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是我?
”“为什么是我?
”“为什么是我?
”
注:《我们与恶的距离》是由林君阳执导,贾静雯、吴慷仁等主演这是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患了思觉失调的应思聪发出的疑问。
幸运的是故事结局走向很温暖,还了大家一丝慰藉。
但思聪的这个为什么一直萦绕在我脑海里。
满是不解。
满是不甘。
为什么?
为什么是我?
01近几年的社会事件桩桩引人发颤。
林奕含事件、滴滴事件、红黄蓝幼儿园事件、江歌事件……我不知道这个社会怎么了。
近日我看到的只是铺天盖地的新闻报道:“上海17岁男孩与母亲争执后跳桥”诸如此类似的标题。
注:图片来源网络我不知道车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也不想去想。
但是我知道,压死骆驼的从来不是最后一根稻草,而是每一根稻草。
02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里,作为杀人犯李晓明的妹妹李晓文,也有这样一段引人深思的质问:“你们拿被你们践踏的媒体权,任意断定人。
观众只有七岁智商,所以可以怪老板,怪收视率,怪观众,怪环境。
你们可以随便贴别人标签,你们有没有想过,你在无形之中也杀了人?
”“我哥是杀了很多人,但我跟我家人连活下去的权利都没有吗?
”“你们杀的人,没有比我哥少!
”
注:图片来源于知乎是的。
舆论会把犯罪者家属杀死。
也许母亲真的在车里严肃批评儿子,可在儿子打开车门,母亲再怎么敏捷也抓不住往下坠落的儿子的时候,没有谁会比这位母亲更心痛!
这种痛就像有人问你为什么要亲手送自己最爱的人上断头台!
试想,当社会舆论全都转向母亲,一味责怪母亲育人方式不对之后,母亲的悔恨无穷,谁又能预料,她是否会以死谢罪?
而作为受害者家属在事件发生之后悲叹道,“为什么是我的孩子”“为什么会发生在我身上”,这种念头即使转瞬即逝,是否也曾想过杀死别人来换回自己家人的生命。
注:图片源于网络我们与恶,其实没有距离。
我们不曾沟通和试着理解,便对他人自下死刑,我们没有做到善。
真的,这个世界,并不是懂得判断是非对错就可以的。
李晓明他是杀了人,是的,他该死,真的非常该死。
这没错。
可是他为什么会做到杀人这一步?
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啊,太少了。
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啊,太难了。
03剧中一直主张人权的辩护律师王赦,他一直试图走进犯罪者的心里,希望社会上不会有下一个李晓明,下一个陈昌,下一个会犯罪的人……他被所有人不理解,包括自己的妻子。
在极度不被理解之后,他终于对妻子说了这样一段话:“不是每个人生下来都可以选择。
我知道接下来我这么说你会觉得很不公平,但媚,你真的很幸运……你有爱你的爸爸,爱你的妈妈,你们甚至不用去担心你们的生活。
可是我们跟你们不一样,我们可能会有个爸爸因为找不到工作,每天酗酒就打妈妈,我们没有办法好好读书,甚至没有办法好好睡觉。
我们很穷,我们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出去外面打工,但有时候做一两个月就会被炒鱿鱼,我们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我们是在不断地被否定当中成长的。
甚至有时候就会相信,那些在脑袋里面说他们没有出息、没有用的那些人、那些声音,是真的。
”
注:图片来源于知乎在工作不如意的时候,我的脑袋里也会闪过上学时老师的那些批评,父母的那些责骂。
我会觉得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自己是个废物。
我想过死。
我真的想过自杀,想结束自己的生命。
可是天知道,这也是犯罪。
法律上这属于故意伤害罪,属于谋杀。
动念头那刻之前,我想要的只是沟通和理解。
我想要爱,想要去爱。
在问过许多人之后,发现大家原来都一样。
恍然发现,原来真的是,众,生,皆,有,病。
04我们把自己包裹起来,自己舔舐伤口,我们病了吗?
我们开始不相信世界,我们开始怀疑周围的人,我们病了。
可是没有人想生病。
我想对你说说我的心事,希望听到的是回应,而不是冰冷的“我很忙,没有空听你说”。
我想和你聊聊我的烦恼,希望得到解决方案,而不是嘲讽的“你这算什么烦恼,人家xxx遇到更大的事都没说什么”。
我想跟你分享我的快乐,希望你也同样快乐,而不是冷漠的“这么正常的事情,有什么值得高兴”。
你觉得我病了。
我觉得你才是有病。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怎么了。
我只看见白茫茫的一片,我们都是穿着病号服行走的病人。
我不要这样的世界。
所以,亲爱的,我会认真听你说的每一个字,认真分析你的每一种情绪,认真了解你做每一件事的原因。
你愿意同样对我吗?
我真的,想拥抱你啊。
我真的,想再次拥抱那个温暖的世界啊。
注:图片来源于知乎05最后,想和大家分享林奕含在订婚宴上做过的致辞演讲的节选:(在她选择离开这个世界一年之后,我才敢去了解她的故事。
)我今年二十五岁……欸,差几天就满二十五岁了。
我从高中二年级,大概十六七岁的时候,就得了重度忧郁症,准确点来说是我从高中二年级开始了我与重度忧郁症共生的人生。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林奕含本人)后来遇到一些事情就在这上面加上了PTSD,所谓的创伤后压力症候群。
重郁症这件事情,他很像是失去一条腿或者是失去一双眼睛。
人人都告诉你说,“你要去听音乐啊”“你要去爬山啊”“去散心啊”“你跟朋友聊聊天啊”但我知道不是那样的。
我失去了快乐这个能力,就像有人失去他的眼睛,然后再也拿不回来一样。
但与其说是快乐,说的更准确一点,是热情。
我失去了吃东西的热情,我失去了与人交际的热情,以至于到最后我失去了对生命的热情。
前几年我的身体状况好点,我就重考。
这几年一直处于没有工作也没有学业的状况,前几年身体好了一点,我就去重考,然后考上了政大中文系。
在中文系念到第三年的时候,很不幸的,突然开始病情发作,所以我又再度休学。
在我休学前那一阵子我常常发作解离。
所谓的解离呢,以前的人会叫他精神分裂,现在有一个比较优雅的名字叫做思觉失调。
但我更喜欢用柏拉图的一句话来叙述他,就是灵肉对立。
因为我肉体受到的创痛太大了,以至于我的灵魂要离开我的身体,我才能活下去。
从中文系休学前几个月,我常常解离,还有另外一个症状是没有办法识字。
我知道这听起来很荒谬,对,但就是我打开书我没有一个字看得懂。
身为一个从小就如此爱慕、崇拜文字的人来说,是很挫折的一件事。
当然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没有办法参加期末考,然后那时候正值期末考。
我的那时候中文系的系主任就把我叫过去讲话。
我请我的医生开了一张诊断证明,然后我就影印了很多份,寄给各个教授,跟他们解释说我为什么没有办法参加期末考。
这时候系主任与助教就坐在那个办公室里面,助教在那边看着我,然后他说:“精神病的学生我看多了,自残啊,自杀啊,我看你这样蛮好、蛮正常的。
”然后这时候我的系主任对我说了九个字,这九个字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他拎起我的诊断书,问我说:“你从哪里拿到这个的?
”你-从-哪-里-拿-到-这-个-的。
当下的我,我觉得我很懦弱。
我就回答他说:“我从医院。
”但我现在想我很后悔我没有跟他说:“主任,我没有笨到在一个,活在一个对精神病普遍存在扁平想象的社会里,用一张精神病的诊断书去逃避区区一个期末考试。
然后你问我从哪里拿到的。
从我'的屁眼啦!
干!
”我很想这样说,但我没有。
所以我要问的是,他是用什么东西来诊断我?
是用我的坐姿,我的洋装,我的唇膏,或是我的口齿来诊断我吗?
这个社会对精神疾患者的想象是什么?
或我们说的难听一点,这个社会对精神疾患者的期待是什么?
是不是我今天衣衫褴褛、口齿不清,然后六十天没有洗澡去找他,他就会相信我真的有精神病?
又或者他觉得精神病根本不是病呢?
我不知道温暖传递的速度是多少。
但是我知道,我不会做压死骆驼的稻草,我要做给予骆驼能量的水珠。
你愿意和我一起来吗?
你愿意和我一起倾听世界的内心吗?
最后,我用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的两句台词和大家共勉——“为什么是我?
