普森是99%杀人犯,其中也能品出很多善恶对错的模糊地带。

辛普森案由于混杂着名人、好莱坞、上流社会、种族矛盾、司法不公等几乎所有现实主义题材美剧喜欢的元素,而变得非常复杂多元矛盾。

首先洛杉矶警方不算无辜。

无论办案的白人警察多年后在镜头前如何坚定的否认自己是种族主义者,他身上的种族主义倾向就是如此的明显;无论事后司法界如何证明取证和办案环节不存在作假,警察工作时的随性和纰漏还是一览无余(当然暴露此事确实是好事)。

其次是陪审团。

这个非常black的陪审团在组建之初便带有一定的政府安抚民众情绪的意味。

我不太了解米国陪审团的挑选规则,但片中少数愿意露面的陪审员给我的感觉就是,他们更多的是体现民意,而不是专业等其他东西。

其中一个细节很好玩,辛普森案审判长达4年,但陪审团做决定只用了短短1周,问其中一个黑人女性陪审员原因,她很实在的说,她在这案子上搭上了太长时间,想回家了。

而本案的其他相关人士呢?

作为一名女性,我当然非常同情辛普森的前妻妮可,但也十分费解妮可家人的所作所为。

在整个案件中,妮可(当然也包括案发当天一同遇害的友人荣,这是个非常倒霉无辜的人)基本处于一个沉默、隐身的状态。

她最激烈的挣扎,也只能体现在无数次的报警中。

妮可出身于一个白人中产家庭,漂亮、安静、内敛,完美的富太太人选。

所以当功成名就的辛普森开始追求妮可时,一切是十分水到渠成的。

但问题是,妮可当时只有十七岁,人生都还没开始,家人们还深情的追忆这个女孩当年想当个摄影家。

作为声称十分爱她的父母家人,对于一个十七岁女孩和一个当时还是有家室未离婚的名人交往,几乎没什么实质性的反对。

当然后续也能看到,辛普森成了妮可全家的经济支柱。

二,辛普森本人就是个传奇。

本片虽名为美国制造,旨在说明这个故事的发生离不开美国自身的社会问题。

但是,这个故事之所以传奇而戏剧,离不开主角本身的传奇和戏剧。

我对辛普森一直是符号化的印象,名人、明星、罪犯。

直到看完本片,才真正体会到此人年轻时是如此的耀眼。

辛普森绝对是天赋型选手,他不仅具有让他扬名立万的运动才能,还兼具了聪明的头脑和出众的外表。

在美国学习生活了几年,我对于所谓好看的黑人其实仍然没什么概念。

但当看到年轻的辛普森时,仍不禁感叹,这哥们儿当真器宇轩昂。

同时他优秀的团队协作能力和超高的情商让他的运动员、演员和好莱坞名人生涯都如鱼得水。

他的前半生确实是blessed by God。

正是这样货真价实的天才,才让他的陨落变得更加戏剧性。

年纪越大,越体会到现代人类社会仍然具有强烈的丛林属性。

无论当下的社会选拔机制如何,学习、高考、体育,成年后你会发现但凡身体强健、精力充沛、外表出众的人,无论小时候的学习或选拔性考试如何,基本都能混的不错。

而正是这些人,在古代的冷兵器时代、农耕文明时代都能以任何形式混的好。

辛普森正是这类人。

美国人或者说全人类就是喜欢这些基因优越的人,以至于在那个种族冲突激烈的年代可以忘却他的肤色。

三,辛普森的罪孽是如此令人难以释怀,以及他的落魄衰老看起来是如此的刺眼。

我本人算是个颜控,对外形优越的人类,无论男女,都怀有一种真诚的赞美。

因为我很清楚,基因彩票就是一种天赋,这和赞叹其他天赋没有本质区别。

对辛普森这样的天赋叠buff的犯罪者,最令我们能舒坦的一种想象就是他天生带着一种邪恶狂暴的人格,或者就是一个NPD。

他对前妻妮可的变态控制欲和暴力行径与他在社交场合的形象如此割裂,只有这样的天生即恶的想象,才能让我们在精神上的冲击减轻一些,尤其是那些被他魅力所折服的人。

因为辛普森虽然出身中下层黑人社区,但早年的人生一帆风顺,来到白人社会后一直享受着去种族化的白左校园以及高规格明星待遇,并没什么黑暗痛苦的过往,也谈不上什么被时代扭曲灵魂的可能性。

