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没有负担,很轻松的。
最大悬念就是妈妈是谁!
啊哈!
个人对男主角没什么感情最爱Barney!!!! Suit Up!!!!!
巴尼的渣很单纯,你能直接骂他是个贱人【不过是个招人喜欢的贱人】,Ted的渣在细节,没法对着他某个行为直接定义,但看久了你就慢慢觉得这个男人,的确不值得拥有马修和莉莉那样的爱情,他挑剔得要死,即使和Victoria拥有多么浪漫的开始,只要知道女神对自己有意思就可以完完全全丢开她,即使剧组拼了老命给这个选择提供了一万个借口,中心思想都是不变的。
他真的是因为没法异地恋吗?
他真的因为没找到最爱吗?
当Ted反反复复说那句“It's Robin!
”我就知道,这货压根不在认真找什么结婚对象灵魂伴侣,他就是跟许多人一样对自己追不到的人恋恋不舍罢了。
不过不能完全怪Ted,这大概就是超长连载的劣势,为了延续剧情而反反复复折腾这些角色的感情戏,当初追老友记也是因为瑞秋和罗斯太折腾了最后心累到搁置。
不知道这回追寻妈记我能坚持到什么时候,望天
也许只是我太牵强,不过,刚好看到豆瓣相册“你最想见的民国三个人”,而翻到沈从文与妻子张兆和的相识,也是在他大学授课第一堂,以下来自百度...“沈从文被中国公学校长胡适聘为教师。
然而木讷的沈从文第一堂课就洋相百出,他万万没有想到在那些目睹他出洋相的女学生中,就有以后成为他夫人的张兆和。
18岁的张兆和在中国公学曾夺得女子全能第一名,她聪明可爱,单纯任性。
兆和身后有许多追求者,她把他们编成了“青蛙一号”、“青蛙二号”、“青蛙三号”。
二姐张允和取笑说沈从文大约只能排为“癞蛤蟆第十三号”。
自卑木讷的沈从文不敢当面向张兆和表白爱情,他悄悄地给兆和写了第一封情书。
老师的情书一封封寄了出去,点点滴滴滋润着对方的心。
女学生张兆和把它们一一作了编号,却始终保持着沉默。
后来学校里起了风言风语,说沈从文因追求不到张兆和要自杀。
张兆和情急之下,拿着沈从文的全部情书去找校长理论,那个校长就是胡适。
巴金夫妇兆和把信拿给胡适看,说:老师老对我这样子。
胡校长答:他非常顽固地爱你。
兆和马上回他一句:我很顽固地不爱他。
胡适说:我也是安徽人,我跟你爸爸说说,做个媒。
兆和连忙说:不要去讲,这个老师好像不应该这样。
没有得到校长胡适的支持,张兆和只好听任沈老师继续对她进行的感情文字的狂轰滥炸。
沈从文开始了他马拉松式的情书写作。
”好吧,我是联想过于丰富了,结束语,孩子他妈你也该出来了吧,不然TED和孩子的代沟就更深了!
看评论说10多集才开始好看,果然是这样。
看前面几集,差点就要弃掉了。
因为生活大爆炸还没出来,但吃饭的时候养成了看点喜剧的习惯,才会一直看下去。
终于看得有点意思了,Ted终于谈了下比较正经的恋爱;马修终于开始工作了;终于看到巴尼在做什么工作,suit up得好像是个成功人士;Robin终于开始觉得喜欢Ted了,Lily没什么看头。
涉及了生活的更广阔的方面,比如怎样跟同事相处,而不是局限在Ted结婚狂般找结婚对象这样的故事了。
很喜欢那句话:It's Robin.为了Robin,Ted可以做很多事。
因为It's Robin.所以就算是骗她已经分手这样的行为我也可以理解。
不过劈腿还是不道德的,你可以分手后下一秒就去找新欢,但是不能在没有和对方分手的情况下跟另外的人做出什么来。
很喜欢Robin,发型是我所喜欢的,而且越看越好看。
又有点知性的感觉,又有点可爱的感觉,又有点性感的感觉,又有点清纯的感觉。
Ted也挺帅的,干净不猥琐。
那一对我还是觉得没什么看头,不做评价。
巴尼很喜感,据说他本人是gay,很搞的一个人。
看完第一季了,Ted和Robin终于在一起了。
虽然觉得他们还是会分手的,不过有些错误是要犯一下,犯过错误才不会执着于错误的东西。
他们两个想要的都不一样,Robin看起来就是女版巴尼,Ted还是和那个跟他完美的女人在一起吧。
在我看来,所谓的相爱还不如合适。
相爱很难,生活婚姻其实旨在找到个伴侣。
“得到浪漫,又要有空间,得到定局,却怕去到终站。
”马修那一对真是无聊,也许是觉得自己戏份太少了,还要搞个结婚恐惧症什么的。
过了这么久的稳定生活,突然就不想这样子,想要逃避了,太坑爹了,太矫情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结婚会对一个人有这么大的影响,他们那样不就差不多是结婚了吗?