”——应思聪“可能是因为,你比较勇敢。
”——宋乔平公众号【VIP大影视圈】,一个有态度,讲深度的影评号。
这段时间,这部新出的剧集口碑炸了。
一句话概括:它是今年到目前为止,评分最高的华语剧——
这是HBO和台湾公视联合推出的一部剧集。
HBO大家很熟悉了,公认的“神剧制造机”,以黄暴污和高品质闻名。
台湾公视,是台湾唯一的非商业无线电视台,不受任何政府、政党及利益团体控制。
近年来,台湾公视出了不少高分电视剧,比如《麻醉风暴》、《一把青》等等。
往近了说,去年推出的高分剧《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大胆揭露了中国式亲子关系的弊病,被誉为台版《黑镜》。
强强联合之下,这部《我们与恶的距离》(下文简称《与恶》)自播出就备受关注。
在开播当天,《与恶》就荣登Google台湾热搜排行第一名。
不仅如此,它在豆瓣也获评9.3的高分,提前预定年度最佳华语剧。
从海报中就可以看到,此剧吸引了不少台剧的熟脸加盟。
比如金钟视帝吴慷仁,以及温昇豪、周采诗、曾沛慈等等。
但说实话,最让我期待的还是女主角贾静雯。
毕竟,这是她暌违台剧15年后的回归之作。
贾静雯在采访中表示,之所以参演《与恶》,是因为剧本深深打动了她。
而这个打动她的故事,围绕着一桩“无差别杀人案”展开。
先给大家简单科普一下“无差别杀人案”——它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没有仇怨,随机选择作案目标、在作案现场见谁杀谁的案件。
现实中的无差别杀人案并不罕见,以台湾为例,从2009年至今就已发生了6起。
最严重的一起是在2014年,21岁的嫌犯郑捷,在地铁上砍杀无辜的陌生人,最终造成4死21伤的惨剧。
郑捷案新闻图在《与恶》中,这桩无差别杀人案的嫌犯,是一个名叫李晓明的学生。
他一共在电影院枪杀了9人,并造成21人受伤。
最高法院对李晓明的判决是死刑,二审依旧维持原判。
但这仍然难以平民愤,来自社会各界的网友们,恨不得马上杀之而后快。
可以看出,《与恶》从最开始就围绕着一起揪心的案件,以及激烈的矛盾展开。
但是,它又和以往犯罪主题的影视剧不同——它所聚焦的,并非凶手本人,抑或其作案手法与作案经过。
它所关注的是在事发后,案件的受害者家属、加害者家属,以及在旁边的审判者、辩护者等人的不同态度,及其所面对的不同困境。
先来看看受害者家属,即贾静雯所饰演的乔安一家。
乔安是某新闻台的主管,他的大儿子死于李晓明的枪下。
从前的她是一个雷厉风行的工作狂,在受到痛失爱子的刺激后,变得更加疯魔。
对待犯错误的实习生,可以骂到对方怀疑人生。
你是中文课都在睡觉还是怎么样还是你是智障吗对不起可以解决你脑袋的障碍吗
在她严厉的管理下,下属直到临盆还坚持工作,羊水破了仍然奋战在直播第一线。
但是在夜深人静时,乔安就暴露出了最脆弱的一面。
长期失眠和梦魇,靠酗酒才能勉强入睡,忘记悲痛的现实。
乔安的丈夫,逐渐和她生出嫌隙。
就连她的女儿,也和她关系冷淡,甚至说出“你还不如和哥哥一起死了”这样的话。
一起凶杀案,对一个受害者母亲的摧残,由此可见一斑。
但作为加害者的亲属,他们的心理和生活就能好过吗?
事实并非如此——嫌犯李晓明的父母,为了赔偿卖掉全部家产。
不仅如此,两人还搬离了老家,每天戴着口罩,如蝼蚁一般卑微生存。
李晓明的妹妹,因为背负了“杀人犯亲属”的罪名,不得不改名,伪装成另一个身份生活。
即便如此,公众和媒体对他们的口诛笔伐并没有停止。
哪怕当着所有媒体下跪道歉,依旧会受到各种良心拷问:下跪是发自内心的吗下跪是有人指导你们吗下跪不能换回九条人命
不仅李晓明的家属受到全社会的攻击,就连为他辩护的律师王赦也难以避免。
刚出法庭,就遭到受害者家属泼粪。
杀人者当诛,这是大多数人的逻辑。
但在律师王赦看来,罪犯也有人权,也应该受到司法程序的合理保障。
他之所以这么做,其实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去探究和调查杀人案背后的动机和原因。
对于凶手的处置,法律自然有公正的判决。
但作为一个常年和凶案嫌犯打交道的律师,王赦想要的并不是将凶手绳之以法的快感。
他真正想做的是对这些凶案进行归因,从而在源头上,尽可能地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当然,这样的想法和做法必定充满了重重阻力。
他的妻子和家人不认同他,认为他是神经病。
被害者家属不理解他,认为他在揭伤疤。
就连加害者的家属也不愿配合调查,因为不想再无事生非。
发现了么,这正是《与恶》的高级之处。
它没有落入大多数犯罪题材影视剧非黑即白、非善即恶的窠臼,去刻画加害方犯罪手段的凶残,抑或去呈现受害方昭彰正义的艰辛。
它想要表达的主题,也并非简单地谴责某一个恶人或某一次恶行,而是试图去探究人性中最源头的恶。
因为“加害者”与“受害者”二者不能被标签化,“善”与“恶”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出现错位——以《与恶》中的剧情为例,杀人犯是恶,但受害方去伤害杀人犯的辩护人和家人,这难道不是恶吗?
精神病人伤害民众是恶,但一个未证实身份的人闯入幼儿园,就被媒体污名化为精神病人犯罪,这难道不是恶吗?
可以说,《与恶》的野心就在此:让观众撕掉这层标签,放下关于“善”与“恶”刻板印象的藩篱。
正如主创在接受采访时说道:“拍这个故事的初衷,是想撕掉标签。
我们没有定义谁是恶、谁是善,想认同谁,由观众自己决定。
”
说到这,就不得不提到此剧的编剧吕蒔媛。
吕蒔媛是台湾的金牌编剧,曾获得金钟奖“最佳编剧奖”。
她的作品,通常以容易被大家忽视的社会话题和角度为切入点。
比如关注殡葬行业的《出境事务所》,关注问题学生改造的《牵纸鹤的手》,以及关注同妻问题的《谁先爱上他的》等等。
《谁先爱上他的》剧照在写《与恶》的剧本前,吕蒔媛做了大量功课。
她不仅做了大范围的田野调查,访问了人权律师、犯罪心理学教授、精神鉴定师等人,甚至还现场观摩了两起死刑庭审。
而剧中李晓明这起“无差别杀人案”,也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2016年2月28日,一名母亲带着年仅三岁的女儿“小灯泡“逛街。
突然,一名男子冲上来,对着小灯泡连砍23刀致其死亡。
经调查,这名犯案男子患有思觉失调症(精神分裂),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这起恶性杀人案引发了极大关注,网友群情激愤,要求将凶手立即处死。
但让人意外的是,小灯泡母亲的态度却是,坚决不处死凶手。
她向媒体表示:与其立即处死一个罪犯,不如好好了解这个人,是怎么一步步走向犯罪的。
他们在想什么?
为什么家庭、学校、亲人、朋友、社会,没能接住他?
我们要如何改善、预防?
我们能做的,难道只有继续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们能做的,难道只有继续速速执行死刑?
小灯泡妈妈抛出的这五连问,值得全社会深思。
而她的这种态度,其实就是《与恶》中王赦律师的态度。
这绝不是对恶的妥协,而是冷静客观地对恶行归因,从而在源头上尽量避免重蹈覆辙。
《与恶》的每一集,都以Youtube上的网友评论作为开场。
这些评论里,既有对事件本身的客观讨论,但也充斥着无理智愤慨,甚至还不乏言辞激烈的网络暴力。
殊不知,有的人在惩戒“恶”的时候,已然成了恶的源头。
因为我们与恶的距离,往往只有一线之隔。
*本文作者:张不才< END >
在这部剧的影评下,就有一篇某新闻的报道,出来唱反调。
说这部剧是伪善。
很快就成为高赞。
我觉得这很讽刺。
此文前面还在说,恶有大有小,说恶无法避免。
好像有几分道理。
后面就开始说,人们有权发泄愤怒。
不仅完全违背这部剧想表达的思考,歪曲为“圣母洗地”。
更是直接连自己的前半篇文章,都偷换概念。
看似理性,其实还是在为情绪找借口。
说来说去,也就是想挑拨情绪而已。
我实名反对这个媒体的文章。
《我们与恶的距离》,每一集都会以网络上的留言作为片头。
而那些留言,有的义正言辞,有的无脑发怒,有的宣扬暴力,甚至要把不相关的人都处死。
网络暴力和不负责的言论,成为了新的恶。
这些恶,虽然小,但却汇集成一条大河,影响整个社会的走向。
最终,又再一次导致出一个极端。
人人都高举心中的圣旗,满面红光地走向罪恶。
有时候,我们与恶的距离,只差一个平庸的转身。
编剧创作这部剧的灵感,其实也来自于一个真实的事件。
2016年2月28日,一名母亲带着年仅三岁的女儿“小灯泡“逛街。
突然,一名男子冲上来,对着小灯泡连砍23刀致其死亡。
经调查,这名犯案男子患有思觉失调症(精神分裂),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这起恶性杀人案引发了极大关注,网友群情激愤,要求将凶手立即处死。
但让人意外的是,小灯泡母亲的态度却是,坚决不处死凶手。
她向媒体表示:与其立即处死一个罪犯,不如好好了解这个人,是怎么一步步走向犯罪的。
他们在想什么?
为什么家庭、学校、亲人、朋友、社会,没能接住他?
我们要如何改善、预防?
我们能做的,难道只有继续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们能做的,难道只有继续速速执行死刑?
所以这部剧,并不是要“圣母”原谅凶手,或者凶手的家属。
完全不是。
这部剧并不是单纯的要去谴责一个杀人犯,或是讲一个杀人犯的故事。
而是要全面的去分析,整个事情所有的因素。
加害者罪大恶极,加害者家属呢?
是一概有罪,还是一概无罪?
你不知道,因为你不认识他们。
不认识,就没有判断。
不知道,就没有发言权。
出了案件要走法律,但是是不是泄愤之后,就能消除恐惧?
是不是消除了恐惧,事情就再也不会发生?