只有想象他天生坏种,然后又超级幸运的逃脱了牢狱之灾,才能让人的精神冲击消减一点。

然而随着辛普森被释放后搬离加州到佛州,流连于夜店和女人之中,找的都是十分神似前妻妮可的女伴,自毁形象的通过类似freak show的形式赚钱时,其实大家能从他的堕落中感觉到他的正常,即精神上极大地痛苦和自毁倾向。

是的,他私下里肯定有着极度自恋自大和暴力纾解压力的习惯,但从他拖罪后的种种行迹来看,他仍然是个正常人,一个被前半生的花团锦簇宠坏了的正常人。

影片开头便是他年老时在法庭上叙述自己监狱生活的影像,一脸的窘迫、落寞、局促,和年轻时的自信、沉稳、阳光形成了极大反差。

这一刻,我体会到了衰老最可怕的一面。

衰老,不仅是美貌的消解,皱纹的滋生和头发的稀疏。

它的真正内涵是疲惫、困窘、消极、畏缩。

是经过长久的命运磋磨后的不自信,是对新鲜事物的惧怕,以及对过往的追悔。

这才是衰老。

人们不会从90岁的英国女王体会到这些,也不会从年长的成功人士以及富足安康的普通人身上嗅到衰老的致命“老人味”,因为名望、财富甚至是简单的顺遂自足都可以消解这种气息。

只有在命运面前被狠狠磋磨,对人生只剩下茫然和恐惧的人才会有。

然而,大多数人都会在年老时不同程度的沾染这样的气息。

想到这点,我真的打心眼里感到哀伤。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些体悟。

前段时间辛普森因为癌症去世了。

想必他最后一段时光应该过得困窘、痛苦同时又习惯性的麻木。

虽然悲哀,但天道轮回,人必须为自己曾经的狂妄和罪恶付出代价。

看完本片我实在觉得,没让他当年输掉官司然后能果断的领颗枪子,而是苟延残喘三十年,恐怕是上天对他更严厉的惩罚。

他终究在享受了半生命运宠爱后,遭到了命运报复性的索取,和他当年由于黑人常年受压迫而报复性的赢了官司的情节不谋而合。

 8 ) 非黑即白

看完整部纪录片,第一感觉就是OJ确是一个捉摸不透的人,他戴着层厚厚的面具,扮演着他的各种身份。

如果要问自己是否认为OJ是凶手?

个人倾向于认为他是凶手的。

基于纪录片内容的话,如果另有凶手的话,OJ是否应该积极去追踪凶手?

是否应该去澄清凶杀时的不在场解释?

是否应该去解释左手受伤的缘由?

至少从片中看来,他似乎并未表示出对妮可和高德曼之死的怜惜,更在意的是自己的胜利。

也许也是因为纪录片只裁剪了部分庭审视频,导致观者看得云里雾里。

但不可否认的是,整个庭审方向被辩方引向了种族歧视这个赛道上,最终也通过种族牌获得了最终的辩护胜利。

从短期看,这次审判确实是美国黑人群体的一次狂欢式的胜利,它象征着一位非裔美国人在司法体系中得到了一定的重视,但反过来,可能进一步加深了白人和黑人之间的信任鸿沟,因为这种审判和辩护的确忽略了对证据的推敲和关注(至少有一些疑点应该没有被很好解释)。

当然,最关键的是,检方显得非常弱势,他们显得准备不足、应对疲软,同时程序上出现了较大的一些失误,间接导致了庭审的失败表现。

就像很多黑人受访者以及镜头里的两位黑人陪审员所反馈的那样,这次庭审更像一次复仇,OJ更像一个符号,一个黑人终于得以反抗白人的符号,很多黑人根本不在乎OJ是否杀了妮可和高德曼的,他们在乎着这样一次胜利。

近百年来黑人被种族歧视压迫的历史历历在目,深深印在每个人的脑海里,妮可和高德曼就像一个祭品,要为黑人的血而流的一般,你似乎能体验到一种被宏大叙事所影响的心理站位。

同时,从积极层面上讲,也对洛杉矶警局、检察机构等这些执法部门一个提醒,合乎程序的正义才是正义,才是负责任的审判,对于程序正义的关注势必也会导向执法部门的深层改革,避免类似的争议情况发生。