可是美剧都好喜欢逃婚的戏码,我一直不喜欢lily那对,现在是更不讨喜了。
还不如像巴尼那样,不要有稳定的关系。
也许是人都很贱,得不到的就更加爱,稳定了又觉得太乏味。
我还是不要想这么纠结的事了,睡觉算了。
看到第18集,最初几集建立的好印象到这里突然没有了。
不可否认,剧中几个角色都还挺不错的,Marshall和Lily这一对天天腻歪在一起的小情侣,Barney虽然是个花花公子形象但是对朋友真是没话说,Ted是那种看上去有点傻的男生,Robin真是美,怎么看怎么美。
而且每一集都会有一个主题,很多细节都会和这个大主题契合,讲一些“大道理”,还是不错的。
另外,全剧最讨人喜欢的估计真的是Barney,其次是Marshall和Lily,然后是Ted和Robin。
关于Ted。
Ted一直声称他爱Robin,他做了什么呢,搞个乐队表白,跳跳rain dance,并且一直走马观花地换女朋友。
Victoria是个好姑娘,看她在Ted朋友聚会上的表现、去德国后一周内给Ted寄了三个包裹,但是异地恋后Ted却表现得这么敷衍,并且撒谎。
好嘛,Robin才是你的真爱,真爱不甩你,所以你退而求其次其三其四,一旦真爱回头对你示好,你可以撒谎可以马上dump现任女友。
爱情真伟大,呵呵。
关于Robin。
这个姑娘很美,个性也很鲜明,作为朋友我对她没有意见。
但是,没有人觉得Robin是典型的绿茶婊么,她拒绝了Ted,却总是时不时撩拨起他对她的感觉。
在屋顶上等Pumpkin girl的时候,跨年夜的时候,Ted还没和Victoria分手的那个晚上,Ted似乎就是一只永远号备胎,需要你的时候你放弃一切都要来,不需要你的时候可以用任何借口kick you off。
一下子有感觉一下子又不喜欢了,请问Ted也是你们家的狗吗。
一提到异地恋,剧中人人都觉得impossible,但是Ted和Robin做普通朋友,却居然没有人觉得impossible。
我觉得后者才叫impossible,并且不负责任。
手边堆满的GRE复习资料,Major的quiz以及lab report,还有和我顽强抗争着的感冒,可是我思考了一个summer的,关于这部剧的单纯和不单纯,还是在这一刻忍不住记录下来.看Friends的时候,思维是空白的,只有笑,大笑,和感动.看这部剧的时候,思维是满满当当的.笑,流泪,感动,无奈.感慨万千.Marshall和Lily是可遇不可求的那一种couple.九年呵,在NY那样灯红酒绿的都市.可是这样有默契这样心灵相通的两个人,还是那样痛苦地经历过一次分手.整个暑假,我都在想着Lily离开时的决心,想着她对Ted说的那段缠绕着"mistake"的话,想着她的坚强,她的小任性,她的依赖和独立,她成为画家的梦想和残酷的现实.我想知道,我离开的时候,可不可以如此坚定.New York这样繁华似锦的地方,真的会有Ted这样满足女生内心所有要求的结婚对象存在么?If I were a guy, as good-looking, successful, gentle and sweet as he is,I would fool around, definitely.喜欢Robin,毫无保留地喜欢.喜欢她的幽默,她的睿智,她的洒脱,她的无所顾忌.她的"father issue",她的工作,她一切的一切.有一集关于gym的,看着她完全素颜的脸,只想像Barney一样感叹,"Oh Dear God You're so beautiful!"最大的亮点,Barney.也许我真的是慢热型的,一路看下来都是不喜欢甚至厌恶他的,觉得他油嘴滑舌得过了,而且花花公子也没有这样坏得没限度的.直到Season 3后半段的某一集结尾,他和Robin一遍一遍看着她许多年前在MTV里的傻样的那个夜晚.一遍又一遍.嘴唇相碰之前他问,"Are you sure about this?"