比如讲到媒体,这部剧就非常的专业。
出了新闻,有的媒体会无脑的报道,只为了更多的阅读。
有的会确凿信息,之后才展开报道。
有的会引导情绪,甚至挑拨情绪,故意让群众发怒,好从中获利。
有的会认真分析,针砭时弊,全面负责。
这一些,还有更多更多深入的讨论,我之前在《媒体,这才是真正的禁片》里,都已经讲过。
这部剧的初衷,只有一个。
就是宣泄情绪,并不能完全的解决所有事情。
相反,大部分时候这是一种逃避,逃避恐惧。
这部剧是让人们全面,清晰,理性的认识这件事——虽然让人类保持理性是困难的——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
有些恶,不管再社会再美好,也会发生。
但这不代表我们就不需要反思了。
更不代表群众就可以施加小恶了。
在这部剧的影评下,前面就有一篇某新闻的报道,出来唱反调。
说这部剧是伪善。
很快就成为高赞。
我觉得这很讽刺。
看似理性,其实还是在为情绪找借口。
说来说去,也就是想挑拨情绪而已。
因为也许你没办法做到理性。
要求每个都理性也确实很过分。
也许你可以拒绝全面的认识,分析事情。
但你不该说,人家试图思考,就是立场不对。
只有宣泄情绪,才是正义。
人人都觉得自己是受害者,而不是参与者。
这让我想吐。
了解台湾现况的人都知道,什么是台湾价值观,里面的很多比如里面的废死,为了解死刑犯不停奔波的律师,不顾人质安全,媒体现场直播抓捕。
在为了收视率做低俗新闻,但又想确保信息真实度的新闻责任感之间纠结的品味新闻,其实都是台湾现状。
该电视剧为了体现真实的氛围,请了著名台湾最敢说的节目主持人李晶玉现场模拟精神病鉴定的政论节目。
此剧由几个真实事件改编,质量说实话吊打了很多大陆剧,毕竟大陆剧现在很少有这类实事类的电视剧,还处于一窝蜂拍傻白甜式的肥皂剧的阶段。
但是,虽然电视剧将这些情节展现得非常严肃,然而这并不是事实,真实案件的加害者并没有妹妹,这个故事巧就巧在加了这个角色,显然这个角色是为了烘托废死立场而设定的。
这剧另一重要角色媒体,最臭名昭著的标题党就是从香港传到台湾后发扬光大,对的就是那个就是做彩色鲜艳大版面的🍎报,某种意义上说,台湾新闻氛围是它带坏的。
以至于台湾网络媒体作过一篇报道,台湾媒体评论IQ30的讽刺文。
网络酸民有句最刻薄的话讽刺台湾媒体:“今天不读书,长大做记者。
”(这句话其实应该从大陆天涯台湾板块传过去的)其实不是因为他们真傻,一切都是收视率点击量,这点跟大陆网络媒体,自媒体半斤八两吧。
这使他们很多报道内容没有下限,这使台湾媒体处于一种无厘头式的癫狂状态。
在选举制度下的国家跟地区,自由民主自然的被商业媒体垄断,无政府主义的自由思维一般都是从学者论述,到媒体发扬光大,口口声声的喊着反对政府无能不作为,要反体制,其实这些媒体就是体制的一部分。
自由主义的媒体仅仅是将媒体的公权力扩大化。
作为选举制度中的第四权,唯一问题是它们没有一个正儿八经的监督部门。
这就是制度设计的矛盾之处,作为体制中的第四权者,自然是体制内的公权力部门,但没有监督部门,自然滥用权利了,但媒体作为言论自由的捍卫者,如果运用公权力对其约束,这本身就反了体制。
商业媒体收视率是电视台唯一生存的法则,而小小的台湾竟然有上百家媒体拥蜂而上,这么小的市场,为了生存各种没底线的故事都会报道,目的就是吸引眼球。
都说媒体监督政府,关键问题是谁来监督媒体,这就是台湾乱像的起源之一。
这部剧展现了台湾媒体的生存困境,也展现了台湾价值观,比如政客节目上最经常出现的恐龙法官,废死联盟,把精神病院盖在热闹的居民区等等。
另外里面的几个主角的价值观都是绿色政治人物倡导的东西,并不是它们不好,而是这些倡导不切实际,不能解决问题。
导演对台湾环境的写实至少在电视台职业展现上可以说是纪实的。
同样,里面的主要人物角色其实都是非理性的,不是不可信,这是一种现实状态,一种小确幸的傻劲,这个电视剧把它做成了招牌。
比如,律师自大认为自己可以通过了解死刑犯的过去就能杜绝这类屠杀发生,这是社会工程,任何一个团体或者一种职业都不可能单独做到这些。
电视剧中,这个律师上了不只一次政论节目,剧中这个角色有意思的就是在上节目的自信跟现实中自卑心态鲜明对照,体现在剧中见岳父岳母上。
显然这个角色的自卑来源能娶到跟他身份地位不匹配的女人。
他做了大量跟工作职务要求不符的事情,显然有冲撞法律体系冲动,这类冲动的律师,又常上政论节目,那就有着显而易见的从政欲望,这符合台湾从政三大行要求——农业,医生,律师。
不过大陆这边把企图冲撞法律边界的称之为职业讼棍,这类律师在没到社会转型需求的时候,成长空间不大。
这部剧表达的是现实,也表达了价值观盲区的迷茫,整部剧看着挺憋屈,整个人陷入无穷无尽的压抑状态,最痛苦的是,这些问题无法解决,一集延续到下一集。
感觉这是一种集体的无意识压抑。
我个人认为这是一部表达价值观困惑的剧,并通过一起真实案件将这种困惑表达了出来。
这是追求的价值观跟社会现实脱节的困扰,在这种困扰中,社会其实在原地打转甚至后退。
最后,还有个真实荒唐的事情,台湾一号女领导把这部剧当政绩宣传并在Facebook推荐,老实说,这部剧其实隐含着对台湾现状的摇摆姿态,而否定只有两个原因,要本土,却并不本土。
追求价值观,但没有价值。
转载:我们跟坏之间,只有一条线?
评论很深刻。
这部台剧围绕着一起发生在电影院的无差别杀人案展开,凶手李晓明携自制的手枪在电影院开枪,造成9死21伤。
这是一起无可争议的巨大罪行,但该剧的重点却不在于令人血脉喷张的正义伸张、恶人得惩,相反,它关注的是这一恶行给受害人家庭、加害人家庭以及整个社会所带来的连锁反应。
李晓明枪击案似乎制造了一道深深的伤口,凶手被逮捕甚至被枪决都无法使伤口愈合,反而继续化脓、生疮、感染、溃烂。
最终显露在众人面前的是:受害者不再纯然无辜,加害者也不再可憎如禽兽,善和恶的边界渐渐模糊,共同制造了我们这个满目疮痍的社会。
该剧成为中国多家媒体追逐的热点。
在惊呼“神剧”的同时,媒体同行们却忽略了正是编剧吕莳媛的基督信仰,带她深入人物的灵魂深处。
手拿善恶标签的我们贾静雯饰演的宋乔安,在剧中是一个媒体人。
她的儿子在影院枪杀案中遇害。
身为母亲,她无法走出丧子之痛,试图用酗酒和工作使自己忘却,但她与丈夫的关系也因此越来越紧张。
在女儿眼中她早已形同行尸走肉,不如死了算了。
她的拼命工作使下属不堪重负,经常性加班让同事面临家庭危机。
不仅于此,当她得知自己手下的李大芝正是凶手李晓明的妹妹时,为了获得独家报道,她不惜突破职业伦理,采取跟踪和偷拍的手段。
她对自己家人、同事和李大芝的伤害,似乎都因为她的“受害者家属”之名而有了正当性。
大型伤痛事件往往成为媒体竞争的战场。
在调查和评论之际,媒体常被诱惑越界侵入被采访对象的生活,给当事人带来二次伤害。
剧中从事媒体行业的角色经常说的一句话是“观众只有七岁智商”,但民意代表了收视率、流量和广告商的投资,因此媒体往往需要迎合民意。
但民意常常容易被情绪挑动。
当恶性事件发生之后,公众往往根据极为有限的资讯,瞬间作出判断,表现出一种“是非分明”的正义感。
在公众的想象中,李晓明就是恶魔、变态、杀人狂,而生养这种恶魔的家庭也一并被妖魔化。
在这种舆论面前,凶手家属的道歉被视为炒作,隐藏则被指为逃避责任。
剧中李晓明的家属因此过上东躲西藏、隐姓埋名的生活。
一旦行踪暴露,那砸向他们的代表着“正义感”的鸡蛋和石头,就迫使他们往崩溃更走近一步。
谁是“善”的代表?
受害者?
媒体?
还是群众?
从某个角度来看,他们以善之名来行事。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们所行之善却又成为另一种恶的原因。
凶手及其家属就是彻底的恶吗?