OJ被刑事宣判无罪后,后续的人生开始慢慢地走下坡路,先是被控告为民事有罪,再者住宅也被强制拆除,随后更沦为像二流演员般的角色,中间还写了部《若我真的做了谋杀》一书,直到在一次持枪抢劫时被控告,再一次被众人所关注,他像一个不断膨胀的气球,被欲望和混乱所刺破。

不管他的表现如何粉饰,旁人总觉得他有点迷失了,迷失于他的名望和虚弱的内核间。

如此矛盾的OJ的一生,也是美国快速发展、种族问题锐化的一个时代,让人体会到时代的强烈特征的确会改变人的命运,成于时代,也在时代间折戟。

 9 ) 非好莱坞式结局

非好莱坞式结局魏晓波曾经轰动美国甚至轰动世界的辛普森杀妻案已经很多次出现在电视剧、纪录片里,也作为一个经典案例出现在各国的法律书籍里。

大多数导演应该都不会选择这样一个题材再去拍一个纪录片,因为它知名度太大了,它的来龙去脉,它的结果,甚至所有细节都可以轻松的在百科网站阅读到。

导演伊斯拉·埃德尔曼竟然又把这个案子拍成了纪录片《辛普森:美国制造》,而且是一个差不多八个小时的长篇。

从这个长度应该可以看到他的野心,他并不是要对辛普森案做福尔摩斯式的探索,而是把这个案子放在美国社会变化的大背景下,搜集到了大量的资料,让观众从更多的维度去思索美国的美式成功学、种族问题、司法体系、贫富差距、媒体问题、自由民主……当时这个案子被称为“世纪大审判”,最后宣布判决结果的时候,全美国的人几乎停止了一切活动,航班因乘客看电视直播而延迟,政府的会议延期甚至取消,那一刻证券交易所里的人甚至都不关心股票了,大家都在电视机前等着最后的结果。

但案子本身并没有多复杂。

洛杉矶的富人区发生了谋杀案,死者是美国最著名的橄榄球星辛普森的白人前妻妮可和她的情人。

警察发现了大量证据表明辛普森就是杀人犯,他的车上有血迹,手上有伤口,在他家后院发现了带血的手套,案发现场血迹的DNA也和辛普森相符,而且之前辛普森对前妻多次家暴,且控制欲极强。

这样一个脉络看上去很清晰的案子,在经历了近一年的审判后,最后的结果是辛普森无罪。

辛普森花大价钱雇佣了顶级的辩护律师,他们把本来看上去无比确凿的证据一一攻破。

警方的证人福尔曼是一个白人警察,律师们搜集了一些他的一点涉及种族歧视的言论,然后开始挖坑,问他是不是歧视黑人,福尔曼当然否定,律师们拿出证据,这些平时根本不会有人在意的只言片语在法庭上被放大,白人警察撒谎且歧视黑人,他提供的证据基本无效,他还被判了伪证罪。

本来DNA检验的结果是最有利的证据,但是律师发现警察提取的辛普森的血液样本少了一点,这意味着可能故意栽赃,是警察把辛普森的血液滴到了案发现场。

本来警察在辛普森住处发现了带血的手套,在法庭上律师让辛普森戴这个手套,为防止污损证物,辛普森在里面先戴上了一个橡胶手套,结果那个手套很难戴上手上,律师说这个手套不可能是辛普森的……除此之外,这个案子的陪审团也有些问题。