然后我还是爱上了他,all of a sudden.现实的残酷能让一个曾经倾注全部地爱一个女孩的男生变成什么样子呢?他曾经是一个单纯无知的,一心想去尼加拉瓜做义工帮助穷苦人们的好孩子.然后Shannon那么凶狠地伤害了他.有人说,男生都曾经这么倾注所有地爱过一次,直到被伤害得体无完肤.Season 3结束前,他躺在病床上,静静凝视Robin的眼神,他爱上了她.好象很意外,可是也很必然吧.之前有一集,Robin取代Ted做他的wingman那次,他们的默契和知己,已经是Ted远远比不过的.讽刺的是,在我YY了他几个星期之后...后知后觉地在网上看到一个排名,然后发现...这位演员现实中是gay...瞬间清醒.既而佩服他的演技.一遍又一遍地看之前的剧集,耐心地等着Season 4在23号出来.也许只是自己的感觉罢了,可是它真的不是一部喜剧那么简单吧.
第一次约会非常完美,看上去两个人是那么相配,就连笑容都是如此默契,可是,仿佛泰德又搞错了一些什么事。
将罗宾送到家门口的时候,泰德没有吻别。
尽管第一次约会便做出这样的动作似乎有些不妥,但我想说的并不是接吻本身,而是究竟那个时候罗宾是否给了泰德什么暗示,而泰德对于突入而来的爱情又是如何把握的?
马修,莉莉,巴尼,甚至那个诡异的出租车死机都对此发表了异乎寻常一致的看法:“接吻不需要暗示!
” 泰德当然还是摆出他那一套完美理论,他并不是没有想到和罗宾做一个让她终生难忘的吻别,而是,他认为,这个时机不对,他一想到那个女人可能就是他未来的老婆,他理所当然的认为他应该让这第一次接吻尽可能的美妙。
当你想要做一件什么事情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事先的计划呢?
或许不像诸葛亮那样无论什么事情都要事先备好了锦囊,仿佛天下所有的事情都是剧本里已经写好的一样。
尤其是爱情,爱情是不讲道理的,所以基本上所有的预先的那些准备都是徒劳。
男人和女人的想法有很多的不同,男人喜欢万事成竹在胸,女人则喜欢充满幻想与期待。
男人们做事的时候趋向于理性的思维,而女人们则希望生活像是过山车,时不时给你一些不同的感受。
所以,没有什么暗示这样的东西,巴尼说的好:“难道一定要她用眼睛眨莫尔斯密码来给你一个暗示么?
”不需要!
你直接亲上去就好了!!
尽管这看上去比较的唐突,或者会被人当作是神经病,可是当我们每一个人在为别人参谋或是出主意的时候,恐怕少不了要这样去说别人,但是在自己身陷其中的时候却采用的是另外的套路。
泰德也是一样,他也认为如果没有暗示就不应该亲!
这可以算是对于女伴的尊重么?
我想大多数人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应该会选择和泰德一样的处理吧。
你想想看,当你把女孩儿送回到家门口——除非你是把她送到了家里等她关了门才离开——然后转身离去的时候,你不需要回头,因为你背后的那一双眼睛正在含情脉脉的看着你,欣赏着你离去的步伐,享受你的身影消失在街角的那一瞬间失落。
恰是由于如此的意犹未尽,才有下一次见面时的如隔三秋。
泰德说,我从来没有做过什么疯狂的事情,我总是在等待,在策划。
所以当在电视上看到罗宾在大桥上报道有人跳桥自杀的时候,泰德激动地飞一般得跑去KISS HER。
正如泰德手里捧着从餐馆里夺来的蓝色法国小号心事满满地走向罗宾房间的时候自言自语:“我走向那扇门的时候,万般思绪涌上心头,很不幸地,我忽略了一个关键的问题。
”唯一一次没有事先做好准备的泰德,被罗宾家的五条狗给吓跑了。
这个时候的泰德差一点就慌不择路了,大喊着“不妙,不妙”扭头就冲向了望风的巴尼他们所在的出租车。
可是朋友们却没有向张飞当年一样将赵子龙放过而单枪匹马阻挡曹操的追兵,他们拒绝了胆小鬼的临阵脱逃。
“你可是穿着西装呢!