随着镜头,观众得以走近凶手及其家属,并发现开枪导致9死21伤的恶魔并非青面獠牙,而他的父母家人看上去也不是大奸大恶之辈,和其他为人父母者相比也并没有不可饶恕的过失。
与吕莳媛同为基督徒的台湾编剧和导演岳清清评论《我们与恶的距离》时有感而发:“善与恶都是世界给我们衡量别人的一把尺。
”她说,在杂乱的世界里,善与恶都是存在的,但人却没有办法对善恶有完全正确的答案。
当然,该剧并非混淆是非善恶的标准,而是指出人性的局限,我们其实缺乏知善恶的能力。
当我们简单化地用善恶的标签区分我们和他们时,只是表明我们对真实的人性缺乏理解——我们和他们之间的距离并非如我们想象的那么远,人自认为的善与恶之间并非壁垒分明。
正如编剧吕莳媛所言,该剧取名《我们与恶的距离》就是因为她曾看到一篇文章写到“我们跟坏只有一条线”。
距离成为“人渣”只有两分钟剧中最重要的角色之一是为凶手李晓明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王赦。
王赦一出场就遭到受害者家属的泼粪,公众实在无法理解他为何要为一个十恶不赦的凶手辩护。
表面上尊重法律制度的安排,背后更重要的理由是,王赦是剧中唯一一个不将李晓明视作社会癌瘤的人。
如果李晓明只是我们中间的异类,那么杀光这些“坏人”,只留下“我们”这些“好人”,世界就美好了。
但事实却是我们和李晓明之间并没有那么泾渭分明。
1961年社会学家阿伦特奔赴耶路撒冷观摩对纳粹屠夫艾希曼的世纪审判,艾希曼是纳粹德国期间将犹太人移送集中营的运输与屠杀作业的主要负责人,是“终极屠杀方案”的总策划师。
在大多数人眼中,一定是艾希曼的穷凶极恶才令他犯下滔天罪行。
但当阿伦特见到艾希曼的时候却发现,他作恶的动机既不是反犹主义也不是施虐狂般的仇恨,而是一些最世俗和微不足道的理由:升职,取悦上司,证明自己的工作能力。
与其说艾希曼有着魔鬼般的意志,不如说他和我们一样都太现实、“太人性了”。
有人批评阿伦特为纳粹的暴行洗地。
或许事实仅仅是,从自我中心这个听起来很平常的心态出发,一个人可以走进一个多么遥远而恐怖的深谷。
真正令我们不安的是,阿伦特拆毁了“他们”和“我们”之间隔断的墙,让我们不安地想到,原来没有谁是恶的绝缘体,“那些杀人犯看起来跟你我没什么两样”。
王赦被同事誉为“人权斗士”,但他自己知道,他之所以愿意为这个“人渣”辩护,是因为自己和“人渣”相隔不远。
出身卑微的王赦,年少时几乎成为犯罪团伙中的一员,只是因为拉肚子迟到两分钟,没有赶上那辆去火拼的车。
他的人生轨迹就此不同。
对王赦来说,他距离成为“人渣”只有两分钟而已。
作为律师的王赦当然明白违法就要接受相应的惩罚,但只是快速地为一宗凶杀案结案,对类似案件的预防没有任何意义。
凶手乃至社会所需要的不仅仅是刑罚,还有宽恕和怜悯。
这里的宽恕和怜悯不是逃脱法律的审判,而是不再将凶手看作非人。
将自己也看作与凶手有同样罪性的人,是怜悯的前提。
正如俄国作家果戈里在遗嘱中有一句至理名言,“需要思索的不是别人的黑暗,不是天下的黑暗,而是自己心中的黑暗”。
恶行所带来的创伤最终需要整个社会进行消化,我们或者简单地将怒火和矛头指向体制、社会和他人,或者参考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观点,把宽恕纳入我们的视野,明白宽恕不是勾销个人的道德责任,而是在意识到他人犯罪的同时,也理解到他和我们自己是一样的人,我们的心灵也同样有阴暗、邪恶的念头。
“我们自己之所以没越界,常常是由于某种幸运的机缘巧合。
所以,‘罪犯’不仅是‘罪人’,也是‘不幸的人’”。
剧中宋乔安虽是枪击案的受害者,但藉着突破职业道德底线无形中成为另一种意义上的凶手。
当她几次被点醒这一点的时候,儿子遇害的阴霾和她对犯人家属的愤怒才有了散去的可能。
老老实实地站在上帝的真理中如果我们仅仅是由于幸运而没有变成李晓明,因此就自诩道德高人一筹,将审判权攥在自己手中,是奇怪而危险的。
剧中举着正义大旗的媒体和公众最终也站在了凶手阵营之中,类似的情形在真实生活中并不少见。
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看来,“人类中的评判者应该有自知之明,即他不是最后的评判者,他自己也是有罪的”。
英国心理学家西蒙·巴伦-科恩同样对在纳粹集中营中发生的恶行抱有极大的兴趣,他无法理解为何那些拥有良好教养的医生和科学家,竟然惨绝人寰地将犹太人制作成灯罩和肥皂。
“人怎么可以把其他人当作物品对待呢?
面对遭受痛苦的同类,人是怎么切断天然的同情心的呢?
”他的问题其实也是答案,残忍的暴行往往源于我们切断与他人的同理心,不再将他人视作同类,甚至视之为“非人”。
《罪与罚》中的拉斯克利涅科夫杀了一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后,为自己辩护道:“罪?
什么罪?
因为我杀了一个下贱的、害人的虱子,一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对于任何人都没有用的?
”而妹妹都丽亚绝望地喊着说,“哥哥,哥哥,你说什么话!
你是杀了人的!
”凶手将人视作“非人”,而公众又将凶手视为异类。
我们将他人排除出人类的范畴,心安理得地制造着各式各样的“凶杀案”——或用匕首,或用键盘。
或许真正的医治来源于,我们愿意承认自己和他人实际上都分享着同样的罪人身份。
如果不承认这一点,我们就既不认识人性,也不认识自己,也就无法真正与他人共情。
朋霍费尔说,那些不了解自己是罪人的道德理论家因此而变得盲目。
所有人都落入了一个真正的圈套:不愿意老老实实地站在上帝的真理中,注视上帝的真理而变得单纯而聪明。
在上帝面前,所有人同为罪人,这就是上帝的真理。
而那些愿意谦卑降服在上帝面前,依靠上帝与心中的自私与贪念争战的人,才不至滑跌到艾希曼或李晓明的境况。
宇宙之间并非全然善意的存在,甚至并非全然中性的事物,邪恶的势力的确存在。
当肉体中本就充满私欲的人,被邪恶的力量抓住,我们不是有可能会犯罪,而是没有可能不犯罪。
当有人来到耶稣面前,称祂是“良善的夫子”时,耶稣并未飘飘然将这个称呼笑纳,反而挑战对方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
”如果我们以自己的善恶作为标准,即使称耶稣为善,也只不过是因为耶稣暂时达到我们的要求而已,这本身就是一种僭越。
那些称耶稣为善的人很可能和之后高呼“钉死祂”的人是同一批人,而之所以前后有如此大的反差,是因为我们自己仍然掌握着善恶的尺度。
因此耶稣接下来说,“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
人最合宜的身份是跪在上帝的面前,接受上帝的至善对我们的判断。
那些被骄傲深深捆绑、专好在人前充当道德楷模,因此无法在神面前真正谦卑认罪的人,因此成为距离魔鬼最近的人。
虽然我们经常软弱,行事使神担忧,但常常悔改却可以帮助我们,不堕落到亵渎神的地步。
当我们不再伪装成道德权威,才能因着自己和他人同为罪人而能走近他人。
我觉得看书或者看影视作品,是不是可以注意下,没有必要一直从作者想让你看的角度去看,可以适当换个角度。
之前在B站看了些评论,感觉人和人的差别真的蛮大的,有些人说别人不理解那个律师的话就是法盲云云,我倒是觉得这类人是属于容易被编剧带着走的类型。
我以前看东野圭吾的《信》,一开始站在主角的角度觉得他可怜,但是后来主角所在公司的老板说了一段话,大概意思是,为什么社会要排挤凶犯的家属,实际上是有原因的,凶犯在犯罪之前要想想自己的罪行会牵连到家人。
我觉得老板这段话看似不讲理,其实是有道理的。
那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如果你所在小区有出了个无差别连环杀人犯,你会放心地让自己的小孩和他的小孩在一起玩吗?
趋利避害,人之常情。
一个普通人为什么要担起拯救世界的责任?
我去拯救罪犯的家属,那我的孩子出事了谁来拯救啊?
凶犯妹妹声嘶力竭地对着宋乔安大吼,说还让不让人活了。
“你失去的只是你的亲人,我失去的却是12345啊”。
而宋乔安的儿子却是被你的哥哥杀死再也回不来了。
凶犯妹妹当着宋乔安一口一个“我哥”的时候,仍没意识到造成她家困境的不是宋乔安,而是“我哥”。
试问,不苛责凶犯,倒苛责受害者及家属,有这样的道理吗?
你的圣母心能不能分一点点给受害者一方?
有人说,即使死刑,受害者也回不来了。
这简直是屁话!
照此逻辑,监狱也是没必要的,关几十年,受害者也回不来了,要监狱干嘛,杀了人让他道个歉就可以走人算了,或者道歉也是应该省了的。
实际上,这就是羞羞答答的宣扬宗教废死观念而已,你直说嘛。
至于该律师,口口声声要追求他的正义,什么搞清真相预防犯罪云云,至于他追求自己的正义的这种行为有没有副作用,对受害者家属的伤口造成了多大的伤害?
在大义名分的大旗遮盖下是不用管的,泼粪也泼不醒他。
社会再如何发展,也不可能处处完美,你这样搞,让那些在社会上艰难挣扎却坚持善良没有去犯罪的人情何以堪?
当你追求的所谓的大善给很多人造成伤害的时候,何不让自己退一步?
还不如多去行些小善吧,比如关怀下家人。
就拿该律师来说,泼粪也泼不醒他,依然自以为是,直到老婆流产,他总算有点知道痛了,才算是有所改变。
老婆流个产他就痛,那些痛失亲人的受害者家属的家属,在他眼里算什么呢?
不懂大义的愚民?
该律师说民主和法律不应该用来讨好大众,可对民主和法律理解错误的难道不是他自己吗?
民主不就是用来讨好大众的吗?
而法律,中学就学过,维护秩序的工具。
就拿这起随机杀人事件来说,犯罪事实清楚并且审了2年,该律师也不否认是该判死,除了最后没让见家属(我印象中大陆一些恶性杀人案件在执行死刑时都会安排见家属,保障这一权利),其实法律上没什么不对。
也可能是编剧要编个漏洞出来,给该律师一个情绪鸡冻的理由。
至于受害者家属的痛,对该律师来说没什么好鸡冻的,反正痛不到自己身上。
关于该律师的行为,再多说几句。
这个社会上,做任何事,都是需要成本的。
法律是一种维护秩序的工具,这种工具本身也是需要成本的。
该律师说要做好预防善后,阻止犯罪再发生云云,这种言论本身伟光正,但是你应该自己去付出,你可以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去调查,比如去研究犯罪心理学——而不是慷他人之慨,让受害者家属为你付出成本(肆意刺痛受害者家属感情而不自觉),让家人为你付出成本(不顾及自己家人的感受),甚至认为法律公器应该为你付出成本(法律作为一种工具,没可能满足你的全部伟光正要求,一起事实清楚的无差别杀人案审了两年也算可以了吧,如果凶犯一直不说动机,是不是再拖二十年给你找原因?
),然后还对着家人大喊大叫发泄。
巨婴一个。
说什么,调查出原因好阻止犯罪。
是的,这是重要。
那慰藉受害者家属就不重要?