陪审团十二个人中有八个是黑人,两个拉美裔,一个印第安人,只有一个白人,而且这些人大都未受过高等教育,看待问题比较感性,他们喜欢橄榄球,崇拜明星。

就这样,检方忽忽悠悠的就输了,辛普森被无罪释放。

这个纪录片当然不是仅仅在关注这个案子,它一方面详细的刻画了辛普森这个人,另一方面,透过这个事件反映了当时洛杉矶或者全美国的种种问题。

在纪录片的前半部分中我们可以了解辛普森的成长和成功。

这是一个充满正能量的典型的好莱坞风格的励志故事。

辛普森出生在黑人社区,凭借着橄榄球天赋和讨人喜欢的性格一路进入职业联赛,成了家喻户晓的橄榄球巨星。

但那时候洛杉矶的黑人是受到歧视的,被警察打,被搜查,都是家常便饭。

到了六七十年代,黑人群体开始通过抗争来争取自己的权利,一些运动员拒绝代表美国参加奥运会,还有的在奥运领奖台上举起拳头抗议。

辛普森说,运动可以超越种族,他不代表种族,只代表辛普森个人。

不但他不参与任何抗争,而且积极融入白人上流社会。

上流社会的人很喜欢他,因为可以证明他们没有歧视有色人种。

辛普森成了民权运动的既得利益者,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他善于伪装,懂得说话技巧,充满着美国人喜欢的那种阳光气质。

名利双收后他又开始演电影,虽然演技很烂,但名气大,而且好莱坞需要他来证明好莱坞没有种族歧视,政治正确。

这样他的社交圈更广了,认识了十八岁的漂亮白人女孩妮可,抛弃了妻子。

和妮可结婚后,他的私生活更加混乱,社会和社交圈也会给他压力,在外面看上去很健康的他,回家之后是另一副面孔,暴力成了家常便饭。

更可怕的是,他有很强的控制欲,离婚后还不断干扰妮可的私生活,直到发生悲剧。

这个纪录片透过辛普森打破了看似积极向上的虚伪的美式成功学、廉价的政治正确,也通过这个案子反思了美国的司法问题。

其实在法律界,很多人认为这个案子虽然判的很荒谬,但它恰恰反映了司法的公正,因为它遵循了程序正义的原则。

证据的展示、法律程序的设计、裁判的过程都是具体明确的,这样可以避免公权力的滥用。

但在这个纪录片里,我们可以看到事实好像不是这样。

当时的陪审团成员觉得判决辛普森无罪是他们种族的胜利,和真相无关。

在法庭上,人们几乎忘掉妮可和她的情人被杀了,都是在为辛普森做无罪辩护。

黑人律师利用了当时风起云涌的民权运动在法庭上激愤演讲,仿佛辛普森成了被欺负的种族的代言人。

十几年后,辛普森因为去宾馆抢他自己的东西被判刑,被判了三十三年……原载《晨报周刊》404期

 10 ) 生于兹,毁于兹

看着片中那些依然坚持自己观点、不承认利用race card来给杀人犯洗地来获取各方利益的每个人,感谢他们有在镜头前出口的勇气,感谢他们许可这些镜头可以放送,更加感谢本片能够找来这么多事件亲历者参与拍摄,还原一个较为真实的历史事件。

为什么有些大家心知肚明的邪恶会被掩盖?

为什么宁愿自欺欺人的相信一个背叛了自己people的杀人犯?

为什么在civil rights面前,两个白人的生命,所有扛着压力与money、celebrity、fame对抗、为事实作证的证人,愿意为事实辩护而不是所谓的站队的黑人检察官,还有仅仅因为是白人就要被唾骂bitch的白人女检察官,所有的一切站在他们对立面的人,全都expendable,哪怕对方其实才是正义的一方!

哪怕真正的racist恰恰是他们自己!

为了什么,利益!!

赤裸裸的利益!

杀人犯每天花着巨额律师费来为自己洗脱罪名。

盲目的支持者怀着热血为杀人犯提供资金收入。

活动家看到有机可乘,立马转头把叛徒包装成英雄,只因为利用辛普森一案可以炒大平权运动!

看着这些人的滑稽荒唐,如同一面镜子嘲讽着人性。

几十年过去了,OJ早已不是那个偶像,但是曾经这些无辜的人,他们的人生谁来补偿?