”当然了这是出自巴尼之口,在他看来,当一个男人穿上了西装之后才能够变成一个真正的男人,而一个真正的男人是不会被任何困难所吓倒的。
美丽的罗宾总算在二楼上露出了脑袋,当然同时出现的还有几只狗头,恐怕现在泰德正在准备换鞋上楼吧,先给泰德和罗宾一段单独的时间,毕竟重新的相逢难免有些儿女情长,我们还是不要在一旁偷窥的好。
出租车里的巴尼觉得司机兰吉特的名字像是来自于亚洲,所以他好奇地问兰吉特有没有和黎巴嫩女孩儿交往过。
不知道美国的出租车司机是不是也需要交份子钱,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需要起早贪黑的在纽约的迷宫里兜不完的布鲁克林圈子,当说到自己老婆的时候,兰吉特看上去是那么的自豪,仿佛忘记了一天的劳累和工作的心酸。
“其实我来自孟加拉。
”怪不得呢,我说的第一眼看到这位年长的司机同志有些像印度(不是阿三,说到阿三的时候总是觉得应该是个瘦骨嶙峋的家伙)人。
袁博昨天在聚会上刚刚给我们讲了一个关于印度的故事,据说那里的人都有狐臭。
哇噢,想不出啊想不出,在一个弥漫着狐臭与咖喱味的会议室里,与一群眼窝深陷的印度人谈工作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形。
所以想必兰吉特的出租车里味道应该也好闻不到哪里去吧。
当然了这些只是猜测,我并没有亲自坐在里边,没有亲鼻闻到那来自南亚大陆的气息。
或许纽约市政府也像北京市政府不允许在出租车里抽烟一样,制定一个不允许有狐臭和吃咖喱的人做出租司机的规定,所以多虑了吧。
车里的巴尼趁着莉莉去小号儿的时候,质问马修:“橄榄理论是你和莉莉创立的,但是为什么两个星期前79街的西班牙酒吧里将一盘橄榄吃得干干净净?
”还记得橄榄理论么?
是的,上一篇中我们曾经提到过这一理论。
让我们来看看马修是怎么回答的?
“你保证你不会说出去的话,我们第一次约会的时候,我点了份希腊沙拉,莉莉问我能不能把橄榄给她吃,我就说‘当然,我不喜欢吃橄榄’。
”当时18岁的处男马修终极一生等待一个可爱的女孩接过他的橄榄枝,所以歪打正着的创立了“橄榄理论”这一歪理邪说,却在朋友圈子里流传开来,于是将错就错,大家都认为这应该是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了,直到巴尼揭穿,马修才向莉莉坦白了这一善意的谎言。
当他平静的向莉莉表明自己也喜欢吃橄榄的时候,莉莉非常高兴的回应道:“我想我们能够达成共识的!
” 看来两个人在一起不一定是完全的互补,适当的共同点也是必不可少的。
说起来互补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便是水火不容,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的微妙,多了少了都不行,就在那一点点度上。
好了,该做的想必泰德已经都做过了,我们回来看看他们俩在干什么吧。
哇噢,泰德在跟罗宾表白呢。
“我爱你,罗宾!
”泰德的眼神里仿佛噙满了爱神的泪花,那么真诚,那么神圣。
可是,这突如其来的示爱却吓了罗宾一大跳:“你说什么?
”不是吗?
女孩儿们时常妄想的那些惊艳,却在真正到来的时候退缩了;男孩儿们时常安排的那些计划,却在现实中遭受沉痛的打击。
我们都不是圣人,所以我们十次有九次会掌握不到那恰好的时机。
送客了。
泰德沮丧地离开了罗宾的家。
在这里有两个细节需要记录下来的。
当泰德希望罗宾在以后跟朋友们提起他的时候不要用“神经病”这个词,但是生气的罗宾仿佛并不在乎究竟用什么词汇。
送客的时候罗宾似乎并没有想送到门外,只是在泰德出门后就想把门关上。
而这个时候泰德第一次拯救了自己:“你知道回去的地铁站在那里么?