该律师有没有意识到,法律处死凶犯,是一种交换,是代替受害者家属进行复仇,这是法律的责任,因为法律收走了受害者家属私自复仇的权利。
正因为死刑的存在,才避免受害者家属自行复仇当场去捅死凶犯。
日剧里有句话“即使是遭遇更残酷的命运,很多人也绝不会犯罪”。
社会再怎么发展,总有阴暗的角落。
就拿这起无差别杀人案来说,凶犯父母双全还有个妹妹,衣食无忧有钱上学,世界上比你条件差的人不知道有多少。
父母和你沟通少,没让你读喜欢的专业,这是无差别杀人的理由?
那这世界该血流成河了。
如果是目标明确的复仇杀人,“调查出原因好阻止犯罪”还算有理由,无差别杀人这种跟KB分子差不多的行为,要预防,更应该做的难道不是危险品管制以及加强安检安保吗?
我没记错的话好像4V地区还跟风嘲讽过大陆的安检侵犯人拳神马的。
再多说几句:在豆瓣看到这么一条短评,“民众在斩草,政府在除根,媒体在浇水,只有王赦在研究土壤。
”
就这么一句空洞的口号,居然得了一万多个“有用”。
看来此剧可以起个别名:“我们与忽悠的距离”。
就种田来说,该除草就除草,该浇水就浇水,该改良土壤就改良土壤。
改良土壤是重要的工作,但并不是等于除草浇水反倒就成了“恶”啊。
如果一个社会经济停滞,失业率高,民众缺衣少食从而普遍走向犯罪,这的确可以称为土壤出了问题,要研究土壤、改良土壤,这并没有错。
事实上,我国大陆政府的脱贫攻坚,才真正是这样一种改良土壤的伟大工作。
如果一个人是为了复仇,去杀了另外一个人,或者因为受到欺辱而杀人(例如辱母杀人案),虽然法律上仍然要做出相应的处置,但也可以去调查清楚犯罪原因,看看能不能避免类似的犯罪。
这或者可以对应为“浇水”的工作。
但是,并不是说任何案件都一定要问清犯罪原因,然后才处刑。
例如复旦投毒案,林某坚持不说出犯罪原因,抵死都要说是开玩笑,这不妨碍判他死刑并执行。
哪里有把“问清犯罪原因”拔高到不顾一切的道理?
莫非还可以因为凶犯不说犯罪原因,就一直不执行?
要真这样搞,反倒成了“恶化土壤”了吧。
反正不交代就可以拖着不执行,大家都去干吧!
实际上就是遮遮掩掩的夹杂宣传废死的私货而已。
至于性质恶劣的无差别杀人案,更不能把所谓的“调查原因预防犯罪”当成免死金牌。
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
一个能够搞出无差别杀人的杂碎,再去搞清他的犯罪原因意义已经不大。
就以该剧来说,凶犯家境其实算还不错的,比他环境糟糕,而没有犯罪的人,多了去了。
这种情况下更实际的事情显然是“除草”,而不是作悲天悯人状转移焦点。
“土壤”不可能无限背锅、无限买单。
假设调查出原因,凶犯是因为得不到志玲姐姐,而犯罪,那是不是可以给每个和凶犯同龄的人发个志玲姐姐,解决问题?
假如凶犯觉得一个志玲姐姐不够,是不是发两个?
两个不够发三个?
“N大素球,缺一不可”。
巨婴律师的巨婴素球,剖开一看,就是这样的东东。
素球不谈成本,就是耍流氓。
从受害者家属的角度看,亲人阴阳两隔,或者是家里的顶梁柱塌了,或者是辛辛苦苦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宝贝没了,而凶犯倒可以一直吃着公家饭,对受害者家属来说每一天都是煎熬。
如果受害者家属气疯了,去把凶犯家属捅了,巨婴律师又要如何去“预防犯罪”?
实际就是白左惯用的话术,从它给你看的角度,好像是这么回事;然而自己看明白了,却是另外一回事。
总评:一部三观极歪的矫情电视剧。
第5集里面王赦回答了所有人,他为什么坚持当刑事辩护律师,为什么要极力去维护李晓明陈昌那些杀人犯的权益:“他杀了人就该死,不代表要民主法治跟着他陪葬,那为什么我们还要逮捕他,还要浪费两年时间开庭啊调查啊什么的,我们抓到他的时候就应该要捅他一刀把他捅死就好了啊。
你们都希望他死,大家都希望他死,舆论媒体也希望他死。
但是民主法治是用来讨好人民讨好媒体的吗?
美国死刑犯写谋杀,我们写他杀。
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要靠杀人才能抚慰人心!
才能保障我们的安全!
”因为他把法律当做最高信仰,他所维护的是那个法律承诺的社会,那个充分民主法治,人人平等的世界。
但是那些所谓法律的制定者执行者的ZF部门,却给了他一个响亮的耳光:不好意思,我们是为了议员工作的,而议员最重要的当然就是支持率啦,不讨好人民,谁给投票呢?
媒体是议员的喉舌,不讨好他们,谁给宣传呢?
这是一个法学人的悲哀!
更是整个社会不能承受之重!
从《我们与恶的距离》中解读“为什么是我”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是2019年推出的社会写实电视剧,自从在3月份开播以来就受到一众好评。
全剧以一起随机杀人案件展开,从加害者、加害者家属、被害人、被害人家属、媒体、律师的角度讲述了有关精神患者引发的具有争端性社会话题的电视剧。
最近,这部电视剧更是成为获得第54届电视金钟奖获奖项最多的作品。
“为什么是我?
为什么是我?
” 是看《与恶》时让我最有感触的一句话。
因为这不只是剧中一位精神病患者应思聪的问题, 它更是代表了所有在经受苦难时的人的心理:在医生告诉你(或身边亲爱的人)得重病的那一刻,你会在脑子里回想自己过去的一切,从出生到现在,到底自己是哪一个环节做错了,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是不是锻炼不够,为什么是自己(或身边的人)患上了这种病?
在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美国无数的枪击事件瞬间失去无辜生命的那一刻,留下的亲人会问为什么是我要来经历这一切,会小心翼翼地回忆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甚至可能会迷信的责怪自己之前做了什么错事而经历现在的报应,会试想无数个“如果”,“如果我...会不会就不会有现在的结局”。
如果问这个问题的不是当下的你,那你很幸运。
但即使幸运的你无法理解这些不幸,也至少不要责备、歧视、异样地对待那些当事人,因为像你一样,他们也并不想经历这些,他们可能只是没有你那么幸运罢了!
提出这个问题的是剧中患有思觉失调证 (精神病患者)的主人公之一,应思聪。
应思聪妈妈的家人有精神病史,所以应思聪和姐姐应思悦都有潜在患病的风险,这是他们从出生时就所无法选择的。
当然,有遗传基因并不能代表他们两个长大后一定患病,还有很多其它的不可控因素,比如周围的环境,和他人的关系,个人经历等。
但偏偏应思聪的经历或多或少的都对他的精神发展雪上加霜。
从小爸妈分开,被妈妈遗弃,被说成是妈妈的“拖油瓶”,拍电影早年成名后后期被监制嫌弃,被骂作是一个”loser” (失败者), 经历了心爱女孩的离开,搬到爸爸家后又和爸爸新认识的阿姨的不合等等,所有的这一切让他不知什么时候行为开始变得暴力。
他把自己关在一个屋子里一心要拍自己的电影,急切地渴望在众人的责骂、背叛中去证明自己并不是一个废物。
《与恶》的镜头里呈现思聪的脑子里不断回忆的女朋友的片段和监制责骂他的片段让我们间接感受到了精神患者所经受的折磨,但是如果不是作为观众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观看了解思聪的经历,在大多数人眼里,他就是一个行为暴力、让人害怕的精神病,没有人会了解他生活中不幸的遭遇和精神上的折磨。
幸运的是,他的姐姐应思悦和家人在认识到他患有精神疾病时及时的把他送到医院治疗,尽管接受治疗后他已经变得完全不像原来那个帅气的年轻导演的样子了,变得语速缓慢,眼神呆滞、讲话时嘴角抽动、行动缓慢,但在药物的控制下至少在酿成大错对他人造成生命危害时得到了控制,在医院治疗后还可以回家吃药调养,在家人的照顾下可以正常的生活。
同样年轻的李晓明和他的家人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剧里一开始便是年轻的精神病患者李晓明在电影院里随机杀人,造成九死二十一伤的惨剧。
李晓明事件是《与恶》的核心故事线,贯穿了整个剧集发展,连接了剧中的不同角色。
作为观众,我们从他的父母口中了解到李晓明从小很乖,听父母的话,是一位关心妹妹的好哥哥,当然,在剧中的人是不会知道这些的,因为出事后媒体的报道,人们只会知道他是一个伤害了九个人给众多家庭带去惨痛的一个罪该万死的神经病,不只他,甚至他的家人就算不和李晓明一起被判死刑,也应该一辈子活在自责当中,没有教好李晓明、阻止李晓明这惨绝人寰的行为就是他们一家人最大的罪过。
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无论李晓明是什么样的精神状态,他的这种行为对至少九个家庭带去的伤害程度是无法想象的。
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剧中的主角之一宋乔安,剧中台湾品味新闻编辑台主管。
在这件案件之前,宋乔安一家四口,一儿一女,宋乔安夫妻二人都是媒体工作者,生活幸福,乔安对儿子天彦尤其偏爱。
然而就在乔安带天彦去看电影时,在乔安出去接个电话买杯咖啡的那个时间段,李晓明闯进了电影院开枪扫射杀死了九个人,而天彦就是遇难者之一。
这对乔安一家的打击是巨大的。
从此之后。
在公司里,乔安变成了一个对同事冷淡、不近人情、大声责骂员工的冷酷老板,在家里,不愿意和老公、妹妹谈起天彦的事情,不去触碰天彦的东西,不进天彦的房间,对老公和女儿天晴冷淡,最终导致婚姻出现问题,女儿天晴对妈妈乔安喊出“为什么你当时不和天彦一起死掉”的令人寒心的话,而乔安本身更是在精神和身体上都经受着巨大的折磨,每天用加班自己让自己不停的运作,可能这样才不会有时间去想天彦的事情,回到家睡不着的时候用酒精麻痹自己的焦虑,对丈夫和女儿对自己的指责,她也认了,自己已经完全被打垮深以为再也无法回到过去了,甚至发出“希望自己当时没有出去接电话买咖啡而是和天彦一起死了,这样还会在丈夫和女儿心中留下一位好妻子好妈妈的印象”这样的感慨。
从乔安一家作为观众我们可以想象所有在此事件中的家庭都经受着至少同样程度的生活剧变和折磨,像剧中的大众一样,在面对这样惨痛的经历时,情感上我们总得找到一个对象去指责,去发愤,而这个对象理所当然的就是李晓明和他的家人。
李晓明被抓起来了,被判死刑,这还不够,九条人命他李晓明一个人的命怎么够?