片中的父亲,是以怎样绝望的心态呼吁大家不要被race issue带离了案情,是以怎样的恨意对待这些玩弄儿子生命的不齿之徒的。

之前对于CRM,对于辛普森,对于他的妻子,都只有简单的了解。

看完了这个纪录片才知道,社会学是多么复杂的一门学科啊。

各方利益和解读牵涉其中,一件原本最清楚不过的案子,居然成了无数人表演的舞台。

庭审最后的结果令人失望(准确的说是令除非裔美国人以外的其他群体感到失望和愤怒),而事情的后续发展更是打了无数人的脸。

但是也许被打脸也无所谓,支持者们依然热爱他们眼中的那个曾经的OJ。

但他们爱的也只是那个象征着魅力、成功的符号而已,多么可悲。

纵观参与案件起诉审理的所有人,最恨的,除了不愿意承认罪行的杀人犯本人,其实不是那位有名的Jonnie律师-他只是做了一个律师应做的本分,也不是那些没有按照程序采集致使证据无法被采用的警察-警员素质参差不齐可能缺乏意识,也不是曾经出言不逊导致案情被带跑的出警人员Fuyman-十年前一个人的言论不应该成为今日他出于racism捏造证据的缘由-而且案情结束后他因作伪证判了三年,更不是出现决策失误的检察官团队-what can I say,而是那个偏颇的陪审团-不到四小时就能达成一致真的足够认真大丈夫了,和那个失职的法官大人-为什么允许案情走向一次次被带离-真正的凶手不被质询而证人却不受保护地被不断攻击!

多么天真的人们才会相信能够保护自己的是people with same color而不是法律!

多么天真的人们才会凭着个人情感决定去豁免一个杀人犯!

多么无能的法官才会让案件审理的走向失控,从一件刑事案件转向政治事件,让一个杀人犯成了捍卫平等的斗士和英雄!

但是换做其他人会不会是一样的结果呢?

在社会舆论的漩涡当中,有几个人能保持清醒不盲从呢?

一切都太可笑 太可悲了然而人性总是如此4.20 补今天看完了第五集,真的唏嘘。。

突然没有昨天大半夜那么感慨。

昨天心疼的那位父亲,之所以后来洒脱,是因为他从没有放弃伸张正义的机会。

辛普森这个人的一生真的是一个美国悲剧了。

有一点点可以理解他后来无所适从的感受。

但绝不原谅他所做的错事。

哪怕是杀人犯真的另有其人,家暴出轨不可洗。

33年刑罚,也是对当庭无罪释放的报复。

无论是black people justice还是white people justice,他都经历过了,也许是时候懂得过好平静的生活了。

我也坚决反对所有针对受害者Nicole的嘲讽和攻击。

和已经去世的人辩驳,生者本身就享有了太多的特权,所以更不应该去再次口无遮拦的伤害。

回到影片本身,这个纪录片很好的将他个人的起起伏伏和社会运动结合在了一起,感谢其中努力呈现的庭审录像和各方亲历者的讲述,这个片子带给我如此多的震撼,使我不住的思考。

《辛普森:美国制造》短评

不知道如何形容此刻的心情,只能说片子本身非常耐看,拍的挺震撼的,于我而言既是一部极好的了解美国的学习材料,也是一本复杂人性传记书吧?挺百感交集的。

10分钟前
  •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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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年初那部美犯基本百分百还原历史 对比这部却只剩下娱乐性 ESPN尽可能用所有网罗的细节去还原这个体坛巨人身上的标准美国式悲剧 审判前的辉煌,审判后的下场 他不过是时代的牺牲品 “To you it's a documentary, to me it's end of my life” 真实永远比戏剧更残酷

15分钟前
  • 安德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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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不公的体制里,没有赢家,有的只是无休止的反扑和清算。

18分钟前
  • ruru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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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非常典型的命题式纪录片:美国制造一语双关。不仅是美国制造的辛普森案,更是美国制造出来的“辛普森”。一个自负的表演型人格精致利己主义者,为了摆脱出身,戴了大半辈子“友好”“迷人”的面具讨好、并最终融入白人的上流社会,又在一夕间地狱后,躲回自己割裂了半生的族群。而无论是当年谋杀案的无罪释放,还是后来抢劫案的“迟来的正义”,都不过是对Justice深深的嘲讽和践踏。

19分钟前
  • 某J。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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肤色成了主角,而真相却成了配角。

22分钟前
  • 24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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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美国梦的破灭,人性都有丑陋的一面。撸完这部奥斯卡史上最长的最佳纪录长片,第一次了解这场世纪审判始末。从纽约灾星、制造杀人犯到美国制造,每年都能看到法庭题材的佳作。深刻认识了美国种族之间的尖锐矛盾,以及陪审团制度的原罪。纪录片导演也需要讲故事的能力,他成功证明生活比电影更戏剧化