”太棒了,成功引蛇出洞,罗宾走出了房门,站在大门口为泰德照亮了回家的路。
当罗宾再一次回头准备回到屋里的时候,泰德第二次拯救了自己,突然转过身来:“我厌倦了单身,我不擅长那个,很明显,你不能跟一个初识的女子说‘我爱你’。
但是,我不说的话,感觉很糟糕。
我再告诉你一件事,如果一个女人,不是说你啊,只是一个假想的女人,容忍我今晚的所作所为,我认为我肯定能做一个称职的丈夫。
因为这才是我的专长,我擅长逗她开心,做个好爸爸。
还有养假象中的她的五条狗。
还有我的接吻技巧很高,而且我有证人能够证明。
”不管这段话有多么的蹩脚,也不管这段话里是多么的思维混乱,但泰德得到了他的GOOD NIGHT HANDSHAKE,注意,不是GOOD NIGHT KISS。
任俊龙于2007.10.13 19:09
西装巴尼总算是说服了夹克泰德,这两位居然跑到了机场去准备邂逅一位——呃,不,谁知道会遇到几位呢——MM。
其实这样的事情我们也是干过的。
很久之前,我们还没有离开学校的时候,校园里有几个地方是观察校园美女的好选择:第一个是体育场,这个地方有些局限,一般美女们都是傍晚时分或天黑之后才会来这里慢跑,像我这样眼睛不怎么地却不爱戴眼镜的人基本上啥都看不见,影影绰绰中的曼妙身姿闪过,只能是想象当中勾勒出一个形象,而这个形象到了第二天天亮的时候就不复存在了,况且我也不怎么去这地方;第二个是图书馆,爱看书的女孩子当然更好一些,相对于第一种运动女孩儿的动如脱兔,这种地方能够却是另一番静若处子的模样,不过很不幸,我也喜欢看书,而且在看书的时候还属于比较入神的那一种,每次我到图书馆去的时候总会选择六层东南角的那一个桌子,去过北化图书馆的人肯定知道在这个地方出了母校之光的树顶之外几乎看不到除去飞鸟以外的其他任何东西;第三个就是超市门口,超市门口这个地方也不知道当初是谁先开发出来的,总之就是一大堆人总是在这里坐得满满当当的,那一排灌木尽管是在身后,可是在我们看来却仿佛能够遮挡住一双双寻觅的大眼睛,就是这个地方,我们这一帮朋友们送走了大几届的师姐们,有送走了小几届的师妹们,那些身影仿佛就在脑海中停留过短暂的一瞬,至今却没有哪怕一个更加清晰的映像残留。
我们是在打发无聊的时间么,我们是在干什么?
鬼才知道呢,几乎每一个人重返校园的时候都会至少在超市门前溜达那么一圈,或许能够发现一些清纯可爱的新来的小师妹,或许能够发现依旧红着眼睛的那些毕了业的大师兄们。
至少我们知道,我们在超市的门口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我们只是在那里,只是或蹲或坐或站在那里,没有明确的目的,只是在打法一些时间而已;而巴尼就大不一样了,这让我对情圣的看法有了很大的改变。
巴尼站在安检前,向泰德灌输着:想想这样一种情景,一群MM们飞抵纽约城,想要享受一段浪漫之旅,就在这个时候,她们遇见了两个帅气的国际商人,刚刚从日本赚了钱回来。
甚至他还有一段示范的对话:“你的旅行箱有轮子?
hoho,真巧啊这可,我的也有呢!
”情圣想去搭讪,却需要做足这么多的功课,乖乖,行不行啊你?
这个世上的事情有太多的变化了,你基本上不可能预见,或者预见了其一,却没有预见到其二,总之,万事想要完全按照事先写好的剧本那样去表演,实在太困难了,毕竟这需要除你之外的所有人都完美的配合由你写出的剧本,而这些他们事先并不知情。
看到了吧?
尽管如此,我们却在大多数的时候希望能够设想出一些情景,以便我们在应对的时候至少能够心有一竹,哪怕是到时候这唯一的一杆竹子也很可能会噼噼啪啪的碎掉,我们还是希望能够预备出一套来。
果不其然,在这场冒险就要开始的时候,紧张兮兮的泰德马上就要新编一个故事了,哈哈!