因此媒体、大众会去找到李晓明一家人的住处,砸他们的店、媒体举着无数个话筒向他们发问、向他们扔东西......我觉得这是“我们与恶的距离”最近的时刻了。
在所有的信息都一边倒的时候,都在指责一方时,我们很难理性地、带着批判性思维去看待问题。
所有人一起去职责李晓明一家人就是善吗?
李晓明一家人就是恶人吗?
尽管李晓明的行为罪不可赦,但李晓明的父母和妹妹李晓文又做错了什么让他们除了在深深的自责外还要经受所有人的指责、打骂?
网民在网上的留言责骂恐吓、在现实中对李晓明父母和妹妹的指责又想打到怎样的目的,大众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吗?
可能大多数人并没有,只是一味地从众泄愤。
李晓明父母和妹妹没有选择轻生可能是他们的心理够强大,但若是像剧中另一位精神患者的母亲一样,带着患有精神问题的儿子一起跳海自杀,人们看了这位母亲生前录制的视频才了解到她的儿子在学校一直受到校园霸凌,只有这样人们可能才会为自己之前毫无遮拦的言行而愧疚,若是李晓明一家也选择以这样的方式回应大众的指责,这样大众不也是把这对母子、李晓明一家推向死亡边缘的刽子手吗?
可惜的是,到故事的最后,因为李晓明提前被执行死刑,我们也没能得知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没有机会向应思聪那样告诉大家他的委屈,而大众也因为无法得知他的动机而去避免未来同样的惨剧发生。
同样对这个问题疑惑地是李晓明的家人,像他的妈妈说的一样没有人想花二十多年去养一个杀人犯,他们又何尝不是和大众一样不仅是对受害者愧疚,更是对孩子教育失败深深自责,大众不是李晓明,很幸运不会经历精神患者的遭遇,不是他的家人,不知道他们遭遇的全貌时,除了通过媒体片面的报道又做了怎样的努力有资格去职责李晓明和他的父母?
剧中唯一一个排除万难去了解事情全貌的角色就是王赦律师了。
本来以自己出色的业务水平能力可以完全向众多让人羡慕的律师一样去接让他赚钱的案子,但他却非要开自己的扶贫律师事务所来接赚不了多少钱却又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经历的案子。
他从一开始就坚持要通过和李晓明和他家人了解到李晓明案件的动机,身为李晓明的律师,他被人当面泼粪,但他却不以为然;后来又坚持为杀死两名儿童的陈昌辩护而遭受到了所有人的指责,包括自己的岳父和妻子的不理解,因为他们都不理解王赫为什么要去为这样一个罪该万死的杀人犯去辩护,但即使如此,王赫依然为精神患者陈昌辩护;最后,尽管王赫自己的女儿也被应思聪以拍电影为由而把一群幼儿园小朋友关到一个房间造成无数家人的恐慌,王赫依然为应思聪一家提供了法律咨询上的帮助。
一方面,王赫是剧中为数不多的没有被愤怒冲昏头脑,知道只有通过和精神患者和他们的家人的沟通,和医生的合作中找出这些杀人事件的动机而预防、避免同样事情再次发生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他也有着别人所没有的同理心。
他的成长经历促使他从精神患者和他们家人的角度去了解事情的原貌,了解他们的苦疾。
和他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她的妻子,从小生活在家庭优越的环境中,被父母宠爱,是父亲娇惯的小公主,是啊,在这样环境中长大的她又怎会了解到应思聪的父母分开、被母亲遗弃、被当作是废物、模仿李晓明杀人最终被母亲绑着一起跳海自杀的高中生受到校园霸凌的经历、手段残忍杀死两个小孩的陈昌就是想要得到死刑的心理?
剧中对于妻子对自己帮助众人唾弃的陈昌辩护的不理解,王赫的一段话让人印象深刻。
“不是每个人生下来都可以选择。
我知道接下来我这么说你会觉得很不公平,但你真的很幸运......你有爱你的爸爸,爱你的妈妈,你们甚至不用去担心你们的生活。
可是我们跟你们不一样,我们可能会有个爸爸因为找不到工作,每天酗酒就打妈妈,我们没有办法好好读书,甚至没有办法好好睡觉。
我们很穷,我们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出去外面打工,但有时候做一两个月就会被炒鱿鱼,我们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我们是在不断的被否定当中成长的。
甚至有时候就会相信,那些在脑袋里面说出他们没有出息、没有用的那些人、那些声音,是真的。
”王赫面对精神患者作案别于常人的坚持和自身的经历可能是有原因的。
他三岁被母亲丢到孤儿院,在幼儿园长大的他最亲的两个哥哥在中学时因去参加黑帮火拼一个当场死亡,一个背叛无期徒刑,他自己因迟到错过火车而逃过了像两个哥哥一样的下场,但他也曾经经历犯罪的边缘,尽管现在他是社会尊重的律师角色,但一个人的成长经历总会留下印记。
就像他后来听了妻子的劝告,去接了某个帮一位企业老板的案子,挣钱更多也不会因为受到像为神经病罪犯辩护这样有争端的案件受到大众的指责时,但他却变得像一个机器一样,机械地每天去工作,挣钱,回家,只是挣钱,不知道这样做的意义,没有使命感,眼神里失去了对工作的热情,再也不是原来那个正义有情怀的律师了,她的妻子看出了这种变化,也终于了解了他所有的坚持,最终鼓励他去接他想接的扶贫案子,追求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他,在得到这样的理解后终于泣不成声!
这部片子当然也反应了很多其它的社会为题,媒体怎样能保持初心尽量给观众一个全面的报道而不是为了博得眼球片面地进行报道,精神患者和他们的家人怎样得到更好的社会支持和关怀而预防减少类似于剧中的惨案发生,什么是恶、什么是善,如何避免盲从不自知地间接行恶等,但向思聪的发问“为什么是我”仍让我印象最为深刻。
因为透过这部片子,我看到社会上有三类人:像美媚那样的人,从小父母提供了优越的生活条件的人,长大后顺利考入大学找到工作,不知人间疾苦的人,那么你们很幸运,请珍惜你们所拥有的;像王赫那样的人,有过苦难的经历,但凭借着自己的意志和坚持不仅改变了自己的生活,还可以用自己的专业和影响力去改善社会的某些问题,这样的你们是值得尊重的;另外一种就是那些问“为什么是我”的人,这些人是受苦的人,他们可能生活贫困潦倒,可能身患重疾,可能身边最亲爱的人遭遇各种不幸,可能一直也不理解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要过这样的生活,不断地发问“为什么是我”,那么像剧中的宋乔平说的,请相信,可能是“因为你们比较勇敢”!
而幸运的人啊,即使你可能不理解苦难之中那些人的经历、心理、行为,也至少可以在了解事情的全貌前不要去看低、指责困于苦难之人。
.........你是不是在某个时刻也会有同样的心声发问,“为什么是我”................
头条新闻是为了让观众进场的在学校就看出来,你是个好学又好强的人,但是不要挑战人性干嘛管你长官是怎么想的,重点是你自己是怎么想的我不知道乔安姐为什么一直压着不放,别人都报道了我们一直不报——别人犯错,我们也要跟着犯错吗?
反思新闻业部分媒体一味追求短平快、博眼球、夸大事件吸引关注,而失去自身责任和客观性,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对嫌疑人负面报道产生舆论压力影响司法审判的公正性,我们与恶的距离看似很远,实则很近,都潜藏着恶的根源真相永远就只会怪我们的社会体制出了问题…我们的安全网,我们的教育体制永远控制不了那些加害者全天下没有一个爸爸妈妈,想要花二十年去养一个杀人犯他真的该死,但不代表民主法治要和他一起陪葬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你有标准答案吗?
谁有标准答案?
我们都是好人,不知道事情为什么变成这样,老天爷到底让我们学什么我好想念那个充满温度的老公,那个眼神里闪着光芒充满正义感的老公,那个睡觉打呼打得很大声会把我气到要把他踹下床的那个老公,他不见了,你有看到他吗?