23分钟前
  • 晚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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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这个纪录片想表达很多东西:种族歧视、法律体制、人际关系等等,但对我来说这也直接把这部人文纪录片拉到了一个让我不耐烦的长度,表现这个事件用的篇幅实在太长了

27分钟前
  • MONKEY KING
  • 还行

持续267天的庭审太让人震惊和震撼了 标题里美国制造四个字简直描骨画髓 说不出话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29分钟前
  • maoc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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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看懂,但是人不熟,生活场景也没有共鸣。

32分钟前
  • 还行

法律果然只对有钱人不好使。。。

34分钟前
  • 海落
  • 还行

一个在严重割裂、对立分明的特定环境下,陪审团制度基本失灵的故事,直看得百感交集。当肤色主导一切时,正义必然会让位于盲目的激情与个人的野心。而种族问题的真正出路终究是“色盲”,而非复仇;不摒弃无论基于何种标准的集体主义,平等的个体就无从谈起。

37分钟前
  • 猪头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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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往后越好看,想起《罪夜之奔》,既然不能证明有罪,那就只好还人自由。辛普森应该属于典型的表演型人格,耽于声名,并无好感。很佩服程序正义的理念。

39分钟前
  • 严复初
  • 力荐

5分,太分散了,也比较拖沓,然后有明显主观导向性,认定oj是凶手,还有强调了种族,但根据他无罪判断,还有一些环境证据,只能说他有高度嫌疑,不能百分百断定,不推荐看

42分钟前
  • 马路边
  • 较差

看完才懂了“美国制造”的意思,内容蹭蹭递进,前半部分描写了大量了社会环境,白人以及黑人间的冲突,辛普森的处世哲学,让整个故事的走向都变得可以理解,并且唏嘘。毫无疑问,辛普森是努力的,目标极强,富有魅力,高情商并且控制欲强的一个人,最终也迷失在自己的控制欲里。故事的结尾就像他的朋友说的“这是白人在美国的公正”,从第一集到最后所以的案例都没有真正的公平可言,白人警察肆意殴打黑人,亚裔杀害黑人,非裔评审团的无罪投票,白人法官的33年刑期,都是互相撕打的情绪泄愤而已。这里,才理解了种族平等一路来经历了什么,希望不再有偏见,感谢为平等做出努力的所有人。

44分钟前
  • 😐
  • 力荐

自我身份的认同缺失——故事本身很精彩,但 ESPN 的节奏也太拖了,快进到 1.2x 看完。

49分钟前
  • Jin
  • 还行

同意多赞的差评。编辑偏颇明显。LAPD不是好东西,但那些黑人同样不是。OJ早期人生发展在白人伪君子和黑人真小人之间选择前者,是明智的,E05后期跟黑人混的德行不就证明了。

50分钟前
  • 司及璞
  • 较差

「OJ杀妻案」及其结果成为美国种族历史上的一道分界线和标志,纪录片在其后还继续用了一个小时讲述OJ之后的遭遇,社会评价的两极分化,以及通过民事官司破产和悲惨的结局,不过就像检方始终坚信OJ的罪行一样,反对者依旧可以将之后的事情认为是白人的报复,最后所谓「美国式悲剧」也有一种草草收场和两边不讨好的尴尬。

52分钟前
  • 451½°F™
  • 还行

这部纪录片远比ACS那部剧更加扎实震撼,再次印证了戏剧化的张力永不及现实,真实是无法描绘的。此片把世纪庭审的聚光灯从法庭抽离举到了更高的位置,通过重现原始影像资料各方采访,照明了一个神话破灭背后的美国平权运动 司法制度漏洞 好莱坞传媒催化效应,如片尾评价道 这是一场美国式悲剧。

53分钟前
  • 糖刺猬
  • 力荐

看电影觉得OJ 是个情商很高的人,内心能够敏感的洞察到别人的情绪,源自于当时黑人的社会背景。在当时白人至上的社会风潮,价值观念单一,种族歧视严重,想要得到主流社会认可,只有变得和他们一样,肤色阶级差异都是OJ心里过不去的沟壑,所以他拼命的想要证明自己,努力让自己和别的人不一样。想要改变自己的出生,而实际上他并没有从根本上认可自己。所谓时势造英雄,时代成就了他,也毁灭了他。至于关于他的真相,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57分钟前
  • goodnightmoon
  • 还行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58分钟前
  • 哒芽
  • 力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