罗宾在和莉莉出去玩的时候说出了一句经典的话:“男人就像地铁,你错过了一班,下一班5分钟就到。
”莉莉的回答同样经典:“除非是太晚了,你就随便什么都上了!
”订了婚的莉莉十分不忿,难道自己真的是由于手上的 订婚戒指才失去了男人的搭讪么,她准备试一试。
这个时候的莉莉,和正在飞机上的巴尼一样,他们都在对着自己说着同样的一句话:“Hi,你这一生都生活在安全带里,是时候解开它了。
”这一刻作出决定是需要勇敢的,可是这两对儿家伙都搞出了让人啼笑皆非的结果:巴尼和泰德在三万英尺的高空中遇到了两个男朋友在橄榄球队踢后卫的辣妹儿,而莉莉好容易有体格壮硕的男人向她走来却是一个提醒她屁股上沾上了葡萄皮的同性恋!
就如同前边有一部分题目是《生活需要预设吗?
》一样,证明:一切剧本里的东西都只适合在舞台上表演给人看,而自己的生活,那真真切切的生活,却需要无时无刻不面对那些突如其来的事情,剧本,在这里,连个参考都算不上!
任俊龙于2008年9月7日22:20
第一季的倒数第二集是整集最爱。
Lily的“mistake论”太棒了。
简直就是哲学家——Ted: No, it's not an adventure, it's a mistake!Lily: OK, yes it's a mistake. I know it's a mistake, but there are certain things in life where you know it's a mistake but you don't really know it's a mistake because the only way to really know it's a mistake is to make the mistake and look back and say 'yep, that was a mistake.' So really, the bigger mistake would be to not make the mistake, because then you'd go your whole life not knowing if something is a mistake or not. And dammit, I've made no mistakes! I've done all of this; my life, my relationship, my career, mistake-free.人们总说别让青春留遗憾。
但是其实有遗憾的青春才叫青春嘛。
如果老来回首,你的人生全是小心翼翼、步步稳妥,那不是更遗憾吗?
不如让错误错误,让遗憾遗憾吧。
人生总不能事事完美,遗憾也是美。
勇于犯错,勇于探索,才能最终找到你的路。
这就是mistake教会你的。
感激这个世界上还有Marshall和Lily存在。
开始想,在douban上写东西,多少还是认真一点吧,不弄个万儿八千的,怎么好意思堆上来啊。
可是,仔细想想这部我一周看完season1的美剧,还真是没什么更多好说的。
是的,它的确是friends之后又一部让我们能够捧腹大笑的剧,但是,讲的还不就是那些家长里短的事情。
如何泡mm,如何被mm泡,如何dump mm,如何被mm dump……barney的作风,和joey是不是很像?
robin和ted你有情时我无意,我动心时你无心的故事,ross和rachel在s1和s2里也反复演绎了。
哦,对了,那个victoria,和当年的中国妹judy多象啊……生活就是如此,我们都在剧中的人物身上找影子。
而因为我们的生活都太乏味了,所以我们都在美剧身上找乐子。
没感觉哇,搞鬼。
观感并不好,老友记的形式但巴尼却像是个局外人被排斥,有种除了他们就没人带他玩儿的感觉,可明明巴尼这种花花公子才是现实中最受欢迎的那种人物啊。
巴尼叔叔~
喜欢Ted 和 Robin两个人之间的分分合合 虽说最后一定还是会分手 但是喜欢两人间的这种感觉 Barney~Suit Up!
无处不在的辱女段子、明晃晃的视女人为玩物,对普信男的大力追捧……这种男人和精神男人的狂欢,这么高的评分?
没有一个擅讽刺的角色,一点都不好笑,居然当年有人当friends的继任品推荐给我,看了十集左右果断弃
不是我的笑点
Have you met Ted?
看不动
太啰嗦,让我没耐心追到老妈到底是谁就放弃了
凑合看
为了BARNEY
挺搞的~
沒勁,我老想知道誰是他媽
剧情一点儿都不吸引我~ 无笑点啊
Barney is interesting!
没法和老友记比
比起六人行来,很堕落的青年群体。而且里面的人穿的衣服都很土。
值得继续追...喜欢Robin和Barney
Barney, 喜感.