——我在啊…我在啊…我在啊……对不起希望就在云背后;笑开,运就会来
拙文为课程作业,该剧食之无味,弃之无感,但愿不要再布置此类作业,另推佳片,以探讨之。
浅析律师王赦的言行及其背后逻辑——《我们与恶的距离》影评引言:本篇影评将围绕律师王赦展开,分析王赦为罪犯辩护的动机、具体行为和他对法律造成的不公正结果的看法。
笔者认为,王赦的言行深受卢梭观点的影响,在行动上体现出运气均等主义和亚里士多德“矫正公正”的思想内涵。
但是他的行动超出了其作为律师的权利和义务的范围之内,试图利用社会舆论并为李晓明改判的行为并不像他所说的那样具有正当性,同时忽视了“善”的目的可能伴随的“恶”的结果的问题。
在本篇的后半段,笔者讨论了“杀人犯的人权问题”和“案件真相的问题”,笔者认为,惩恶扬善是法律的最低限度的要求,却并非法治的理想境界,法治的最高境界是将社会道德的规范融入其中,并对社会道德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
一、王赦的辩护:罪人也是人为了便于分析王赦的行动话语及其背后的思想内涵,笔者将他的主要行动一一列出并进行分析: 行为一:担任杀人犯李晓明的辩护律师。
行为二:在法院驳回上诉请求并维持二审原判死刑后,王赦请求媒体人刘国昭关注李晓明案件,希望利用社会舆论给政府施加压力,并为律师争取能够帮助李晓明免于死刑的时间。
行为三:在李晓明被执行枪决后,在岳父家中醉酒痛斥“民主法治社会的虚伪”。
行为四:担任杀人犯陈昌的辩护律师,导致陈昌通过思觉失调症鉴定,改判无期徒刑。
由上可知,律师王赦以奉献自我的精神和高度负责的职业伦理为诸多罪犯辩护,努力成为罪犯的基本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
从王赦的自白可知,他为罪犯辩护出于公意和私心。
前者是身为律师的职业伦理要求,尽辩护律师的职责;后者是希望通过自己对真相的求证来预防犯罪,营造一个没有罪犯的儿童成长环境。
在他看来,为每个罪犯辩护都是有价值的:即便如李晓明一般的疯狂杀人魔,研究他的犯罪动机也是具有教育意义的,能够在日后建立预防犯罪的机制。
如果将为了讨好民众的意愿、抚慰民情而将李晓明按照法律程序枪决,那么民众就失去了一个反思“杀人魔是如何诞生的”诸如此类的问题的契机,社会就错失了一个纠正结构性问题的机会。
职业伦理的考虑和人道主义的关怀让王赦对真相紧追不舍。
他以身体力行提醒观众:即便是罪大恶极的罪犯,在面临审判之时,仍是平等的具有人权的人。
二、卢梭的控诉:法“护富欺穷”在笔者看来,律师王赦是一个典型式的“卢梭”式的人物。
从他的行为上看,他坚守“人生而平等”的信条,并努力为饱受精神疾病困扰的罪犯和服刑人解开其所处的“无往而不在的枷锁”,致力于洗刷精神疾病者背负的污名;从他对社会体制的控诉来看,他深切地认同卢梭对于“法律与穷富人”之间关系的论断——“所有一切国家的法律的普遍精神,都是袒护强者,欺凌弱者;袒护富人,欺凌穷人。
这个缺点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没有例外的。
”[2]既然现实是“法律总是有利于拥有财富的人而不利于一无所有的人”,[3]那么穷人在审判中可能会遭到更多的不公正对待。
这种不公正倘若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是违法与不平等;[4]而在卢梭那里,也是一种“精神上的或政治上的不平等。
”[5]倘若法律的结果造成了“违法”和“不平等”,那么作为一位有良知的律师,王赦就有必要投身于保护弱者的行动中去。
[6]由此观之,王赦的行为背后有其自洽之逻辑:不委身服从于可能导致差别对待贫富者的不公正的结果的法律,而选择一种更具可行性的方式来为法律“正名”;忍受社会偏见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通过一己之力在法律的框架内对“注定偏向富人的畸形法律”及其所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一次矫正。
在这个意义上说,王赦或许可以被看做为一种非典型意义上的“反体制英雄”,他没有选择对法的暴力抵抗或“公民不服从”,而是展现对法律的尊重,并通过对司法体制的维护从而宣扬一种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守护了法律从业者的职业伦理——“将自己的个性色彩纳入、体现在对于法律的学术纪律的规范之下,以对法学和法律的基本学术纪律的服膺作为个性伸张的前提”[7],并表现出一种英雄主义的光辉形象。
三、矫正不公正:从运气均等主义的角度看如果从上述的分析继续理解王赦,我们可以认为他其实是将自己为罪犯的辩护建立在类似“运气均等主义”的说法的基础上,并以此为自己的行动而辩护。
所谓运气均等主义,该理论有不同的变体,但其核心理念大致相同:人所拥有的利益的不平等如果源于人们自愿做出的选择,那么这种不平等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如果不平等源自未经人们选择的环境因素,那么这些不平等就是不公正的,也是不可接受的。
[8]当法律不可避免地有利于富人而不利于穷人,那么犯罪的穷人相较于同等罪行的富人就更加处于不利的地位,而二者间不平等的地位并非取决于自愿做出的选择,而是“未经人们选择的环境因素”——社会地位和财富积累使然。
因此,穷富二者在法律面前的不同地位就是不公正的、不可接受的。
穷人更需要律师的法律援助,王律师为犯罪的穷人辩护,就另在其职业伦理之外,额外增加了一份“调整由于不公正的环境因素所导致的不可接受的结果”的正义性与合理性。
这或许就是王律师行为所带来的自我体验以及观众感受。
四、反问:王赦的申辩成立吗?
然而,编剧在剧情方面的巧妙设置实际上有意回避了两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一是穷人作恶与富人作恶这两种行为是否具有差异性?
[9]二是法律、法官与法院是否造成了不公正的后果,并为王赦参与“调整法律结果”的行动留下口实?
正如亚里士多德所云:“法律只考虑行为所造成的伤害。
”[10]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们或许可以达成一种共识:当穷人或富人在同一件事情上作恶犯法达到同等的程度,二者都在同等程度上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同等程度之刑罚。
但是由于政治现实即法律在穷富二者间的偏向性——“富者有机会通过使用自身财力和资源从而减轻刑罚,而穷者则无法获此待遇”。
穷富二者理应得到同等程度之刑罚而实际上未并实现,这就要求我们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当法律的结果指向不平等,那么律师是否有理由对法律的结果进行目的性干扰与调整,就像王赦试图用社会舆论为李晓明争取时间和替陈昌翻案那样,从而使得穷富二者在法律审判下的结果大致相等,从而保证刑罚的平等性?
对于这个问题,笔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并未发现律师具有的对法律的结果进行干扰和调整的权利和义务。
[11]而剧中王赦的“行为二”[12]似乎已经超出了其作为律师的权利和义务的范围之内,即通过个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网络利用公共舆论从而希望改变审判的结果。
笔者认为,此种行为是游离在律师的权利和义务的边界的,而处于这种边界的平衡对于个人来说很难维持,行为者很有可能无形中有意或无意地对法律造成负面影响。
我并不认同王律师的这种行为。
如果我们从李晓明案的全过程来分析,如果法官和法院的审判结果并未实质性指向“法护富欺穷”的结果,同时其过程是符合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13]那么王赦的“行为二”似乎就是没有正当性的。
程序正义的基本原理为:公共权力在限制、剥夺人权和公民权利之时,其过程应当受到制约;[14]由剧中可知,法院的审判结果并未违背程序正义的原则,同时李晓明个人拒绝进行精神鉴定,因而无法得知其作案时的精神状态,因此依法判处其故意杀人罪并执行死刑也是实现了实质正义。
综上,笔者的结论是:法官和法院对于李晓明的审判并未违背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同时也没有在事实上造成“法护富欺穷”的结果,因而王赦试图利用社会舆论并为李晓明改判的行为并不像他所说的那样具有正当性。
既然王赦试图调整审判结果的努力并不像他说的那样具有正当性,那么需要思考的是:律师的“行为二”是否构成对法律公平正义的亵渎?
如果上纲上线地分析,王赦此类行为一旦形成风气,那么法律将毫无威严可言。
因为司法体系与审判则可以成为任律师矫正司法结果的“走过场”,律师可以通过社会网络和媒体舆论“操纵民意”,并“挟持”法官和法律,甚至对司法独立的原则造成损毁。
从这个角度看,王赦的行为非但不是“护法”之英雄,俨然是“毁法”之恶徒。
尽管如此,笔者仍能够理解王赦的行为,因为他仍持一种“良善公正”的信念伦理,[15]他的问题在于忽视了“善”的目的可能伴随的“恶”的结果的问题,即过于强调亚里士多德的所谓的“矫正公正”,[16]而忽略了“矫正”所导致的“毁法”的恶果。
五、回到出发点:杀人犯的人权问题尽管王律师试图利用公共舆论影响司法结果的行为是不具有正当性的,但是他为罪犯的人权进行辩护的行为仍然是无可指责的。
尽管如此,笔者仍需表明自己在李晓明的人权问题上的一些思考。
笔者认为,分析杀人犯的人权时,应当考虑个人权利的边界性问题。
在学生看来,诸如李晓明之流,纵然拥有王赦之辩护所谓“天赋人权”以及自我辩护之正当权利。
但是当李晓明选择扣动扳机之时,他生而为人的权利已经对有诚戏院中尖叫的灵魂和倒下的躯体实施了侵犯,并因此沦为不完整的权利。
换言之,李晓明跨越了权利的边界,并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他的权利在实质上的事实犯罪中已沦为不完整的权利,即保留形式上的权利,并以此权利来面对法庭的审判。
而这种形式上的权利,仍旧能够保障李晓明在监狱中免遭酷刑逼供等非人的对待,并赋予王赦为李晓明辩护的正当性,这正式民主法治的社会对罪犯人权保护的具体表现。
由此反思王赦的“行为三”——醉酒后对于民主法治的痛斥,或许会得出一些不一样的看法:第一, 李晓明案司法程序与最终结果是符合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是司法独立精神的体现,并非刻意讨好人民所致,因而王赦对“政府讨好人民、平息民愤”的指责是偏颇的。
第二, 在司法过程中,李晓明的人权得到了保护。
正因为法治社会的存在,法庭、法官、法律的存在,李晓明能够在摆事实、讲证据的法庭上受到公正的审判,才得以免于遭到受害者家属动用私刑报仇而暴死的对待。
六、何为真相?
举足轻重与无关紧要李晓明之杀人动机是困扰戏内外众人的难题,而对这一问题的态度也呈现出两种对立的观点,本剧就在这两种矛盾性观点的碰撞中展开。
王赦一派认为,真相能够揭示当前社会的体制性与结构性的问题,从而有效帮助预防犯罪;而另一派认为真相无法抚平受害者在生理上与心理上的创伤,因此最好的处理方式应该是冷处理与回避真相。
真相是否重要?
这个问题正视了现实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矛盾与困境,双方都要在两难选项中做出抉择:律师希望找出真相并预防犯罪,就必须在追逐真相的过程中扮演对犯罪者和受害者家属进行“二次伤害”的加害者;而受害者家属若希望在劫后余生中对真相避而不谈来忘记伤痛,就必须被迫关注层出不穷的相似的社会新闻,并承受相似案件仍有可能发生的恐惧,以及对于自己没能尽力消除导致犯罪的因素的负罪感。
寻找真相固然重要,但是王赦混同了警官和律师的职责,这就导致他具备利用真相而为罪犯脱罪的价值倾向。
在我看来,王赦低估了寻找“真相”的难度,并高估了“真相”对改造社会所能发挥的作用。
首先,对于杀人犯来说,“真相”有可能被刻意掩盖。
为了转移民众的视线或者博得同情怜悯,杀人犯可能会把犯罪动机归因于社会制度等方面的问题,从而帮助自己推卸责任;其次,杀人犯的犯罪动机是多因素共同导致,他的行为决定也与家庭背景、心理健康、身体状况、教育背景、社会阶层等因素具有相关关系,而很难找出“决定性的因素”,这也增加了寻找“真相”并预防犯罪的难度;此外,按照“真相”改造社会这一过程往往要经历漫长的政策制定、讨论和实施过程,而在实施之前并不能有效根除犯罪。
最后,回到本剧,李晓明的遗书交代了他在戏院用自制枪械随机杀害观众,是为了“做一件大事并扬名立万”;而他在临死前的态度认为,即便再来一次,也仍然会选择杀人,则表明他对自己作恶换来的“恶名”不思悔改。
对于他来说,在通过扬名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中,他不在乎“扬”的方式,也不在乎“名”的内涵,或许他所需要的只是被人们关注的快感。
对于这种“真相”,很难对其做出针对性的社会改造,倘若不依法治罪、判处死刑,则会有一种“杀人不用偿命”的暗示,而只有将其绳之以法、以儆效尤,方能促进普法、避免犯法,帮助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法律观。
这是法律的最低限度的要求,却并非法治的理想境界,法治的最高境界是将社会道德的规范融入其中,并对社会道德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
七、结语以上,就是我对《我们与恶的距离》一剧的剧评。
[1] 写本剧之剧评,对于本人来说颇具挑战:一是对剧集的拍摄手法所知不多,无法予以专业性的分析;另一方面本剧内容繁杂,难以在有限的篇幅对其内涵一一评述。
因此,只能取个别吸引笔者之人物、情景,从有限的认知出发,进行以偏概全之剧评,请见谅。
[2]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上卷,第328页。
[3]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社会契约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28页,注释二。
[4]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廖申白译注:《尼各马可伦理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132页。
[5]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47页。
[6] 由于编剧的设定,这里的弱者和穷人分别对应随机杀人犯李晓明和精神病患者陈昌,夺取别人生命的人居然是相对的“弱势”群体,这一设定或多或少有些讽刺,也使得律师的辩护不那么无懈可击。
[7] 许章润:《法律的实质理性——兼论法律从业者的职业伦理》,《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
[8] [美]塞缪尔·谢弗勒著,高景柱译:《什么是平等主义?
》,《政治思想史》,2010年第3期。
[9] 在这个情境下,笔者假定穷人和富人所犯的罪行是同等严重的。
[10]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廖申白译注:《尼各马可伦理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137页。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参见:https://duxiaofa.baidu.com/detail?searchType=statute&from=aladdin_28231&originquery=%E3%80%8A%E5%BE%8B%E5%B8%88%E6%B3%95%E3%80%8B&count=60&cid=3e67c8a9dba916d7c96c422ad8387756_law [最后访问时间:2020.4.02][12] 王赦请求媒体人刘国昭关注李晓明案件,希望利用社会舆论给政府施加压力,并为律师争取能够帮助李晓明免于死刑的时间。
[13] 正义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
参见:陈瑞华:《看得见的正义》,北京:中国法治出版社,2000年,第3页。
[14] 徐亚文:《程序正义论》,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页。
[15] 信念伦理强调目的正当,忽视结果。
参见:[德]马克斯·韦伯著,[英]彼特·拉斯曼,罗纳德·斯佩尔斯编,阎克文译:《韦伯政治著作选》,北京:东方出版社,2009年,第296页。
[16]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廖申白译注:《尼各马可伦理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137页。
什么是正义?什么是人的权利?哪些人有权利享有?哪些人被排除在外?评判善和恶是否合用是非的标尺?媒体和公共讨论应该持有怎样的底线?社会对于个人的重塑应该给予多大尺度的宽容?——惊讶于这部剧讨论问题的勇气和理智,这种理智源自某种坦诚:既然了解了整个社会正在经历的问题,那么,我们好好聊聊看。而反观内地的电视剧市场就会清晰地感受到:不管是有意还是迫于压力,在这几年频繁发生、广泛讨论的社会事件面前,它们通通选择了背对现实、避开真相,然后,娱乐至死。
看完改评分,如果老赖的家人都被原谅,这个世界的老赖将无法无天
评分虚高,索然无味
3.5;题材是真好,近年来台湾在影视剧题材的开拓和挖掘上已经远超内地无疑,无论是涉及的社会热点,还是对政治敏感因素的试探触碰,都相当有视野,值得鼓励。不过台剧的老问题也是相当突出的:1、几乎所有角色都被包裹在一个封闭的共生圈内——即几个主要家庭的关系过于缠绕,虽有利于建构戏剧性,但在着力凸显的社会纪实性方面则偏弱;2、台词与表演方式仍相当尴尬出戏,与严肃议题不搭,煽情过度。
虚高到可怕,没一个地方可以拿到及格分数。片中极力引导的价值有待商榷,西方废死多是为贵族服务,不知道一群白左在嗨什么?举出的废死理由是几个精神病人,非常狭隘,企图以煽动情绪来掩盖对事实有价值的讨论,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而且说不要污名精神病人,而你拍出来的精神病人 ,无奈痛苦绝望的部分以及成因没有什么展现,反而无时无刻不疯癫凶残,不就是让大家躲远点的意思吗?白左竟能把这种水平的片子嗨成这样,看着这分数简直觉得豆瓣药丸,这是什么低幼人群——而且全片自称“国”,把大陆地方都称为“国外”可还行?
社会意义拉满。 ‘ 民众在斩草,政府在除根,媒体在浇水,只有王赦在研究土壤 ’ 这么多的不公,结局还是给人以希望,立意难得的好
犯罪就要接受惩罚,没有借口还是台独?
这才是现代文明应该拍出来的电视剧
这么无聊的剧,你们是认真的?
很好,应该是年度华语最佳电视剧了,剧本绝佳,演员稳定,创意执行到位,里面思考和探索的议题至少超过大陆30年以上,人物的焦虑真实、真切到有切肤之痛,想必大陆中产家庭、年轻父母看了会引发共鸣,等我们能拍摄无差别杀人案、校园安全现状、媒体角色等问题时,才会有机会正视这些内核;十集的长度,故事信息量、角色丰满程度、议题硬度却没有丝毫兑水,每个演员都到位,都照顾到了,都在讲自己该讲的话,做自己该做的事,没有丝毫僭越和违和,连小孩都演得那么好。
3.5,理解但不喜欢最后一集,当所有人都在奔溃边缘,不是三言两语就会拉回来的……
探讨民主法治固然是好的,但也不要忘记朴素初衷啊。血债血偿不是盲目正义,是节省成本运维社会的底层逻辑吧。难道真的要耗费大量本可以用于治疗良善的资源去治愈罪犯再关进笼子判定无期嘛?王赦的价值观或许很崇高啦,但是还是应该首先做好一个父亲和丈夫不是嘛?很抱歉对于无差别杀人这种行为我实在是无法共情一点
民众在斩草,政府在除根,媒体在浇水,只有王赦在研究土壤。
题材给五星,看到中间想给三星,看完结局后只想评两星了。李晓文的演技太过幽默
纵有不足,也无法企及
台不台独另说,废除死刑本身就争议巨大。整个剧过度天真理想化,最明显的就是律师这个角色。加害者家属的心情应该考虑,被害者家属的心情就不应该顾及了吗?这不是另一个极端了吗?说台湾balabala民主的建议去当地住个一年再下结论,电视剧能看出个啥?
看了五集,太圣母了吧。弃剧。
未经他人苦,默劝他人善。犯了罪的人必须受到对等惩罚,否则对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属不公平。加害者剥夺了别人的生命破坏别人家庭的幸福,凭什么要求别人轻易原谅?加害者的家人被社死也是加害者害的,如果社会那么宽容,那么加害者更加没有负担了!在伤害别人的时候就应该做好自己家人被谁会歧视的心理准备了,因为你先伤害了无辜的人!
强烈涉入公共话题领域的作品,对媒体、网络暴力和司法程序正义有非常直接的探讨,很可惜大陆的电视剧还是以家庭生活、架空的题材为主,此类探索几乎绝迹。剧中演员的表演张力十足,虽过于激烈,但在走生活化的路子,不同于一般台湾八点档节目的浮夸。全剧集 一直浸淫在灰暗的调子里,人物关系虽然紧凑,但有过于巧合之处,结尾收的有一些草率。
太压抑了,才看了一集,无法接受黑暗的色调和冗长的台词,据说结尾烂尾了~所以还没有勇气继续往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